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发〔2018〕24号:关于做好县人民政府部门调整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
鹿寨县人民政府文件
鹿政发〔2018〕24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县人民政府部门调整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鹿寨县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鹿政发〔2016〕15号),今年我县25个部门(单位)在2017年公布的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或修改、上级部门要求及单位职能调整等原因,需增加权责清单117项、取消137项、调整251项。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第43次会议研究,同意以上调整。经过审议确认的部门(单位)权责清单,要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设定固定板块予以公开。除保密事项外,要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调整后的权责清单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鹿寨县各单位(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汇总表
2018年11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