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鹿寨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鹿民发〔2022〕21号)

来源: 鹿寨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07-22 17: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鹿寨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鹿寨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前 言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方面,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十三五”时期,国家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指引民政事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稳步前行。社会救助体系聚焦脱贫攻坚着力保障基本兜底线,社会福利向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结合的适度普惠型迈进,慈善事业长足发展,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区划地名紧跟社会发展新要求,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登记等专项社会行政事务深化“放管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机构改革工作深化落地,2019年起救灾、优抚、安置、双拥等职能转化,民政职能得到进一步优化、整合加强

十四五”时期,随着机构改革的全面推进,为民政事业全面发展提供历史性机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第十四次全区民政会议精神,坚决执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不断推进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鹿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科学制定鹿寨县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在更高起点、更广范围、更深领域上推进和加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对于鹿寨今后五年的民政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实现新形势下鹿寨县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结合鹿寨县的总体规划和区、市民政系统的目标要求,制定此规划,作为今后五年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目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5

一、 “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效5

(一)基本民生保障能力增强6

(二)社会养老服务创新提质7

(三)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8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10

(五)专项管理服务质量优化11

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13

二、 “十四五”时期发展的趋势13

(一)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机遇14

(二)民政事业面临的主要挑战14

第二章 总体要求16

一、指导思想16

二、基本原则16

三、总体目标17

鹿寨县“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18

第三章 主要任务19

一、巩固脱贫兜底保障成果,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能力19

(一)推进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19

(二)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19

(三)完善社会救助机制20

(四)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20

)强化社会救助监管20

二、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21

(一)加强基本养老服务21

(二)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21

)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市场22

)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22

三、完善民政领域社会治理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质量23

(一)创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23

(二)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3

(三)稳妥推进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4

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24

)推进社会工作与社区工作融合发展25

)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26

四、全面强化基本社会服务,推动社会福利事业上新台阶26

(一)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26

(二)推动殡葬事业稳健发展27

(三)完善和落实儿童福利制度27

(四)加大残疾人福利保障力度28

)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28

五、强化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28

(一)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28

(二)加强民政法治化建设29

)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29

)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29

(五)加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体系建设30

第四章 保障措施31

一、加强组织实施31

二、加强法治建设31

三、加强人才保障31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32

鹿寨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表33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 “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期间,鹿寨县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一系列民生政策、惠民举措、民生工程落地见效,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十四五”规划时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年来,我们聚焦脱贫攻坚,织密扎牢兜底保障安全网。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兜底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三类群体补贴标准比“十二五”期末提高40%以上。“十三五”期末全县低保对象中贫困对象的重合率达55.69%2020年全县脱贫对象 981人中有933人纳入社会救助,纳入率达95.1%,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

——五年来,我们坚持创新发展,多项创新亮点经验获肯定。2016年鹿寨县双拥工作成绩突出蝉联第七次自治区双拥模范县;2018年鹿寨县中渡镇获得全区养老小镇称号;2019年县社会福利院(久元养老公寓)获评自治区五星级养老机构,成为广西首个县级五星级养老机构;202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县社会福利院作为全区第一家养老集中隔离观察点,得到民政部、民政厅的认可。

——五年来,我们突出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打造民政服务品牌。2018年县社会福利院作为全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探索者全面开启鹿寨县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成为全区县级首家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2020年我县共有6个养老机构开启公建民营模式,推动了养老服务社会化2020年作为柳州市乡镇社工服务工作的试点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乡镇建立社工站,提升了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一)基本民生保障能力增强

全面完成兜底保障任务。集中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行动,实施低保提标扩面,保持合理覆盖率。采取“按户施保”与“按人施保”相结合,及时将无法依靠产业和就业帮扶脱贫的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低保兜底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十三五”期7810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低保、特困兜底确保鹿寨县全面完成脱贫摘帽任务

社会救助标准大幅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由2016 年的339/.月提高到2020年的680 /.增长341元,增长率100.59%;农村低保标准由 2016 年的1788/.年提高到2020年的5100/.增长3312元,增长率185.23%“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低保救助资金13418.13元、救助54.45人次。依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原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统一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建立供养标准与城乡低保标准调整的联动机制,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半自理、全护理的照料标准分别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60%确定。“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特困人员救助资金3.39亿元、救助65.34万人次。

社会救助机制不断完善。依据《柳州市民政局柳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柳民规〔20192号)全面建立我县临时救助制度印发了《鹿寨县城乡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鹿民发202045号)不断强化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及时兜住民生底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十三五”期间,累计救助临时困难对象3252人次,发放资金428.39万元。

社会救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坚持以“精准救助年活动”为抓手,充分运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的作用,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介入低保领域开展入户核查,大力推行救助对象生物识别认证,不断提社会救助保障精准度。深入推进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抓系统、系统抓”整治活动,强化规范管理,促进公平正义。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将低保审核认定权限从县级民政部门前移下放到乡镇政府,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高服务效能。

(二)社会养老服务创新提质

养老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十三五”期间,投入中央、自治区、市资金1425万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近2000万元,新增775余张养老床位。先后对四排、中渡、平山、江口敬老院和县社会福利院进行了消防改造和庭院改造。县社会福利院完成改扩建增加床位370张,建成鹿寨镇、中渡镇农村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床位都达100张以上,完成撤并五保村47个、建成农村幸福院47个。

公建民营持续推进。全面放养老服务市场,“十三五”期间我县先后引进2家专业的养老护理团队,对县社会福利院、鹿寨镇、中渡镇、平山镇、四排镇、导江乡敬老院实行公建民营社会化运营托管,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率达60%以上,实现了由政府为主承担养老向政府、社会共同发展养老服务的转变。加大运营扶持,对入住民办养老机构每位老年人每年补贴1200转型“公建民营”养老机构。

医养结合深入发展。根据《柳州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鹿寨县确定为自治区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2018年正式开启“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改革,为全市乃至全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探索者。由县社会福利院与鹿寨镇中心医院签订医养结合协议,通过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资源,将医护技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缓解医疗资源紧张,优化医疗资源使用效率,提高医院床位周转率,实现社会资源利用最大化

养老服务质量全面提升。积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11家养老机构(乡镇敬老院)重风险隐患清除100%符合国家标准的养老机构达100%全国、广西养老系统数据更新率达100%推进广西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和养生养老小镇评选工作,县社会福利院(久元养老公寓)获评星级养老机构鹿寨县中渡镇获评广西养生养老小镇称号。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养老服务人员参加各级技能培训和技能比赛,实现养服务才培养与养老机构需求双轨对接,养老机构护理员上岗培训率和持证率均达80%以上。

(三)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基层民主制度不断健全。依法组织民主选举,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大村(居)务公开力度,发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健全村(居)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2017年,圆满完成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村(居)委会一次性选举成功率达100%o

