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08〕81号:关于鹿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正式运转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信息办  |   发布日期: 2008-08-29 00:00   |  作者: 李石胜

鹿政办发〔2008〕81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鹿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正式运转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鹿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鹿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机构的通知》(鹿编〔2008〕46号)精神,鹿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已经批准设立。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正式运转,为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上级党政机关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督促检查; (二)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专项问题会议和其它重要会议精神及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情况反馈; (三)负责上级党政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件、查办件的转办、督办,并按要求报告办理结果; (四)负责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督查办理工作; (五)负责对新闻媒体反映县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突出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并回复处理结果,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的立项督查; (六)负责自治区、柳州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公文中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事项的督查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以及重要工程项目的督促检查; (八)负责县政府大型督查活动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及反馈通报; (九)负责联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工作进行视察,专题调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县政府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督查事项。 二、今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涉及上述职责范围内的督办、落实和反馈等工作可直接与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联系。 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将按照所赋予的职责,积极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联系与沟通,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和实效,确保各项督查工作的完成。 四、从即日起启用“鹿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公章,公章样式见附件。 五、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联系电话:6829122,6828855;电子邮箱:LZXZFDCS@163.COM 附:鹿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公章样式。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点击浏览该文件:鹿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公章样式.doc] 责任编辑:黄雪勇 编辑:廖元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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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办发〔2008〕81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鹿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正式运转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鹿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鹿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机构的通知》(鹿编〔2008〕46号)精神,鹿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已经批准设立。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正式运转,为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上级党政机关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督促检查; (二)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专项问题会议和其它重要会议精神及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情况反馈; (三)负责上级党政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件、查办件的转办、督办,并按要求报告办理结果; (四)负责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督查办理工作; (五)负责对新闻媒体反映县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突出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并回复处理结果,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的立项督查; (六)负责自治区、柳州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公文中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事项的督查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以及重要工程项目的督促检查; (八)负责县政府大型督查活动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及反馈通报; (九)负责联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工作进行视察,专题调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县政府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督查事项。 二、今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涉及上述职责范围内的督办、落实和反馈等工作可直接与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联系。 三、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将按照所赋予的职责,积极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联系与沟通,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和实效,确保各项督查工作的完成。 四、从即日起启用“鹿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公章,公章样式见附件。 五、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联系电话:6829122,6828855;电子邮箱:LZXZFDCS@163.COM 附:鹿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公章样式。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点击浏览该文件:鹿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公章样式.doc] 责任编辑:黄雪勇 编辑:廖元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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