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08]27号:关于做好手足口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鹿政办发[2008]27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手足口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今年3月上旬以来,安徽阜阳市发生了因BV71病毒感染的手足口疫情,该病毒主要通过唾液、******液、粪便污染的物品密切接触传播,儿童和成人均可感染,尤以5岁以下儿童多发。大部分病例病情较轻,少数患者可出现心肌炎、无菌性脑膜炎和肺水肿等并发症,严重时可危及生命。疫情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春季正是手足口病和麻疹、甲肝、乙脑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手足口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手足口病等疾病发生在儿童,连累的是整个家庭,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大,不可掉以轻心,各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县人民政府成立鹿寨县手足口病等重大疾病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莫立全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吴宏达 县委办副主任
廖保健 县政府办副主任
廖 耘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潘琳静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宏开 县财政局局长
练国才 县教育局局长
曹龙飞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唐宏志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沈 鹏 县公安局副局长
伍联祥 县建设局副局长
韦爱云 县交通局副局长
黄 健 县林业局副局长
覃规冠 县卫生局副局长
莫卫军 县卫生局副局长
龚 献 县经贸局副局长
韦仁彦 县工商局副局长
林桂征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韦诚师 鹿寨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唐旭芬 雒容镇宣传委员、副镇长
韦 靖 寨沙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黄秀丽 四排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彭彩华 黄冕乡党委宣传委员、副乡长
潘丽枚 导江乡党委宣传委员、副乡长
刘 琴 拉沟乡副乡长
石勇军 江口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
覃燕花 中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陆菊飞 平山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廖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覃规冠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重大疾病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医疗救治、检验检疫、教育宣传等方面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防止重大疾病疫情的发生、流行和蔓延。不惜一切代价救治重症病人,减少死亡病例的发生。
各乡镇政府要加强手足口病人的发现、管理工作,把重点放在托儿所、幼儿园等机构,特别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及外出务工返乡儿童的监督检查,对一些民办、改制幼儿园要管理到位,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掌握,迅速报告。
县财政局要落实好手足口病等重大疾病防治经费,为防控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要将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纳入卫生工作计划,要把手足口病作为重点疾病加以控制。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强疫情监测和疫情处理。开展培训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治疗病人,努力降低病死率。
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要开展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和广泛的健康教育,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要从正面引导群众预防手足口病,从预防知识、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上进行宣传报道,以免造成群众不必要的恐慌。
县教育局要将手足口病防治知识作为学校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同时要加强对幼儿园儿童的晨检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掌握,迅速报告。
县建设局要配合卫生局,做好对建筑工地的疫情监测预警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掌握,迅速报告。
县公安局、县计生局、县交通局要配合卫生局,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及时发现有关情况,迅速报告,防止疫情的流行和蔓延。
县林业局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林场流动人口儿童的疫情防治工作。
二、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和预警工作
卫生部门近期要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学校(幼儿园)、社区和家庭,对学龄前儿童患病情况及相关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深入排查,特别要加强对建筑工地、学校、农贸市场聚集地的疫情监测预警工作,要坚持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增强对非法定传染病疫情的敏感性,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注意发现可疑病例并及时排查。县疾控中心要及时审核医疗机构疫情报告情况,对重点信息及时调查处理,指导医疗机构加强院内感染控制,指导学校开展消毒等预防控制措施。
三、加强防病知识宣传
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和卫生防疫知识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促进相关卫生工作措施落实,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爱国卫生活动,清除卫生死角,清理病媒生物滋生环境,做好改水改厕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切实加强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减少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的发生。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餐饮业、集体食堂等场所的卫生监管,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做好应急预案和物资技术储备工作
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及时掌握,迅速报告,有效果断处置,遏制疾病传播和疫情蔓延。要根据疾病流行特点及情况,结合实际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因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蔓延等重大事件发生的,将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