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5〕65号:关于印发《鹿寨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5-09-24 09:56
 | 作者:
廖元锋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鹿政办发〔2015〕65号
关于印发《鹿寨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
“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9月15日鹿寨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柳州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柳政办〔2015〕113号)的精神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5年9月至12月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自治区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柳州市郑俊康书记、肖文荪市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的统一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指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彻底整治安全隐患,继续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范围 (一)迅速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重点。全县所有乡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突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公共基础设施以及交通、铁路、水利等重点建设工程,粉尘涉爆、油气罐区等重点部位的检查。 2.检查内容 (1)各乡镇各单位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三级五覆盖”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制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各单位今年以来贯彻上级党委、政府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2)各乡镇各单位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情况。 (3)各乡镇各单位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度,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各乡镇各单位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影响较大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限时结案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5)各乡镇各单位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6)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二)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矿山:重点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与失效,安全生产“三同时”履行不到位,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超层越界采矿,违抗停产停建指令,安全避险等“六大系统”建设运行不规范以及尾矿库排洪溢流设施不通畅,干滩长度与安全超高达不到设计要求,超设计库容或超设计进度排放等行为;整治地下水害、空区地压、构造断裂、高陡边坡等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与暴雨时段不停产撤人,小采石场不分台阶或台阶不规范开采等问题。
-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违规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烟花爆竹零售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 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无证非法营运、超许可范围经营、违法挂靠与外包,船舶非法营运等行为;整治违规装载,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急弯陡坡与临水临崖路段改造工程责任不落实,船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航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
- 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未批先建,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或证书不全、失效等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 消防: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多合一”场所生产经营;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 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抽尘设备能力不足,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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