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县宅改办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依据各乡镇、各部门反馈意见进行调整,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方案》。
二、文件依据
(一)《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70号)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65号)
(四)《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柳农规〔2020〕7号)
(五)《关于印发〈2020年柳州市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具体指标考核方案〉的通知》(柳乡振办发〔2020〕60号)
三、方案内容
《实施方案》一是明确了乡镇及县农业农村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职责。二是明确了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内容为强化规划管控、合理安排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三是分别强调宅基地审批工作中“一户一宅”规定、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等内容。四是要求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机制。五是阐明了保障措施,依法压实乡镇政府属地责任,全面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强化业务指导及资金保障和政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