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中渡镇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2 08:45
来源:鹿寨县中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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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0年中渡镇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民委,镇直各单位:

现将《2020年中渡镇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渡镇人民政府

                202041


2020年中渡镇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11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0321号)及《鹿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鹿防控指〔202022号)文件精神,做好我镇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群众清明祭祀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努力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推进和深化殡葬改革,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始终把群众祭扫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绿色文明祭扫方式和节地生态殡葬新风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

(二)工作原则。巩固完善清明节祭扫工作机制,围绕“防风险、保安全、惠民生、树新风、聚共识”的目标,认真落实各项方案措施,确保清明祭扫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突出疫情防控,把牢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重视现场管控,减少人员聚集,做好群众的解释和劝导工作。同时兼顾森林火灾、交通安全等事故预防。

强化宣传引导,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清明节祭扫的有关政策要求,推广生态祭扫方式,宣扬绿色殡葬理念。压实各级责任,加强现场祭扫劝导,确保平安有序。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疫情防控。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严格管控城乡聚集性祭扫活动,不得举办聚集性祭祀祭祖扫墓活动,不准进行家族性、宗族性大规模聚集扫墓,严禁祭祀祭祖后进行群体性聚会聚餐。一旦出现疫情,有关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要压实全镇各部门、站所及村(社区)责任,对农村较为分散的历史埋葬点,安排专人负责祭扫活动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因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继续暂停烈士陵园等机构祭扫服务,积极向群众告知宣传暂停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放、骨灰花坛安葬等集体性活动。

(三)加大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以及绿色、文明、节地安葬新风,积极倡导家庭追思、网络祭祀、代为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营造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全镇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采取公告、宣传车、村委广播、短信等形式,及时广泛、科学规范发布信息,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和节日祭扫服务管理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群众在疫情结束后开展现场祭扫。同时,要引导群众、干部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劝导在外人员(含市外、境外人员)今年清明节期间不要回乡祭扫,防止输入性疫情的发生。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深入挖掘清明节慎终追远、家风传承、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文化内涵,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倡导网络祭扫、小规模家庭追思、书写寄语、敬献鲜花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树立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三、组织保障

成立中渡镇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由中渡镇镇长担任负责人,成员单位为相关站所负责人及各社区(村)主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全镇清明节工作的统揽。在镇党政办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组织协调。

(一)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内群众祭扫工作的统一领导、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做好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处置突发情况,要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零散祭祀行为,对农村散埋坟地、家族墓地及街头祭祀活动,要压实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加强宣传劝导,控制人数,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保障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及时上报疫情,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负责祭扫活动期间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平安清明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全面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举措,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成效。向全镇党员干部发出倡议,引导自觉落实平安清明的工作要求。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处置网络舆情。

(二)镇民政办职责

采取悬挂横幅、张贴祭扫公告、播放宣传音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清明节祭扫有关政策及绿色殡葬,引导文明有序祭扫;做好祭扫监测,及时通报信息。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认真地完成观察、预测和报告任务,防止漏报、迟报。

(三)镇应急办(镇消防救援大队)职责

负责祭扫活动期间消防督查、指导工作,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火工作。

(四)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责

负责对清明期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强祭扫活动期间对环境影响的监控。做好交通工作安排,保障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顺畅出行。加强对全镇祭扫环境的管理,制止沿街、沿路燃放鞭炮和焚烧冥纸等扰民行为,负责全镇主要丧葬用品销售摊点的管理,严禁占道经营。

(五)镇林业站职责

会同消防部门负责护林防火工作。

(六)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

加强对烈士祭祀活动的宣传引导和现场管控,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七)各村(社区)职责

重点做好本辖区内公墓等重要场所和街头、农村地区祭扫的疫情防控、交通疏导、治安防范和环境整治工作。向群众开展宣传劝导,控制人数,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部署制定应急预案,安排值守人员,抓好清明节工作任务部署。

(二)突出工作重点。安全工作总体以疫情防控为重点,兼顾火灾、交通安全等事故预防。

(三)加强舆情监控。制定完善宣传应急预案、采访接待规程和舆情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和热点难点问题预研预判。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出现的问题,要提前研判、摸清情况、深入剖析,适时进行客观报道,避免炒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中渡镇党政办公室                                            20204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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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中渡镇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2 08:45 来源:鹿寨县中渡镇

