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渡镇耕地撂荒治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9 10:10
来源:鹿寨县中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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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渡镇耕地撂荒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中渡镇耕地撂荒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中渡镇人民政府

202268



中渡镇耕地撂荒治理方案

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211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耕地撂荒治理工作的函》《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202146号)《中共鹿寨县委办公室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鹿办〔20228号)等文件精神,加大耕地撂荒治理力度,保护我镇耕地资源,守住耕地红线,合理利用与管理农村耕地资源,确保粮食安全,促进我镇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恢复撂荒地生产对确保粮食安全和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的重大战略意义,把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撂荒地治理作为挖掘保供潜力、保障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减少存量,坚决遏制增量,落实好支农惠农政策,统筹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把有限的耕地资源用足用好。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摸清耕地撂荒底数,明确年度耕地撂荒治理目标。耕地撂荒治理范围为最新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未耕种的耕地。各村(社区)要全面摸清本辖区内撂荒耕地总数,更新完善我耕地撂荒台账,实现动态监管。2022年要完成本辖区内撂荒耕地治理任务总数的40%以上。

(二)全面梳理整治问题清单,逐项落实复耕复种措施。科学制定本辖区耕地撂荒分类治理的方案和复耕计划,明确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快推进耕地撂荒耕地治理。

三、重点工作

(一) 改善生产条件,促进撂荒地复垦。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促进农户复垦积极性,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

(二)强化土地流转,合理高效管理土地。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参与撂荒耕地复耕,坚持整治与发展相结合,统筹利用好撂荒地发展农业生产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撂荒地复垦。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帮助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尽快提高生产能力。引导长期外出务工、无力开展耕种的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通过统一耕种、代耕代种等方式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引导流转双方将依法合理利用耕地、防止耕地撂荒的责任和要求纳入土地流转合同,强化约束监督,巩固治理成效。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 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 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三)稳定粮食生产,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推动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村、屯。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稻谷生产者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相关农业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主平台作用,支持发展水稻、双季稻、玉米、红薯、豆类、油菜等粮食多熟制,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鼓励政策和激励机制,稳定提高粮食复种指数。加强粮食产业科技创新大力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提高种粮规模效益。通过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全镇耕地撂荒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分类有序指导,推进撂荒地整改。各村要认真分析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水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对于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 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季节性的撂荒地,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农技人员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让农民会种田、种好田。对发展农业生产特别是特色种养技能比较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全程式服务。

(五)严格法律法规落实,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各村要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落实,严格落实 《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对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把耕地撂荒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等政策挂钩,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微信、网络、抖音等媒体,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有效做法,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和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业务工作,由韦胜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三) 强化监督考核。镇纪委牵头,成立督查工作组建立健全指导督查工作机制,深入各村掌握各地撂荒地整治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把耕地撂荒与年底评优和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加强日常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中渡镇党政办公室                                        20226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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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9 10:10 来源:鹿寨县中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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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中渡镇耕地撂荒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中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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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渡镇耕地撂荒治理方案

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211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2年耕地撂荒治理工作的函》《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202146号)《中共鹿寨县委办公室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鹿办〔20228号)等文件精神,加大耕地撂荒治理力度,保护我镇耕地资源,守住耕地红线,合理利用与管理农村耕地资源,确保粮食安全,促进我镇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恢复撂荒地生产对确保粮食安全和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的重大战略意义,把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撂荒地治理作为挖掘保供潜力、保障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减少存量,坚决遏制增量,落实好支农惠农政策,统筹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把有限的耕地资源用足用好。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摸清耕地撂荒底数,明确年度耕地撂荒治理目标。耕地撂荒治理范围为最新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未耕种的耕地。各村(社区)要全面摸清本辖区内撂荒耕地总数,更新完善我耕地撂荒台账,实现动态监管。2022年要完成本辖区内撂荒耕地治理任务总数的40%以上。

(二)全面梳理整治问题清单,逐项落实复耕复种措施。科学制定本辖区耕地撂荒分类治理的方案和复耕计划,明确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快推进耕地撂荒耕地治理。

三、重点工作

(一) 改善生产条件,促进撂荒地复垦。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促进农户复垦积极性,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

(二)强化土地流转,合理高效管理土地。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参与撂荒耕地复耕,坚持整治与发展相结合,统筹利用好撂荒地发展农业生产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撂荒地复垦。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帮助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尽快提高生产能力。引导长期外出务工、无力开展耕种的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通过统一耕种、代耕代种等方式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引导流转双方将依法合理利用耕地、防止耕地撂荒的责任和要求纳入土地流转合同,强化约束监督,巩固治理成效。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 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 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三)稳定粮食生产,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推动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村、屯。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稻谷生产者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相关农业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主平台作用,支持发展水稻、双季稻、玉米、红薯、豆类、油菜等粮食多熟制,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鼓励政策和激励机制,稳定提高粮食复种指数。加强粮食产业科技创新大力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提高种粮规模效益。通过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全镇耕地撂荒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分类有序指导,推进撂荒地整改。各村要认真分析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案,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水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对于旱地撂荒,要根据立地条件, 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季节性的撂荒地,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农技人员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让农民会种田、种好田。对发展农业生产特别是特色种养技能比较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全程式服务。

(五)严格法律法规落实,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各村要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落实,严格落实 《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对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把耕地撂荒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等政策挂钩,对长期撂荒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停止承包地经营者享受的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微信、网络、抖音等媒体,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有效做法,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和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业务工作,由韦胜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三) 强化监督考核。镇纪委牵头,成立督查工作组建立健全指导督查工作机制,深入各村掌握各地撂荒地整治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把耕地撂荒与年底评优和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加强日常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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