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平山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鹿寨县平山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0-01-30 10:06   |  作者: 政管办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和《鹿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规定,由鹿寨县平山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由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772-6741001(地址:鹿寨县平山镇平山新街110号,邮编:545612,电话:0772-6741001,电子邮箱:ps6741001@163.com)。

  1. <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层层分解落实2019年工作安排。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平山镇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钟全、梁涛

    政务服务管理员:韦佳炙

    窗口办事人员如下:

    民政办:罗泽瑶、陈建强、罗庆秋

    残  联:何贵斌

    国土安监规建站:陆富智、张燕清、唐露露、戴娟、                  卢红州、黄小燕、吴慧、张高杰、罗婷婷、罗家宝

    一事一议办:龙秋玲

    乡村办:罗李杰

    甘蔗站:黄显刚、吴宏听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有关制度的通知》,我镇继续完善《平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并及时更新平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监督、协调和管理。形成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管理,设平山镇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政务服务管理员、各站所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办公,专人负责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线贯穿工作模式,确定专人负责我镇信息资源整合和公开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本着“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我镇组织编制《平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表》,将与我镇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难点问题、廉政风险点等事项,都列为目录,由专人负责,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进行更新,平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均在平山镇人民政府网站和平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府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政府网站,推进电子政府建设和网上政府公开。开设了政府信息、政府公开等专栏,内容涵盖法规规章、政府文件、招商引资、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资源。二是建立和推行镇政府信息服务、村财监审、招投标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 ,镇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5

    22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

    1694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宣传不够广泛,对公众依法申请部门公开信息宣传力度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专职办事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公众依法申请部门公开信息的宣传力度,能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全面实现资源共享,达到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的目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具体把握度尚且少许瑕疵

    改进措施: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三)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加强公开制度规范建设。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从自治区层面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中,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山镇人民政府

    2020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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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平山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鹿寨县平山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0-01-30 10:06    |  作者: 政管办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和《鹿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规定,由鹿寨县平山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由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772-6741001(地址:鹿寨县平山镇平山新街110号,邮编:545612,电话:0772-6741001,电子邮箱:ps6741001@163.com)。

  1. <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层层分解落实2019年工作安排。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平山镇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钟全、梁涛

    政务服务管理员:韦佳炙

    窗口办事人员如下:

    民政办:罗泽瑶、陈建强、罗庆秋

    残  联:何贵斌

    国土安监规建站:陆富智、张燕清、唐露露、戴娟、                  卢红州、黄小燕、吴慧、张高杰、罗婷婷、罗家宝

    一事一议办:龙秋玲

    乡村办:罗李杰

    甘蔗站:黄显刚、吴宏听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有关制度的通知》,我镇继续完善《平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并及时更新平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监督、协调和管理。形成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管理,设平山镇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政务服务管理员、各站所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办公,专人负责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线贯穿工作模式,确定专人负责我镇信息资源整合和公开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本着“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我镇组织编制《平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表》,将与我镇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难点问题、廉政风险点等事项,都列为目录,由专人负责,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进行更新,平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均在平山镇人民政府网站和平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府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政府网站,推进电子政府建设和网上政府公开。开设了政府信息、政府公开等专栏,内容涵盖法规规章、政府文件、招商引资、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资源。二是建立和推行镇政府信息服务、村财监审、招投标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 ,镇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5

    22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

    1694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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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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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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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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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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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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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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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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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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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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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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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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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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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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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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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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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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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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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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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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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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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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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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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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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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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宣传不够广泛,对公众依法申请部门公开信息宣传力度不够。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专职办事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公众依法申请部门公开信息的宣传力度,能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全面实现资源共享,达到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的目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具体把握度尚且少许瑕疵

    改进措施: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三)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加强公开制度规范建设。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从自治区层面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中,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山镇人民政府

    2020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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