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切实做好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为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补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并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小微企业由工信部门认定。
二、申报时间
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与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在2020年度内的,首次申报在2021年1月,未申报可于2021年7月补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每半年申请一次,一次性就业补贴在第一次申报时一次性申请。
三、申报材料
1.《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花名册》;
3.工信部门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认定证明》;
4.《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5.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明细;
6.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首次申请时出示原件);
7.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首次申请时出示原件)。
四、相关要求
企业接收柳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和小型微型企业(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只能申报一类,不能同时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869260 6824688
电子邮箱:rczx6824688@163.com
附件:
1.小型微型企业认定证明;
2.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申请表(企业填报);
3.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企业填报);
4.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花名册(企业填报)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9日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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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切实做好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为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补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并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小微企业由工信部门认定。
二、申报时间
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与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在2020年度内的,首次申报在2021年1月,未申报可于2021年7月补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每半年申请一次,一次性就业补贴在第一次申报时一次性申请。
三、申报材料
1.《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花名册》;
3.工信部门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认定证明》;
4.《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5.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明细;
6.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首次申请时出示原件);
7.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首次申请时出示原件)。
四、相关要求
企业接收柳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和小型微型企业(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只能申报一类,不能同时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869260 6824688
电子邮箱:rczx6824688@163.com
附件:
1.小型微型企业认定证明;
2.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申请表(企业填报);
3.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企业填报);
4.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花名册(企业填报)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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