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政发〔2020〕20号寨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寨沙镇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日期:2020-05-29 11:45
来源:鹿寨县寨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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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沙镇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20年度寨沙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柳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意见》(柳政发〔20127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现状及2020年地质灾害发生和发展趋势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去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9年,我镇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0处,发生地质灾害险情0起,无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我镇引发地质灾害险情的主要原因是人为切坡建房,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情况依然严峻。

二、2020年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与责任单位

(一)重点防范期及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为每年的主汛期(49月),当土壤含水量饱和,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日以上),极易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道路交通沿线高陡边坡,矿山尾矿坝和废弃渣矿堆放点,地下开采矿山、沿河堤岸,坡度在40度以上的碎屑岩或坡度在50度以上的碳酸盐地区极易发生新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提高天气气候变化的关注度,加强集中降雨、防汛和防旱方面的预测预报及防御。

(二)20个隐患点区域的主要防治措施与责任单位

1.板江村龙兴屯、中板江屯隐患点

居民房屋建山边,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山体长期受雨水冲刷,风化蚀变,已经发生过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引导群众建设挡土墙及排水沟。

防治责任单位:板江村民委。

2.河岭村九歪屯、上六谷屯隐患点

居民房屋建山边,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山体长期受雨水冲刷,风化蚀变,已经发生过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切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

防治责任单位:河岭村民委。

3.寨沙村金袍屯、石排岭屯、温家坪屯、下步屯隐患点

居民房屋建山边,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山体长期受雨水冲刷,风化蚀变,已经发生过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切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

防治责任单位:寨沙村民委。

4.教化村教化一队隐患点

居民房屋建山边,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山体长期受雨水冲刷,风化蚀变,已经发生过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切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

防治责任单位:教化村民委。

5.东马村东马屯、黄芽屯隐患点

居民房屋建山边,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山体长期受雨水冲刷,风化蚀变,已经发生过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切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

防治责任单位:东马村民委。

6.古木村拉怀屯、北顶屯隐患点

居民房屋建山边,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山体长期受雨水冲刷,风化蚀变,已经发生过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切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

防治责任单位:古木村民委。

7.长田村长乐屯2处隐患点

居民房屋建山边,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山体长期受雨水冲刷,风化蚀变,已经发生过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切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5)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防治责任单位:长田村民委。

8.拉庙村长枧屯隐患点

山体长期受雨水冲刷,风化蚀变,已经发生过泥石流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遇到暴雨等天气,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1000米),加强监测。

防治责任单位:拉庙村民委。

9.北里村三柏屯隐患点

居民房屋建山边,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山体长期受雨水冲刷,风化蚀变,已经发生过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加快防治工程施工;(5)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防治责任单位:北里村民委。

10. 六往村月山屯隐患点

居民房屋建山边,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山体长期受雨水冲刷,风化蚀变,已经发生过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切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

防治责任单位:六往村民委。

11. 全坡村拉灵屯隐患点

该处地质灾害有两处滑坡,一处位于全坡村公路边坡,另一处滑坡位于第一处滑坡西侧约50米。发生原因是因为人为的修路和建房,使灾害点形成不良的地质条件,伴随短时间强降雨,从而引发滑坡。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悬空水泥路基础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拆除危房。

防治责任单位:全坡村民委。

12. 木岗村龙团屯隐患点

灾害发生方式为山体滑坡、路基移位,发生原因是河流自然冲刷引起路面位移,导致地基塌陷引发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悬空水泥路基础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拆除危房。

防治责任单位:木岗村民委。

(三)其他区域,主要防治措施与责任单位

1.国道、村道道路交通滑坡、崩塌防治区

防治重点:山体滑坡、岩石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桥涵工程弃土等地段。

主要防治措施:(1)高陡边坡坡面如有裂缝,立即填土夯实,砌筑挡土墙实施工程治理;(2)切坡修路路段、危桥设置警示牌,汛期落实专人巡查、监测;(3)河流、沟容旁的弃土场;4)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防治责任单位:各辖区村民委

2.学校、医院滑坡、崩塌防治区

防范重点:切坡建房房屋建在≥40度的碎屑岩区域或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岩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遇强降雨极易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削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2)坡面如有裂缝要填土夯实,防止雨水直接冲刷;(3)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防治责任单位:各镇直驻镇相关单位

3.山塘水库滑坡崩塌防治区

重点防治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引发洪涝灾害。

防范重点:水库堤坝、库区蓄水区域高陡山坡。

主要防治措施1)水库堤坝如有裂缝、蚁巢、渗水等情况,立即除险加固;(2)库区蓄水区域高陡山坡如有裂缝,立即填土夯实,清除隐患,防止滑坡、崩塌引发溃坝、漫坝洪涝灾害。

防治责任单位:镇水利站及辖区相关村民委

4.矿山山体滑坡、岩石崩塌、泥石流防治区

防范重点:矿区范围山坡、生产作业区、危岩、矿山尾矿库、废弃矿渣堆放地,遇强降雨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采取监测、治理等措施防治;(2)落实对矿区范围山坡、危石、生产作业区、矿山尾矿库、废弃矿渣堆放地等进行巡查、监测,发现隐患,立即治理。

