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政发〔2019〕5号
寨沙镇人民政府关于拨付2018年获认定鹿寨县现代特色
农业乡级示范园村级示范点前期工作
经费和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行政村:
根据鹿寨县创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拨付2018年获认定鹿寨县现代特色农业乡级示范园村级示范点奖励资金的通知》《关于印发〈鹿寨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奖励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决定拨付2018年获认定为村级示范点的鹿寨县寨沙镇长田村柑桔产业示范点等11个示范点的前期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详见附件)
涉及的行政村要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确保下拨的前期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全部用于现代特色农业村级示范点建设。
附件﹕
关于2018年获认定鹿寨县现代特色农业乡级示范园村级示范点前期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汇总表.xlsx
寨沙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3日
寨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印发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寨政发〔2019〕5号
寨沙镇人民政府关于拨付2018年获认定鹿寨县现代特色
农业乡级示范园村级示范点前期工作
经费和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行政村:
根据鹿寨县创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拨付2018年获认定鹿寨县现代特色农业乡级示范园村级示范点奖励资金的通知》《关于印发〈鹿寨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奖励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决定拨付2018年获认定为村级示范点的鹿寨县寨沙镇长田村柑桔产业示范点等11个示范点的前期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详见附件)
涉及的行政村要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确保下拨的前期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全部用于现代特色农业村级示范点建设。
附件﹕
关于2018年获认定鹿寨县现代特色农业乡级示范园村级示范点前期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汇总表.xlsx
寨沙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3日
寨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印发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