基层组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2016年开始,实施“社区服务场所建设大会战”,先后投入资金160元,完成6个城市社区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坚持“社区服务设施功能设置与社区依法履责、协助政府工作、居民活动需要相匹配“科学整合、一室多用”的原则,全部按照“一站一厅八室两栏两中心基准设置。全6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按照“六个一”(一栋2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一杆国旗、整套办公设施、一个宣传长廊、一个篮球场、一个戏台)标准,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规范化建设110个行政村、9个乡镇社区组织活动场所面积均达200平方米以上。

基层治理成效不断提升。积极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根据关于深入推进鹿寨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鹿办发〔201717号),全已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行政村38个,其中自治区级6个、柳州市32个,试点覆盖率31.9%,提前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持续推进。实行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双管齐下、同步推进的工作机制,双线并轨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立了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持续开展“关注党员成长·激发组织活力”大培训活动,全面提高社会组织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科技文化素质,促进社会组织的活跃度和规范化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截至2020年底,社会组织155个,党员73名,建立党组织7个。

社会组织监管不断强化。严格登记审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有序开展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工作认真贯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政策要求,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管,严厉查处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会同县公安局分别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社会组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涉嫌非法、涉黑涉恶社会组织进行了全面排查。对11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

政策机制不断完善。先后制定下发了《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鹿寨县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鹿寨县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和落实部门责任,积极构建了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夯实基层基础,为未成年人营造了健康、快乐、和谐的成长环境。

关爱儿童福利工作。“十三五”期间,投入350多万元,通过社工站开展未保帮扶工作,定期走访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监护情况等,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及时更新录入系统,全面落实监护责任和户籍登记。经排查摸底统计,“十三五”期间帮助7名儿童走出困境。全农村留守儿童全部落实监护责任,办理户口登记5名,帮助返校复学1名,为农村留守儿童、城乡困境儿童提供各类帮扶救助2.4万人次。提高孤儿(艾滋病病毒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将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从600元提高到800元,机构抚养孤儿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1200元,累计发放保障救助资金428万元。

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率先在全区发放重度残疾人特困生活补助,并将三级、四级精神障碍患者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补贴(补助)资金184.32万元,惠及2.74万人次。

(五)专项管理服务质量优化

加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高标准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共普查一大类地名共计3875对全县9个乡镇的地图上地名进行了审查和修改,出版鹿寨县新的行政区划图。共完成建筑物、住宅小区和道路命名62个。顺利完成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任务。投入197.6万元对全县1041个公路沿线主要村屯及193个集镇街道设立了地名标志牌。

加强婚姻登记规范管理。“十三五”期间,累计办理婚姻登记24961对。基本完成1990年至今全婚姻收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婚姻登记信息全部链接至州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婚姻登记信息线上实时共享。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建立了鹿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落实了县民政局负责人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制度。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利用DNA血样集比对、人脸识别等方法,帮助流浪乞讨滞留人员寻亲,尽早回归家庭。“十三五”期间,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92次,帮助找到亲人7人次,救助支出11.9万元,医疗救助28人次,支出254.77万元;护送返乡10人次。

推进殡葬事业发展。按照平安清明、低碳祭扫、优质服务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每年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至今已经连续13年实现“平安清明”。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20192完成《鹿寨县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范围调整方案》的听证会,并报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十三五”期间为困难群众及遗体器官捐献者等群众减免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共计121.87万元。大力推进县殡仪馆工程、龙头山公墓工程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末基本完成了县殡仪馆工程、龙头山公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机构改革前,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稳妥推进。实现自治区双拥模范县“八连冠”。截至2018年底,走访慰问驻鹿部队、解决专项经费和官兵生活等方面投入164.2万元,为驻鹿部队建设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逐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共发放优抚对象各类抚恤金5886.7万元。退役士兵安置稳步推进将符合安置条件的16名转业士官全部安置到全额事业单位;对选择自主就业的356名退役士兵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

机构改革前,救灾工作卓有成效。印发了《鹿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鹿政办发〔2017124号),2016年至2018年,全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保持储备有帐篷、棉被、棉衣等十余种救灾物资1.5万件以上。根据《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指引》积极开展减灾准备认证工作。到2018年全县有42个城乡社区通过自治区减灾准备认证。

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项目和指标

2016

2020

目标值

2020

完成值

完成情况

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元/人、月)

城市

339

487

680

已完成

农村

149

224

425

已完成

2.农村特困(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

20%

30%

62.83%

已完成

3.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

自付费用救助比率(%

90%

100%

职能已划转


4.灾害信息员人数(万人)

0.0128

0.0220

职能已划转


5.优抚对象年均抚恤金(元/人)

7297

9872

职能已划转


6.孤儿保障平均标准

(元/人、月)

集中供养孤儿

1000

1200

1400

已完成

社会散居孤儿

600

800

1000

已完成

7.社会组织数(万个)

0.0144

0.0155

0.0155

已完成

8.每万人拥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人)

1

1.5

1.79

已完成

二、 “十四五”时期发展的趋势

十四五”时期是鹿寨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鹿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与此同时,未来五年也是推进全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民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民政工作改革发展也面临不少制约和挑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

(一)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机遇

一是党和国家对加强民政工作做了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一系列重大指示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

二是实业兴鹿,开发强鹿”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十四五”时期,作为社会建设中兜底性、基础性作用的民政工作,需要以全面增强的民生社会事业和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融入“实业兴鹿,开鹿”战略的新发展格局之中不断提升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奋力助推鹿寨县柳州新兴工业制造基地、柳州市经济发展副中心

三是全县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推动民生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广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鼓励开展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为此,必须更加完善民生保障,民政事业的发展更加重要。

四是全县提出优化升级生活性服务业,为我县养老事业展提供强大发展动力鼓励民间养老机构创办,发展家政服务、居家养老、医疗保健等新兴业态,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共同发展的健康养老市场。为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发展机制、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切实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

(二)民政事业面临的主要挑战

民政民生兜底保障的挑战。脱贫攻坚战任务完成后,民政工作如何兜住底线巩固成果防止反弹,任务依然艰巨与此同时,还面临着民生保障没有形成统一开放的平台管理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问题随着新型城镇化深入发展,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体系亟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还有待健全各种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救助工作机制和资金亟待进行有效整合

二是人口老龄化加剧的挑战。当前,全养老服务业发展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一定差距。一方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不高、规模不大、基础设施薄弱、缺乏专业化的运作模式;服务面窄,多以提供日常生活服务为主,缺少专业化的医疗保健和精神文化服务。另一方面,社会多样性的养老需求不断增加,而社会养老服务供给总体不足,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尚未构建完善

三是民政基层治理水平不高的挑战一方面,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不均衡的问题仍然很突出表现在权责不清、责大权小、“小马拉大车”现象基层民政力量十分薄弱人少事多工作负荷过重、工作经费短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供给不足,服务管理不到位、业务数据更新不及时等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另一方面,基层普遍存在群众自治组织不健全、缺乏有效的载体作用发挥不明显,群众直接参与管理基层事务的空间不大、渠道不畅“五社联动”基础有待夯实,社工服务平台和载体较少,社工人才不足。此外,在经济转型关键期和社会治理转型期,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财力受到影响迫切需要创新发展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民政事业夯实兜底保障的财力基础。

