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发〔2019〕3号:关于下达2019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
鹿寨县人民政府文件
鹿政发〔2019〕3号
关于下达2019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19年县级为民办实事项目10件,为确保全面完成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将任务分解下达(附件1)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项目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所承办事项的组织领导,将本单位承办的事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是办理承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承办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抓好组织规划、指导协调、监管督导等工作。各项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制定好时间表,明确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扎实推进项目的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二、加强资金保障,为项目创造良好条件。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进度拨付,需要上级资金支持的要积极争取,需要自筹解决的要尽快进行自筹,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实施需要成立工作机构,抽调工作人员的,要确保人员到位。
三、持续跟踪督查,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县政府督查室将加强对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跟踪督办,每月进行督查和通报。各牵头单位要在每月5日前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情况填入项目进展情况督查表(附件2),报送至县政府督查室,直至项目全部完成。联系电话:6829122,传真:6828855。
四、认真组织验收,严格绩效考核。
县政府将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纳入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年底将由县绩效考评委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和绩效考评。
五、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县人民政府在年初通过报刊、网络等形式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及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年中公布各单位办理事项进展情况,年终公布办理结果,整个过程将接受舆论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各牵头单位也应主动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向公众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
附件1: 鹿寨县2019年县级为民办实事任务分解表.xls
附件2:鹿寨县2019年县级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督查表.xls
2019年3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