矿山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主管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做好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工作。

防治责任单位:寨沙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寨沙镇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预案》的要求,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居)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对本辖区、本部门责任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包片干部具体抓对辖区内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个人,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范围,周密部署各项防灾措施,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排查,狠抓落实。

全面落实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等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寨沙镇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预案》要在汛期前对区域及责任范围所有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村庄、学校、水库和道路交通沿线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建立巡查台帐。特别对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隐患点,明确防灾救灾措施、紧急疏散路线、临时避灾场所、监测责任人、报灾电话等内容设置警示牌,并做好相关的物资准备,确保灾险情发生时,能快速启动应急预案,疏散群众、开展调查、掌握灾险情动态变化情况、及时上报。

(三)加强监测,建立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控与防范,每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要落实专人监测,做到任务到点,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对威胁人员较多、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在醒目处设立地质灾害防灾警示牌,建立镇、村、屯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充分发挥村、屯党员、干部的一线作用。对排查过程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各村(社区居)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做到及时登记造册、及时报告、及时避让,采取必要的防范和治理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对因不负责任而延误预警预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同时,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要充分利用检查、巡查、调查等时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的群众进行识灾、报灾、避灾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群测群防体系的防灾水平。

(四)加强监管,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推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监督检查制度,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要定期或不性评估成果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评估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

(五)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和共享

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防汛救灾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与合作,做到气象信息共享、互通情报,上传下达及时准确,确保镇、村、屯三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畅通,为全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干群防灾意识

将宣传重点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村屯和学校,以及人员聚居区;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各责任部门工作人员、村干部群众及易发区师生、民工等社会各阶层人员防灾减灾意识,普及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能力。

()相关要求

1.值班值守保持常态化。各村(居)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安排落实好值班值守人员,值班人员安排表()报镇人民政府备份。

2.各村(居)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做好计划仔细排查,认真总结,严格按照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布置,把各项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寨沙镇2020年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2.寨沙镇202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组

3.寨沙镇2020年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预案

4.寨沙镇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

5.寨沙镇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及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责任名单

6.寨沙镇2020年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汛期值班表

                                              鹿寨县寨沙镇人民政府      

             202051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寨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18印发


附件2.寨沙镇202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组.doc

附件1.寨沙镇2020年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doc

附件3.寨沙镇2020年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预案.doc

附件4.寨沙镇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doc

附件5.寨沙镇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及“四所”责任名单.xls

附件6:2020年寨沙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汛期值班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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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政发〔2020〕20号寨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寨沙镇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9 11:45 来源:鹿寨县寨沙镇

寨沙镇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20年度寨沙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柳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意见》(柳政发〔20127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现状及2020年地质灾害发生和发展趋势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去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9年,我镇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0处,发生地质灾害险情0起,无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我镇引发地质灾害险情的主要原因是人为切坡建房,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体情况依然严峻。

二、2020年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与责任单位

(一)重点防范期及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为每年的主汛期(49月),当土壤含水量饱和,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日以上),极易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道路交通沿线高陡边坡,矿山尾矿坝和废弃渣矿堆放点,地下开采矿山、沿河堤岸,坡度在40度以上的碎屑岩或坡度在50度以上的碳酸盐地区极易发生新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提高天气气候变化的关注度,加强集中降雨、防汛和防旱方面的预测预报及防御。

(二)20个隐患点区域的主要防治措施与责任单位

1.板江村龙兴屯、中板江屯隐患点

居民房屋建山边,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山体长期受雨水冲刷,风化蚀变,已经发生过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引导群众建设挡土墙及排水沟。

防治责任单位:板江村民委。

2.河岭村九歪屯、上六谷屯隐患点

居民房屋建山边,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山体长期受雨水冲刷,风化蚀变,已经发生过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切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

防治责任单位:河岭村民委。

3.寨沙村金袍屯、石排岭屯、温家坪屯、下步屯隐患点

居民房屋建山边,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山体长期受雨水冲刷,风化蚀变,已经发生过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切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

防治责任单位:寨沙村民委。

4.教化村教化一队隐患点

居民房屋建山边,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山体长期受雨水冲刷,风化蚀变,已经发生过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切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

防治责任单位:教化村民委。

5.东马村东马屯、黄芽屯隐患点

居民房屋建山边,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山体长期受雨水冲刷,风化蚀变,已经发生过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切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

防治责任单位:东马村民委。

6.古木村拉怀屯、北顶屯隐患点

居民房屋建山边,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山体长期受雨水冲刷,风化蚀变,已经发生过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切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

防治责任单位:古木村民委。

7.长田村长乐屯2处隐患点

居民房屋建山边,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山体长期受雨水冲刷,风化蚀变,已经发生过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切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5)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防治责任单位:长田村民委。

8.拉庙村长枧屯隐患点

山体长期受雨水冲刷,风化蚀变,已经发生过泥石流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遇到暴雨等天气,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1000米),加强监测。

防治责任单位:拉庙村民委。

9.北里村三柏屯隐患点

居民房屋建山边,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山体长期受雨水冲刷,风化蚀变,已经发生过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加快防治工程施工;(5)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防治责任单位:北里村民委。

