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度鹿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柳州市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有效减轻灾害风险为主线,突出行政防灾和技术防灾相结合,推动地质灾害以“隐患点”单一防控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鹿寨县地质灾害概况
(一)2025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5年度我县共发生11起地质灾害隐患,涉及平山镇、中渡镇、寨沙镇、拉沟乡、江口乡、导江乡等乡镇,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直接经济损失约0.75万元,无人员伤亡。与上年相比,灾害发生次数减少9起,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3.65万元。每起险情自然资源部门均邀请柳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专家及时到现场调查评估,指导受威胁群众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防范。
自然因素是引发以上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强度密切相关,地质灾害发生区域与强降雨区域基本重合。另外,由于2025年平均气温大部地区偏高,高温日数比常年偏多,全县出现不同程度的干旱,村民打井抽水灌溉情况增多,也导致了岩溶发育地区地面塌陷灾害的发生。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区情况
目前我县在广西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上登记隐患点100个,未登记系统隐患点14个。按隐患类型分,属崩塌类型42个,滑坡类型68个,塌陷类型3个,泥石流类型1个。按乡镇分,导江乡6个,黄冕镇13个,江口乡5个,拉沟乡13个,鹿寨镇13个,平山镇10个,四排镇9个,寨沙镇33个,中渡镇12个。根据修改后的柳州市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全县共有地质灾害中等以上风险区1021个,其中中风险区881个、高风险区138个、极高风险区2个。(数据以最终公布结果为准)
三、2026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26年降雨趋势预测。根据《鹿寨2026年气候趋势预测》,预计2026年鹿寨各地年平均气温21.0~21.5℃,较常年偏高,夏秋季可能出现阶段性高温天气过程。年总降水量约为1500~2000毫米,与常年相比,大部偏多1~3成。暴雨集中期出现在5-6月,暴雨集中期内可能出现极端性强降水过程,发生暴雨洪涝灾害的风险高。年初大部地区降水量明显偏少,部分地区发生气象干旱的概率高。
前汛期(4-6月)总降水量偏多2~4成,可能出现暴雨洪涝和极端性强降水过程,易发生雷暴、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平均气温大部地区正常至偏高。
后汛期(7-9月)总降水量偏少1~3成。平均气温大部地区偏高,高温日数比常年偏多,有阶段性高温热浪过程。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鹿寨2026年气候趋势预测》,结合近年来全县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发育特征分析,预测2026年我县地质灾害将以滑坡、地面塌陷、崩塌为主,规模为小型,5~9月是地质灾害的主发时段。碎屑岩地区应着重防范切坡建房、修路等引发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高陡斜(边)坡、山脚山边、临崖建房等碳酸盐岩分布地区应着重防范危岩崩塌地质灾害;岩溶发育区域应着重防范建筑施工、抽取地下水引发的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区域
(一)重点防范期。每年的主汛期(4~9月份)是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期间的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60%以上,特别是因台风、强降雨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常在此时段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的发生多与强降雨历时同步,雨后3天及洪水消退期间同样是崩塌及滑坡灾害的高发时段。主汛期中的6~8月份,是强降雨集中期,也是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10月至次年2月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但全年均有可能在地面塌陷易发区发生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应加强防范。
(二)重点防范区域。根据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乡镇、人口密集区、厂矿、工业区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区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三)重点防治对象。建房、修路和施工开挖、抽排地下水、堆土等人为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较大,局部地段容易引发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应当全年加强防范。山区学校、旅游景区(点)、城镇、村庄、医院、集市、厂矿、林业作业区等人员聚集区、矿山、切(临)坡建房居住区,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还有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及在建公路和铁路、水利、大型深基坑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域等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对象。
根据地质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活动表现等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未列入本方案的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和今年我县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在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部署相关防范工作。
1.黄冕镇滑坡、崩塌防治区
重点防治以碎屑岩为主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切坡建房、江河堤岸村屯,房屋建在≥40度的碎屑岩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遇强降雨、山洪极易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削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2)坡面如有裂缝要填土夯实,防止雨水直接冲刷;(3)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2.平山镇岩石崩塌、塌陷防治区
重点防治岩石崩塌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许多村屯居民房屋建在陡峭的山峰脚下,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岩体长期受到风力侵蚀、降水溶蚀影响,易产生裂隙,引发岩石崩塌地质灾害。平山镇辖区范围地下水源丰富,岩溶地质构造十分复杂,在长期的地下河流水位升降变动过程中,水流通道在流水侵蚀作用下,不断被侵蚀,造成局部区域空鼓,从而引发塌陷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治理等措施防治;(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