  1.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第十四次全区民政会议精神,坚决执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转作风、惠民生、兜底线,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巩固基本民生保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拓展基本社会服务,不断推进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鹿寨县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做好一切民政工作的最大优势。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以新担当新作为不断把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向深入。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科学界定基本民生保障范围,稳步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精准送到群众身边,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出新贡献。

(三)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调动广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加大向基层放权力度,向基层队伍赋能、向参与主体赋能、向服务对象赋能,促进广泛参与、各负其责、互为补充、同频共振。

(四)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用改革的办法和开放的视野补短板、强弱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深化和推动社会救助、基层治理、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殡葬等改革,开拓创新、积极探索,不断为民政事业发展探索新方法。

(五)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以全局站位和长远眼光推动鹿寨县民政工作融入区域协调发展、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等战略上来,加强跨业务、全系统、多部门协同,更加注重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推动全县民政事业稳步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十四五”期末,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新”总要求,“实业兴鹿,开发强鹿”战略相匹配的民政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民政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充分彰显,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效能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




鹿寨县“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领域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

2025年目标值

属性


养老服务

1

每千人护理型养老床位数(张)

10

15

约束

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38

90

预期性

2

养老床位使用率(%

45

50

预期性

3

提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占比(%

22

60

预期性

4

乡镇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43

60

预期性

社会

救助

5

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80

100

约束性

6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80

100

约束性

残疾人福利

7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99.87

95

约束性

8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98.52

95

约束性

儿童

福利

9

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社区/村覆盖率(%

100

100

预期性

10

至少有一处满足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需要的未成年人保护设施(%

0

100

预期性

11

未保站覆盖率(%

100

100

预期性

基层社会治理

社区

治理

12

乡(镇)社区党建委员会比例(%

100

80

预期性

13

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比例(%

100

80

预期性

社会

组织

14

社工社会组织(

0

1

预期性

志愿

服务

15

实名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的比例服务(%

23

15

预期性

16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100

60

预期性

基本社会服务

殡葬

服务

17

新建殡仪馆(个)

\

1

预期性

18

新建公益性公墓(个)

\

1

预期性

19

遗体火化率(%

57.27

50

预期性



  1. 主要任务


一、巩固脱贫兜底保障成果,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能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升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推进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

全面落实上级政策文件,及时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

(二)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推动构建综合救助格局。落实低保、特困认定办法,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加强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帮扶其中,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对突遭意外困难群体提供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健全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巩固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成果。

(三)完善社会救助机制

落实社会救助局际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问题。适应解决相对贫困的发展需要,探索建立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为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提供救助。大力推行城乡居民在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低保等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服务。探索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扩大社会救助范围,缩小城乡差距,积极探索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试点工作,促进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一体化改革。

(四)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

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由乡镇经办机构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社会救助”、生物建模技术等,取消不必要的纸质证明材料,全面推进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无纸化审核认定。大力推广应用社会救助网上自助申请平台,实现社会救助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探索推行村级建立社会救助协理员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救助队伍建设。

(五)强化社会救助监管

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权限下放乡镇(街道)改革后续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文件,加强低保审核认定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全面推行救助对象生物识别认证,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继续完善资金分担机制,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在阳光下安全运行。

二、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完善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继续加大养老设施建设,增强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深化医养融合发展,重点发展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料护理服务,推动医养产业发展,打造鹿寨特色医养结合。

(一)加强基本养老服务

建立全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指导性收费标准服务补贴标准。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库,全面摸清全县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底数。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巡视探访制度增强公办养老机构托底和长期照护功能,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履行好政府托底保障职能。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充分发挥乡镇、村社会工作服务站作用,满足农村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

全面实施《柳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年)》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乡镇、村委会级养老服务网络,重点支持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发展。县重点乡镇至少1个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床位达到100张床位以上健全养老机构应急制度建设推动全预留不低于1%的养老床位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力争在“十四五”期内完成鹿寨县健康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三)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市场

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和消费。以中渡镇荣获广西养生养老小镇作为发展养生养老产业的突破口,大力发展旅游+养老模式,开展休闲养生养老活动,带动候鸟式养生养老行业发展,将养老与旅游产业深入融合,推动康养产业进一步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与健康医疗、文化旅游等高质量发展,实施“养老+互联网”、“养老+医疗”、“养老+旅游”行动,打造一批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宜居康养胜地,形成以养老服务为引领,产业链长、辐射面广的健康养老产业集群发展格局。

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引导专业化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对接,建立稳定高效转介机制的健康支持体系。推广“互联网+家庭医生团队+居家养老”老年健康养老服务模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为老年人提供中医“治未病”、中医医疗、康复理疗、养生保健等特色服务优化养老机构的床位结构,逐步推动各类养老机构向护理型机构转型,提升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和机构入住率。到2025年,每千人护理型养老床位数不低于15

(四)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

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建立级层面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管。100%实现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以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养老服务、医疗保障、健康管理等信息共享以常态化的综合监管,促进养老服务软硬件设施和服务质量向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实现老年人就近选择普惠、方便、平价的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机构、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长者照护之家等各类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标准。加强养老机构日常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推进养老服务行业自律。

三、完善民政领域社会治理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质量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机制,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一)创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

(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建立政府治理、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相协调的社区治理长效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打造社区党建“领头雁”工程。完善社区党组织分级培训制度,实现社区党建工作队伍培训全覆盖。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居民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构建完善“五社联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机制。

(二)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深化乡镇、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建立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和服务标准体系,增强村(社区)服务功能。推动社会治理向前端及基层延伸,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依法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确保村(居)民委员会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居)民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全面建立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增强社区依法办事能力和增强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社区矛盾预防化解能力和增强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等,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总结提炼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全面推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发挥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的作用,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

  1. 稳妥推进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继续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柳州市地名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鹿寨县地名命名更名申报审批规程;建设地名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地名命名、更名等申报审批全流程网络化管理。完善全县地名牌的更新设标工作。加快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做好区划地名图、录、典、志和鹿寨县地名总体规划的编纂工作。继续做好边界界线管理工作推进柳州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工作,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清理不按规定参加年检年报、长期不开展活动的“僵尸”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促进社会组织间的交流和合作。加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以评促进,促进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和提升服务。推进社会组织品牌化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党建引领好、内部治理好、服务能力好、社会公信力好、示范作用好的品牌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推动社会组织监管从注重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实施社会组织分类精细化和信息化管理,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推动组建社会组织执法队伍,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和综合监管。加强对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财务抽查审计检查力度

