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无烟佳节与爱同行”活动的通知
鹿爱卫办〔202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无烟佳节与爱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县将组织开展“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控烟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巩固提升活动。2023年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10周年。各单位要结合卫生城镇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深入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成果巩固提升活动。按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巩固成效评估,对自查自纠及成效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持续巩固建设成果;机关单位要在机关内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控烟宣传教育,引导干部不吸烟、主动戒烟,主动做控烟宣传者和倡导者;要对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巩固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推动各机关单位、行业系统控烟工作取得实效。
(二)开展控烟健康教育活动。县卫生健康局要积极联合当地教育、妇联、计生协等相关部门,巩固无烟学校建设成果,加强无烟家庭建设,推动控烟工作向学校和家庭延伸,努力营造健康文明育人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要利用好中小学放假前最后一节课、假期教育等,结合青少年控烟绘画大赛优秀作品宣传,寓教于乐,加强科普,引导学生充分认识烟草烟雾和电子烟危害,了解控烟核心知识,帮助青少年树立“拒吸第一支烟,做无烟新一代”的理念。通过形式多样的控烟知识宣传,鼓励广大青少年成为学校、家庭控烟监督员,通过“小手牵大手”活动,引导家长不吸烟,主动戒烟,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作表率。
(三)开展戒烟咨询服务活动。一是戒烟门诊医院(县人民医院)要按照国家戒烟门诊服务方案的要求,对照《戒烟门诊标准和评估指标》,继续在相关的科室开设戒烟门诊,配齐相关戒烟干预材料,建立院内转诊制度,根据需要将患者转诊至戒烟门诊进行强化干预。戒烟门诊医院要对本院全体医务人员进行简短戒烟技能培训,要组织专家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开展戒烟服务,提升基层戒烟服务能力。二是县疾控中心要联合戒烟门诊医院组织戒烟服务专家走进基层社区和单位,通过发放戒烟科普宣传手册,讲解吸烟和二手烟的危害,提升居民戒烟意愿,引导居民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为有戒烟意愿的群众建立戒烟档案,提供免费戒烟咨询,提高戒烟成功率,实现居民戒烟服务“零”距离。
(四)开展健康过佳节宣传活动。各单位要以春节为契机,通过宣传栏和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利用宣传标语、视频、海报、专家访谈、网络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创新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无烟健康过节文化,宣传“送烟=送危害”,引导群众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倡导过节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对二手烟说不”,共度无烟健康佳节。
三、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谋划,结合本地实际,联合相关部门,紧抓春节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控烟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控烟的浓厚氛围;各乡镇卫生院、县直三家医院要结合重大节假日相关义诊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互动性良好的控烟科普宣传,助力民众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请所有单位认真总结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形成工作总结、连同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工作开展图片(2-3张)于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报送我办,我办将对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并择优报送柳州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及电话:覃微,6811245
电子邮箱:lzxawb@126.com
附件:1.柳爱卫会〔2022〕1号 关于命名柳州市无烟党政机关的决定
2.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
3.鹿寨县“无烟佳节与爱同行”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鹿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附件3
鹿寨县“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无烟单位建设巩固 |
控烟宣传活动 (义诊、讲座、视频直播等) |
健康过佳节及控烟科普宣传 | ||||||||
自查自纠 机关数量 (个) |
开展控烟 督导巡查(次) |
补充 控烟标识牌(块) |
活动 开展数量 (场) |
参与 活动人数(人) |
发放 宣传手册、折页、传单(张) |
控烟宣传 专栏 (个) |
微信、微博等网络宣传(条) |
电视、广播等新闻报导 (次) |
报纸刊载(条) |
各类媒体播放公益广告(次)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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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无烟佳节与爱同行”活动的通知
鹿爱卫办〔202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无烟佳节与爱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县将组织开展“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控烟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巩固提升活动。2023年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10周年。各单位要结合卫生城镇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深入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成果巩固提升活动。按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巩固成效评估,对自查自纠及成效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持续巩固建设成果;机关单位要在机关内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控烟宣传教育,引导干部不吸烟、主动戒烟,主动做控烟宣传者和倡导者;要对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巩固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推动各机关单位、行业系统控烟工作取得实效。
(二)开展控烟健康教育活动。县卫生健康局要积极联合当地教育、妇联、计生协等相关部门,巩固无烟学校建设成果,加强无烟家庭建设,推动控烟工作向学校和家庭延伸,努力营造健康文明育人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要利用好中小学放假前最后一节课、假期教育等,结合青少年控烟绘画大赛优秀作品宣传,寓教于乐,加强科普,引导学生充分认识烟草烟雾和电子烟危害,了解控烟核心知识,帮助青少年树立“拒吸第一支烟,做无烟新一代”的理念。通过形式多样的控烟知识宣传,鼓励广大青少年成为学校、家庭控烟监督员,通过“小手牵大手”活动,引导家长不吸烟,主动戒烟,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作表率。
(三)开展戒烟咨询服务活动。一是戒烟门诊医院(县人民医院)要按照国家戒烟门诊服务方案的要求,对照《戒烟门诊标准和评估指标》,继续在相关的科室开设戒烟门诊,配齐相关戒烟干预材料,建立院内转诊制度,根据需要将患者转诊至戒烟门诊进行强化干预。戒烟门诊医院要对本院全体医务人员进行简短戒烟技能培训,要组织专家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开展戒烟服务,提升基层戒烟服务能力。二是县疾控中心要联合戒烟门诊医院组织戒烟服务专家走进基层社区和单位,通过发放戒烟科普宣传手册,讲解吸烟和二手烟的危害,提升居民戒烟意愿,引导居民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为有戒烟意愿的群众建立戒烟档案,提供免费戒烟咨询,提高戒烟成功率,实现居民戒烟服务“零”距离。
(四)开展健康过佳节宣传活动。各单位要以春节为契机,通过宣传栏和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利用宣传标语、视频、海报、专家访谈、网络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创新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无烟健康过节文化,宣传“送烟=送危害”,引导群众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倡导过节不吸烟、不敬烟、不送烟,“对二手烟说不”,共度无烟健康佳节。
三、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谋划,结合本地实际,联合相关部门,紧抓春节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控烟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控烟的浓厚氛围;各乡镇卫生院、县直三家医院要结合重大节假日相关义诊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互动性良好的控烟科普宣传,助力民众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请所有单位认真总结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形成工作总结、连同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工作开展图片(2-3张)于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报送我办,我办将对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并择优报送柳州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及电话:覃微,6811245
电子邮箱:lzxawb@126.com
附件:1.柳爱卫会〔2022〕1号 关于命名柳州市无烟党政机关的决定
2.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
3.鹿寨县“无烟佳节与爱同行”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鹿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附件3
鹿寨县“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无烟单位建设巩固 |
控烟宣传活动 (义诊、讲座、视频直播等) |
健康过佳节及控烟科普宣传 | ||||||||
自查自纠 机关数量 (个) |
开展控烟 督导巡查(次) |
补充 控烟标识牌(块) |
活动 开展数量 (场) |
参与 活动人数(人) |
发放 宣传手册、折页、传单(张) |
控烟宣传 专栏 (个) |
微信、微博等网络宣传(条) |
电视、广播等新闻报导 (次) |
报纸刊载(条) |
各类媒体播放公益广告(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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