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镇政发〔2021〕1号关于印发《中渡镇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中渡镇  |   发布日期: 2021-01-16 10:25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

  

中渡镇人民政府文件

  中镇政发〔20211
  中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渡镇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渡镇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渡镇人民政府

  

2021116

  


  


  

中渡镇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民(居)委、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准备工作,有效应对冬春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应对与处置中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广西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桂新冠防指〔202017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大规模人群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采样检测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98号)《鹿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检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工作要求,一旦发生辖区局部疫情,迅速开展疫情评估,确定防控区域和检测目标人群,统筹各方力量,在1天内完成核心区、2天内完成周边区、3-5天内完成外围区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有力控制疫情,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组织管理

  

为建立健全我镇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机制,规范程序,明确职责,提高应对能力,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护环境,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成立中渡镇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专班

  

组 长:韦家东 镇党委书记

  

周汉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张军乙 镇人大主席

  

蔡园芳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组 员:韦诚师 镇党委副书记

  

周 军 镇党委副书记

  

古树忠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马 勋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玉霞 副镇长

  

周颖哲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金宝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吕 燕 镇人大副主席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一领导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研究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全员核酸检测公告信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居民采样检测组、环境采样检测组、信息维护组、技术指导组、秩序维护组、交通保障组、舆论宣传组、医疗物资保障组等9个专项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莫瑞祥任办公室主任,及其余党政办人员为成员。

  

    各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

  

组 长:蔡园芳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副组长:莫瑞祥 镇党政办主任

  

成 员:李栋华 镇党政办副主任

  

黄萝璇 镇党政办秘书

  

林雁环 镇党政办秘书

  

韦 怡 镇科教文卫助理

  

主要负责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接,落实全镇支援队伍的安排和调配;负责采样队伍和检测机构调配;负责核酸检测数据的上报;负责采样物资的调配;协调相关部门与第三方实验室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等。

  

    居民采样组

  

组 长:陈俊余 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副组长:覃森梅 镇中心卫生院护士长

  

成 员:邓海露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杨婷柱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黄志向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吴 迪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梁迪信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负责组织对目标人群开展现场采样及检测工作;负责完成采样队伍组建及培训,建立当地采样队伍库;负责常态化开展培训及上传本组核酸检测结果。

  

    环境采样检测组

  

组 长:奚威悟 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副组长:陶桂华 镇中心卫生院防保科科长

  

成 员:邱军霖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韦艳宁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荣 儿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吴雨桐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负责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核酸采样检测工作;负责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住所环境、办公环境、接触过的场所外环境进行核酸采样和检测工作,负责上传本组核酸检测结果。

  

    信息维护组

  

组 长:奚威悟 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副组长:林晓明 镇中心卫生院医务科科长

  

成 员:谭忠谋 镇中心卫生院公卫科科长

  

邓夏娇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戴碧丽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梁丽璠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涂德丽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负责录入有关检测结果,维护可供群众检测登记、查询核酸检测结果的渠道。

  

    技术指导组

  

组 长:梁超明 镇中心卫生院长

  

副组长:陈俊余 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廖先刷 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林晓明 镇中心卫生院医务科科长

  

杨 杰 镇中心卫生院综合科主任

  

朱秋兰 鹿寨县中医医院呼吸内科医生

  

罗红丽 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科负责人

  

黄志向 镇中心卫生院护士长

  

覃森梅 镇中心卫生院护士长

  

负责采样检测过程中各项工作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采样和检测骨干的培训及相关采送样表格的制定完善,负责汇总核酸检测结果数据。

  

    秩序维护组

  

组 长:周 军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林立炎 中渡派出所所长

  

成 员:覃大超 镇综治办干事

  

甘绍华 镇综治办干事

  

覃永吉 镇综治办干事

  

负责采样现场安全,秩序维护。

  

    交通保障组

  

组 长:李金宝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朱华涛 镇政府交通助理

  

梁梓麒 镇政府交通助理

  

李东山 镇武装干事、乡村办干事

  

蓝明珠 镇项目办干事

  

陈思杰 镇土地城建助理

  

负责协助完成采样点至实验室之间的标本运输,完成防护用品、采样和检测等相关物资的运输。

  

    舆论宣传组

  

组 长:蔡园芳 镇政府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韦 怡 镇党委宣传干事

  

蓝萱怡 镇党委组织干事

  

莫家首 镇党委组织干事

  

负责拍摄和整理相关的图文资料进行宣传,并做好舆情分析。

  

    物资保障组

  

组 长:张军乙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周颖哲 镇副镇长

  

成 员:莫瑞祥 镇党政办主任

  