中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0年中渡镇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民委,镇直各单位:

现将《2020年中渡镇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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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渡镇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11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0321号)及《鹿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鹿防控指〔202022号)文件精神,做好我镇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群众清明祭祀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努力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推进和深化殡葬改革,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始终把群众祭扫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绿色文明祭扫方式和节地生态殡葬新风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

(二)工作原则。巩固完善清明节祭扫工作机制,围绕“防风险、保安全、惠民生、树新风、聚共识”的目标,认真落实各项方案措施,确保清明祭扫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突出疫情防控,把牢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重视现场管控,减少人员聚集,做好群众的解释和劝导工作。同时兼顾森林火灾、交通安全等事故预防。

强化宣传引导,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清明节祭扫的有关政策要求,推广生态祭扫方式,宣扬绿色殡葬理念。压实各级责任,加强现场祭扫劝导,确保平安有序。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疫情防控。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严格管控城乡聚集性祭扫活动,不得举办聚集性祭祀祭祖扫墓活动,不准进行家族性、宗族性大规模聚集扫墓,严禁祭祀祭祖后进行群体性聚会聚餐。一旦出现疫情,有关部门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要压实全镇各部门、站所及村(社区)责任,对农村较为分散的历史埋葬点,安排专人负责祭扫活动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因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继续暂停烈士陵园等机构祭扫服务,积极向群众告知宣传暂停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放、骨灰花坛安葬等集体性活动。

(三)加大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以及绿色、文明、节地安葬新风,积极倡导家庭追思、网络祭祀、代为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营造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全镇各单位、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采取公告、宣传车、村委广播、短信等形式,及时广泛、科学规范发布信息,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和节日祭扫服务管理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群众在疫情结束后开展现场祭扫。同时,要引导群众、干部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劝导在外人员(含市外、境外人员)今年清明节期间不要回乡祭扫,防止输入性疫情的发生。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深入挖掘清明节慎终追远、家风传承、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文化内涵,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倡导网络祭扫、小规模家庭追思、书写寄语、敬献鲜花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树立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三、组织保障

成立中渡镇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由中渡镇镇长担任负责人,成员单位为相关站所负责人及各社区(村)主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全镇清明节工作的统揽。在镇党政办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组织协调。

(一)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内群众祭扫工作的统一领导、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做好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处置突发情况,要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零散祭祀行为,对农村散埋坟地、家族墓地及街头祭祀活动,要压实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加强宣传劝导,控制人数,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保障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及时上报疫情,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负责祭扫活动期间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平安清明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全面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举措,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成效。向全镇党员干部发出倡议,引导自觉落实平安清明的工作要求。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处置网络舆情。

(二)镇民政办职责

采取悬挂横幅、张贴祭扫公告、播放宣传音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清明节祭扫有关政策及绿色殡葬,引导文明有序祭扫;做好祭扫监测,及时通报信息。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认真地完成观察、预测和报告任务,防止漏报、迟报。

(三)镇应急办(镇消防救援大队)职责

负责祭扫活动期间消防督查、指导工作,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火工作。

(四)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责

负责对清明期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强祭扫活动期间对环境影响的监控。做好交通工作安排,保障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顺畅出行。加强对全镇祭扫环境的管理,制止沿街、沿路燃放鞭炮和焚烧冥纸等扰民行为,负责全镇主要丧葬用品销售摊点的管理,严禁占道经营。

(五)镇林业站职责

会同消防部门负责护林防火工作。

(六)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

加强对烈士祭祀活动的宣传引导和现场管控,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七)各村(社区)职责

重点做好本辖区内公墓等重要场所和街头、农村地区祭扫的疫情防控、交通疏导、治安防范和环境整治工作。向群众开展宣传劝导,控制人数,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部署制定应急预案,安排值守人员,抓好清明节工作任务部署。

(二)突出工作重点。安全工作总体以疫情防控为重点,兼顾火灾、交通安全等事故预防。

(三)加强舆情监控。制定完善宣传应急预案、采访接待规程和舆情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和热点难点问题预研预判。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出现的问题,要提前研判、摸清情况、深入剖析,适时进行客观报道,避免炒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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