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6〕2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6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 毕业当年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时间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2021和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已享受过中央、其他省份或广西学费补偿政策,以及超过政策规定申请时间逾期未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毕业生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对象、基层就业范围、相关要求和具体条件详见桂财规〔2022〕9号文的附件10。若遇有关政策调整或取消,按最新政策要求办理。
二、补偿金额和年限
(一)202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标准的,按照补偿标准实行补偿。
(二)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标准的,按照补偿标准实行补偿。
(三)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按照申请毕业当年所读最后学历的国家规定相应学制计算,超出基本修业年份所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不予补偿。
三、申请时间
2026年2月25日—3月31日。
四、申请流程
(一)符合补偿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学生资助网,进入广西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在线申请系统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和自行上传审核要求的材料。其中:缴纳保险的单位应为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基层单位。学费补偿在线申请系统网址:http://gxzz.gxeduyun.edu.cn/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
(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在线申请系统初审通过后,学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鹿寨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现场审核:学生个人身份证和本人农业银行储蓄卡、全日制高校毕业证、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取通知) 及《工作岗位情况说明》、《广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情况说明》、签订劳动合同的基层单位为毕业生连续缴纳36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基层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
(三)县级审核通过后,于5月15日前将初审结果在本县(区) 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柳州市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复核,市教育局复核完毕后于2026年6月15日前报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请按文件要求在辖区内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尤其是面向特岗教师、村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等群体进行重点宣传。
(二)其他相关要求请查阅鹿寨县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QQ群(群号:948030166)文件,加群请备注工作单位、毕业年份、本人姓名。
未尽事宜,请联系鹿寨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沈韦华,联系电话:6821505。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6〕2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桂财规〔2022〕9号)(学费补偿实施细则)
3.广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材料清单(可在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在线申请系统下载)
鹿寨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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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6〕2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6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 毕业当年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时间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2021和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已享受过中央、其他省份或广西学费补偿政策,以及超过政策规定申请时间逾期未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毕业生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对象、基层就业范围、相关要求和具体条件详见桂财规〔2022〕9号文的附件10。若遇有关政策调整或取消,按最新政策要求办理。
二、补偿金额和年限
(一)202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标准的,按照补偿标准实行补偿。
(二)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标准的,按照补偿标准实行补偿。
(三)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按照申请毕业当年所读最后学历的国家规定相应学制计算,超出基本修业年份所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不予补偿。
三、申请时间
2026年2月25日—3月31日。
四、申请流程
(一)符合补偿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学生资助网,进入广西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在线申请系统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和自行上传审核要求的材料。其中:缴纳保险的单位应为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基层单位。学费补偿在线申请系统网址:http://gxzz.gxeduyun.edu.cn/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
(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在线申请系统初审通过后,学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鹿寨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现场审核:学生个人身份证和本人农业银行储蓄卡、全日制高校毕业证、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取通知) 及《工作岗位情况说明》、《广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情况说明》、签订劳动合同的基层单位为毕业生连续缴纳36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基层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
(三)县级审核通过后,于5月15日前将初审结果在本县(区) 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柳州市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复核,市教育局复核完毕后于2026年6月15日前报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请按文件要求在辖区内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尤其是面向特岗教师、村官、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等群体进行重点宣传。
(二)其他相关要求请查阅鹿寨县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QQ群(群号:948030166)文件,加群请备注工作单位、毕业年份、本人姓名。
未尽事宜,请联系鹿寨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沈韦华,联系电话:6821505。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6〕2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桂财规〔2022〕9号)(学费补偿实施细则)
3.广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材料清单(可在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在线申请系统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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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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