(五)推进社会工作与社区工作融合发展

大力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落实社区工作者奖励补贴政策,依托全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推动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融合发展。力争2025年,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至少达到1家、全持证社工突破30,建成一支本土化高质量专门类的社工人才队伍,其中未成年人保护类、社会救助类、养老服务类、司法保护类等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均不低于全县持证社工人才总数的10%总结推广乡镇社工站试点经验,在全各乡镇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形成乡镇社工站、村两级服务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等三支队伍的作用,建立“双重平台连接三支队伍互动”的“五社联动”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进一步完善,推进扶危济困、儿童保护、养老服务、婚姻家庭、残障康复、社区矫正等重点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发展。推动社区工作任务清单化管理,加大行政问责和纪检督查力度,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紧紧围绕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聚焦群众需求,着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建设、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和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教育培训、记录管理、激励评价、分类指导等专项制度,推动志愿者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依法做好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加强志愿服务信息数据的归集和管理,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高效便捷途径。进一步探索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新模式,搭建养老服务领域志愿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方式和途径。完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引导乡镇、城乡社区依托社会工作站、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志愿服务站点,结合实际打造志愿服务品牌

四、全面强化基本社会服务,推动社会福利事业上新台阶

聚焦群众关切,充分履行基本社会服务职能,健全相关基本社会服务制度,积极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健全社会救助与慈善资源信息对接机制,完善和落实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广大民政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社会服务,使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

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继续强化婚姻登记管理,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服务推动婚姻登记颁证常态化,着力提升结婚颁证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管理信息化建设,抓好“自治区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运用,加强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加强婚登记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婚姻登记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婚姻登记员法行政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

(二)推动殡葬事业稳健发展

建立全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进一步推进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全面建成龙头山公益性公墓,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鹿寨县殡葬管理所搬迁建设。积极开展绿色殡葬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作用,树立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深入推进丧葬移风易俗工作,积极推行骨灰撒海、花葬、树葬、草坪葬、立体存放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全面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建立生态安葬网络祭祀平台。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殡葬行业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

(三)完善和落实儿童福利制度

推进县、乡镇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实体化,建设县级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立“一中心多站点”的帮扶机制,聚焦农村落后地区,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养育和各项保障服务政策,落实对恶意弃养儿童或失信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提高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建立保障标准自然长机制。在村、社区落实儿童主任,实行网格化管理续开展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收养能力评估服务工作,加强和规范收养登记工作。继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购买服务,依托、乡镇社工站提供专业化服务,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能力。推动建立全覆盖、常态化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年度轮训制度

(四)加大残疾人福利保障力度

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政策,明晰民政部门管理职责,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服务工作,确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五)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

充分发挥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责任清单,落实台账管理,推进救助管理工作防风险、上水平、提质量。重点推进县级救助管理站新建项目。深入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推进专业社会工作介入救助管理服务,建立救助管理工作者第三方监督委员会机制。继续开展好“夏送清凉、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强托养机构监管,切实保障受助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推动符合条件的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并享受相应社会保障。规范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提升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寻亲等救助服务质量。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增强脱离困境的时效。

五、强化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

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和教育广大民政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健全作风建设和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完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度,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化民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抓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不断涵养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加强民政法治化建设

完善民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民政法制宣传,重点强化法治思维、权责意识,掌握权力边界和权力行使原则、程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民政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以法律“七进”活动为媒介,推动民政普法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信访、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动民政工作在更高的法治层面规范运行。

(三)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

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继续深入推进民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便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决策分析数据不断丰富。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不断增强便民服务和辅助决策能力,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注重数据有效积累,强化数据叠加效应,促进数据跨界共享促进政务信息资源深度利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提升民政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严格干部管理监督,以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和责任担当,强化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和保护。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养老、殡葬等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专业课程与培训教材的引进与开发,探索引导并支持困难家庭子女就读养老护理专业

(五)加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强化底线思维,构建民政大安全格局。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民政事业各领域和全过程,坚守“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民政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不断巩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成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治理和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论述,全要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发展工作,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民政和发改部门牵头,财政、规划、卫健等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及时应对解决发展中的瓶颈,持续推动“十四五”规划任务的实施,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促进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法治建设

落实依法治国战略,统筹推进民政领域执法、守法、普法建设,加快形成健全完善的民政法治保障体系。结合“五”普法,持续推进“宪法进社区”、《民法典》宣教“法律进社区”“以案释法”等常态化活动,不断加强民政文化建设、民政信息化建设、科技建设等,加行政规范性文件创制步伐,及时固化经验做法。推进民政事权规范化以及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公开化。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全覆盖。提升民政领域行政争议问题应诉和复议办理能力。

三、加强人才保障

强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进乡镇社会工作站和村级民生协理员覆盖,持续提高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实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机构办事实好基层民政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不断强化民政工作人员及社区、村委会干部民政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工作,不断壮大民政工作力量。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强规划的实施、协调和督导,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机制。依托上级民政网络系统和政府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快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进程,搭建民政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大力提高民政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民政信息化程度,建立信息中心,促进管理和服务规范化。推进民政统计数据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科学精准评估规划落地情况。



                         鹿寨县民政局           鹿寨县发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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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鹿寨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表

项目属性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投资概算

建设地点

资金来源

备注

公立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鹿寨县救助站

(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1500万元

待定

上级资金、地方财政补助


鹿寨县健康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占地60亩,总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总投资1.80亿元,设置总床位1400张。打造成养老护理照料、未成年人保护、医疗康复等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同时配套建设地下室、围墙、供配电、给排水、活动场地、停车位、道路及硬化、景观绿化、消防、安防监控等附属设施。

18000万元

待定

上级资金、地方财政补助


黄冕镇养老服务中心

占地4亩,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设置100个床位,建设一栋养老服务中心楼,同时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地、停车位、道路及硬化、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800万元

黄冕镇

上级资金、地方财政补助


寨沙养老服务中心

占地15亩,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设置100个床位,建设一栋养老服务中心楼,同时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地、停车位、道路及硬化、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800万元

寨沙敬老院内

上级资金、地方财政补助


殡葬改革

项目

鹿寨县殡仪馆工程

项目用地约60亩,总建筑面积6710,主要新建接待中心,遗体处理用房、悼念用房、火化用房、骨灰寄存用房、祭扫用房、后勤管理楼、亭廊等,同时购置并安装火化机及烟气处理设备5套,配套建设水、电、路等设施。

12722万元

鹿寨县与柳东新区交界处大村林场林地

自筹资金


柳州市龙头山公墓项目

项目用地面积300亩,总建筑面积11550,普通墓穴4.5万个;草坪式墓位5000个、树葬式墓位5000个,主要新建接待服务中心、骨灰存放用房、个、墓碑制作用房、公共厕所、亭廊等,配套建设水、电、路等设施。

39922万元

鹿寨县与柳东新区交界处大村林场林地

自筹资金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公益性公墓1座(500个墓位)

总投资估算为100万元

所在乡镇

上级补助、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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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鹿寨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鹿民发〔2022〕21号)

