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6〕16号:关于印发《鹿寨县开展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16〕16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开展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开展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5月5日
鹿寨县开展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开展省级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各类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的路径和模式,逐步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的原则,科学测算全县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比例,精准划定三类空间边界,在三类空间基础上优化整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交通规划等各类空间性规划,形成既有空间顶层设计、又有具体地块用途统一的空间规划底图,建立健全相互协调、充分衔接的规划编制和项目布局等工作机制,提升政府空间管控的能力和效率。
二、主要目标 探索各类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的具体思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区推进“多规合一”作出积极贡献。探索解决规划交叉打架、技术标准不统一、信息平台难共用的路径和模式;探索有机整合各类空间性规划内容、有效实施差异化空间管控的路径和模式;探索构建全区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实施空间治理和优化空间结构的路径和模式;探索解决规划管理职能交叉重叠、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的路径和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测算和调整三类空间比例 根据自治区关于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测算方法的研究成果,综合考虑主体功能定位、未来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生态保护要求等因素,开展县域内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比例的测算和调整工作,并协助自治区测绘地信局运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对三类空间范围进行地理坐标定位。
(二)划定各类空间性边界控制线 在明确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区划的基础上,叠加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交通规划等各类空间性规划,分析梳理各规划在基础数据、坐标体系等方面的差异和冲突,探索研究解决图斑差异的原则和办法,划定城镇、基本农田、生态环境、林业等边界红线。
(三)形成县级空间规划的底图 依托自治区测绘地信局技术支撑,配合开展各类专题数据空间化处理、格式转换和坐标统一等工作,将“多规”所涉及的用地边界、空间信息建设项目参数等多元化信息融合统一到一张图上,形成出鹿寨县“多规合一”空间底图。
(四)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 依据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功能区划成果,以城镇空间为主要载体,委托第三方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科学测算全县的环境容量和产业布局承载空间,为强化空间管控提供依据。
(五)推进“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建设 结合我县国家智慧城市创建,推进包括规划信息共享发布、虚拟规划设计与决策、城市规划审批和管理、规划违法监察等系统在内的多规融合协同平台建设,促进部门间多规信息互通共享,为实现“多规”统一、高效的管理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六)总结“多规合一”试点经验 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汇总各部门、各乡镇反馈的意见,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提出整合各类空间性规划内容、实施空间治理和优化空间结构、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等的对策建议。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领导和协调全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成立鹿寨县开展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刘胜友 县长
副 组 长:吴 乐 副县长
陈元彪 副县长
杨 毅 副县长
成 员: 张建华 县政府办主任
徐文忠 县政府办副主任
徐引想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沈业光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廖庆红 县财政局局长
孙一铤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宏达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宝玲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泽全 县水利局局长
黄国华 县农业局局长
黄 健 县林业局局长
陈 驰 县旅游发展局局长
张云天 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蒙柏绪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廖献红 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徐健高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伍先朝 黄冕镇副书记
戴福奎 平山镇镇长
韦家东 中渡镇副书记
梁 坤 江口乡副书记
秦春发 导江乡乡长
梁定峰 寨沙镇副书记
韦金枝 四排镇副书记
刘春霞 拉沟乡乡长
韦继寿 鹿寨镇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徐引想兼任。领导小组不刻印公章,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明确部门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提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所需相关基础资料;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布局等建议;组织开展县域内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比例的测算和调整工作;参与城镇、农田、生态、林业等边界红线的审查。
县科工贸局负责提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所需相关基础资料;提出全县工业、服务业发展方向、重点和空间布局等建议;参与产业园区边界控制线等的审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其他各类规划的衔接融合。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经费。
县国土局负责提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所需相关基础资料;提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意见;划定全县基本农田控制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等;参与城镇、生态、林业等边界红线的审查;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融合。
县环保局负责提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所需相关基础资料;划定全县饮用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边界控制线;参与城镇、农田、林业等边界红线的审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其他各类规划的衔接融合。
县住建局负责提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所需相关基础资料;提出城乡规划调整的意见;划定全县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控制线;参与农田、生态、林业等边界红线的审查;建设“多规合一”协同平台;推进城乡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其他各类规划的衔接融合。
县交通局负责提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所需相关基础资料;提出全县交通运输业发展方向、重点和空间布局等建议;参与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廊道控制线等的审查;推进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其他各类规划的衔接融合。
县水利局负责提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所需相关基础资料;划定全县河道管理、水资源保护、水利工程设施保护等控制线;参与城镇、农田、生态、林业等边界红线的审查;推进水利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其他各类规划的衔接融合。
县农业局负责提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所需相关基础资料;提出全县农业发展方向、重点和空间布局等建议;参与城镇、农田、生态、林业等边界红线的审查;推进农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融合。
县文体新广局负责提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所需相关基础资料;划定全县文化自然遗产、文物保护范围等控制线;参与相关边界红线的审查;推进文体事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融合。
县林业局负责提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所需相关基础资料;划定全县自然保护区、林地(公益林)、生态林业基础设施空间廊道等控制线;参与城镇、农田、生态等边界红线的审查;推进林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融合。
县旅发局负责提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所需相关基础资料;划定香桥岩风景名胜区、鹿寨香桥岩溶国家地质公园控制线;参与相关边界红线的审查;推进旅游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融合。
县经济开发区负责提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所需相关基础资料;提出产业园区发展方向、重点和空间布局等建议;划定产业园区边界控制线;参与相关边界红线的审查;推进产业园区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融合。
各乡镇负责提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所需相关基础资料;配合开展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的比例调整和坐标定位工作;参与城镇、农田、生态、林业等边界红线的审查;推进乡镇相关规划与全县空间规划底图的融合。
五、进度安排 按照自治区的工作部署,我县今年的试点工作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5月初前)。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收集基础资料,开展前期调研、座谈交流、学习考察等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9月底前)。完善基础资料收集;依据自治区研究成果测算和调整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划分比例;叠加各类空间性规划,划定城镇农田、生态、林业等边界红线;分析梳理各规划在基础数据、坐标体系等方面的差异和冲突,探索研究解决图斑差异的原则和办法;形成全县空间规划底图。
(三)总结经验阶段(2016年12月底前)。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报县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多规合一”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指定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二)密切协调配合。“多规合一”是跨地区、跨部门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试点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确保实效。各有关单位严格按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并及时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新经验。
(四)保障工作经费。设立“多规合一”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由县财政局统一划拨,保障“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积极争取自治区、柳州市的相关政策和经费支持。
(五)争取技术支撑。加强与广西测绘地信局、广西国土资源规划院等技术单位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自治区的课题研究成果,积极争取自治区“多规合一”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增强我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技术支撑力量。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