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6〕68号:关于印发鹿寨县推行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16〕68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鹿寨县推行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关于《鹿寨县推行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推行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桂政办电〔2016〕168号)和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推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制度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6〕64号)要求,为做好我县推行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总体要求,清理规范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行政权力,明确职责,推行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政府之间、县人民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通过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权限,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梳理确定行政权力;坚持简政放权原则,加大向市场、社会放权力度,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坚持便民高效原则,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提高办事效能,提供优质服务;坚持权责一致原则,违规或者不当行使权力,要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其运行过程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范围和对象
(一)纳入清单的权力范围。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行使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0个类别。制定政策法规、发布行政决定和命令等抽象行政行为,以及政府层级之间、部门之间及其内部管理职权等不列入权力清单。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对象。主要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
三、工作任务
2016年11月启动我县推行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权责清单。各乡镇负责组织力量,参考《乡镇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法定职责参考模版》,按照自治区的标准和口径编制本乡镇人民政府的权责清单。
1.梳理行政权力。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彻底梳理,逐项列明行政职权的名称、类型、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和监督方式等汇总形成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职权目录。重点梳理上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授权或下放乡镇人民政府的权力和责任事项,将其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乡镇人民政府的权力和责任事项进行区分,单独制表。要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全面、真实反映乡镇行政职权的整体情况。
2.编制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结合不同行政职权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定位,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通过列明与行政职权对应的追责依据,在权力清单基础上建立责任清单,推进“两单合一”。健全问责机制,违法违规行使或者不当行使行政职权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审核公布权责清单。由县推行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各乡镇报送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初步审核,组织专家论证,征求相关方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并公布。
(二)同步建立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对不属于行政权力范畴又确需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的为民服务事项,比照“两单”清理的要求同步梳理规范,逐项列明服务事项的名称、文件依据、承办人和服务电话等汇总形成乡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三)建立权力运行制度。各乡镇负责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职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县人民政府完善对权力行使情况的检查评估机制,健全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各乡镇权力清单的新增、取消、调整事项,责任清单的调整和完善,需报县人民政府审核确认。
四、实施步骤
推行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工作分动员部署、编制清单、审核确认、公布运行、总结评估等五个阶段进行,具体为: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各乡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动员大会,开展相关培训。并于
(二)第二阶段:编制清单阶段(
1.各乡镇全面梳理各项行政权力。各乡镇于
2.编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各乡镇按要求完成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的编制工作。并于
(三)第三阶段:审核确认阶段(
县推行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目录清单进行审核、合法性审查,再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
(四)第四阶段:公布运行阶段(
县推行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县人民政府审定确认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通过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向社会公布,同时,按照“应进必进”要求,进驻乡镇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公布的权责清单主要包含行政职权的名称、类型、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和备注等内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主要包含公共事项的名称、文件依据、承办机构和服务电话等内容。
(五)第五阶段:总结评估阶段(
县推行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踪了解各乡镇权责清单制度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协调各乡镇进行整改;对遗漏事项要及时调整补充列入清单。加强制定约束各乡镇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的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各乡镇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各项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形成专题报告,迎接自治区、市进行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推行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要求,积极会商各乡镇权责清单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涉及乡镇的权力事项的清理登记工作。建立乡镇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联络员制度,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依法清理规范。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重点突破、依法实施的要求,抓好清理工作落实。各乡镇要严格对照实施依据,认真开展清理规范,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涉密事项按有关规定处理。县直部门下放(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确保乡镇权责清单内容事项授权到位,落地生效。
(三)抓好督促检查。县推行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调度和督导检查,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县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监督检查,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社会参与监督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宣传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社会参与和推动改革的积极性。
附件:1.鹿寨县推行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2.推行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联系人登记表
3.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和法定职责事项汇总表(格式样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1:
鹿寨县推行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
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推行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鹿寨县推行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邝 驱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黄建秋 县委副书记
马耀洲 县委常委、副县长
金 檑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建华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成 员:陈梦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 宁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云天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廖庆红 县财政局局长
梁承刚 县法制办主任
莫小艳 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建强 县民政局局长
刘革成 县司法局局长
廖庆红 县财政局局长
吴宝玲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可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有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梁现平 县水利局局长
韦 令 县农业局局长
黄 健 县林业局局长
陶 蕊 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谢琼芳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李志友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覃大勇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文忠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韦仁彦 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伍先朝 黄冕镇人民政府镇长
戴福奎 平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家东 中渡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 坤 江口乡人民政府乡长
秦春发 导江乡人民政府乡长
梁定峰 寨沙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金枝 四排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春霞 拉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继寿 鹿寨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编委办,负责组织推行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宁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等有关工作。
县编委办:负责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承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清单制度推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权力事项和对应责任事项的具体审核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推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推行工作经费保障。
县法制办: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负责行政执法裁量权规范工作。
县政务服务管理办:负责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网上公布和进驻乡镇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人员力量,按照统一的标准和口径对本级政府行使的权力事项、责任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按程序报送县权责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县直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将直接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更有利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投资、规划建设、土地使用等权力事项,授权或者委托授权乡镇管理;配合县权责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上报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进行审核。
附件2:
推行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联系人登记表
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
姓 名 |
职 务 |
办公室电话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备 注 |
第一责任人 |
|
|
|
|
|
|
分管负责人 |
|
|
|
|
|
|
联络员 |
|
|
|
|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和法定职责事项汇总表(格式样表)
1-1.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类)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C}子 项 |
设定依据 |
承办机构 |
责任事项 |
责任事项依据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备注 |
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1-2.乡镇人民政府权责清单(承接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委托类)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设定依据 |
委托机构 |
承办机构 |
责任事项 |
责任事项依据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备注 |
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注:可在备注中注明委托下放的方式及依据等内容。
2.乡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设立依据 |
承办机构 |
服务和监督电话 |
备注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注:设立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机构编制方案和上级有关文件。
3.乡镇人民政府法定职责事项汇总表
序号 |
职责名称 |
设定依据 |
承办机构 |
责任事项 |
责任事项依据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备注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