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08〕84号:关于印发鹿寨县农村群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信息办  |   发布日期: 2008-09-16 10:57   |  作者: 李石胜

鹿政办发〔2008〕84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农村群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做好农村群体聚餐管理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速推行全区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工作的通知》(桂食安办〔2008〕15号)文件精神和柳州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现将《鹿寨县农村群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日



鹿寨县农村群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我县创建广西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全区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工作现场会精神,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开展农村50人以上群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确保到2008年底,全县10个乡镇都推行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其中,每个乡镇要有1-2个行政村推行,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自然屯推行。

三、工作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充分利用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资源,在乡镇、村屯大力推广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工作。

四、任务分解
县食安委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对农村群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农村群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会议;组织有关单位对协管员、信息员、农村厨师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组织有关单位对农村群体聚餐备案进行现场指导;编印各种制度、表格、宣传资料;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项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协管员、信息员、农村厨师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并负责组织农村厨师进行健康检查;编印培训资料;做好农村500人以上群体聚餐报告的管理和现场指导工作。
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会议及培训;做好农村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群体聚餐报告的管理和现场指导工作
各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服务站: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会议及培训;做好农村50人以上300人以下群体聚餐报告的管理和现场指导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08年9月1日-9月10日)
县食安委办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会议,传达全区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工作现场会精神,布置我县农村群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任务;编印各种资料、表格、宣传册。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月11日-11月30日)
由各乡镇选择本乡镇1-2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选择1-2个自然屯作为本次开展报告指导工作的示范点,以聚餐使用餐具集中管理为主要内容,具体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县食安委办将组织人员分组按阶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指导,包括《鹿寨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备案表》、《鹿寨县农村家庭聚餐食品卫生管理登记备案统计表》、《鹿寨县农村家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承诺书》等表格及文件的填写,切实执行《鹿寨县农村群体聚餐食品采购制度》、《鹿寨县农村群体聚餐餐具使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三)考核验收阶段(2008年12月)
县食安委办组织人员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村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本项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鹿寨县农村群体聚餐备案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县农村群体聚餐备案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莫立全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廖保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曹龙飞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成 员:廖建保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党组书记
覃规冠  县卫生局副局长
罗祖知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陆双权  鹿寨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唐旭芬  雒容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韦 靖  寨沙镇政府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覃燕花  中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韦俊杰  平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秀丽  四排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彭彩华  黄冕乡党委宣传委员、副乡长
潘丽枚  导江乡党委宣传委员、副乡长
石勇军  江口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
刘 琴  拉沟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鹿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办公室主任由曹龙飞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组织协调。县食安委办要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综合协调,合理安排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50人以上农村群体聚餐备案制度是我县创建全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50人以上农村群体聚餐备案制度进行宣传,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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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鹿寨县信息办  |   发布日期: 2008-09-16 10:57    |  作者: 李石胜

鹿政办发〔2008〕84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农村群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做好农村群体聚餐管理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速推行全区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工作的通知》(桂食安办〔2008〕15号)文件精神和柳州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有关要求,现将《鹿寨县农村群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日



鹿寨县农村群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我县创建广西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全区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工作现场会精神,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开展农村50人以上群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确保到2008年底,全县10个乡镇都推行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其中,每个乡镇要有1-2个行政村推行,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自然屯推行。

三、工作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充分利用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资源,在乡镇、村屯大力推广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工作。

四、任务分解
县食安委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对农村群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农村群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会议;组织有关单位对协管员、信息员、农村厨师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组织有关单位对农村群体聚餐备案进行现场指导;编印各种制度、表格、宣传资料;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项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协管员、信息员、农村厨师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并负责组织农村厨师进行健康检查;编印培训资料;做好农村500人以上群体聚餐报告的管理和现场指导工作。
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会议及培训;做好农村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群体聚餐报告的管理和现场指导工作
各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服务站: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会议及培训;做好农村50人以上300人以下群体聚餐报告的管理和现场指导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08年9月1日-9月10日)
县食安委办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会议,传达全区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工作现场会精神,布置我县农村群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任务;编印各种资料、表格、宣传册。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月11日-11月30日)
由各乡镇选择本乡镇1-2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选择1-2个自然屯作为本次开展报告指导工作的示范点,以聚餐使用餐具集中管理为主要内容,具体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县食安委办将组织人员分组按阶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指导,包括《鹿寨县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备案表》、《鹿寨县农村家庭聚餐食品卫生管理登记备案统计表》、《鹿寨县农村家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承诺书》等表格及文件的填写,切实执行《鹿寨县农村群体聚餐食品采购制度》、《鹿寨县农村群体聚餐餐具使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三)考核验收阶段(2008年12月)
县食安委办组织人员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村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本项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鹿寨县农村群体聚餐备案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县农村群体聚餐备案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莫立全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廖保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曹龙飞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成 员:廖建保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党组书记
覃规冠  县卫生局副局长
罗祖知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陆双权  鹿寨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唐旭芬  雒容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韦 靖  寨沙镇政府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覃燕花  中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韦俊杰  平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秀丽  四排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彭彩华  黄冕乡党委宣传委员、副乡长
潘丽枚  导江乡党委宣传委员、副乡长
石勇军  江口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
刘 琴  拉沟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鹿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办公室主任由曹龙飞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组织协调。县食安委办要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综合协调,合理安排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50人以上农村群体聚餐备案制度是我县创建全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50人以上农村群体聚餐备案制度进行宣传,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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