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6〕28号:关于做好鹿寨县2016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6-06-20 17:20   |  作者: 廖元锋

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16〕28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鹿寨县2016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我县2016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现将关于做好我县2016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领导,鉴于成员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详见附件3),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进全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项目建设基本原则、任务和建设标准

  (一)基本原则。政府主导,整合资源,规划先行;因地制宜,便民实用,分类指导;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体现特色;群众参与,完善机制,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内容。建设一栋公共服务综合楼、一个篮球场、一个文艺舞台、一个宣传文化栏(墙),组建一支文艺队、一支体育队(具体建设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2)。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后,应具有文体娱乐、健康服务、文化学习、农科培训、宣传教育等功能。

  (三)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设,符合《广西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的相关要求。

  (四)任务分配。按照自治区下达的项目指标,我县2016年共建设8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分配到各乡镇的任务和建设点名单详见附件1。

  (五)建设资金。自治区财政安排每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点补助资金25万元。各乡镇要大力拓宽社会筹资渠道,引导和发动农民自愿投工投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规划。按照当地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规划进行建设,整合社会事业项目,提高投资效益,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乡镇要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纳入农村工作队的工作范畴,充分激发农村群众的主体意识和参与热情。

  (二)落实责任制。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要求,层层分解责任,逐个落实建设任务,责任到人。原则上要求保持责任人的稳定,如果确因工作变动等特殊原因需要中途换人的,必须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各乡镇在5月31日前将各建设点责任人的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快项目推进。各乡镇要尽快进场施工,加快建设施工步伐,确保质量,按要求于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建设项目任务并通过验收。

  (四)依法依规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广西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的标准、规范,确保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管,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资金管理。要切实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0〕136号)的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实行奖惩。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的效绩考核。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乡镇完成任务的情况于11月底组织检查评估。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通报批评,并限期全面完成。  

  附件:1.鹿寨县2016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点指标分配表

  2.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及要求

  3.鹿寨县2016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6年6月17日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印发                                                  

  

鹿寨县2016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点指标分配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备注
1 鹿寨镇 大村村  
2 四排镇 龙团村  
3 四排镇 中平村  
4 寨沙镇 板江村  
5 寨沙镇 古盏村  
6 寨沙镇 官庄村  
7 寨沙镇 九甫村  
8 寨沙镇 长塘村  

 

   附件2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及要求

  

建设内容 建设标准 功能
一栋综合楼 建筑面积不低于160㎡ 内设多功能文化活动室、培训室,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等。多功能室可根据实际需要增挂牌子,一室多用,充分发挥活动室功能。
一个篮球场 有条件的按32m×19m(其中28m×15m为活动主场地,四周各伸延2m以上辅助场地)的标准建设。确因用地条件受限,按半场标准建设。 设置篮球场、排球、羽毛球等场地,亦可作文化广场,充分发挥文化体育功能。
一个戏台 按宽度:12m,深度:8m,高度:0.8m-1m建设。确因条件受限,因地制宜建设。有条件的要建设背景墙。 用于各类文化艺术展演等。
一个宣传栏(墙) 不少8㎡以上的宣传文化栏(墙)。可利用围墙、房屋面墙建设,也可用不锈钢、木制采取固定展板等形式。 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一支文艺队 人数适中。 组织声乐、舞蹈、戏剧、小品、 广场舞等演出排练,鼓励建设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文艺队伍。
一支体育队 人数适中。 引导开展篮球等体育健身运动。

 

   附件3

  

鹿寨县2016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鉴于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已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领导,对鹿寨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波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吴元球  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陶  蕊  县文体新广局局长

  成  员:吴素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阳兆民  县文体新广局副局长

  廖华琮  县发改局副局长

  古藩庆  县财政局副局长

  朱建松  县国土局副局长

  潘良峰  县住建局副局长

  覃东升  鹿寨镇党委委员

  刘  慧  寨沙镇宣统委

  杨程霖 四排镇宣统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由县文体新广局阳兆民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6826008。  


×
×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备06009684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43号 