3.中渡镇岩石崩塌、滑坡防治区
中渡(镇)高坡、山尖、寨上、黄腊、贝塘、朝阳、英山社区(部分)等7个村民委,重点防治岩石崩塌地质灾害。其余村民委属碎屑岩地区,部分村屯村民房屋依山而建或切坡建房,遇大雨、暴雨和长期强降雨极易诱发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治理等技术措施防治;(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岩区域,坡度≥40度的碎屑岩地区,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切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
4.江口乡滑坡防治区
重点防治以碎屑岩为主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切坡建房、江河堤岸村屯、项目工程建设相邻的村庄、居民点,房屋建在≥40度的碎屑岩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遇强降雨、山洪极易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削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2)坡面如有裂缝要填土夯实,防止雨水直接冲刷;(3)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5.导江乡滑坡防治区
重点防治以碎屑岩为主的滑坡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切坡建房,房屋建在≥40度的碎屑岩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遇强降雨极易发生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削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2)坡面如有裂缝要填土夯实,防止雨水直接冲刷;(3)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6.寨沙镇滑坡防治区
重点防治以碎屑岩为主的滑坡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切坡建房,房屋建在≥40度的碎屑岩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遇强降雨极易发生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削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2)坡面如有裂缝要填土夯实,防止雨水直接冲刷;(3)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7.四排镇滑坡防治区
重点防治以碎屑岩为主的滑坡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切坡建房,房屋建在≥40度的碎屑岩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遇强降雨极易发生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削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2)坡面如有裂缝要填土夯实,防止雨水直接冲刷;(3)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8.拉沟乡滑坡防治区
重点防治以碎屑岩为主的滑坡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切坡建房,房屋建在≥40度的碎屑岩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遇强降雨极易发生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削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2)坡面如有裂缝要填土夯实,防止雨水直接冲刷;(3)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9.鹿寨镇滑坡防治区
重点防治以碎屑岩为主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切坡建房、江河堤岸村屯,房屋建在≥40度的碎屑岩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遇强降雨、山洪极易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削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2)坡面如有裂缝要填土夯实,防止雨水直接冲刷;(3)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全面强化落实防灾责任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指导责任、乡镇属地责任、村一线处置工作责任和包保责任制度。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把防灾责任、措施落实到责任人和隐患点。
(二)健全完善协同联动机制
各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落实“管行业必管地质灾害”的要求,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要加强雨情、水情、灾情等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强化汛期联合调度,形成防灾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应急救援;住建部门重点加强农村切坡建房安全管控和本行业领域风险排查防治;水利部门做好水库堤防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和加强地下水开采及打井抽水管理;林业部门重点加强林场、公园、自然保护地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及治理工作;发展改革、科工贸、教育、交通运输、公路、铁路、文体广旅、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防治,气象部门负责预警信息提供与联合发布。
各部门对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生产经营等人为工程及经济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督促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工程建设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和避让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避免不当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对人为活动造成地质灾害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和完善县、乡、村、屯四级地质灾害双控责任体系;自然资源部门督促各乡镇落实更新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的防灾责任人,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公示。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铁路沿线、公路沿线、学校、旅游景区景点、矿山、城市公园、水利工程、交通工程、输变电等重点领域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防灾责任人。
(四)动态开展隐患排查巡查
