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23007794317P/2025-09211
主题分类:
政府工作
发文单位: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03日
标  题:
鹿政发〔2025〕3号:关于下达2025年县级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文字号:
鹿政发〔2025〕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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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鹿政发〔2025〕3号:关于下达2025年县级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5-03-03 18:45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鹿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公告(第三号)》,县人大代表投票确定了1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确保全面完成202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将任务分解下达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

各项目承办单位要加强对所承办事项的组织领导,将本单位承办的事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参与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抓好组织规划、指导协调、监管督导等工作。各项目承办单位要制定好时间表,明确目标任务,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扎实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二、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人员到位

10件实事中属县人民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县财政安排为民办实事专项资金按拨付需要申请上级资金支持的要积极争取,需要自筹解决的要尽快自筹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实施由专人负责相关单位要确保人员责任到位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条件。为民办实事专项资金申请拨付事宜,请直接与县财政局预算股联系,电话:0772-6822611

三、持续跟踪督定期开展通报

县政府督查室对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开展持续跟踪督查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实地督查,适时召开专项推进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如期推进。承办单位4月起,逢双5(即:45日、65日、85日、105日、125,如碰上假期或周末则提前报送将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及项目施工前后对比图片县政府督查室,直至项目全部完成。县政府督查室将把各承办单位材料报送情况登记在案,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联系人:覃怀德联系电话0772-6822766

四、严格绩效考核,确保落到实处

人民政府将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纳入各承办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绩效加分,反之相应扣分。为民办实事项目原则上在20251031日前完成,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要提前报告,原则上调整项目或项目需要延期完成的要2025630日前上报。年底将由县政府办组织专项检查组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和绩效考评。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县人民政府在年初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承办单位,年中公布各单位办理项目进展情况,年终公布办理结果,整个过程将接受县人大代表、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各承办单位也应主动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向公众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鹿寨县202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安排表

202533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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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3日
标  题:
鹿政发〔2025〕3号:关于下达2025年县级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文字号:
鹿政发〔2025〕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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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发〔2025〕3号:关于下达2025年县级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5-03-03 18:45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鹿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公告(第三号)》,县人大代表投票确定了1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确保全面完成202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将任务分解下达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

各项目承办单位要加强对所承办事项的组织领导,将本单位承办的事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参与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抓好组织规划、指导协调、监管督导等工作。各项目承办单位要制定好时间表,明确目标任务,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扎实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二、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人员到位

10件实事中属县人民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县财政安排为民办实事专项资金按拨付需要申请上级资金支持的要积极争取,需要自筹解决的要尽快自筹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项目实施由专人负责相关单位要确保人员责任到位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条件。为民办实事专项资金申请拨付事宜,请直接与县财政局预算股联系,电话:0772-6822611

三、持续跟踪督定期开展通报

县政府督查室对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开展持续跟踪督查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实地督查,适时召开专项推进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如期推进。承办单位4月起,逢双5(即:45日、65日、85日、105日、125,如碰上假期或周末则提前报送将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及项目施工前后对比图片县政府督查室,直至项目全部完成。县政府督查室将把各承办单位材料报送情况登记在案,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联系人:覃怀德联系电话0772-6822766

四、严格绩效考核,确保落到实处

人民政府将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纳入各承办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绩效加分,反之相应扣分。为民办实事项目原则上在20251031日前完成,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要提前报告,原则上调整项目或项目需要延期完成的要2025630日前上报。年底将由县政府办组织专项检查组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和绩效考评。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县人民政府在年初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承办单位,年中公布各单位办理项目进展情况,年终公布办理结果,整个过程将接受县人大代表、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各承办单位也应主动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向公众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鹿寨县202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安排表

202533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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