来源: 鹿寨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07-22 17: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鹿寨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鹿寨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前 言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方面,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十三五”时期,国家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指引民政事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稳步前行。社会救助体系聚焦脱贫攻坚着力保障基本兜底线,社会福利向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结合的适度普惠型迈进,慈善事业长足发展,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区划地名紧跟社会发展新要求,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登记等专项社会行政事务深化“放管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机构改革工作深化落地,2019年起救灾、优抚、安置、双拥等职能转化,民政职能得到进一步优化、整合加强

十四五”时期,随着机构改革的全面推进,为民政事业全面发展提供历史性机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第十四次全区民政会议精神,坚决执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不断推进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鹿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科学制定鹿寨县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在更高起点、更广范围、更深领域上推进和加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对于鹿寨今后五年的民政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实现新形势下鹿寨县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结合鹿寨县的总体规划和区、市民政系统的目标要求,制定此规划,作为今后五年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目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5

一、 “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效5

(一)基本民生保障能力增强6

(二)社会养老服务创新提质7

(三)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8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10

(五)专项管理服务质量优化11

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13

二、 “十四五”时期发展的趋势13

(一)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机遇14

(二)民政事业面临的主要挑战14

第二章 总体要求16

一、指导思想16

二、基本原则16

三、总体目标17

鹿寨县“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18

第三章 主要任务19

一、巩固脱贫兜底保障成果,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能力19

(一)推进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19

(二)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19

(三)完善社会救助机制20

(四)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20

)强化社会救助监管20

二、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21

(一)加强基本养老服务21

(二)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21

)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市场22

)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22

三、完善民政领域社会治理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质量23

(一)创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23

(二)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3

(三)稳妥推进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4

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24

)推进社会工作与社区工作融合发展25

)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26

四、全面强化基本社会服务,推动社会福利事业上新台阶26

(一)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26

(二)推动殡葬事业稳健发展27

(三)完善和落实儿童福利制度27

(四)加大残疾人福利保障力度28

)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28

五、强化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28

(一)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28

(二)加强民政法治化建设29

)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29

)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29

(五)加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体系建设30

第四章 保障措施31

一、加强组织实施31

二、加强法治建设31

三、加强人才保障31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32

鹿寨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表33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 “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期间,鹿寨县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一系列民生政策、惠民举措、民生工程落地见效,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十四五”规划时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年来,我们聚焦脱贫攻坚,织密扎牢兜底保障安全网。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兜底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三类群体补贴标准比“十二五”期末提高40%以上。“十三五”期末全县低保对象中贫困对象的重合率达55.69%2020年全县脱贫对象 981人中有933人纳入社会救助,纳入率达95.1%,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

——五年来,我们坚持创新发展,多项创新亮点经验获肯定。2016年鹿寨县双拥工作成绩突出蝉联第七次自治区双拥模范县;2018年鹿寨县中渡镇获得全区养老小镇称号;2019年县社会福利院(久元养老公寓)获评自治区五星级养老机构,成为广西首个县级五星级养老机构;2020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县社会福利院作为全区第一家养老集中隔离观察点,得到民政部、民政厅的认可。

——五年来,我们突出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打造民政服务品牌。2018年县社会福利院作为全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探索者全面开启鹿寨县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成为全区县级首家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2020年我县共有6个养老机构开启公建民营模式,推动了养老服务社会化2020年作为柳州市乡镇社工服务工作的试点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乡镇建立社工站,提升了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一)基本民生保障能力增强

全面完成兜底保障任务。集中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行动,实施低保提标扩面,保持合理覆盖率。采取“按户施保”与“按人施保”相结合,及时将无法依靠产业和就业帮扶脱贫的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低保兜底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十三五”期7810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低保、特困兜底确保鹿寨县全面完成脱贫摘帽任务

社会救助标准大幅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由2016 年的339/.月提高到2020年的680 /.增长341元,增长率100.59%;农村低保标准由 2016 年的1788/.年提高到2020年的5100/.增长3312元,增长率185.23%“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低保救助资金13418.13元、救助54.45人次。依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原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统一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建立供养标准与城乡低保标准调整的联动机制,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半自理、全护理的照料标准分别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60%确定。“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特困人员救助资金3.39亿元、救助65.34万人次。

社会救助机制不断完善。依据《柳州市民政局柳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柳民规〔20192号)全面建立我县临时救助制度印发了《鹿寨县城乡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鹿民发202045号)不断强化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及时兜住民生底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十三五”期间,累计救助临时困难对象3252人次,发放资金428.39万元。

社会救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坚持以“精准救助年活动”为抓手,充分运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的作用,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介入低保领域开展入户核查,大力推行救助对象生物识别认证,不断提社会救助保障精准度。深入推进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抓系统、系统抓”整治活动,强化规范管理,促进公平正义。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将低保审核认定权限从县级民政部门前移下放到乡镇政府,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高服务效能。

(二)社会养老服务创新提质

养老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十三五”期间,投入中央、自治区、市资金1425万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近2000万元,新增775余张养老床位。先后对四排、中渡、平山、江口敬老院和县社会福利院进行了消防改造和庭院改造。县社会福利院完成改扩建增加床位370张,建成鹿寨镇、中渡镇农村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床位都达100张以上,完成撤并五保村47个、建成农村幸福院47个。

公建民营持续推进。全面放养老服务市场,“十三五”期间我县先后引进2家专业的养老护理团队,对县社会福利院、鹿寨镇、中渡镇、平山镇、四排镇、导江乡敬老院实行公建民营社会化运营托管,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率达60%以上,实现了由政府为主承担养老向政府、社会共同发展养老服务的转变。加大运营扶持,对入住民办养老机构每位老年人每年补贴1200转型“公建民营”养老机构。

医养结合深入发展。根据《柳州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鹿寨县确定为自治区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2018年正式开启“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改革,为全市乃至全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探索者。由县社会福利院与鹿寨镇中心医院签订医养结合协议,通过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资源,将医护技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缓解医疗资源紧张,优化医疗资源使用效率,提高医院床位周转率,实现社会资源利用最大化

养老服务质量全面提升。积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11家养老机构(乡镇敬老院)重风险隐患清除100%符合国家标准的养老机构达100%全国、广西养老系统数据更新率达100%推进广西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和养生养老小镇评选工作,县社会福利院(久元养老公寓)获评星级养老机构鹿寨县中渡镇获评广西养生养老小镇称号。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养老服务人员参加各级技能培训和技能比赛,实现养服务才培养与养老机构需求双轨对接,养老机构护理员上岗培训率和持证率均达80%以上。

(三)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基层民主制度不断健全。依法组织民主选举,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大村(居)务公开力度,发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健全村(居)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2017年,圆满完成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村(居)委会一次性选举成功率达100%o

