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09〕58号:关于成立鹿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鹿政办发〔2009〕58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鹿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9〕96号)要求,为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鹿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苏学常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龚 宇 县政府办副主任
练国才 县教育局局长
潘福美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员:徐引想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莫宏兴 县教育局副局长
沈 鹏 县公安局副局长
廖希球 县监察局副局长
廖志炎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达友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蒙柏绪 县建设局副局长
罗凌基 县水利局副局长
胡洪元 县审计局副局长
韦慧卿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邱经华 县地震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莫宏兴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协调与规划组、技术指导组和监督检查组,由有关部门派员组成。
二○○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