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6〕95号:关于印发《鹿寨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6-12-22 00:59   |  作者: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鹿寨县人民政府

鹿政办发〔201695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鹿寨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鹿寨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21

 

 

 

鹿寨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

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614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共服务行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结合《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鹿政办发〔201538号)工作开展要求,立足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务求从简环节、优流程、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认真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和调整工作,对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要以创新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根据清理规范的目录清单,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牵头部门:县编办、县法制办、县政管办;配合部门: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二)坚决取消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对于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所需要的申报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做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探索推进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的方式,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牵头部门:县法制办;配合部门: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三)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各部门要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要以目录清单为依据,制定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细则,严格执行办理程序,减少办理环节,严格按细则办事。(牵头部门:县编办、县法制办、县政管办;配合部门: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四)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服务集中办理,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增强公共服务公开。以理念创新为引领, 以项目业主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我县“多规合一”改革探索的相关服务工作,健全涉及服务事项的多部门会商和协调机制,进一步提升投资项目的服务效率,全力支持和服务鹿寨县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推进信息网上公开,强化网上监督,推动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模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大力推广全程代办、延时办理、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绿色通道等特色服务,开通公共服务直通车,切实方便群众办事。(牵头部门:县政管办、县编办、县法制办;配合部门: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各监管部门要全面梳理涉及监管方面的年检(审)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对应当依法取消的年检(审)事项,要真正落实到位,对确需保留的年检(审)事项,要编制清单向社会公示。今后新设立年检(审)事项,应当依法设立,严格控制。加大力度取消与证照申领和年检(审)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各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监督管理方式和手段。(牵头部门:县编办;配合部门: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六)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依托“互联网+”,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积极推动信息分类工作,涉及自然人、法人的基础信息,按照保密类、社会公开类和政府内部共享类实行分类管理。(牵头部门:县发改局、县政管办、县保密局;配合部门: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七)打造公共服务新体系。加快推进“网上政府”建设,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加快推进民生方面特别是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险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的网上受理、办理、反馈。逐步推行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牵头部门:县政管办、县发改局;配合部门: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八)回应群众关切促服务。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公开,要将群众反映的公共服务“热点”、“痛点”、“难点”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在改进公共服务中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九)健全监管机制。各部门要践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要求,从群众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监管机制,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民服务的能力。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明确实施公共服务事项各级办理人员的职责、廉政要求以及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的后果,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积极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坚持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推进,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强化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切实方便群众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部门要把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摆到突出位置,主动作为、相互协同,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力求新成效。

(三)推动贯彻落实。各牵头部门立足实际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推动执行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工作。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也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不断优化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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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人民政府

鹿政办发〔201695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鹿寨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鹿寨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21

 

 

 

鹿寨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

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614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共服务行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结合《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鹿政办发〔201538号)工作开展要求,立足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务求从简环节、优流程、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认真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和调整工作,对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要以创新需求为导向,明确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明确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根据清理规范的目录清单,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牵头部门:县编办、县法制办、县政管办;配合部门: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二)坚决取消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对于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所需要的申报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做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探索推进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的方式,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牵头部门:县法制办;配合部门: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三)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各部门要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要以目录清单为依据,制定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细则,严格执行办理程序,减少办理环节,严格按细则办事。(牵头部门:县编办、县法制办、县政管办;配合部门: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四)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服务集中办理,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增强公共服务公开。以理念创新为引领, 以项目业主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我县“多规合一”改革探索的相关服务工作,健全涉及服务事项的多部门会商和协调机制,进一步提升投资项目的服务效率,全力支持和服务鹿寨县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推进信息网上公开,强化网上监督,推动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模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大力推广全程代办、延时办理、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绿色通道等特色服务,开通公共服务直通车,切实方便群众办事。(牵头部门:县政管办、县编办、县法制办;配合部门: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各监管部门要全面梳理涉及监管方面的年检(审)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对应当依法取消的年检(审)事项,要真正落实到位,对确需保留的年检(审)事项,要编制清单向社会公示。今后新设立年检(审)事项,应当依法设立,严格控制。加大力度取消与证照申领和年检(审)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各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监督管理方式和手段。(牵头部门:县编办;配合部门: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六)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依托“互联网+”,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积极推动信息分类工作,涉及自然人、法人的基础信息,按照保密类、社会公开类和政府内部共享类实行分类管理。(牵头部门:县发改局、县政管办、县保密局;配合部门: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七)打造公共服务新体系。加快推进“网上政府”建设,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加快推进民生方面特别是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险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的网上受理、办理、反馈。逐步推行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牵头部门:县政管办、县发改局;配合部门: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八)回应群众关切促服务。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公开,要将群众反映的公共服务“热点”、“痛点”、“难点”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在改进公共服务中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九)健全监管机制。各部门要践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要求,从群众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监管机制,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民服务的能力。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明确实施公共服务事项各级办理人员的职责、廉政要求以及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的后果,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积极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坚持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推进,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强化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切实方便群众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部门要把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摆到突出位置,主动作为、相互协同,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力求新成效。

(三)推动贯彻落实。各牵头部门立足实际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推动执行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工作。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也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不断优化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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