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鹿寨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2024-01-26 16:22   |  浏览量: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现将鹿寨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3年度,鹿寨县公安局主动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共 60条。其中:工作动态1条、机构人事47公示公告12条。微信公众号发稿量442新浪微博发稿数量为780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鹿寨县公安局收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函,经核实,属于县市场监管局公开事项,已与相关部门对接后按要求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更新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政委任副组长,政工室、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统一指导,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20233月,调整《鹿寨县公安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在原任务分解表的基础上新增信息公开内容要求和公开要素,使信息更加全面公开。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四是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强调任务要求,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依托鹿寨县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二是依托平安鹿寨警方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做好我局相关政策解读等。使政务公开的形式更加丰富。三是继续参照上级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鹿寨县公安局通过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

(五)监督保障。2023年度,鹿寨县公安局重点围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聚焦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实效等方面,着眼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件0件。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0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2.9603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鹿寨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1.从总体上看,鹿寨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中个别业务部门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的问题,需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提升思想认识,使“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成为行政理念。

2.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开展较少,缺乏对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统筹运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社会知晓面、受众有限。

(二)改进情况。

1.健全制度机制保障。继续跟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有序、方式得当、渠道畅通;明确任务目标方向,同时加强横向联系,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2.增强政策解读回应实效。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非文字解读比例,加强对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统筹运用。提升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公开处理费。

鹿寨县公安局

20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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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鹿寨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2024-01-26 16:22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现将鹿寨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3年度,鹿寨县公安局主动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共 60条。其中:工作动态1条、机构人事47公示公告12条。微信公众号发稿量442新浪微博发稿数量为780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鹿寨县公安局收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函,经核实,属于县市场监管局公开事项,已与相关部门对接后按要求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更新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政委任副组长,政工室、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统一指导,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20233月,调整《鹿寨县公安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在原任务分解表的基础上新增信息公开内容要求和公开要素,使信息更加全面公开。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四是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强调任务要求,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依托鹿寨县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二是依托平安鹿寨警方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做好我局相关政策解读等。使政务公开的形式更加丰富。三是继续参照上级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鹿寨县公安局通过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

(五)监督保障。2023年度,鹿寨县公安局重点围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聚焦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实效等方面,着眼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件0件。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0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2.9603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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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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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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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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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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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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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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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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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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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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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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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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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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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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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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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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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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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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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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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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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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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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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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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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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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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鹿寨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1.从总体上看,鹿寨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中个别业务部门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的问题,需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提升思想认识,使“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成为行政理念。

2.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开展较少,缺乏对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统筹运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社会知晓面、受众有限。

(二)改进情况。

1.健全制度机制保障。继续跟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有序、方式得当、渠道畅通;明确任务目标方向,同时加强横向联系,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2.增强政策解读回应实效。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非文字解读比例,加强对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统筹运用。提升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公开处理费。

鹿寨县公安局

20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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