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08]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抗寒防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鹿寨县信息办  |   发布日期: 2008-01-29 11:09   |  作者: 李石胜

鹿政办发[2008]4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抗寒防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1月12日以来,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县出现入冬以来最大幅度的降温过程,持续出现降雨、凝冻等天气,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据气象部门预测,此次强降温天气仍将持续一段时间。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抗寒防灾工作。县政府紧急启动了《鹿寨县抗寒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立即启动本部门工作预案。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严防人为责任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抗寒防灾的工作领导,县政府成立了抗寒防灾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覃革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刘度量常务副县长、温承全副县长担任,成员由民政、气象、财政、经贸、公安、农业、林业、交通、建设、卫生、粮食、畜牧、物价、电力等部门组成。指挥部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县救灾工作,研究部署各项抗寒防灾准备工作,督促检查抗寒防灾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各司其职,积极开展抗寒防灾工作。指挥部分别设办公室和救灾工作组、交通安全排查组、社会稳定工作组、宣传报道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电话:6812596,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抗寒防灾指挥机构,承担相应的职责。

三、突出工作重点。
(一)加强排查救灾工作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原排查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地毯式”排查,详细掌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状况,确保强降温灾害天气情况下群众的基本生活。县经贸局、县总工会要对全县工矿企业困难职工生产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县民政局要重点加强对五保村、福利院的检查;县妇联、县残联要对全县孤儿、残疾人的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农业、林业、畜牧等农口部门要对农业生产受灾情况进行调查。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屯,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妇联、农业局要做好巡查统计材料收集、汇总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及时上报县抗寒防灾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积极开展各种救助工作和募捐抗灾救灾活动。供应和救济灾民的口粮要迅速落实到户,发放到灾民手中。对无住房和因灾损毁房屋的困难群众,要安排临时住所,确保有稳固、能避风寒的住房居住。对缺衣少被的困难群众要采取政府救济的办法,解决缺少御寒衣被的问题,确保他们过冬不受冻。对患病的困难群众要认真落实医疗救助的各项政策,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农业、林业、畜牧要派出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指导群众做好牲畜疫病防治、农作物防低温冻害等工作。
(二)维护好城乡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公安部门要加大打击刑事案件力度和治安防范工作,保证社会治安稳定;建设、电力、通信等部门要抓紧组织对受损的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进行抢修,要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电,供水,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现象和通信中断;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加大物价干预;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科学运用封路、间断放行、组织车辆分流等措施,确保我县境内道路的安全畅通,原料蔗砍运秩序正常。全力做好春运旅客发送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县气象局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在收到强降温天气预测预警信息后,应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群众,做好防灾避险准备。
(三)加强宣传及值班工作。宣传部门等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加强抗寒防灾宣传报道工作,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横幅、标语等载体,开展抗寒防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全社会防灾、抗灾、救灾和减灾意识。要积极报道天气变化及市场动态情况,要对抗寒防灾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先进事迹进行全程跟踪宣传报道,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实行 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灾情,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实行每天下午17:00零报告制度。

四、加强督查。县政府将组成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各单位督查抗寒救灾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00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黄雪勇 编辑:廖元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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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鹿寨县信息办  |   发布日期: 2008-01-29 11:09    |  作者: 李石胜

鹿政办发[2008]4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抗寒防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1月12日以来,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县出现入冬以来最大幅度的降温过程,持续出现降雨、凝冻等天气,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据气象部门预测,此次强降温天气仍将持续一段时间。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抗寒防灾工作。县政府紧急启动了《鹿寨县抗寒防灾工作应急预案》,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立即启动本部门工作预案。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严防人为责任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抗寒防灾的工作领导,县政府成立了抗寒防灾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覃革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刘度量常务副县长、温承全副县长担任,成员由民政、气象、财政、经贸、公安、农业、林业、交通、建设、卫生、粮食、畜牧、物价、电力等部门组成。指挥部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县救灾工作,研究部署各项抗寒防灾准备工作,督促检查抗寒防灾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各司其职,积极开展抗寒防灾工作。指挥部分别设办公室和救灾工作组、交通安全排查组、社会稳定工作组、宣传报道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电话:6812596,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抗寒防灾指挥机构,承担相应的职责。

三、突出工作重点。
(一)加强排查救灾工作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原排查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地毯式”排查,详细掌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状况,确保强降温灾害天气情况下群众的基本生活。县经贸局、县总工会要对全县工矿企业困难职工生产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县民政局要重点加强对五保村、福利院的检查;县妇联、县残联要对全县孤儿、残疾人的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农业、林业、畜牧等农口部门要对农业生产受灾情况进行调查。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屯,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县经贸局、县民政局、妇联、农业局要做好巡查统计材料收集、汇总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及时上报县抗寒防灾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积极开展各种救助工作和募捐抗灾救灾活动。供应和救济灾民的口粮要迅速落实到户,发放到灾民手中。对无住房和因灾损毁房屋的困难群众,要安排临时住所,确保有稳固、能避风寒的住房居住。对缺衣少被的困难群众要采取政府救济的办法,解决缺少御寒衣被的问题,确保他们过冬不受冻。对患病的困难群众要认真落实医疗救助的各项政策,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农业、林业、畜牧要派出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指导群众做好牲畜疫病防治、农作物防低温冻害等工作。
(二)维护好城乡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公安部门要加大打击刑事案件力度和治安防范工作,保证社会治安稳定;建设、电力、通信等部门要抓紧组织对受损的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进行抢修,要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电,供水,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现象和通信中断;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加大物价干预;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科学运用封路、间断放行、组织车辆分流等措施,确保我县境内道路的安全畅通,原料蔗砍运秩序正常。全力做好春运旅客发送工作,切实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县气象局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在收到强降温天气预测预警信息后,应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群众,做好防灾避险准备。
(三)加强宣传及值班工作。宣传部门等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加强抗寒防灾宣传报道工作,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横幅、标语等载体,开展抗寒防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全社会防灾、抗灾、救灾和减灾意识。要积极报道天气变化及市场动态情况,要对抗寒防灾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先进事迹进行全程跟踪宣传报道,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实行 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灾情,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实行每天下午17:00零报告制度。

四、加强督查。县政府将组成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各单位督查抗寒救灾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00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黄雪勇 编辑:廖元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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