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3 16:45
来源:鹿寨县中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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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现特制定《中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中渡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



中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方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疾病。世界卫生组织将该冠状病毒命名为2019-nCoVo。为做好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形势,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规范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尚未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持续社区、村屯传播疫情时的防控工作。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三、防控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村民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镇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组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民委、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要以“讲政治、守纪律、遵科学”为原则,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的工作原则,制订并完善相关工作方案,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中渡镇中心卫生院要负责疫情控制的总体指导工作,负责开展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评估,进行监测资料的收集、分析、上报和反馈;开展现场调查、实验室检测和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对公众的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负责病例的发现与报告、隔离、诊断、救治和临床管理,开展标本采集工作,并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开展培训。

中渡镇市场监管管理所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和环境卫生整治,从市场-加工-餐饮多个环节进行整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尤其要重点打击野生动物交易,加强传染的源头管理,降低人群感染动物源性传染病的风险。

各村民委各单位要配合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大力开展以预防控制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村民委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镇宣传办要配合中心卫生院开展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以及预防当前新型病毒知识等宣教,切实降低呼吸道等传染病的传播风险。

中渡镇派出所要协助镇中心卫生院做好疫点、疫区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对需要采取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不予配合的人员,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财政所要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所需的经费,核拨应由镇人民政府承担的应急费用,并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病例监测、发现、报告和治疗。

中渡镇中心卫生院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加强疫区暴露史信息收集。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观察病例、确诊病例时,均要按要求进行报告。鹿寨县人民医院为鹿寨县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定点救治机构。

(四)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中渡镇中心卫生院对观察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末次接触后14天。

(五)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

积极开展舆情的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本方案仅适用于当前阶段防控,如发生出现本地二代、三代病例疫情或国家出台新的方案,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中渡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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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3 16:45 来源:鹿寨县中渡镇

中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现特制定《中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中渡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



中渡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方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疾病。世界卫生组织将该冠状病毒命名为2019-nCoVo。为做好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形势,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规范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尚未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持续社区、村屯传播疫情时的防控工作。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三、防控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村民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镇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组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民委、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要以“讲政治、守纪律、遵科学”为原则,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的工作原则,制订并完善相关工作方案,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中渡镇中心卫生院要负责疫情控制的总体指导工作,负责开展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评估,进行监测资料的收集、分析、上报和反馈;开展现场调查、实验室检测和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对公众的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负责病例的发现与报告、隔离、诊断、救治和临床管理,开展标本采集工作,并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开展培训。

中渡镇市场监管管理所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和环境卫生整治,从市场-加工-餐饮多个环节进行整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尤其要重点打击野生动物交易,加强传染的源头管理,降低人群感染动物源性传染病的风险。

各村民委各单位要配合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大力开展以预防控制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村民委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镇宣传办要配合中心卫生院开展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以及预防当前新型病毒知识等宣教,切实降低呼吸道等传染病的传播风险。

中渡镇派出所要协助镇中心卫生院做好疫点、疫区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对需要采取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不予配合的人员,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财政所要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所需的经费,核拨应由镇人民政府承担的应急费用,并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病例监测、发现、报告和治疗。

中渡镇中心卫生院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加强疫区暴露史信息收集。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观察病例、确诊病例时,均要按要求进行报告。鹿寨县人民医院为鹿寨县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定点救治机构。

(四)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中渡镇中心卫生院对观察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扶或其他相关症状及病情进展。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末次接触后14天。

(五)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

积极开展舆情的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本方案仅适用于当前阶段防控,如发生出现本地二代、三代病例疫情或国家出台新的方案,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中渡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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