韩陈菲 镇财务室干部

  

邹志强 镇财政所所长

  

落实后勤保障,食宿安排等;负责做好防疫物资采购、储备;统筹调配现场所需采样、核酸检测、防护等物资。

  

    根据人群分布,合理设置采样点

  

选择空旷、通风良好的场地作为大规模人群筛查集中采集点。按照3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要求,根据各村(社区)人口数设定采样点,按照每3000—5000人口设置1个采样点,或以社区、村屯、企业(工厂)、学校为单位设置采样点,对每个采样点进行编号,确保每个采样点配备的采样人员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采样任务。采样点布局应结合交通便利性、覆盖半径、行政村划分等综合考虑。根据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采集区、缓冲区和临时隔离区,有效分流待检人员。应当设置急救设备备用,配备采样、登记、测温、维持秩序和应急处置人员,落实采样设备耗材、消毒设备和标本运输车辆。

  

1.等候区。设置人行通道,同时设置一米线,引导等候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根据天气条件配备保温、降温,遮阳、遮雨等设施。老年人、儿童、孕妇和其他行动不便者优先采集。

  

2.采集区。根据气候条件,配备帐篷、冷/暖风扇、适量桌椅,保证医护人员在相对舒适环境下工作。配备采集用消毒用品、拭子、病毒采集管,并为受检人员准备纸巾、呕吐袋和口罩。标本如无法及时运送至实验室,需准备4℃冰箱或低温保存箱暂存。应当制定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应急预案。

  

3.缓冲区。空间应当相对密闭,可供采集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点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用品、采集用消毒用品、拭子和采集管、户外消杀设备。

  

4.临时隔离区。用于暂时隔离在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病例或高危人群。

  

五、统筹人员安排,配足现场工作人员

  

1.居民采样队员数量测算原则。居民采样工作实行24小时不间断方式开展。每组采样组需3班轮班,每班采样人员工作8小时。按1分钟采样1人,每组日采样量约为1440人。根据需筛查人口数,测算需要采样人员数量=需采样人员总数/1440*3 *3 /班(如果不能实现24小时不间断采样的,通过增设采样点、增加采样人员完成)。

  

2.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每个采样点由社区(村委)安排1名联络人,负责与采样小分队联络、协调事宜;另安排2-4名工作人员或社区志愿者在现场负责场地布置、引导群众、回答咨询、协助登记、查缺补漏等工作。

  

3.其他保障人员。按照每个核酸检测采样点安排1-2名警务助理,主要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安全保障。统筹安排好标本转运车辆、驾驶员等,确保采集到的样本能够及时送达实验室。

  

六、工作流程

  

(一)组织动员,快速到位。

  

一旦发生疫情需要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时,要立即组织动员,按本方案启动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各方力量按照既定的职责分工,在6小时内完成前期准备工作,12小时内抵达现场。外地驰援队伍在接到支援安排后,在24小时内完成集结并抵达指定的工作地点。

  

(二)宣传发动,摸底调查。

  

全员核酸检测启动后,要尽快通过微信、短信、朋友圈、广播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全员核酸检测公告。组织各村(社区)防控力量在各村、街道、学校、工厂等张贴通告,入户或电话告知本街道/村的采样时间、地点、批次安排、注意事项等。以街道、村民委、工厂、学校等为单位,迅速统计确定检测对象,尤其注意流动人口的登记,确保辖区常住和流动人口不漏一人,逐级汇总上报核酸检测人数。

  

(三)合理安排,有序采样。

  

根据检测任务数量,统筹调度采样检测力量,有序做好采样工作。采样人员抵达采样点后,迅速做好采样相关工作;村(社区)工作人员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等候,依次进行测温、登记、发管和采样;群众排队等候和登记时需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现场采样人员应进行二级以上防护,其他工作人员需戴医用外科口罩,同时做好现场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工作。婴幼儿、重病者无法采集咽拭子的,可采集鼻咽部样本;对行动不便人员,由采样小分队在完成该采样点现场采样任务后,上门采样。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引导至相对独立区域静候3-5分钟后用水银温度计进行复测,体温仍异常的,引导至临时留观区,等候进一步处置。

  

(四)科学调配,快速送检。

  

根据采样点布置情况,在若干个相近采样点配备一辆转运车辆及司机负责样本转运,按照事先确定的检测单位,将现场采集的样本及时送至相应实验室,原则上每4小时运送一批样本。标本运输应符合生物安全的要求,使用专门的标本运输箱和保证低温转运。

  

