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农字〔2022〕12号 关于印发《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鹿 寨 县 农 业 农 村 局
文 件
鹿农字〔2022〕12号
关于印发《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耕地
保护田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各单位:
现将《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2日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印发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耕地保护
田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根据中共鹿寨县委办公室、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鹿寨县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工作职责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柳州市关于田长制的系列工作部署,切实履行《鹿寨县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所规定的工作职责,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无死角的耕地保护新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本级田长办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做好上传下达,统筹协调本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各乡镇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相关工作,定期向局领导小组及鹿寨县田长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农业基础设施管理股牵头)
(二)牵头加强农田建设。牵头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加强农田基础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对接收单位工程管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农业基础设施管理股负责)
(三)牵头落实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加强耕地撂荒监管和治理,全面梳理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功能区“非粮化”的类型、面积、分布情况,建立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数据库,实现动态监测监管。定期摸清耕地撂荒情况,并制定治理方案,分类施策,完成耕地撂荒治理任务。(农业生态保护站牵头)
(四)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其中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确保已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永久基本农田重点发展粮食生产。(农业推广站牵头)
(五)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实行档案化数字化管理。加强政策指导,加快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加快承包权能实现。(经管站牵头)
(六)按有关要求合理引导稻渔、稻虾等综合立体种养。
指导种养生产单位建立完善稻渔综合种养管理制度,及时开展检查督查,对于不达标的种养生产单位督促其整改。按照指标要求督导各乡镇规范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确保沟坑开挖面积不超过标准上限。在稳粮增收的前提下,积极创建稻渔绿色生态养殖模式,提升稻渔综合种养发展质量。(水产站牵头)
(七)加强耕地种植数字化、网格化和动态化监测监管。加强对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引导和监管,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建立耕地种植情况动态监测制度,监测耕地利用和种植变化情况。负责农业结构调整的“进出平衡”工作。(信息与规划发展股牵头)
(八)做好耕地质量保护,防治耕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改良土壤,提高地力。开展鹿寨县耕地地力等级变化更新评定相关工作,开展冬种绿肥,测土配方施肥,防治耕地荒漠化、盐渍化、酸化土及中低产田改良、提高地力。(生态保护站牵头)
(九)依法依规查处农业建设破坏耕地种植条件、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落实设施农业用房管控责任。负责耕地种植养殖情况监管,建立耕地保护巡查摸排记录,根据卫片进行相应处置,发现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绿化造林、挖湖造景或者从事其他非农建设的,或者污染耕地的,及时通报或移交有关部门。(执法一中队牵头)
(十)落实资金保障。强化资金管理,开展涉农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率,协调县财政局资金保障田长制运行工作经费,负责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质量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各项专项工作经费。(计财股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鹿寨县农业农村局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各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属各股室、各二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陈可春 局党组书记、局长
执行副组长:谭立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彦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峰杰 副局长
梁创业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副 组 长:李建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倩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琦军 县农机发展中心主任
胡 晓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孟先明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谭东梅 办公室主任
贝丽华 人事股副股长(负责人)
麦燕波 计财股股长
张仲智 乡村振兴股股长
李月圆 信息与规划发展股副股长
罗光华 农业基础设施管理股副股长
覃 颖 法规股(执法股)副股长
江振华 水果站站长
廖武放 农业生态保护站站长
韦璐如 农业推广站站长
郑笑春 蚕业研究所所长
李新建 经管站站长
阳 旻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余 信 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温正乐 畜牧工作站站长
韦玉庆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欧邦强 农机推广站站长
覃启优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潘树国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钟佩武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覃加兴 宅改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基础设施管理股,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廖武放兼任,副主任由罗光华担任,联络员由韦忠昌担任。
(二)强化业务指导和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紧紧围绕田长制各项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有关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强化全社会保护耕地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和监督田长制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田长制协调联办的共同责任制,各相关股室和单位要建立协调沟通机制,促进信息共享和资源调度,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