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求,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保障水安全,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连日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县水利局、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开展座谈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并到各乡镇实地查看水源地保护区、水库、灌溉渠道、人畜饮水工程、养殖场、水厂、河道治理现场等地,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宣传贯彻情况、水资源管理责任落实、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农村饮用水安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情况、执法监管与法律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化解“三大纠纷”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广泛听取政府部门、基层干部、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

此外,检查组还召开汇报会,听取了县水利局、县检察院、中渡镇、黄冕镇等部门和乡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工作情况汇报,并现场解答了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基层人大代表的提问。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各乡镇近年来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作为我国水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开展执法检查,旨在全面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在我县落地见效,督促县、乡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进一步压实治水责任,完善水治理工作机制。希望继续强化宣传,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提升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水生态安全,保障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唐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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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求,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保障水安全,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连日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县水利局、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开展座谈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并到各乡镇实地查看水源地保护区、水库、灌溉渠道、人畜饮水工程、养殖场、水厂、河道治理现场等地,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宣传贯彻情况、水资源管理责任落实、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农村饮用水安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情况、执法监管与法律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化解“三大纠纷”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广泛听取政府部门、基层干部、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

此外,检查组还召开汇报会,听取了县水利局、县检察院、中渡镇、黄冕镇等部门和乡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工作情况汇报,并现场解答了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基层人大代表的提问。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各乡镇近年来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作为我国水资源管理的基本法律,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开展执法检查,旨在全面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在我县落地见效,督促县、乡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进一步压实治水责任,完善水治理工作机制。希望继续强化宣传,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提升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水生态安全,保障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唐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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