(五)及时透明,公告结果。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每日采样情况,于每日12:0024:00各报一次累计采样及送检数据;实验室、第三方检测机构汇总每日核酸检测情况,于每日12:0024:00各报一次累计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混检样本出现阳性的,应立即取混检样本所包含的所有单样进行复测确认;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医疗机构检测出阳性标本的,应当立即由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检,复检仍呈阳性立即核实信息通知医疗卫生机构网报。所有采样和检测数据统一报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六)妥善保存和处理检测后样本。

  

实验室检测的阴性样本保存2周后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置规定予以销毁。阳性标本送县疾控中心,由其统一送自治区疾控中心保存,开展后续病毒分离或基因测序等工作。

  

(七)及时运送和处理医疗废弃物。

  

各采样点产生的所有医疗废弃物,使用专用包装袋密封包装后再加一个清洁外包装袋,及时分批次运送到县疾控中心检测实验室,然后由实验室移交医疗废弃中心处置。包装袋表面运送前使用 0.2%含氯消毒剂消毒。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保障。

  

动态掌握辖区核酸检测能力,形成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管理目录,登记检测能力和联系方式。

  

(二)能力保障。

  

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检测能力,建立跨地区支援工作机制,加强区域内的检测资源调度,通过与第三方签订服务协议等,弥补局部地区可能存在的检测能力不足问题。

  

(三)队伍保障。

  

根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需要,组织采样力量、检测力量和综合保障力量。提前谋划,分期分批对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处理和检测各环节相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确保采样人员规范采集各类标本,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标本处理和检测方法;适时开展专项演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一旦启动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能够在规定时限内有序完成任务。

  

(四)医疗物资保障。

  

医疗物资保障组工作由镇中心卫生院统筹负责。医疗物资保障组要根据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处置物资储备清单提前做好储备,及时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沟通,确保防控物资充足、到位。各项实物储备应能满足全员核酸检测启动后至少满负荷运转1天的需求量。各检测机构要根据自身检测能力情况,充分调集储备试剂、耗材和相关物资,集中力量开展检测筛查。疫情防控物资可采用实物储备与合同储备相结合方式。

  

(五)经费保障。

  

根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际情况足额安排所需试剂、耗材及人员补助等经费,不得拖欠。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中渡镇党政办公室 2021116日印发

  

  
  

─      7     ─

  
  

×
×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备06009684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43号 

返回 乡镇文件 导航

中镇政发〔2021〕1号关于印发《中渡镇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中渡镇  |   发布日期: 2021-01-16 10:25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

  

中渡镇人民政府文件

  中镇政发〔20211
  中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渡镇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渡镇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渡镇人民政府

  

2021116

  


  


  

中渡镇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民(居)委、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准备工作,有效应对冬春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应对与处置中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广西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桂新冠防指〔202017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大规模人群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采样检测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98号)《鹿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检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工作要求,一旦发生辖区局部疫情,迅速开展疫情评估,确定防控区域和检测目标人群,统筹各方力量,在1天内完成核心区、2天内完成周边区、3-5天内完成外围区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有力控制疫情,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组织管理

  

为建立健全我镇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机制,规范程序,明确职责,提高应对能力,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护环境,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成立中渡镇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专班

  

组 长:韦家东 镇党委书记

  

周汉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张军乙 镇人大主席

  

蔡园芳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组 员:韦诚师 镇党委副书记

  

周 军 镇党委副书记

  

古树忠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马 勋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玉霞 副镇长

  

周颖哲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金宝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吕 燕 镇人大副主席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一领导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研究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全员核酸检测公告信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居民采样检测组、环境采样检测组、信息维护组、技术指导组、秩序维护组、交通保障组、舆论宣传组、医疗物资保障组等9个专项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莫瑞祥任办公室主任,及其余党政办人员为成员。

  

    各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

  

组 长:蔡园芳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副组长:莫瑞祥 镇党政办主任

  

成 员:李栋华 镇党政办副主任

  

黄萝璇 镇党政办秘书

  

林雁环 镇党政办秘书

  

韦 怡 镇科教文卫助理

  

主要负责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接,落实全镇支援队伍的安排和调配;负责采样队伍和检测机构调配;负责核酸检测数据的上报;负责采样物资的调配;协调相关部门与第三方实验室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等。

  

    居民采样组

  

组 长:陈俊余 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副组长:覃森梅 镇中心卫生院护士长

  

成 员:邓海露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杨婷柱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黄志向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吴 迪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梁迪信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负责组织对目标人群开展现场采样及检测工作;负责完成采样队伍组建及培训,建立当地采样队伍库;负责常态化开展培训及上传本组核酸检测结果。

  

