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镇政发〔2024〕11号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管理 “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2 15:15
来源:鹿寨县鹿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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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民(居)委、镇直各单位

为确保我镇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结合我镇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个责任是指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三项制度是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

一、鹿寨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廖翔(鹿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联系电话:6812338

职责:统筹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郭军文(鹿寨县水利局局长)

监督电话:13788427688

责任人:邓永忠(鹿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监督电话:18176733519

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储备、资金争取等前期工作,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自来水管网责任人:周晋(鹿寨县自来水厂)

农村分散责任人:邓永忠(鹿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集中供水责任人:各村支书

联系电话:详见附表

职责:鹿寨县自来水厂、各村委会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做好:一是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的制度保障、管理机构建设;二是辖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质量、资金管理;三是向用水户提供符合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质及水量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四是落实管护人员,制定水价、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做好水源保护及巡查,水质检测。 

附件:鹿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表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鹿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表

填报单位:鹿寨镇人民政府




行政村

责任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大河村

周仁廷

村支书

15277215588

新胜村

莫春勇

村支书

18977233329

石路村

黄景祯

村支书

18775292123

俄洲村

胡耐望

村支书

13768693123

独羊村

韦明飞

村支书

15077264534

思义村

张忠福

村支书

13978283899

交通村

韦献明

村支书

13978272773

龙坪村

韦超成

村支书

18177250400

大良村

韦祯利

村支书

13737293189

大村村

韦乾豪

村支书

13977269754

思贤村

黄道革

村支书

13978274358

角塘村

戴平强

村支书

18978031982

龙田村

刘家春

村支书

13768691344

新村村

莫国彪

村支书

13978267858

波井村

黄丽花

村支书

13397875918

窑上村

黄孟德

村支书

13978261904

思洛村

唐玉华

村支书

18978035218

鹿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邓永忠

主任

18176733519

鹿寨县自来水厂

周晋

厂长

681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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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镇政发〔2024〕11号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管理 “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 15:15 来源:鹿寨县鹿寨镇

各村(社区)民(居)委、镇直各单位

为确保我镇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结合我镇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个责任是指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三项制度是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

一、鹿寨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廖翔(鹿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联系电话:6812338

职责:统筹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郭军文(鹿寨县水利局局长)

监督电话:13788427688

责任人:邓永忠(鹿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监督电话:18176733519

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储备、资金争取等前期工作,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自来水管网责任人:周晋(鹿寨县自来水厂)

农村分散责任人:邓永忠(鹿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集中供水责任人:各村支书

联系电话:详见附表

职责:鹿寨县自来水厂、各村委会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做好:一是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的制度保障、管理机构建设;二是辖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质量、资金管理;三是向用水户提供符合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质及水量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四是落实管护人员,制定水价、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做好水源保护及巡查,水质检测。 

附件:鹿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表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鹿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表

填报单位:鹿寨镇人民政府




行政村

责任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大河村

周仁廷

村支书

15277215588

新胜村

莫春勇

村支书

18977233329

石路村

黄景祯

村支书

18775292123

俄洲村

胡耐望

村支书

13768693123

独羊村

韦明飞

村支书

15077264534

思义村

张忠福

村支书

13978283899

交通村

韦献明

村支书

13978272773

龙坪村

韦超成

村支书

18177250400

大良村

韦祯利

村支书

13737293189

大村村

韦乾豪

村支书

13977269754

思贤村

黄道革

村支书

13978274358

角塘村

戴平强

村支书

18978031982

龙田村

刘家春

村支书

13768691344

新村村

莫国彪

村支书

13978267858

波井村

黄丽花

村支书

13397875918

窑上村

黄孟德

村支书

13978261904

思洛村

唐玉华

村支书

18978035218

鹿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邓永忠

主任

18176733519

鹿寨县自来水厂

周晋

厂长

681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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