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23007794317P/2026-09739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单位: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25日
标  题:
鹿政规〔2026〕4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鹿政规〔2026〕4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25日
效力状态: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图解政策 

鹿政规〔2026〕4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6-05-25 18:0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5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桂政办函20268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柳政规20262号)要求,为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标准。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常务会第12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鹿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适用原则

202611日起我县辖区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按本通知规定执行,202611日前已经获得批准的土地征收项目,其征地补偿及征地程序按照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组织实施。

二、鹿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适用范围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适用于我县范围内集体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除外)的征收补偿。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1.1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4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10.4倍进行补偿;征收新增乡(镇)、村集体土地的,参照相邻乡(镇)、村中较高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三、认真做好鹿寨县2026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配套及相关工作

(一)做好实施配套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制定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要将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单独列支,不得纳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得挤占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同时要保持征地补偿标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征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所在区片征地综合地价标准。

(二)做好妥善安置

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拓宽被征地农民安置渠道。除采取一次性货币安置外,可采取农业安置、留地安置、住房安置、就业安置、入股安置、异地移民安置等多种途径安置被征地农民,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做好政策公布

我县辖区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在鹿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顺利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采取有效工作措施,确保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与原补偿标准顺利衔接过渡,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统筹谋划,妥善安置,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安置方式灵活安置被征地农民,以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要加强对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情况的跟踪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各乡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

《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鹿政规〔20237)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鹿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2026年更新调整)

2026525

(此件公开发布)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525日印发

附件

鹿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2026年更新调整)

单位:元/

区片名称

区片编号

区片范围

区片综合

地价

土地补

偿费

安置补

助费

第一
区片

45022320260001

鹿寨镇:鹿化社区、政通社区、城中社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城南社区、城北社区、大村村、窑上村、思洛村、波井村、新村村、大良村、龙田村、角塘村、思贤村、新胜村、俄洲村、石路村、独羊村、大河村、龙坪村、思义村、交通村、三门江林场马步分场、三门江林场导江分场、大村林场、石榴河园艺场、十里亭苗圃、十里亭村、知青农场

47600

16700

30900

第二
区片

45022320260002

中渡镇:英山社区、高坡村、大兆村、朝阳村、福龙村、长盛村、黄村村、石墨村、潘圩村、马安村、贝塘村、大门村、黄腊村、寨上村、山尖村、响水铁矿、中渡铁厂、英山铸锻厂、英山水泥厂、大村林场、黄冕林场

43200

15200

28000

江口乡:江口村、水碾村、六合村、丹竹村、中庆村、新安村、三门江林场江口分场

寨沙镇:寨沙社区、官庄村、九敢村、九甫村、寨沙村、河岭村、古盏村、板江村、木岗村、古木村、长田村、拉章村、拉庙村、北里村、兴等村、龙江村、教化村、六往村、全坡村、板坡村、杜康村、长塘村、东马村、和尚江林场、黄冕林场、长塘水库、水管站

第三
区片

45022320260003

黄冕镇:黄冕村、改江村、大端村、山脚村、爱国村、幽兰村、六脉村、旧街村、古赏村、盘龙村、石门村、大村林场、黄冕林场

39900

14000

25900

平山镇:平山社区、大阳村、九简村、孔堂村、芝山村、石龙村、青山村、中村村、龙婆村、榨油村、屯秋村、柳城华侨农场、屯秋铁矿、英山铸锻厂、龙口茶场

导江乡:长垌村、黄坭村、导江村、古懂村、佛子村、温村村、石排村、三门江林场马步分场、三门江林场江口分场、三门江林场导江分场、龙母水库

四排镇:四排村、思民村、三排村、白合村、德占村、中平村、石妙村、马龙村、龙团村、和木村、江南村、吉云村、那当村、新庆村、水头村、泗湖村、四排镇林场、香山林场

拉沟乡:民主村、背塘村、拉沟村、六章村、木龙村、关江村、大坪村、黄冕林场、兴坪林场、和尚江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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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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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规〔2026〕4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6-05-25 18:0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5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桂政办函20268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柳政规20262号)要求,为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标准。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常务会第12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鹿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适用原则