返回 鹿政办发 导航

鹿政办发〔2016〕28号:关于做好鹿寨县2016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6-06-20 17:20    |  作者: 廖元锋

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16〕28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鹿寨县2016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我县2016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现将关于做好我县2016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领导,鉴于成员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详见附件3),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进全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项目建设基本原则、任务和建设标准

  (一)基本原则。政府主导,整合资源,规划先行;因地制宜,便民实用,分类指导;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体现特色;群众参与,完善机制,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内容。建设一栋公共服务综合楼、一个篮球场、一个文艺舞台、一个宣传文化栏(墙),组建一支文艺队、一支体育队(具体建设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2)。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后,应具有文体娱乐、健康服务、文化学习、农科培训、宣传教育等功能。

  (三)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设,符合《广西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的相关要求。

  (四)任务分配。按照自治区下达的项目指标,我县2016年共建设8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分配到各乡镇的任务和建设点名单详见附件1。

  (五)建设资金。自治区财政安排每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点补助资金25万元。各乡镇要大力拓宽社会筹资渠道,引导和发动农民自愿投工投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规划。按照当地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规划进行建设,整合社会事业项目,提高投资效益,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乡镇要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纳入农村工作队的工作范畴,充分激发农村群众的主体意识和参与热情。

  (二)落实责任制。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要求,层层分解责任,逐个落实建设任务,责任到人。原则上要求保持责任人的稳定,如果确因工作变动等特殊原因需要中途换人的,必须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各乡镇在5月31日前将各建设点责任人的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快项目推进。各乡镇要尽快进场施工,加快建设施工步伐,确保质量,按要求于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建设项目任务并通过验收。

  (四)依法依规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广西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的标准、规范,确保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管,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资金管理。要切实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0〕136号)的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实行奖惩。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的效绩考核。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乡镇完成任务的情况于11月底组织检查评估。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通报批评,并限期全面完成。  

  附件:1.鹿寨县2016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点指标分配表

  2.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及要求

  3.鹿寨县2016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6年6月17日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印发                                                  

  

鹿寨县2016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点指标分配表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备注
1 鹿寨镇 大村村  
2 四排镇 龙团村  
3 四排镇 中平村  
4 寨沙镇 板江村  
5 寨沙镇 古盏村  
6 寨沙镇 官庄村  
7 寨沙镇 九甫村  
8 寨沙镇 长塘村  

 

   附件2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及要求

  

建设内容 建设标准 功能
一栋综合楼 建筑面积不低于160㎡ 内设多功能文化活动室、培训室,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等。多功能室可根据实际需要增挂牌子,一室多用,充分发挥活动室功能。
一个篮球场 有条件的按32m×19m(其中28m×15m为活动主场地,四周各伸延2m以上辅助场地)的标准建设。确因用地条件受限,按半场标准建设。 设置篮球场、排球、羽毛球等场地,亦可作文化广场,充分发挥文化体育功能。
一个戏台 按宽度:12m,深度:8m,高度:0.8m-1m建设。确因条件受限,因地制宜建设。有条件的要建设背景墙。 用于各类文化艺术展演等。
一个宣传栏(墙) 不少8㎡以上的宣传文化栏(墙)。可利用围墙、房屋面墙建设,也可用不锈钢、木制采取固定展板等形式。 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一支文艺队 人数适中。 组织声乐、舞蹈、戏剧、小品、 广场舞等演出排练,鼓励建设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文艺队伍。
一支体育队 人数适中。 引导开展篮球等体育健身运动。

 

   附件3

  

鹿寨县2016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鉴于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已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领导,对鹿寨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波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吴元球  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陶  蕊  县文体新广局局长

  成  员:吴素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阳兆民  县文体新广局副局长

  廖华琮  县发改局副局长

  古藩庆  县财政局副局长

  朱建松  县国土局副局长

  潘良峰  县住建局副局长

  覃东升  鹿寨镇党委委员

  刘  慧  寨沙镇宣统委

  杨程霖 四排镇宣统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由县文体新广局阳兆民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6826008。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