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7〕2号:关于印发鹿寨县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7-01-05 00:02   |  作者: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鹿寨县人民政府

鹿政办发〔20172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鹿寨县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鹿寨县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17年1月4

鹿寨县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目 录

第一篇    发展环境、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章    发展环境……………………………………………5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11

第三章    主要目标……………………………………………12

第二篇    主要任务及措施

第四章    深化实施素质教育    ………………………………13

第五章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14

第六章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    ………………………………15

第七章    优质发展高中教育    ………………………………16

第八章    内涵发展职业教育    ………………………………17

第九章    关心发展特殊教育    ………………………………18

第三篇    体制机制改革

第十章     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19

第十一章   推进办学体制改革   ………………………………19

第十二章   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20

第十三章   推进招生考试改革   ………………………………20

第四篇    发展布局和主要项目

第十四章   强化项目支撑   ……………………………………21

第五篇    保障措施

第十五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2

第十六章   加强教育经费管理   ………………………………24

第十七章   大力实施教育惠民政策   …………………………25

第十八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26

第十九章   坚持依法治教     …………………………………27

第二十章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28

附件1:“十三五”期教育事业领域规划实施项目表

附件2:鹿寨县县城学校规划图

鹿寨县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自治区、柳州市教育发展大会精神,统筹规划鹿寨县教育事业,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篇发展环境、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章发展环境

“十二五”期以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为“十三五”期间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至“十二五”期末,全县普通高中2所,职教中心1所,初中5所,完全小学 24 所,小学教学点 40 个;在校生 39803人,其中:普通高中4101人,职教中心 819 人,初中 9448人,小学 25435人。有幼儿园 84 所(其中:公办幼儿园 24 所,民办幼儿园59所,厂办幼儿园 1 所),在园幼儿 13068 人;全县教职工总数(不含民办幼儿园)为 2419 人,其中专任教师 2361 人。

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共投入 5675 万元新建幼儿园 5 所、改扩建幼儿园 31 所。已经开办的公办幼儿园 24所,同比“十一五”期间增加 20所。建成并启用城南幼儿园,有效缓解了县城入园难问题。县直机关幼儿园和江口乡中心幼儿园分别通过了自治区和柳州市示范园评估。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 85.7%,同比“十一五”期末上升 37 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均衡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投入3.7亿元的教育集中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学校布局更加合理、稳定。共投入 10684 万元改善农村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强义务教育常规管理,提升学校办学内涵,促进内涵发展。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十二五”期末全县小学和初中的入学率均达到100%,小学和初中的辍学率分别为 0 2.58%。在全区率先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

普通高中稳步发展。全县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从“十一五”期末的 3858人发展到“十二五”期末的 4101人,每万人口高中在校生率逐步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明显提升,特色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课改工作有序推进,内涵建设得到加强,为广大初中毕业生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机会。

职业教育攻坚成效显著。职教中心整体搬迁至教育集中区新校址办学,基础能力显著提升。校企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与柳州市昌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联合建设了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及生产实训基地,为机加工专业提供了实际生产场景与教学场景一体化的教学条件,实现了理实一体化教学。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和扶贫开发的功能,加大社会培训工作力度,提升服务社会功能。顺利通过自治区职教攻坚评估验收,获得“全区职教攻坚先进县”称号。

特殊教育和谐发展。在教育集中区内划拨35亩土地用于新建特教学校,总建筑面积5435平方米。新建的特教学校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区域划分清晰,校舍设计符合残疾学生生活学习,医疗保健室、语训教室、直观教室、律动教室、心理咨询室、听力测试室、体育康复训练室、劳技教室等功能室一应俱全。新的特教学校建成和投入使用,彻底改变了原特教学校仅有一栋旧三层小楼蜗居于一所小学校内的状况。

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编制并实施了《鹿寨县教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有效解决了教师补充机制不健全、农村小学教师老龄化、结构性缺编严重、教师积极性不高等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积极探索“县管校聘”的教师管理新机制,进一步理顺了教师调配工作机制,成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大力建设教师周转房,共投入 3317 万元建成教师周转房 15 466 套,进一步满足教师周转住宿需求。实行教师轮教制度,建立县城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相对薄弱学校之间的学校联盟,开展联盟学校之间教师队伍双向轮岗交流,有效解决了城乡师资不均衡问题,进一步推动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创新教师补充新机制,有序招聘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到初中和农村小学任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宿舍管理人员196人和专职卫生人员22人。全面实施了农村教师生活补助,进一步提高了农村教师工作积极性。实施了“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项目”,教师的教育观念得到更新,学校办学特色不断凸显。

教育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十二五”期间,共投入学生资助经费 6240.96 万元,各级各类学校的受惠学生达98420人次,实现了应助尽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达 1.44万人。加强资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严格按要求使用。

