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08〕82号:关于印发鹿寨县2008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鹿政办发〔2008〕82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2008年民主评议行风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鹿寨县2008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鹿寨县纠风办
关于开展2008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市、县廉政工作会议和纠风工作会议的精神,根据柳政办〔2008〕85号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度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区、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行政能力和服务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评议对象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今年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交通局地方交通规费征稽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农机管理中心、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文化和体育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物价局、县经济贸易局、县人事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中国电信广西鹿寨分公司、中国移动广西鹿寨分公司、中国联通广西鹿寨分公司、县电力公司共35个部门或单位开展行风评议。
三、评议内容
(一)落实改善投资软环境各项要求。以改善投资软环境为着眼点,以服务群众为宗旨,认真查找各单位各部门存在的问题,集中解决各单位各部门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思路。
(二)维护群众利益,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落实纠风工作新要求,切实维护好农民、居民、下岗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
(三)规范收费标准。切实纠正部门“乱收费、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四)求真务实,加强行业效能建设。完善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依法行政、按章执纪行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风气。
(五)履行职责,诚实守信。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问题;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言而无信、履约率低的问题。
(六)领导重视,狠抓工作落实。把行风建设列入领导班子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纠促建;坚持以行风评议为动力,结合工作实际,促进部门工作总体水平的提高。
四、评议方法
行风评议坚持面向社会、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民主评议的方法,通过发放测评问卷和走访群众的形式实行定性评价与量化测评。县纠风办组织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小组对参评部门和单位的行风情况进行评议。
(一)问卷测评。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的原则,多让基层、企业和群众发表意见,倾听群众呼声。发放测评问卷2450份,问卷分配比例:机关干部800份,乡镇、其他行业和各界人士1650份。测评问卷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向社会各界发放,由发放部门和行评员收集后(问卷回收率不得低于90%)统计出各参评单位或部门的平均分,交行评小组进行审核统计。
1、人大代表50份。
2、政协委员50份。
3、事业单位职工250份。
4、县级机关公务员450份。
5、乡(镇)领导60份,乡镇干部(包括乡直单位)340份。
6、民营企业从业人员300份。
7、离退休老干部50份。
8、城镇居民、农村村民900份。
(二)考评办法(采用100分制)。对被评单位或行业开展社会调查,以及通过部门和行评员回收测评问卷进行统计,然后综合评分。
1、行评员对被评单位开展社会调查。对群众反映部门或单位存在乱收费、违反《三项制度》行为,县纠风办组织行评员进行核实,确实违反了有关规定的每事(件)扣10分。
2、问卷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弃权、不满意五个等次。满意得100分,较满意90,基本满意得75分,弃权得60分,不满意得0分。
3、行评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再根据收集的测评问卷进行统计,得出各被评单位或部门的平均分后减去被扣分数,则为这次单位或部门的行评分。
五、工作步骤
行风评议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行风评议员组织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向服务对象和各界人士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意见,查找行业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存在乱收费、违反《三项制度》等行为的按规定扣分。
第二阶段:开展问卷调查、问卷测评。各有关单位和县行评员向社会发放问卷调查表,回收后进行统计。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县行评小组根据被评单位的调查情况和测评结果进行评分,按综合评分结果排列名次,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县公布结果。县直部门将单独排列名次进行表彰或通报批评,对排名前五名的县直单位予以表彰;对排名最后两名的县直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本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垂直管理的部门和单位,县纠风办将行评结果直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并报送市纠风办。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行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2008年度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
组 长:刘度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玉英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廖希球 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覃瑞琪 县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
温纯华 县纪委党风廉政室副主任
(专职行评员5-10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
七、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行风评议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配合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行评工作,确保行风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二)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中,把依法行政问题作为重要评议内容,让群众对部门或单位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评价。
(三)抓住重点,求真务实。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意见和建议,找出各部门、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梳理,限期逐条进行整改,做到基层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
附:鹿寨县2008年度民主评议行风问卷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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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雪勇 编辑:廖元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