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政策解读
2021年5月11日,新修订的《鹿寨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正式印发。本次预案修订重点对预案的组织机构成员及其职责、气象灾害应急启动条件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使预案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一、预案修订背景
一是2020年我县进行了组织机构改革,组建了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等部门,相关部门职责发生了变化,气象灾害应对和防范的部门职责也需要做相应调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调整为县应急局。二是为更好地适应当前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要求,对旧版《预案》中应急启动条件进行调整,使应急预案更加突出事前防范,更具操作性。
二、 修订目的和任务
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责的调整,为适应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鹿寨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以确保更有效地保障我县气象灾害发生后应急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三、修订主要内容
一是进一步明确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名称和职责。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责的调整,将预案中有关部门名称进行更改,“县安监局”改为“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局”改为“县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改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县卫计局”改为“卫生健康局”, “县国土资源局”改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环保局”改为“柳城生态环境局”;减去“县粮食局”、“县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局”等。同时对相应部门相关职责进行了调整。
二是科学规范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根据历史气象灾害强度及其影响分析,对暴雨、高温、干旱、大风、霜冻、寒潮等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进行调整,使应急预案更加突出事前防范,更具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