202611日起我县辖区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按本通知规定执行,202611日前已经获得批准的土地征收项目,其征地补偿及征地程序按照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组织实施。

二、鹿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适用范围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适用于我县范围内集体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除外)的征收补偿。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1.1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照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4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0.10.4倍进行补偿;征收新增乡(镇)、村集体土地的,参照相邻乡(镇)、村中较高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三、认真做好鹿寨县2026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配套及相关工作

(一)做好实施配套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制定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要将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单独列支,不得纳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得挤占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同时要保持征地补偿标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征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所在区片征地综合地价标准。

(二)做好妥善安置

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拓宽被征地农民安置渠道。除采取一次性货币安置外,可采取农业安置、留地安置、住房安置、就业安置、入股安置、异地移民安置等多种途径安置被征地农民,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做好政策公布

我县辖区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在鹿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顺利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采取有效工作措施,确保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与原补偿标准顺利衔接过渡,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统筹谋划,妥善安置,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安置方式灵活安置被征地农民,以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要加强对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情况的跟踪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各乡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

《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鹿政规〔20237)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鹿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2026年更新调整)

2026525

(此件公开发布)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525日印发

附件

鹿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2026年更新调整)

单位:元/

区片名称

区片编号

区片范围

区片综合

地价

土地补

偿费

安置补

助费

第一
区片

45022320260001

鹿寨镇:鹿化社区、政通社区、城中社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城南社区、城北社区、大村村、窑上村、思洛村、波井村、新村村、大良村、龙田村、角塘村、思贤村、新胜村、俄洲村、石路村、独羊村、大河村、龙坪村、思义村、交通村、三门江林场马步分场、三门江林场导江分场、大村林场、石榴河园艺场、十里亭苗圃、十里亭村、知青农场

47600

16700

30900

第二
区片

45022320260002

中渡镇:英山社区、高坡村、大兆村、朝阳村、福龙村、长盛村、黄村村、石墨村、潘圩村、马安村、贝塘村、大门村、黄腊村、寨上村、山尖村、响水铁矿、中渡铁厂、英山铸锻厂、英山水泥厂、大村林场、黄冕林场

43200

15200

28000

江口乡:江口村、水碾村、六合村、丹竹村、中庆村、新安村、三门江林场江口分场

寨沙镇:寨沙社区、官庄村、九敢村、九甫村、寨沙村、河岭村、古盏村、板江村、木岗村、古木村、长田村、拉章村、拉庙村、北里村、兴等村、龙江村、教化村、六往村、全坡村、板坡村、杜康村、长塘村、东马村、和尚江林场、黄冕林场、长塘水库、水管站

第三
区片

45022320260003

黄冕镇:黄冕村、改江村、大端村、山脚村、爱国村、幽兰村、六脉村、旧街村、古赏村、盘龙村、石门村、大村林场、黄冕林场

39900

14000

25900

平山镇:平山社区、大阳村、九简村、孔堂村、芝山村、石龙村、青山村、中村村、龙婆村、榨油村、屯秋村、柳城华侨农场、屯秋铁矿、英山铸锻厂、龙口茶场

导江乡:长垌村、黄坭村、导江村、古懂村、佛子村、温村村、石排村、三门江林场马步分场、三门江林场江口分场、三门江林场导江分场、龙母水库

四排镇:四排村、思民村、三排村、白合村、德占村、中平村、石妙村、马龙村、龙团村、和木村、江南村、吉云村、那当村、新庆村、水头村、泗湖村、四排镇林场、香山林场

拉沟乡:民主村、背塘村、拉沟村、六章村、木龙村、关江村、大坪村、黄冕林场、兴坪林场、和尚江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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