自然资源、教育、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体广旅、林业、应急管理、铁路、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三查”工作。强降雨期间要组织加密开展山区城镇、村庄、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集中区和主要交通干道、重点流域、重点矿山、重点在建工程与设施、切坡建房等区域巡排查工作,对排查新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逐一落实防灾预案和防范措施,逐点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
(五)着力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
自然资源部门结合气象预警预报开展我县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加大短临精细化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工作;根据气象部门短临强降雨预报,针对性加强地质灾害短临预警工作,提高极端天气下高风险区气象预警频次和精度。
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健全监测员遴选、培训、考核、动态调整和激励机制,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落实1名监测员,并及时向社会公示。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直达基层一线的“喊醒”“叫应”机制,形成预警响应闭环管理,推动响应处置到点到户到人。
(六)全面强化主动避让转移
各乡镇要把“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作为刚性要求,在强降雨来临前、发现成灾迹象及风险研判不清时,及时果断组织群众转移撤离并妥善安置,坚决做到“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和“不安全、不返回”。要细化完善避险转移方案,加强避险转移路线复核和避险场所安全评估,特别是针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病人、残疾人等的“一对一”转移避险措施,抓好“五个关键环节”(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往哪转、转移人员管理),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
(七)统筹推进工程治理
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和积极争取上级下达的地质灾害治理经费和本级配套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对已查明的危险程度较高或突发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采取削坡减载、坡面防护、筑挡土墙、挖截排水沟等有效的技术手段,有计划实施工程治理,根治地质灾害隐患。要抓好1个在建和1个已完成项目的实施、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竣工验收、项目管护等全流程监督和管理,重点关注安全生产、项目进度、资金执行率等问题,切实发挥地质灾害防治财政专项资金效益。各乡镇要加强对已建治理工程的维护,确保汛期正常发挥防灾减灾功效。
(八)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应急管理部门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及时修订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实现流程化、清单化管理,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梳理各类应急处置力量,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突发地质灾害调查并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配合本行业领域内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救援和处置工作,合理前置抢险调查和救援力量以及救灾装备物资,确保“三断”(断电、断路、断网)情况下高效有序开展抢险救援和应急调查处置。
(九)持续提升全民防灾能力
各乡镇、各单位要继续加强隐患点和风险区地质灾害防治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持续开展地质灾害科普知识进校园活动,将地质灾害防治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要以微视频、播放公益广告和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手册等形式利用“全国地球日”“全国防灾减灾日”进乡(镇)、进社区(村屯)开展地灾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对辖区各级防灾责任人、村社干部、监测员、志愿者、受威胁群众、工程建设单位及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等进行一轮全覆盖培训。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要因地制宜,灵活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避险演练,确保年内组织一次演练和培训,切实提升群众的主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激励机制作用,调动干部群众参与查灾报灾防灾积极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地质灾害的良好氛围。
(十)开展“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配合市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开展全县双控试点工作,将地质灾害中等以上风险区纳入日常监测预警范围,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协同工作机制研究,强化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应用,提升风险源头防控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要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
加强本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保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群测群防员补助和工程治理等。财政部门应加强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监管,加强绩效考核结果的评价、管理和运用,提升考评效能,确保按时按进度拨付,专款专用。
(三)加强技术支撑
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专业地质勘查单位为技术支撑,着力建立完善专业地勘单位技术支撑服务长效机制,充分借助社会力量缓解基层防灾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强化专业地勘单位在基础工作、日常巡查、防灾建议、临灾处置、应急调查等方面技术支撑作用。
附件:
附件1.2026年鹿寨县地质灾害防治隐患点及风险区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 2026年鹿寨县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风险区及责任人一览表.xlsx
附件3. 2026年鹿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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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6年度鹿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柳州市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有效减轻灾害风险为主线,突出行政防灾和技术防灾相结合,推动地质灾害以“隐患点”单一防控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鹿寨县地质灾害概况