基层组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2016年开始,实施“社区服务场所建设大会战”,先后投入资金160元,完成6个城市社区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坚持“社区服务设施功能设置与社区依法履责、协助政府工作、居民活动需要相匹配“科学整合、一室多用”的原则,全部按照“一站一厅八室两栏两中心基准设置。全6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按照“六个一”(一栋2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楼、一杆国旗、整套办公设施、一个宣传长廊、一个篮球场、一个戏台)标准,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规范化建设110个行政村、9个乡镇社区组织活动场所面积均达200平方米以上。

基层治理成效不断提升。积极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根据关于深入推进鹿寨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鹿办发〔201717号),全已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行政村38个,其中自治区级6个、柳州市32个,试点覆盖率31.9%,提前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持续推进。实行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双管齐下、同步推进的工作机制,双线并轨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立了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持续开展“关注党员成长·激发组织活力”大培训活动,全面提高社会组织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科技文化素质,促进社会组织的活跃度和规范化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截至2020年底,社会组织155个,党员73名,建立党组织7个。

社会组织监管不断强化。严格登记审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有序开展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工作认真贯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政策要求,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管,严厉查处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会同县公安局分别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社会组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涉嫌非法、涉黑涉恶社会组织进行了全面排查。对11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

政策机制不断完善。先后制定下发了《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鹿寨县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鹿寨县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和落实部门责任,积极构建了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夯实基层基础,为未成年人营造了健康、快乐、和谐的成长环境。

关爱儿童福利工作。“十三五”期间,投入350多万元,通过社工站开展未保帮扶工作,定期走访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监护情况等,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及时更新录入系统,全面落实监护责任和户籍登记。经排查摸底统计,“十三五”期间帮助7名儿童走出困境。全农村留守儿童全部落实监护责任,办理户口登记5名,帮助返校复学1名,为农村留守儿童、城乡困境儿童提供各类帮扶救助2.4万人次。提高孤儿(艾滋病病毒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将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从600元提高到800元,机构抚养孤儿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1200元,累计发放保障救助资金428万元。

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率先在全区发放重度残疾人特困生活补助,并将三级、四级精神障碍患者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补贴(补助)资金184.32万元,惠及2.74万人次。

(五)专项管理服务质量优化

加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高标准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共普查一大类地名共计3875对全县9个乡镇的地图上地名进行了审查和修改,出版鹿寨县新的行政区划图。共完成建筑物、住宅小区和道路命名62个。顺利完成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任务。投入197.6万元对全县1041个公路沿线主要村屯及193个集镇街道设立了地名标志牌。

加强婚姻登记规范管理。“十三五”期间,累计办理婚姻登记24961对。基本完成1990年至今全婚姻收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婚姻登记信息全部链接至州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婚姻登记信息线上实时共享。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建立了鹿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落实了县民政局负责人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制度。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利用DNA血样集比对、人脸识别等方法,帮助流浪乞讨滞留人员寻亲,尽早回归家庭。“十三五”期间,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92次,帮助找到亲人7人次,救助支出11.9万元,医疗救助28人次,支出254.77万元;护送返乡10人次。

推进殡葬事业发展。按照平安清明、低碳祭扫、优质服务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每年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至今已经连续13年实现“平安清明”。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20192完成《鹿寨县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范围调整方案》的听证会,并报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十三五”期间为困难群众及遗体器官捐献者等群众减免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共计121.87万元。大力推进县殡仪馆工程、龙头山公墓工程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末基本完成了县殡仪馆工程、龙头山公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机构改革前,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稳妥推进。实现自治区双拥模范县“八连冠”。截至2018年底,走访慰问驻鹿部队、解决专项经费和官兵生活等方面投入164.2万元,为驻鹿部队建设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逐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共发放优抚对象各类抚恤金5886.7万元。退役士兵安置稳步推进将符合安置条件的16名转业士官全部安置到全额事业单位;对选择自主就业的356名退役士兵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

机构改革前,救灾工作卓有成效。印发了《鹿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鹿政办发〔2017124号),2016年至2018年,全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保持储备有帐篷、棉被、棉衣等十余种救灾物资1.5万件以上。根据《社区减灾准备认证工作指引》积极开展减灾准备认证工作。到2018年全县有42个城乡社区通过自治区减灾准备认证。

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项目和指标

2016

2020

目标值

2020

完成值

完成情况

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元/人、月)

城市

339

487

680

已完成

农村

149

224

425

已完成

2.农村特困(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

20%

30%

62.83%

已完成

3.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住院

自付费用救助比率(%

90%

100%

职能已划转


4.灾害信息员人数(万人)

0.0128

0.0220

职能已划转


5.优抚对象年均抚恤金(元/人)

7297

9872

职能已划转


6.孤儿保障平均标准

(元/人、月)

集中供养孤儿

1000

1200

1400

已完成

社会散居孤儿

600

800

1000

已完成

7.社会组织数(万个)

0.0144

0.0155

0.0155

已完成

8.每万人拥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人)

1

1.5

1.79

已完成

二、 “十四五”时期发展的趋势

十四五”时期是鹿寨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鹿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与此同时,未来五年也是推进全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民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民政工作改革发展也面临不少制约和挑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

(一)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机遇

一是党和国家对加强民政工作做了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一系列重大指示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

二是实业兴鹿,开发强鹿”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十四五”时期,作为社会建设中兜底性、基础性作用的民政工作,需要以全面增强的民生社会事业和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融入“实业兴鹿,开鹿”战略的新发展格局之中不断提升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奋力助推鹿寨县柳州新兴工业制造基地、柳州市经济发展副中心

三是全县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推动民生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广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鼓励开展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为此,必须更加完善民生保障,民政事业的发展更加重要。

四是全县提出优化升级生活性服务业,为我县养老事业展提供强大发展动力鼓励民间养老机构创办,发展家政服务、居家养老、医疗保健等新兴业态,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共同发展的健康养老市场。为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发展机制、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切实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

(二)民政事业面临的主要挑战

民政民生兜底保障的挑战。脱贫攻坚战任务完成后,民政工作如何兜住底线巩固成果防止反弹,任务依然艰巨与此同时,还面临着民生保障没有形成统一开放的平台管理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问题随着新型城镇化深入发展,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体系亟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还有待健全各种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救助工作机制和资金亟待进行有效整合

二是人口老龄化加剧的挑战。当前,全养老服务业发展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一定差距。一方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不高、规模不大、基础设施薄弱、缺乏专业化的运作模式;服务面窄,多以提供日常生活服务为主,缺少专业化的医疗保健和精神文化服务。另一方面,社会多样性的养老需求不断增加,而社会养老服务供给总体不足,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尚未构建完善

三是民政基层治理水平不高的挑战一方面,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不均衡的问题仍然很突出表现在权责不清、责大权小、“小马拉大车”现象基层民政力量十分薄弱人少事多工作负荷过重、工作经费短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供给不足,服务管理不到位、业务数据更新不及时等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另一方面,基层普遍存在群众自治组织不健全、缺乏有效的载体作用发挥不明显,群众直接参与管理基层事务的空间不大、渠道不畅“五社联动”基础有待夯实,社工服务平台和载体较少,社工人才不足。此外,在经济转型关键期和社会治理转型期,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财力受到影响迫切需要创新发展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民政事业夯实兜底保障的财力基础。

