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发改收费〔2022〕154号)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018〕第2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定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调整鹿寨县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8月23日(星期二)9:00—12:00;
地点:鹿寨县发改局202会议室(城南县政府大楼二楼);
二、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方案要点
(一)现行收费标准与拟调整方案
详见附件:《鹿寨县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表》
(二)政策依据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8〕18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8〕26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价费〔2008〕429号)和《关于印发鹿寨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鹿政办发〔2008〕32号)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19名)
沈云华、江 锋、风发素、罗新琼、廖建琼、韦红艳、韦春丽、古锦华、梁任梅、韦新凤、陈燕红、韦 玲、邓卫东、宾秋红、莫秀华、陈 燕、胡军强、李春云、蒋思思
(二)垃圾处理运营者(2名)
唐 堃 广西御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鹿寨分公司 总经理
黄海斌 柳州海螺创业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三)县环境卫生管理站(1名)
黄少权 鹿寨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
(四)人大代表(2名)
何琼珍 独羊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韦思梅 龙田村计生专干
(五)政协委员(2名)
叶 云 鹿寨县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吴双燕 鹿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六)政府部门(3名)
罗正华 鹿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婧芸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
韦雨辛 鹿寨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四、听证人
刘立红 鹿寨县发改局副局长
郭秋萍 鹿寨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价格管理股副股长
谭玉婷 鹿寨县发改局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庞晓霞 鹿寨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价格管理股工作人员
五、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电子邮箱:376062465@qq.com
(二)联系电话:0772—6823077
地址:鹿寨县城南行政中心二楼县发改局粮食物资和价格股
附件:《鹿寨县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表》
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日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发改收费〔2022〕154号)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018〕第2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定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调整鹿寨县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8月23日(星期二)9:00—12:00;
地点:鹿寨县发改局202会议室(城南县政府大楼二楼);
二、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方案要点
(一)现行收费标准与拟调整方案
详见附件:《鹿寨县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表》
(二)政策依据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8〕18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8〕26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价费〔2008〕429号)和《关于印发鹿寨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鹿政办发〔2008〕32号)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19名)
沈云华、江 锋、风发素、罗新琼、廖建琼、韦红艳、韦春丽、古锦华、梁任梅、韦新凤、陈燕红、韦 玲、邓卫东、宾秋红、莫秀华、陈 燕、胡军强、李春云、蒋思思
(二)垃圾处理运营者(2名)
唐 堃 广西御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鹿寨分公司 总经理
黄海斌 柳州海螺创业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三)县环境卫生管理站(1名)
黄少权 鹿寨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
(四)人大代表(2名)
何琼珍 独羊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韦思梅 龙田村计生专干
(五)政协委员(2名)
叶 云 鹿寨县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吴双燕 鹿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六)政府部门(3名)
罗正华 鹿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婧芸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
韦雨辛 鹿寨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四、听证人
刘立红 鹿寨县发改局副局长
郭秋萍 鹿寨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价格管理股副股长
谭玉婷 鹿寨县发改局价格成本调查队队长
庞晓霞 鹿寨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价格管理股工作人员
五、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电子邮箱:376062465@qq.com
(二)联系电话:0772—6823077
地址:鹿寨县城南行政中心二楼县发改局粮食物资和价格股
附件:《鹿寨县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表》
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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