    环境采样检测组

  

组 长:奚威悟 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副组长:陶桂华 镇中心卫生院防保科科长

  

成 员:邱军霖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韦艳宁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荣 儿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吴雨桐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负责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核酸采样检测工作;负责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住所环境、办公环境、接触过的场所外环境进行核酸采样和检测工作,负责上传本组核酸检测结果。

  

    信息维护组

  

组 长:奚威悟 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副组长:林晓明 镇中心卫生院医务科科长

  

成 员:谭忠谋 镇中心卫生院公卫科科长

  

邓夏娇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戴碧丽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梁丽璠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涂德丽 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

  

负责录入有关检测结果,维护可供群众检测登记、查询核酸检测结果的渠道。

  

    技术指导组

  

组 长:梁超明 镇中心卫生院长

  

副组长:陈俊余 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廖先刷 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林晓明 镇中心卫生院医务科科长

  

杨 杰 镇中心卫生院综合科主任

  

朱秋兰 鹿寨县中医医院呼吸内科医生

  

罗红丽 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科负责人

  

黄志向 镇中心卫生院护士长

  

覃森梅 镇中心卫生院护士长

  

负责采样检测过程中各项工作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采样和检测骨干的培训及相关采送样表格的制定完善,负责汇总核酸检测结果数据。

  

    秩序维护组

  

组 长:周 军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林立炎 中渡派出所所长

  

成 员:覃大超 镇综治办干事

  

甘绍华 镇综治办干事

  

覃永吉 镇综治办干事

  

负责采样现场安全,秩序维护。

  

    交通保障组

  

组 长:李金宝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朱华涛 镇政府交通助理

  

梁梓麒 镇政府交通助理

  

李东山 镇武装干事、乡村办干事

  

蓝明珠 镇项目办干事

  

陈思杰 镇土地城建助理

  

负责协助完成采样点至实验室之间的标本运输,完成防护用品、采样和检测等相关物资的运输。

  

    舆论宣传组

  

组 长:蔡园芳 镇政府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韦 怡 镇党委宣传干事

  

蓝萱怡 镇党委组织干事

  

莫家首 镇党委组织干事

  

负责拍摄和整理相关的图文资料进行宣传,并做好舆情分析。

  

    物资保障组

  

组 长:张军乙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周颖哲 镇副镇长

  

成 员:莫瑞祥 镇党政办主任

  

韩陈菲 镇财务室干部

  

邹志强 镇财政所所长

  

落实后勤保障,食宿安排等;负责做好防疫物资采购、储备;统筹调配现场所需采样、核酸检测、防护等物资。

  

    根据人群分布,合理设置采样点

  

选择空旷、通风良好的场地作为大规模人群筛查集中采集点。按照3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要求,根据各村(社区)人口数设定采样点,按照每3000—5000人口设置1个采样点,或以社区、村屯、企业(工厂)、学校为单位设置采样点,对每个采样点进行编号,确保每个采样点配备的采样人员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采样任务。采样点布局应结合交通便利性、覆盖半径、行政村划分等综合考虑。根据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采集区、缓冲区和临时隔离区,有效分流待检人员。应当设置急救设备备用,配备采样、登记、测温、维持秩序和应急处置人员,落实采样设备耗材、消毒设备和标本运输车辆。

  

1.等候区。设置人行通道,同时设置一米线,引导等候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根据天气条件配备保温、降温,遮阳、遮雨等设施。老年人、儿童、孕妇和其他行动不便者优先采集。

  

2.采集区。根据气候条件,配备帐篷、冷/暖风扇、适量桌椅,保证医护人员在相对舒适环境下工作。配备采集用消毒用品、拭子、病毒采集管,并为受检人员准备纸巾、呕吐袋和口罩。标本如无法及时运送至实验室,需准备4℃冰箱或低温保存箱暂存。应当制定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应急预案。

  

3.缓冲区。空间应当相对密闭,可供采集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点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用品、采集用消毒用品、拭子和采集管、户外消杀设备。

  

4.临时隔离区。用于暂时隔离在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病例或高危人群。

  

五、统筹人员安排,配足现场工作人员

  

1.居民采样队员数量测算原则。居民采样工作实行24小时不间断方式开展。每组采样组需3班轮班,每班采样人员工作8小时。按1分钟采样1人,每组日采样量约为1440人。根据需筛查人口数,测算需要采样人员数量=需采样人员总数/1440*3 *3 /班(如果不能实现24小时不间断采样的,通过增设采样点、增加采样人员完成)。

  