  1.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第十四次全区民政会议精神,坚决执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转作风、惠民生、兜底线,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巩固基本民生保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拓展基本社会服务,不断推进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鹿寨县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做好一切民政工作的最大优势。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以新担当新作为不断把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向深入。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科学界定基本民生保障范围,稳步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精准送到群众身边,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出新贡献。

(三)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调动广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加大向基层放权力度,向基层队伍赋能、向参与主体赋能、向服务对象赋能,促进广泛参与、各负其责、互为补充、同频共振。

(四)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用改革的办法和开放的视野补短板、强弱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深化和推动社会救助、基层治理、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殡葬等改革,开拓创新、积极探索,不断为民政事业发展探索新方法。

(五)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以全局站位和长远眼光推动鹿寨县民政工作融入区域协调发展、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等战略上来,加强跨业务、全系统、多部门协同,更加注重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推动全县民政事业稳步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十四五”期末,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新”总要求,“实业兴鹿,开发强鹿”战略相匹配的民政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民政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充分彰显,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效能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




鹿寨县“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领域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

2025年目标值

属性


养老服务

1

每千人护理型养老床位数(张)

10

15

约束

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38

90

预期性

2

养老床位使用率(%

45

50

预期性

3

提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占比(%

22

60

预期性

4

乡镇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43

60

预期性

社会

救助

5

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80

100

约束性

6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80

100

约束性

残疾人福利

7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99.87

95

约束性

8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98.52

95

约束性

儿童

福利

9

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社区/村覆盖率(%

100

100

预期性

10

至少有一处满足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需要的未成年人保护设施(%

0

100

预期性

11

未保站覆盖率(%

100

100

预期性

基层社会治理

社区

治理

12

乡(镇)社区党建委员会比例(%

100

80

预期性

13

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比例(%

100

80

预期性

社会

组织

14

社工社会组织(

0

1

预期性

志愿

服务

15

实名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的比例服务(%

23

15

预期性

16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100

60

预期性

基本社会服务

殡葬

服务

17

新建殡仪馆(个)

\

1

预期性

18

新建公益性公墓(个)

\

1

预期性

19

遗体火化率(%

57.27

50

预期性



  1. 主要任务


一、巩固脱贫兜底保障成果,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能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升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推进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

全面落实上级政策文件,及时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

(二)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推动构建综合救助格局。落实低保、特困认定办法,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加强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帮扶其中,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对突遭意外困难群体提供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健全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巩固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成果。

(三)完善社会救助机制

落实社会救助局际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问题。适应解决相对贫困的发展需要,探索建立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为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提供救助。大力推行城乡居民在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低保等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服务。探索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扩大社会救助范围,缩小城乡差距,积极探索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试点工作,促进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一体化改革。

(四)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

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由乡镇经办机构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社会救助”、生物建模技术等,取消不必要的纸质证明材料,全面推进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无纸化审核认定。大力推广应用社会救助网上自助申请平台,实现社会救助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探索推行村级建立社会救助协理员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救助队伍建设。

(五)强化社会救助监管

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认定权限下放乡镇(街道)改革后续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文件,加强低保审核认定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全面推行救助对象生物识别认证,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继续完善资金分担机制,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在阳光下安全运行。

二、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完善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继续加大养老设施建设,增强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深化医养融合发展,重点发展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料护理服务,推动医养产业发展,打造鹿寨特色医养结合。

(一)加强基本养老服务

建立全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指导性收费标准服务补贴标准。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库,全面摸清全县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底数。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巡视探访制度增强公办养老机构托底和长期照护功能,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履行好政府托底保障职能。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基础数据库,充分发挥乡镇、村社会工作服务站作用,满足农村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

全面实施《柳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年)》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乡镇、村委会级养老服务网络,重点支持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发展。县重点乡镇至少1个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床位达到100张床位以上健全养老机构应急制度建设推动全预留不低于1%的养老床位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力争在“十四五”期内完成鹿寨县健康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三)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市场

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和消费。以中渡镇荣获广西养生养老小镇作为发展养生养老产业的突破口,大力发展旅游+养老模式,开展休闲养生养老活动,带动候鸟式养生养老行业发展,将养老与旅游产业深入融合,推动康养产业进一步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与健康医疗、文化旅游等高质量发展,实施“养老+互联网”、“养老+医疗”、“养老+旅游”行动,打造一批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宜居康养胜地,形成以养老服务为引领,产业链长、辐射面广的健康养老产业集群发展格局。

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引导专业化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对接,建立稳定高效转介机制的健康支持体系。推广“互联网+家庭医生团队+居家养老”老年健康养老服务模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为老年人提供中医“治未病”、中医医疗、康复理疗、养生保健等特色服务优化养老机构的床位结构,逐步推动各类养老机构向护理型机构转型,提升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和机构入住率。到2025年,每千人护理型养老床位数不低于15

(四)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

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建立级层面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管。100%实现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以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养老服务、医疗保障、健康管理等信息共享以常态化的综合监管,促进养老服务软硬件设施和服务质量向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实现老年人就近选择普惠、方便、平价的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机构、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长者照护之家等各类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标准。加强养老机构日常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推进养老服务行业自律。

三、完善民政领域社会治理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质量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机制,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一)创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

(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建立政府治理、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相协调的社区治理长效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打造社区党建“领头雁”工程。完善社区党组织分级培训制度,实现社区党建工作队伍培训全覆盖。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居民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构建完善“五社联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机制。

(二)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深化乡镇、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建立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和服务标准体系,增强村(社区)服务功能。推动社会治理向前端及基层延伸,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依法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确保村(居)民委员会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居)民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全面建立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增强社区依法办事能力和增强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社区矛盾预防化解能力和增强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等,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总结提炼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全面推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发挥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的作用,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

  1. 稳妥推进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继续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柳州市地名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鹿寨县地名命名更名申报审批规程;建设地名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地名命名、更名等申报审批全流程网络化管理。完善全县地名牌的更新设标工作。加快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做好区划地名图、录、典、志和鹿寨县地名总体规划的编纂工作。继续做好边界界线管理工作推进柳州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工作,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清理不按规定参加年检年报、长期不开展活动的“僵尸”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促进社会组织间的交流和合作。加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以评促进,促进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和提升服务。推进社会组织品牌化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党建引领好、内部治理好、服务能力好、社会公信力好、示范作用好的品牌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推动社会组织监管从注重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实施社会组织分类精细化和信息化管理,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推动组建社会组织执法队伍,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和综合监管。加强对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财务抽查审计检查力度

