鹿政发〔2018〕1 号: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
鹿寨县人民政府文件
鹿政发〔2018〕1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便于开展工作,现对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重新调整,具体如下:
邝驱 县长
领导和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计局及人事、财政工作。
马耀洲 副县长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发展和改革、物价、粮食、统计、法制、金融、纠风、就业和社会保障、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征地拆迁、政务服务、国有投资公司融资等方面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编办、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征地拆迁办、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联系绩效办、国家统计局鹿寨调查队、银监办、国税局、地税局、住房公积金鹿寨办事处和各金融保险单位的工作。
陈波 副县长
负责教育、卫生、人口和计生、文体、食品药品、妇女儿童等方面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办、史志办、爱卫办、红十字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行政学校。
联系文联、老干部局、社科联、团县委、妇联、档案局的工作。
吕猛椿 副县长
负责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库区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林业局、水利局、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水文水资源局、县林场、鹿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森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气象局的工作。
赵军 副县长
负责政法、信访、应急管理、消防及交通安全等方面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公安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办、信访局。
联系法院、检察院、鹿寨地区检察院、武装部、驻鹿部队、武警部队的工作。
黄中 副县长
负责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旅游、土地交易收储等方面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人防办、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甘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县长抓好城镇化方面的工作。
联系铁路的工作。
程钊 副县长
负责工业、交通运输、商贸、科技、生产安全、工商、质量监督、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资促进局、联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鹿之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总工会、工商联、科协、邮政局、电信鹿寨分公司、移动鹿寨分公司、联通鹿寨分公司、广电网络鹿寨分公司、供电公司、石油公司、烟草局、公路局、盐务局的工作。
韦鸿英 副县长
负责农业和农村、扶贫开发、三大纠纷调处、民政、民族、宗教、侨务、防震减灾等方面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农业局、民政局、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供销联社、农发办、糖办、地震局。
联系县残联、台湾事务办公室、归国华侨联合会的工作。
周时力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协助马耀洲副县长分管征地拆迁、重点项目专项督查方面工作。
徐志飞 县长助理
协助吕猛椿副县长分管的工作。
2018年2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自治区、市驻鹿各单位,市人民政府。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