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本网鹿寨讯(记者杨继强 通讯员潘雪熙)县国税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创新驱动、转型升级、项目支撑、全面发展”总体发展战略部署,把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作为撬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力杠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鹿寨经济社会发展。
释放改革红利 促进经济结构优化
“营改增”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社会分工和协作的重要举措,今年5月1日起在鹿寨县全面试点。试点以来,该局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咨询辅导,印发“营改增”宣传资料2万份供纳税人参考。同时,加强与财政、地税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参与制定我县财政扶持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规程,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
自5月1日实施“营改增”以来,我县“营改增”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改革成效明显,税制结构不断优化,增值税链条式抵扣机制在三次产业间得以贯通。截至2016年11月,全县共有1670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截至11月“营改增”入库增值税8487万元,总体减负超过4000万元,有效地促进了企业改进经营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实现长远发展。
促进外贸发展 支持开拓国际市场
在外贸发展环境总体趋紧、国际市场需求萎缩、出口增长面临较大制约的情况下,为了给出口企业营造宽松环境,稳定外贸出口,该局按照国家关于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形势分析,采取措施为企业抓订单、拓市场提供税收政策支持,力促鹿寨县外贸经济稳步发展。
今年以来,该局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168万元,相当于为鹿寨县出口企业注入流动资金168万元,促进了外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持。
增强市场活力 扶持中小企业提速增效
为帮助中小企业应对成本上升、用工难、市场竞争激烈等问题,鹿寨县国税局积极落实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辅导企业用好、用足税收政策,助力企业发展“轻装上阵”。
今年以来,该局给予3646户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10万元;给予82户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受惠面达100%。
注重政策引导 鼓劲给力产业转型
该局主动落实简政放权要求,积极简化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审批手续,确保优惠政策快速执行到位。今年以来,该局共给予2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给予6家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税额1492万元。
今年1至11月,该局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共给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退税1492万元;大力扶持外向型经济发展,办理出口退税11.33万元,办理免抵调库157万元,助力企业实现出口销售收入1933万元。
责任编辑:陈志良 编辑:廖元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