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市监发〔2021〕27号: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燃气安全和预防非职业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燃气安全和预防非职业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股室,各乡(镇)所,稽查大队:
现将《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燃气安全和预防非职业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切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燃气安全和预防非职业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柳州市、鹿寨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县燃气安全和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柳州市、鹿寨县关于今冬明春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要求和各级领导关于沈阳市和平区“10.21”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把燃气安全工作和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餐饮股要建立餐饮行业用气台账,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堵塞漏洞,有效防范遏制餐饮行业燃气事故的发生。餐饮企业要自查自纠,压实餐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餐饮企业使用燃气管道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是否使用黑气瓶、使用燃气灶具是否合格的情况、燃气周边环境是否安全使用情况、燃气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等。 [责任单位: 餐饮股、特设股、各乡镇所]
(二)加强对生产销售领域燃气器具的执法检查。开展燃具、灶具、热水器等燃气器具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燃气灶具行为。加大燃气器具监督抽查力度,发现生产销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燃气器具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加强生产销售领域强制性认证燃气器具专项检查,重点对小电器、小五金、小杂货铺等销售的燃气器具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经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伪造、冒用、买卖CCC证书;CCC证书撤销之日起或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等行为。[责任单位: 稽查大队(执法股)、质量技术股、各乡镇所]
(三)做好餐饮服务提供者关于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宣传工作。一是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各乡镇办证窗口向新办、延续和变更的餐饮服务者发放《关于餐饮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通告》;二是对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发放《关于餐饮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通告》;三是依法查处无证无照从事餐饮服务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企个股、餐饮股、稽查大队(执法股)、各乡镇所]
(四)加强可燃气体报警器装置的监督管理。重点对辖区范围内餐饮单位、燃气充装等单位使用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一是检查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标注产品名称和型号、产品执行标准编号、制造商品名称和生产地址、制造日期和产品编号,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质量检验合格标志等信息。二是督促已安装使用属于计量器具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单位定期向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确保量值准确可靠。[责任单位: 质量技术股、计量所、稽查大队(执法股)、各乡镇所]
(五)加强对瓶装燃气充装单位的安全检查。一是重点检查充装站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期充装行为;二是重点检查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履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检查的职责,是否落实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充装记录是否填写完整;三是重点检查是否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翻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或者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气瓶;四是重点检查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开展气瓶溯源管理,于11月底前完成企业气瓶追溯平台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的对接。[责任单位: 特设股、稽查大队(执法股)、各乡镇所]
(六)严厉打击翻新“黑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民生领域打击翻新液化气石油气瓶“铁拳”行动要求,加强对制售翻新“黑气瓶”的突击检查。对从事“黑气瓶”翻新、销售等违法活动的,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并对流入市场的翻新“黑气瓶”依法实施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联合城管执法、住建等部门联合打击餐饮场所非法用气,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打击餐饮场所“黑气瓶”的长效工作机制。[责任单位: 特设股、稽查大队(执法股)、各乡镇所]
(七)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大力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加强预防中毒的宣传工作,强化燃气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开展燃具、灶具、热水器等燃气器具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燃气器具行为,加强对瓶装燃气充装单位的安全检查,持续打击翻新“黑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 稽查大队(执法股)、特设股、各乡镇所]
三、工作安排
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分三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即日起——11月15日)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成立燃气安全和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安全常识等,提高餐饮行业、燃气企业、燃气具经营企业、燃气用户的燃气安全使用意识,主动改善整改自身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改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
对餐饮场所、燃气企业、燃气器具经营单位等进行全面排查,指导生产、销售经营单位等企业进行自查自改,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督促整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对逾期未整改和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5日——12月31日)
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责任单位彻底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消除,防止问题出现反弹。积极探索燃气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责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认识燃气安全和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单位及时组织部署,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树立“一盘棋”思想,以多种方式,积极宣传选购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的注意事项以及一氧化碳中毒和燃气泄漏的危害、常见原因、中毒表现、急救常识等多方面、全方位的知识,提高居民和餐饮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强化信息报送。要强化信息报送,工作中对发现的突出情况、疑难问题及典型事例随时上报。
附件:鹿寨县市场监管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2021年鹿寨县市场监管局燃气安全和
预防非职业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延辉 局党组书记、局 长
副 组 长:胡献国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 海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立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伍春华 副局长
成 员:朱桂龙 局办公室主任
韦政旭 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黄金华 法规股股长
陈 琦 执法股股长
黄忠宁 市场信用股股长
刘国栋 特设股股长
韦莲芳 知识产权商广股股长
覃 慧 企个股股长
韦 啸 质量技术股股长
戴成柳 网消股副股长
莫倜伦 食品生产股股长
黄耀国 食品餐饮股股长
梁庆文 药械股股长
韦任飞 价竞股股长
韦仁武 鹿寨市场监管所所长
潘 恒 寨沙市场监管所所长
黄业广 四排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黄 盛 中渡市场监管所所长
严保华 黄冕市场监管所所长
曾祥桂 平山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李丽花 拉沟市场监管所所长
潘 梅 导江市场监管所所长
罗永吉 江口市场监管所所长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