(一)2025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5年度我县共发生11起地质灾害隐患,涉及平山镇、中渡镇、寨沙镇、拉沟乡、江口乡、导江乡等乡镇,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直接经济损失约0.75万元,无人员伤亡。与上年相比,灾害发生次数减少9起,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3.65万元。每起险情自然资源部门均邀请柳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专家及时到现场调查评估,指导受威胁群众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防范。
自然因素是引发以上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强度密切相关,地质灾害发生区域与强降雨区域基本重合。另外,由于2025年平均气温大部地区偏高,高温日数比常年偏多,全县出现不同程度的干旱,村民打井抽水灌溉情况增多,也导致了岩溶发育地区地面塌陷灾害的发生。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区情况
目前我县在广西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上登记隐患点100个,未登记系统隐患点14个。按隐患类型分,属崩塌类型42个,滑坡类型68个,塌陷类型3个,泥石流类型1个。按乡镇分,导江乡6个,黄冕镇13个,江口乡5个,拉沟乡13个,鹿寨镇13个,平山镇10个,四排镇9个,寨沙镇33个,中渡镇12个。根据修改后的柳州市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全县共有地质灾害中等以上风险区1021个,其中中风险区881个、高风险区138个、极高风险区2个。(数据以最终公布结果为准)
三、2026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26年降雨趋势预测。根据《鹿寨2026年气候趋势预测》,预计2026年鹿寨各地年平均气温21.0~21.5℃,较常年偏高,夏秋季可能出现阶段性高温天气过程。年总降水量约为1500~2000毫米,与常年相比,大部偏多1~3成。暴雨集中期出现在5-6月,暴雨集中期内可能出现极端性强降水过程,发生暴雨洪涝灾害的风险高。年初大部地区降水量明显偏少,部分地区发生气象干旱的概率高。
前汛期(4-6月)总降水量偏多2~4成,可能出现暴雨洪涝和极端性强降水过程,易发生雷暴、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平均气温大部地区正常至偏高。
后汛期(7-9月)总降水量偏少1~3成。平均气温大部地区偏高,高温日数比常年偏多,有阶段性高温热浪过程。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鹿寨2026年气候趋势预测》,结合近年来全县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发育特征分析,预测2026年我县地质灾害将以滑坡、地面塌陷、崩塌为主,规模为小型,5~9月是地质灾害的主发时段。碎屑岩地区应着重防范切坡建房、修路等引发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高陡斜(边)坡、山脚山边、临崖建房等碳酸盐岩分布地区应着重防范危岩崩塌地质灾害;岩溶发育区域应着重防范建筑施工、抽取地下水引发的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区域
(一)重点防范期。每年的主汛期(4~9月份)是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期间的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60%以上,特别是因台风、强降雨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常在此时段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的发生多与强降雨历时同步,雨后3天及洪水消退期间同样是崩塌及滑坡灾害的高发时段。主汛期中的6~8月份,是强降雨集中期,也是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10月至次年2月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但全年均有可能在地面塌陷易发区发生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应加强防范。
(二)重点防范区域。根据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乡镇、人口密集区、厂矿、工业区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区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三)重点防治对象。建房、修路和施工开挖、抽排地下水、堆土等人为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较大,局部地段容易引发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应当全年加强防范。山区学校、旅游景区(点)、城镇、村庄、医院、集市、厂矿、林业作业区等人员聚集区、矿山、切(临)坡建房居住区,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还有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及在建公路和铁路、水利、大型深基坑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域等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对象。
根据地质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活动表现等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未列入本方案的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和今年我县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在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部署相关防范工作。
1.黄冕镇滑坡、崩塌防治区
重点防治以碎屑岩为主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切坡建房、江河堤岸村屯,房屋建在≥40度的碎屑岩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遇强降雨、山洪极易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削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2)坡面如有裂缝要填土夯实,防止雨水直接冲刷;(3)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2.平山镇岩石崩塌、塌陷防治区
重点防治岩石崩塌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许多村屯居民房屋建在陡峭的山峰脚下,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岩体长期受到风力侵蚀、降水溶蚀影响,易产生裂隙,引发岩石崩塌地质灾害。平山镇辖区范围地下水源丰富,岩溶地质构造十分复杂,在长期的地下河流水位升降变动过程中,水流通道在流水侵蚀作用下,不断被侵蚀,造成局部区域空鼓,从而引发塌陷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治理等措施防治;(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有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对已有塌陷迹象的隐患点,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大监测范围(隐患点周边500米),加强监测。
