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民(居)委、镇直各单位:
为确保我镇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结合我镇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个责任”是指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三项制度”是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
一、鹿寨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廖 翔(鹿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联系电话:6812338
职责:统筹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郭军文(鹿寨县水利局局长)
监督电话:13788427688
责任人:邓永忠(鹿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监督电话:18176733519
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储备、资金争取等前期工作,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自来水管网责任人:周晋(鹿寨县自来水厂)
农村分散责任人:邓永忠(鹿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集中供水责任人:各村支书
联系电话:详见附表
职责:鹿寨县自来水厂、各村委会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做好:一是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的制度保障、管理机构建设;二是辖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质量、资金管理;三是向用水户提供符合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质及水量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四是落实管护人员,制定水价、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做好水源保护及巡查,水质检测。
附件:鹿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表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鹿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表 | |||
填报单位:鹿寨镇人民政府 | |||
行政村 | 责任人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大河村 | 周仁廷 | 村支书 | 15277215588 |
新胜村 | 莫春勇 | 村支书 | 18977233329 |
石路村 | 黄景祯 | 村支书 | 18775292123 |
俄洲村 | 胡耐望 | 村支书 | 13768693123 |
独羊村 | 韦明飞 | 村支书 | 15077264534 |
思义村 | 张忠福 | 村支书 | 13978283899 |
交通村 | 韦献明 | 村支书 | 13978272773 |
龙坪村 | 韦超成 | 村支书 | 18177250400 |
大良村 | 韦祯利 | 村支书 | 13737293189 |
大村村 | 韦乾豪 | 村支书 | 13977269754 |
思贤村 | 黄道革 | 村支书 | 13978274358 |
角塘村 | 戴平强 | 村支书 | 18978031982 |
龙田村 | 刘家春 | 村支书 | 13768691344 |
新村村 | 莫国彪 | 村支书 | 13978267858 |
波井村 | 黄丽花 | 村支书 | 13397875918 |
窑上村 | 黄孟德 | 村支书 | 13978261904 |
思洛村 | 唐玉华 | 村支书 | 18978035218 |
鹿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邓永忠 | 主任 | 18176733519 |
鹿寨县自来水厂 | 周晋 | 厂长 | 6811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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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民(居)委、镇直各单位:
为确保我镇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结合我镇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个责任”是指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三项制度”是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
一、鹿寨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廖 翔(鹿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联系电话:6812338
职责:统筹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郭军文(鹿寨县水利局局长)
监督电话:13788427688
责任人:邓永忠(鹿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监督电话:18176733519
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储备、资金争取等前期工作,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自来水管网责任人:周晋(鹿寨县自来水厂)
农村分散责任人:邓永忠(鹿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集中供水责任人:各村支书
联系电话:详见附表
职责:鹿寨县自来水厂、各村委会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做好:一是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的制度保障、管理机构建设;二是辖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质量、资金管理;三是向用水户提供符合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质及水量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四是落实管护人员,制定水价、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做好水源保护及巡查,水质检测。
附件:鹿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表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鹿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表 | |||
填报单位:鹿寨镇人民政府 | |||
行政村 | 责任人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大河村 | 周仁廷 | 村支书 | 15277215588 |
新胜村 | 莫春勇 | 村支书 | 18977233329 |
石路村 | 黄景祯 | 村支书 | 18775292123 |
俄洲村 | 胡耐望 | 村支书 | 13768693123 |
独羊村 | 韦明飞 | 村支书 | 15077264534 |
思义村 | 张忠福 | 村支书 | 13978283899 |
交通村 | 韦献明 | 村支书 | 13978272773 |
龙坪村 | 韦超成 | 村支书 | 18177250400 |
大良村 | 韦祯利 | 村支书 | 13737293189 |
大村村 | 韦乾豪 | 村支书 | 13977269754 |
思贤村 | 黄道革 | 村支书 | 13978274358 |
角塘村 | 戴平强 | 村支书 | 18978031982 |
龙田村 | 刘家春 | 村支书 | 13768691344 |
新村村 | 莫国彪 | 村支书 | 13978267858 |
波井村 | 黄丽花 | 村支书 | 13397875918 |
窑上村 | 黄孟德 | 村支书 | 13978261904 |
思洛村 | 唐玉华 | 村支书 | 18978035218 |
鹿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邓永忠 | 主任 | 18176733519 |
鹿寨县自来水厂 | 周晋 | 厂长 | 6811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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