10. 六往村月山屯隐患点

居民房屋建山边,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山体长期受雨水冲刷,风化蚀变,已经发生过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切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

防治责任单位:六往村民委。

11. 全坡村拉灵屯隐患点

该处地质灾害有两处滑坡,一处位于全坡村公路边坡,另一处滑坡位于第一处滑坡西侧约50米。发生原因是因为人为的修路和建房,使灾害点形成不良的地质条件,伴随短时间强降雨,从而引发滑坡。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悬空水泥路基础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拆除危房。

防治责任单位:全坡村民委。

12. 木岗村龙团屯隐患点

灾害发生方式为山体滑坡、路基移位,发生原因是河流自然冲刷引起路面位移,导致地基塌陷引发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防灾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告知受灾人采取避让、规避灾害等措施方法;(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4)悬空水泥路基础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拆除危房。

防治责任单位:木岗村民委。

(三)其他区域,主要防治措施与责任单位

1.国道、村道道路交通滑坡、崩塌防治区

防治重点:山体滑坡、岩石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桥涵工程弃土等地段。

主要防治措施:(1)高陡边坡坡面如有裂缝,立即填土夯实,砌筑挡土墙实施工程治理;(2)切坡修路路段、危桥设置警示牌,汛期落实专人巡查、监测;(3)河流、沟容旁的弃土场;4)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防治责任单位:各辖区村民委

2.学校、医院滑坡、崩塌防治区

防范重点:切坡建房房屋建在≥40度的碎屑岩区域或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岩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遇强降雨极易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削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2)坡面如有裂缝要填土夯实,防止雨水直接冲刷;(3)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防治责任单位:各镇直驻镇相关单位

3.山塘水库滑坡崩塌防治区

重点防治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引发洪涝灾害。

防范重点:水库堤坝、库区蓄水区域高陡山坡。

主要防治措施1)水库堤坝如有裂缝、蚁巢、渗水等情况,立即除险加固;(2)库区蓄水区域高陡山坡如有裂缝,立即填土夯实,清除隐患,防止滑坡、崩塌引发溃坝、漫坝洪涝灾害。

防治责任单位:镇水利站及辖区相关村民委

4.矿山山体滑坡、岩石崩塌、泥石流防治区

防范重点:矿区范围山坡、生产作业区、危岩、矿山尾矿库、废弃矿渣堆放地,遇强降雨极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采取监测、治理等措施防治;(2)落实对矿区范围山坡、危石、生产作业区、矿山尾矿库、废弃矿渣堆放地等进行巡查、监测,发现隐患,立即治理。

矿山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主管部门要督促矿山企业做好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工作。

防治责任单位:寨沙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寨沙镇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预案》的要求,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居)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对本辖区、本部门责任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包片干部具体抓对辖区内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个人,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范围,周密部署各项防灾措施,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排查,狠抓落实。

全面落实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等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寨沙镇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预案》要在汛期前对区域及责任范围所有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村庄、学校、水库和道路交通沿线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建立巡查台帐。特别对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隐患点,明确防灾救灾措施、紧急疏散路线、临时避灾场所、监测责任人、报灾电话等内容设置警示牌,并做好相关的物资准备,确保灾险情发生时,能快速启动应急预案,疏散群众、开展调查、掌握灾险情动态变化情况、及时上报。

(三)加强监测,建立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控与防范,每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要落实专人监测,做到任务到点,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对威胁人员较多、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在醒目处设立地质灾害防灾警示牌,建立镇、村、屯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充分发挥村、屯党员、干部的一线作用。对排查过程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各村(社区居)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做到及时登记造册、及时报告、及时避让,采取必要的防范和治理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对因不负责任而延误预警预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同时,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要充分利用检查、巡查、调查等时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的群众进行识灾、报灾、避灾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群测群防体系的防灾水平。

(四)加强监管,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推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监督检查制度,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要定期或不性评估成果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评估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

(五)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和共享

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防汛救灾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与合作,做到气象信息共享、互通情报,上传下达及时准确,确保镇、村、屯三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畅通,为全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干群防灾意识

将宣传重点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村屯和学校,以及人员聚居区;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各责任部门工作人员、村干部群众及易发区师生、民工等社会各阶层人员防灾减灾意识,普及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能力。

()相关要求

1.值班值守保持常态化。各村(居)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安排落实好值班值守人员,值班人员安排表()报镇人民政府备份。

2.各村(居)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做好计划仔细排查,认真总结,严格按照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布置,把各项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寨沙镇2020年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2.寨沙镇202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组

3.寨沙镇2020年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预案

4.寨沙镇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

5.寨沙镇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及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责任名单

6.寨沙镇2020年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汛期值班表

                                              鹿寨县寨沙镇人民政府      

             202051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寨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18印发


附件2.寨沙镇202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组.doc

附件1.寨沙镇2020年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doc

附件3.寨沙镇2020年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预案.doc

附件4.寨沙镇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doc

附件5.寨沙镇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及“四所”责任名单.xls

附件6:2020年寨沙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汛期值班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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