3.中渡镇岩石崩塌、滑坡防治区
中渡(镇)高坡、山尖、寨上、黄腊、贝塘、朝阳、英山社区(部分)等7个村民委,重点防治岩石崩塌地质灾害。其余村民委属碎屑岩地区,部分村屯村民房屋依山而建或切坡建房,遇大雨、暴雨和长期强降雨极易诱发山体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让、监测、工程治理等技术措施防治;(2)房屋建在坡度≥50度的碳酸盐岩区域,坡度≥40度的碎屑岩地区,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要安排负责人、监测人,加强监测;(3)切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
4.江口乡滑坡防治区
重点防治以碎屑岩为主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切坡建房、江河堤岸村屯、项目工程建设相邻的村庄、居民点,房屋建在≥40度的碎屑岩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遇强降雨、山洪极易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削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2)坡面如有裂缝要填土夯实,防止雨水直接冲刷;(3)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5.导江乡滑坡防治区
重点防治以碎屑岩为主的滑坡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切坡建房,房屋建在≥40度的碎屑岩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遇强降雨极易发生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削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2)坡面如有裂缝要填土夯实,防止雨水直接冲刷;(3)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6.寨沙镇滑坡防治区
重点防治以碎屑岩为主的滑坡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切坡建房,房屋建在≥40度的碎屑岩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遇强降雨极易发生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削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2)坡面如有裂缝要填土夯实,防止雨水直接冲刷;(3)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7.四排镇滑坡防治区
重点防治以碎屑岩为主的滑坡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切坡建房,房屋建在≥40度的碎屑岩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遇强降雨极易发生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削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2)坡面如有裂缝要填土夯实,防止雨水直接冲刷;(3)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8.拉沟乡滑坡防治区
重点防治以碎屑岩为主的滑坡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切坡建房,房屋建在≥40度的碎屑岩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遇强降雨极易发生滑坡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削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2)坡面如有裂缝要填土夯实,防止雨水直接冲刷;(3)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9.鹿寨镇滑坡防治区
重点防治以碎屑岩为主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切坡建房、江河堤岸村屯,房屋建在≥40度的碎屑岩区域,且房屋距坡脚水平距离≤2/3山高的村屯,遇强降雨、山洪极易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主要防治措施:(1)削坡建房屋后砌筑挡土墙,开挖排水沟;(2)坡面如有裂缝要填土夯实,防止雨水直接冲刷;(3)已发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采取避让、监测、工程和生物等措施防治。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全面强化落实防灾责任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指导责任、乡镇属地责任、村一线处置工作责任和包保责任制度。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把防灾责任、措施落实到责任人和隐患点。
(二)健全完善协同联动机制
各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落实“管行业必管地质灾害”的要求,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要加强雨情、水情、灾情等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强化汛期联合调度,形成防灾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应急救援;住建部门重点加强农村切坡建房安全管控和本行业领域风险排查防治;水利部门做好水库堤防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和加强地下水开采及打井抽水管理;林业部门重点加强林场、公园、自然保护地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及治理工作;发展改革、科工贸、教育、交通运输、公路、铁路、文体广旅、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防治,气象部门负责预警信息提供与联合发布。
各部门对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生产经营等人为工程及经济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督促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确保工程建设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和避让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避免不当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对人为活动造成地质灾害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和完善县、乡、村、屯四级地质灾害双控责任体系;自然资源部门督促各乡镇落实更新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的防灾责任人,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公示。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铁路沿线、公路沿线、学校、旅游景区景点、矿山、城市公园、水利工程、交通工程、输变电等重点领域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防灾责任人。
(四)动态开展隐患排查巡查