2.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每个采样点由社区(村委)安排1名联络人,负责与采样小分队联络、协调事宜;另安排2-4名工作人员或社区志愿者在现场负责场地布置、引导群众、回答咨询、协助登记、查缺补漏等工作。

  

3.其他保障人员。按照每个核酸检测采样点安排1-2名警务助理,主要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安全保障。统筹安排好标本转运车辆、驾驶员等,确保采集到的样本能够及时送达实验室。

  

六、工作流程

  

(一)组织动员,快速到位。

  

一旦发生疫情需要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时,要立即组织动员,按本方案启动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各方力量按照既定的职责分工,在6小时内完成前期准备工作,12小时内抵达现场。外地驰援队伍在接到支援安排后,在24小时内完成集结并抵达指定的工作地点。

  

(二)宣传发动,摸底调查。

  

全员核酸检测启动后,要尽快通过微信、短信、朋友圈、广播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全员核酸检测公告。组织各村(社区)防控力量在各村、街道、学校、工厂等张贴通告,入户或电话告知本街道/村的采样时间、地点、批次安排、注意事项等。以街道、村民委、工厂、学校等为单位,迅速统计确定检测对象,尤其注意流动人口的登记,确保辖区常住和流动人口不漏一人,逐级汇总上报核酸检测人数。

  

(三)合理安排,有序采样。

  

根据检测任务数量,统筹调度采样检测力量,有序做好采样工作。采样人员抵达采样点后,迅速做好采样相关工作;村(社区)工作人员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等候,依次进行测温、登记、发管和采样;群众排队等候和登记时需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现场采样人员应进行二级以上防护,其他工作人员需戴医用外科口罩,同时做好现场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工作。婴幼儿、重病者无法采集咽拭子的,可采集鼻咽部样本;对行动不便人员,由采样小分队在完成该采样点现场采样任务后,上门采样。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引导至相对独立区域静候3-5分钟后用水银温度计进行复测,体温仍异常的,引导至临时留观区,等候进一步处置。

  

(四)科学调配,快速送检。

  

根据采样点布置情况,在若干个相近采样点配备一辆转运车辆及司机负责样本转运,按照事先确定的检测单位,将现场采集的样本及时送至相应实验室,原则上每4小时运送一批样本。标本运输应符合生物安全的要求,使用专门的标本运输箱和保证低温转运。

  

(五)及时透明,公告结果。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每日采样情况,于每日12:0024:00各报一次累计采样及送检数据;实验室、第三方检测机构汇总每日核酸检测情况,于每日12:0024:00各报一次累计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混检样本出现阳性的,应立即取混检样本所包含的所有单样进行复测确认;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医疗机构检测出阳性标本的,应当立即由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检,复检仍呈阳性立即核实信息通知医疗卫生机构网报。所有采样和检测数据统一报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六)妥善保存和处理检测后样本。

  

实验室检测的阴性样本保存2周后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置规定予以销毁。阳性标本送县疾控中心,由其统一送自治区疾控中心保存,开展后续病毒分离或基因测序等工作。

  

(七)及时运送和处理医疗废弃物。

  

各采样点产生的所有医疗废弃物,使用专用包装袋密封包装后再加一个清洁外包装袋,及时分批次运送到县疾控中心检测实验室,然后由实验室移交医疗废弃中心处置。包装袋表面运送前使用 0.2%含氯消毒剂消毒。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保障。

  

动态掌握辖区核酸检测能力,形成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管理目录,登记检测能力和联系方式。

  

(二)能力保障。

  

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检测能力,建立跨地区支援工作机制,加强区域内的检测资源调度,通过与第三方签订服务协议等,弥补局部地区可能存在的检测能力不足问题。

  

(三)队伍保障。

  

根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需要,组织采样力量、检测力量和综合保障力量。提前谋划,分期分批对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处理和检测各环节相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确保采样人员规范采集各类标本,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标本处理和检测方法;适时开展专项演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一旦启动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能够在规定时限内有序完成任务。

  

(四)医疗物资保障。

  

医疗物资保障组工作由镇中心卫生院统筹负责。医疗物资保障组要根据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处置物资储备清单提前做好储备,及时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沟通,确保防控物资充足、到位。各项实物储备应能满足全员核酸检测启动后至少满负荷运转1天的需求量。各检测机构要根据自身检测能力情况,充分调集储备试剂、耗材和相关物资,集中力量开展检测筛查。疫情防控物资可采用实物储备与合同储备相结合方式。

  

(五)经费保障。

  

根据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际情况足额安排所需试剂、耗材及人员补助等经费,不得拖欠。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中渡镇党政办公室 2021116日印发

  

  
  

─      7     ─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