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医疗事业的演变与发展
覃德礼
鹿寨县域辖民国时期的雒容、中渡、榴江三县及修仁的四达和十锦乡。当时有3所县卫生院,总计医务人员19人,其中医师(士)6人,护士4人,药剂士2人,助产士3人,卫生助理员3人,卫生稽查员1人。机构之少,人员之紧缺,实无法担当数十万人的疾病防治重任,致使全境瘟疫年年流行,出现百姓生病难求医的悲惨局面。 新中国成立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关心广大人民群众的疾苦,重视发展医疗事业,制订了“预防为主,面向工农兵,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卫生工作四大原则。1951年6月30日,鹿寨县人民政府决定,将上述三县卫生院合并成立“鹿寨县人民政府卫生院”,地址设在鹿寨镇南市街,用民房改建而成。院内分设医务课和防保课,分担医疗、防保任务。1953年在西闸塘门外(现政军路2号)建设新址,此后延续扩建更新,不断增添人员及设备而壮大。1956年7月26日,县人民政府卫生院改称“鹿寨县人民医院”,成为全县医疗中心。 1951年县卫生院仅有医务人员12人,1955年27人。1960年37人;1966年底,计有总人数61人,其中医护人员45人。科室设置为:1951年7个,1966年增至24个,包括门诊部有: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五官科、牙科、第二门诊部、放射科、中药房、西药房、药剂室、注射室、换药室、化验室、挂号收费室。留医部有:内儿科、外科、妇产科、手术室。总务后勤部有:总务科、财务科、供应科、被服修补室。 县人民医院的建立,医疗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外科在建院初期,仅能做阑尾炎切除、疝气修补、外部小肿瘤切除、创伤缝合等小手术。从1963起,已能施行腹部大中手术,如胃大部分切除、胃肠穿孔修补、肠胃空肠吻合、膀胱尿道取石等。1966年,实施胆道取石和植皮手术获得成功。其他科室的医疗业务均有所创新和发展。如内儿科1966年抢救中毒性消化不良12例,中毒性肺炎并心衰26例,中毒性痢疾9例,食物中毒12例,一氧化碳中毒5例,触电和溺水6例,均获成功。妇产科1960年已能施行妇产科手术,如子宫修补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宫外孕取胎术等。1964年可施行剖腹产,1966年可施行子宫全摘除。五官科1966年施行甲状腺摘除术3例,扁桃体摘除术2例,均获成功。中医科从1959年至1966年间,先后开展穴位封闭治疗胃溃疡,针灸无痛分娩,中药治疗毒蛇咬伤和急慢性肝炎,中西医结合治疗骨折、急腹症、针灸麻醉等效果明显。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县人民医院的基本建设逐步扩大。1853年,县财政拨款30000元,新建门诊部、病房及职工宿舍等4栋平房,总面积900平方米。1995年,再次拨款25000元,医院自筹资金10000元,购地皮8亩,增建病房1栋共800平方米。1965年,医院自筹资金17000元,新建妇产科病房和手术室,新增面积381.8平方米。至此,县医院初具规模,为进一步开展医疗业务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 县人民医院的医疗器械设备也在逐年增加更新,朝着现代化迈进。1852年仅有丙种手术包1套、显微镜1台、手提式高压消毒锅1个、手术床1张等简陋设备,1961年增加了乙、丙两种手术包各1套、腹部手术包1套、显微镜1台、立式高压消毒锅2座、蒸馏水器1座、产床1 张、空气麻醉机1台、电冰箱1台、干燥箱1座、牙科椅1张。至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再次增添有计划生育手术包4套,乙、丙两种手术包各1套,产妇手术台1张,100-240毫安X光机1台,反光聚光灯1具,手摇离心机1台,救护车1辆。至此,已能基本适应当时开展医疗业务和急救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鹿寨、黄冕、龙江、洛埠、江口、运江、安安(今寨上村)、平山等乡(镇)设有医务所,只有所长1人,均为中医师,且薪金微薄。 新中国成立后,榴江、雒容、中渡三卫生院就地改为区卫生所。1952年相继有平山、江口、四排成立卫生所。1956年,黄冕、龙江、屯秋、头排4个区建立卫生所。至1961年,卫生机构随着政社体制变更,增设拉沟、导江、城关、鹿寨镇卫生院,卫生机构遍及全县乡、镇(公社);共有医务人员81人,担负着本地区医疗及卫生防疫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初步实现了初级保健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广大农村缺医少药,走村串寨为群众看病者多为中草医,其中不乏巫医进行封建迷信活动,欺骗乡民,牟取财物。当时全县圩镇有中西医私人诊所8个,医务人员12人;有中药店铺28家,坐堂中医师19人。 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医药卫生人员的组织和培训。1952年有113人申请经批准开业行医。1953年至1966年,县卫生局共开办了培训班3期,受训人员共206人。 1953年开始组织“联合诊所”,至1956年,全县有西医联合诊所5所,中医联合诊所8所,共有员工71人,社会医药卫生人员283人。1957年,全县有中、西医联合诊所11所,员工64人;农业合作社卫生所37个,卫生人员149人,个体开业行医者38人。1959年,有人民公社集体办的大队卫生所113个,占大队总数的83%,共有医药卫生人员239人。至1966年,全县共有乡村医生464人,小队卫生员1035人,至此医药卫生人员遍及全县各村屯,基本实现了“小伤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大队,常见病多发病不出公社”的医疗体制。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鹿寨县医疗事业的演变与发展
