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5〕9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保工作的通知
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15〕92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保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工作,顺利完成2016年城乡居保续保缴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2016年城乡居保续保工作目标任务为:2016年6月30日前续保率达70%以上;待遇发放率100%;“三方协议”签订率98%以上,代扣代缴成功率98%以上;领取养老待遇老人生存认证工作3月底前完成;特定帮扶对象调查认定、核实成册工作1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不断深化和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成果,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工作目标。要明确职责任务,精心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 各乡镇要及时召开城乡居保续保工作动员会,全面启动2016年度城乡居保续保工作,做到早布置、早安排、早行动。县乡经办机构要通过以会代训或专题培训方式进一步做好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经办机构人员、村级协办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印发宣传资料、召开群众会议、上门入户讲解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城乡居保政策。特别要加大对“三方协议”代扣代缴办法的宣传,真正把“三方协议”代扣代缴有利于节约成本,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等方面的好处宣传到群众当中去。
三、加强部门协调,形成经办合力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明确分工、互相衔接、紧密配合,协同推进城乡居保续保工作。县人社局负责监督管理和统筹推进全县城乡居保工作,督促县经办机构检查指导好乡镇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做好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及养老待遇核定与发放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向中央、自治区财政部门申请补助资金,及时落实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户籍的确认,及时向县人社部门提供全县城乡居民的相关数据信息;县民政局负责对全县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审核、登记和认定,配合县人社部门做好这三类人群的参保工作;县残联负责全县城乡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的申报、登记和认定工作,配合做好这两类人群的参保工作;县卫计局负责全县农村独生子女户、依法生育的双女结扎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户的确认工作,做好农村独生子女户、依法生育的双女结扎户夫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妇由财政代缴保险费的预算及划拨工作;农村商业银行负责按时代发城乡居保的养老待遇,并及时反馈发放明细清单,并根据签定的“三方协议”及时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反馈代缴明细清单。同时,民政、扶贫、残联、人社等部门要共同落实好特定帮扶对象的参保补助和养老待遇提高政策。
四、建立考核机制,强化督促检查
(一)将各乡镇城乡居保续保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16年年度绩效考核。该项绩效赋分3分,6月30日前续保率达70%的记2.1分,续保率在70%以上的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0.03分;6月30日前续保率未达70%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03分,10月31日前续保率仍达不到70%的,该项绩效考评不得分。
(二)为确保2016年城乡居保续保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县城乡居保续保工作督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梁 坤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督查室主任 徐文忠 县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刘世平 县人社局局长 黄雪勇 县绩效办主任、县委办副主任(兼) 韦 丽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刘振强 县委督查室副主任
成 员:古藩庆 县人社局副局长 罗冬云 县绩效办副主任 韦桂勤 县农保所所长 韦昌富 县农保所副所长
督查组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开展城乡居保续保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通报续保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鹿寨县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保任务分解一览表
2015年12月29日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印发
鹿寨县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续保任务分解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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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 | ||||
参保单位 | 16-59周岁续保缴费人数 | 备注 | ||
2016年城乡居保符合缴费人数 | 目标任务数 (按符合参保缴费人数的70%) | |||
序号 | 甲栏 | 1 | 2 | 3 |
1 | 中渡镇 | 14740 | 10318 | |
2 | 平山镇 | 12514 | 8760 | |
3 | 黄冕镇 | 10181 | 7127 | |
4 | 江口乡 | 4780 | 3346 | |
5 | 导江乡 | 5229 | 3660 | |
6 | 四排镇 | 14985 | 10490 | |
7 | 寨沙镇 | 20517 | 14362 | |
8 | 鹿寨镇 | 23107 | 16175 | |
9 | 拉沟乡 | 3723 | 2606 | |
10 | 合计 | 109776 | 768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