自然资源、教育、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体广旅、林业、应急管理、铁路、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三查”工作。强降雨期间要组织加密开展山区城镇、村庄、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集中区和主要交通干道、重点流域、重点矿山、重点在建工程与设施、切坡建房等区域巡排查工作,对排查新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逐一落实防灾预案和防范措施,逐点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
(五)着力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
自然资源部门结合气象预警预报开展我县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加大短临精细化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工作;根据气象部门短临强降雨预报,针对性加强地质灾害短临预警工作,提高极端天气下高风险区气象预警频次和精度。
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健全监测员遴选、培训、考核、动态调整和激励机制,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落实1名监测员,并及时向社会公示。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直达基层一线的“喊醒”“叫应”机制,形成预警响应闭环管理,推动响应处置到点到户到人。
(六)全面强化主动避让转移
各乡镇要把“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作为刚性要求,在强降雨来临前、发现成灾迹象及风险研判不清时,及时果断组织群众转移撤离并妥善安置,坚决做到“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和“不安全、不返回”。要细化完善避险转移方案,加强避险转移路线复核和避险场所安全评估,特别是针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病人、残疾人等的“一对一”转移避险措施,抓好“五个关键环节”(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往哪转、转移人员管理),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
(七)统筹推进工程治理
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和积极争取上级下达的地质灾害治理经费和本级配套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对已查明的危险程度较高或突发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采取削坡减载、坡面防护、筑挡土墙、挖截排水沟等有效的技术手段,有计划实施工程治理,根治地质灾害隐患。要抓好1个在建和1个已完成项目的实施、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竣工验收、项目管护等全流程监督和管理,重点关注安全生产、项目进度、资金执行率等问题,切实发挥地质灾害防治财政专项资金效益。各乡镇要加强对已建治理工程的维护,确保汛期正常发挥防灾减灾功效。
(八)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应急管理部门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及时修订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实现流程化、清单化管理,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梳理各类应急处置力量,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突发地质灾害调查并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配合本行业领域内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救援和处置工作,合理前置抢险调查和救援力量以及救灾装备物资,确保“三断”(断电、断路、断网)情况下高效有序开展抢险救援和应急调查处置。
(九)持续提升全民防灾能力
各乡镇、各单位要继续加强隐患点和风险区地质灾害防治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持续开展地质灾害科普知识进校园活动,将地质灾害防治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要以微视频、播放公益广告和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手册等形式利用“全国地球日”“全国防灾减灾日”进乡(镇)、进社区(村屯)开展地灾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对辖区各级防灾责任人、村社干部、监测员、志愿者、受威胁群众、工程建设单位及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等进行一轮全覆盖培训。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要因地制宜,灵活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避险演练,确保年内组织一次演练和培训,切实提升群众的主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激励机制作用,调动干部群众参与查灾报灾防灾积极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地质灾害的良好氛围。
(十)开展“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试点
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配合市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开展全县双控试点工作,将地质灾害中等以上风险区纳入日常监测预警范围,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协同工作机制研究,强化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应用,提升风险源头防控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要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
加强本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保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群测群防员补助和工程治理等。财政部门应加强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监管,加强绩效考核结果的评价、管理和运用,提升考评效能,确保按时按进度拨付,专款专用。
(三)加强技术支撑
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专业地质勘查单位为技术支撑,着力建立完善专业地勘单位技术支撑服务长效机制,充分借助社会力量缓解基层防灾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强化专业地勘单位在基础工作、日常巡查、防灾建议、临灾处置、应急调查等方面技术支撑作用。
附件:
附件1.2026年鹿寨县地质灾害防治隐患点及风险区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 2026年鹿寨县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风险区及责任人一览表.xlsx
附件3. 2026年鹿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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