覃德礼
鹿寨县域辖民国时期的雒容、中渡、榴江三县及修仁的四达和十锦乡。当时有3所县卫生院,总计医务人员19人,其中医师(士)6人,护士4人,药剂士2人,助产士3人,卫生助理员3人,卫生稽查员1人。机构之少,人员之紧缺,实无法担当数十万人的疾病防治重任,致使全境瘟疫年年流行,出现百姓生病难求医的悲惨局面。 新中国成立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关心广大人民群众的疾苦,重视发展医疗事业,制订了“预防为主,面向工农兵,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卫生工作四大原则。1951年6月30日,鹿寨县人民政府决定,将上述三县卫生院合并成立“鹿寨县人民政府卫生院”,地址设在鹿寨镇南市街,用民房改建而成。院内分设医务课和防保课,分担医疗、防保任务。1953年在西闸塘门外(现政军路2号)建设新址,此后延续扩建更新,不断增添人员及设备而壮大。1956年7月26日,县人民政府卫生院改称“鹿寨县人民医院”,成为全县医疗中心。 1951年县卫生院仅有医务人员12人,1955年27人。1960年37人;1966年底,计有总人数61人,其中医护人员45人。科室设置为:1951年7个,1966年增至24个,包括门诊部有: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五官科、牙科、第二门诊部、放射科、中药房、西药房、药剂室、注射室、换药室、化验室、挂号收费室。留医部有:内儿科、外科、妇产科、手术室。总务后勤部有:总务科、财务科、供应科、被服修补室。 县人民医院的建立,医疗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外科在建院初期,仅能做阑尾炎切除、疝气修补、外部小肿瘤切除、创伤缝合等小手术。从1963起,已能施行腹部大中手术,如胃大部分切除、胃肠穿孔修补、肠胃空肠吻合、膀胱尿道取石等。1966年,实施胆道取石和植皮手术获得成功。其他科室的医疗业务均有所创新和发展。如内儿科1966年抢救中毒性消化不良12例,中毒性肺炎并心衰26例,中毒性痢疾9例,食物中毒12例,一氧化碳中毒5例,触电和溺水6例,均获成功。妇产科1960年已能施行妇产科手术,如子宫修补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宫外孕取胎术等。1964年可施行剖腹产,1966年可施行子宫全摘除。五官科1966年施行甲状腺摘除术3例,扁桃体摘除术2例,均获成功。中医科从1959年至1966年间,先后开展穴位封闭治疗胃溃疡,针灸无痛分娩,中药治疗毒蛇咬伤和急慢性肝炎,中西医结合治疗骨折、急腹症、针灸麻醉等效果明显。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县人民医院的基本建设逐步扩大。1853年,县财政拨款30000元,新建门诊部、病房及职工宿舍等4栋平房,总面积900平方米。1995年,再次拨款25000元,医院自筹资金10000元,购地皮8亩,增建病房1栋共800平方米。1965年,医院自筹资金17000元,新建妇产科病房和手术室,新增面积381.8平方米。至此,县医院初具规模,为进一步开展医疗业务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 县人民医院的医疗器械设备也在逐年增加更新,朝着现代化迈进。1852年仅有丙种手术包1套、显微镜1台、手提式高压消毒锅1个、手术床1张等简陋设备,1961年增加了乙、丙两种手术包各1套、腹部手术包1套、显微镜1台、立式高压消毒锅2座、蒸馏水器1座、产床1 张、空气麻醉机1台、电冰箱1台、干燥箱1座、牙科椅1张。至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再次增添有计划生育手术包4套,乙、丙两种手术包各1套,产妇手术台1张,100-240毫安X光机1台,反光聚光灯1具,手摇离心机1台,救护车1辆。至此,已能基本适应当时开展医疗业务和急救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鹿寨、黄冕、龙江、洛埠、江口、运江、安安(今寨上村)、平山等乡(镇)设有医务所,只有所长1人,均为中医师,且薪金微薄。 新中国成立后,榴江、雒容、中渡三卫生院就地改为区卫生所。1952年相继有平山、江口、四排成立卫生所。1956年,黄冕、龙江、屯秋、头排4个区建立卫生所。至1961年,卫生机构随着政社体制变更,增设拉沟、导江、城关、鹿寨镇卫生院,卫生机构遍及全县乡、镇(公社);共有医务人员81人,担负着本地区医疗及卫生防疫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初步实现了初级保健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广大农村缺医少药,走村串寨为群众看病者多为中草医,其中不乏巫医进行封建迷信活动,欺骗乡民,牟取财物。当时全县圩镇有中西医私人诊所8个,医务人员12人;有中药店铺28家,坐堂中医师19人。 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医药卫生人员的组织和培训。1952年有113人申请经批准开业行医。1953年至1966年,县卫生局共开办了培训班3期,受训人员共206人。 1953年开始组织“联合诊所”,至1956年,全县有西医联合诊所5所,中医联合诊所8所,共有员工71人,社会医药卫生人员283人。1957年,全县有中、西医联合诊所11所,员工64人;农业合作社卫生所37个,卫生人员149人,个体开业行医者38人。1959年,有人民公社集体办的大队卫生所113个,占大队总数的83%,共有医药卫生人员239人。至1966年,全县共有乡村医生464人,小队卫生员1035人,至此医药卫生人员遍及全县各村屯,基本实现了“小伤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大队,常见病多发病不出公社”的医疗体制。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