(五)推进社会工作与社区工作融合发展

大力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落实社区工作者奖励补贴政策,依托全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推动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融合发展。力争2025年,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至少达到1家、全持证社工突破30,建成一支本土化高质量专门类的社工人才队伍,其中未成年人保护类、社会救助类、养老服务类、司法保护类等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均不低于全县持证社工人才总数的10%总结推广乡镇社工站试点经验,在全各乡镇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形成乡镇社工站、村两级服务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等三支队伍的作用,建立“双重平台连接三支队伍互动”的“五社联动”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进一步完善,推进扶危济困、儿童保护、养老服务、婚姻家庭、残障康复、社区矫正等重点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发展。推动社区工作任务清单化管理,加大行政问责和纪检督查力度,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紧紧围绕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聚焦群众需求,着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建设、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和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教育培训、记录管理、激励评价、分类指导等专项制度,推动志愿者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依法做好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加强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加强志愿服务信息数据的归集和管理,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高效便捷途径。进一步探索时间银行”养老志愿服务新模式,搭建养老服务领域志愿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方式和途径。完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引导乡镇、城乡社区依托社会工作站、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志愿服务站点,结合实际打造志愿服务品牌

四、全面强化基本社会服务,推动社会福利事业上新台阶

聚焦群众关切,充分履行基本社会服务职能,健全相关基本社会服务制度,积极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健全社会救助与慈善资源信息对接机制,完善和落实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广大民政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社会服务,使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

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继续强化婚姻登记管理,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服务推动婚姻登记颁证常态化,着力提升结婚颁证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管理信息化建设,抓好“自治区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运用,加强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加强婚登记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婚姻登记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婚姻登记员法行政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

(二)推动殡葬事业稳健发展

建立全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进一步推进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全面建成龙头山公益性公墓,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鹿寨县殡葬管理所搬迁建设。积极开展绿色殡葬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作用,树立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深入推进丧葬移风易俗工作,积极推行骨灰撒海、花葬、树葬、草坪葬、立体存放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全面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建立生态安葬网络祭祀平台。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殡葬行业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

(三)完善和落实儿童福利制度

推进县、乡镇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实体化,建设县级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立“一中心多站点”的帮扶机制,聚焦农村落后地区,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养育和各项保障服务政策,落实对恶意弃养儿童或失信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提高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建立保障标准自然长机制。在村、社区落实儿童主任,实行网格化管理续开展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收养能力评估服务工作,加强和规范收养登记工作。继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购买服务,依托、乡镇社工站提供专业化服务,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能力。推动建立全覆盖、常态化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年度轮训制度

(四)加大残疾人福利保障力度

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政策,明晰民政部门管理职责,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服务工作,确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五)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

充分发挥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责任清单,落实台账管理,推进救助管理工作防风险、上水平、提质量。重点推进县级救助管理站新建项目。深入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推进专业社会工作介入救助管理服务,建立救助管理工作者第三方监督委员会机制。继续开展好“夏送清凉、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强托养机构监管,切实保障受助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推动符合条件的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并享受相应社会保障。规范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提升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寻亲等救助服务质量。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增强脱离困境的时效。

五、强化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

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和教育广大民政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健全作风建设和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完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度,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化民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抓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不断涵养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加强民政法治化建设

完善民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民政法制宣传,重点强化法治思维、权责意识,掌握权力边界和权力行使原则、程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民政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以法律“七进”活动为媒介,推动民政普法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信访、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动民政工作在更高的法治层面规范运行。

(三)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

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继续深入推进民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便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决策分析数据不断丰富。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不断增强便民服务和辅助决策能力,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注重数据有效积累,强化数据叠加效应,促进数据跨界共享促进政务信息资源深度利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提升民政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严格干部管理监督,以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和责任担当,强化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和保护。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养老、殡葬等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专业课程与培训教材的引进与开发,探索引导并支持困难家庭子女就读养老护理专业

(五)加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强化底线思维,构建民政大安全格局。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民政事业各领域和全过程,坚守“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民政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不断巩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成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治理和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论述,全要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发展工作,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民政和发改部门牵头,财政、规划、卫健等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及时应对解决发展中的瓶颈,持续推动“十四五”规划任务的实施,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促进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法治建设

落实依法治国战略,统筹推进民政领域执法、守法、普法建设,加快形成健全完善的民政法治保障体系。结合“五”普法,持续推进“宪法进社区”、《民法典》宣教“法律进社区”“以案释法”等常态化活动,不断加强民政文化建设、民政信息化建设、科技建设等,加行政规范性文件创制步伐,及时固化经验做法。推进民政事权规范化以及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公开化。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全覆盖。提升民政领域行政争议问题应诉和复议办理能力。

三、加强人才保障

强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进乡镇社会工作站和村级民生协理员覆盖,持续提高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实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机构办事实好基层民政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不断强化民政工作人员及社区、村委会干部民政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工作,不断壮大民政工作力量。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强规划的实施、协调和督导,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机制。依托上级民政网络系统和政府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快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进程,搭建民政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大力提高民政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民政信息化程度,建立信息中心,促进管理和服务规范化。推进民政统计数据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科学精准评估规划落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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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鹿寨县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表

项目属性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投资概算

建设地点

资金来源

备注

公立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鹿寨县救助站

(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1500万元

待定

上级资金、地方财政补助


鹿寨县健康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项目占地60亩,总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总投资1.80亿元,设置总床位1400张。打造成养老护理照料、未成年人保护、医疗康复等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同时配套建设地下室、围墙、供配电、给排水、活动场地、停车位、道路及硬化、景观绿化、消防、安防监控等附属设施。

18000万元

待定

上级资金、地方财政补助


黄冕镇养老服务中心

占地4亩,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设置100个床位,建设一栋养老服务中心楼,同时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地、停车位、道路及硬化、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800万元

黄冕镇

上级资金、地方财政补助


寨沙养老服务中心

占地15亩,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设置100个床位,建设一栋养老服务中心楼,同时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地、停车位、道路及硬化、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800万元

寨沙敬老院内

上级资金、地方财政补助


殡葬改革

项目

鹿寨县殡仪馆工程

项目用地约60亩,总建筑面积6710,主要新建接待中心,遗体处理用房、悼念用房、火化用房、骨灰寄存用房、祭扫用房、后勤管理楼、亭廊等,同时购置并安装火化机及烟气处理设备5套,配套建设水、电、路等设施。

12722万元

鹿寨县与柳东新区交界处大村林场林地

自筹资金


柳州市龙头山公墓项目

项目用地面积300亩,总建筑面积11550,普通墓穴4.5万个;草坪式墓位5000个、树葬式墓位5000个,主要新建接待服务中心、骨灰存放用房、个、墓碑制作用房、公共厕所、亭廊等,配套建设水、电、路等设施。

39922万元

鹿寨县与柳东新区交界处大村林场林地

自筹资金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公益性公墓1座(500个墓位)

总投资估算为100万元

所在乡镇

上级补助、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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