强化保障措施,推动教育事业跨越发展。落实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有效促进了学校的内涵发展、自主发展和特色发展,成为柳州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先县。校园及周边安全各综治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平安学校创建工作,确保了学校及周边治安稳定。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制定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师生开展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疏散演习,有效预防了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我县教育事业在“十二五”期间取得较大发展,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教育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当前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县城小学无法满足未来发展需要。我县“十二五”期末有小学64,学生25435,其中完全小学24所,教学点 40 个。全县小学生人数从2011年起呈增长趋势,且小学生人数的增长大部分集中在县城学校。县城所在地的8所小学20112015年的学生数分别为:8269905299671056811153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大通铺”攻坚工作方案》(桂教〔20152号),要求到2020年实现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班额达到国家标准(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至2015年秋学期,县城8所小学共有195个班级,11153人,大班额班级193个,大班额比例为98%,超标学生人数2378人,县城小学消除现有大班额约需要增加班级53个。且根据预测,我县2020年县城小学将有学生人数约 13800 人,比2015年净增2647人,要解决新增长学生入学问题需要增加59个班。合计县城小学共需增加112个班。通过恢复鹿寨镇农场小学及对鹿寨镇第三小学、鹿寨镇第四小学、鹿寨镇第五小学、实验小学城中校区等学校进行扩容改造,可解决58个班,剩余54个班需新建学校来解决。

二是现有初中学校容量十分有限。我县初中生总人数近十年呈“U”字型变动,至2011年降至最低点,2012年开始正增长,20112015年初中生数分别为7648人、7940人、82918793人、9448人,据测算,20162020年初中在校生人数约为10200人、11500人、12300人、13000人、12600。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大通铺”攻坚工作方案》(桂教〔20152号),要求到2020年实现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班额达到国家标准(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我县初中现有169个班,学生9448人,大班额班级162个,大班额超标人数为1006人,消除现有“大班额”约需增加20个班级。根据预测,至2020年我县初中将有学生人数为12661人,比2015年净增3213人,需要增加班级64个。2020年初中总班数将达到253个,如要消除“大班额”并解决新增长学生入学问题,共需要增加84个班。目前的学校容量已极度饱和,急需新建1所初中。

三是现有的高中阶段教育基础设施与“全面普及”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根据我县小学、初中现有在校生数算,我县2016年至2020年高中阶段应达到的全日制在校生目标值分别为596370288291916410235人。考虑到我县小学升初中每年约有250人外出就读初中,初中升高中每年约有180人外出读普高,约有600人到外地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际情况,2016年至2020年我县高中阶段达到的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约为51836068715177748595人。我县三所高中阶段学校的现有基础设施无法满足快速扩招需求,急需进一步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并适时规划新建一所高中。

此外,教职工缺编、年龄老化、学科结构不够合理问题突出;教育教学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很大差距;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不强、规模不大、品牌不突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不明显;学前教育发展遇到编制政策瓶颈,已完成园舍建设的幼儿园难以如期开办,已经开办的公办园也运转困难;特殊教育规模小,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低等问题也严重制约我县教育的发展。随着“二孩”政策放开,公办幼儿园资源紧缺问题将会更加突显。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关键五年。“十三五”时期,必须坚定不移地优先发展教育,克服当前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家长放心的教育、学生快乐的教育,为实现“率先在全区县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和高素质的人才。

第二章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和人才强县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统筹发展,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特色办学,提高教育质量,统筹发展城乡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工作方针。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均衡发展、改革创新”的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着眼教育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切实把教育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

育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

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重点,促进教育公平,加快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差距,巩固提升教育均衡水平

改革创新: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确立现代教育理念,创新办学体制、人才培养体制、教育管理体制和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构建现代教育体系。

工作思路。围绕一个中心:教育教学质量;突出两个重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安全保障;实施七大工程: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工程、素质教育推进工程、校园精细化管理工程、办学行为规范工程、教育惠民工程、教师实力提升工程、作风建设工程;实现四个提升: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办学条件进一步提升、教育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第三章主要目标

2020年,全县教育质量、教育投入、教育知名度、基础设施服务水平等保持柳州六县领先水平。初步构建开放的、各级各类教育结构合理、相互衔接沟通的现代教育体系,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教育普及程度全面提高。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预期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预期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优质教育资源丰富多样。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高,素质教育全面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扩大,人才培养模式更加灵活多样,特色学校建设遍及各级各类教育。

教育公平政策惠及全民。学前教育资源增加,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教育资助政策覆盖各级各类教育,城乡、区域、学校、群体之间教育机会差距明显缩小。

管理体制与机制更具活力。教育体制改革取得较大进展,教育观念得到更新,教育的责任更加明确,财政性教育投入明显增多,多渠道投入机制更趋完善。

第二篇    主要任务及措施

第四章深化实施素质教育

创新德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贴近实际、知行合一、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创新德育工作机制,建立全员育人制度,优化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入推进学生文明礼仪教育、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落实好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课程目标,积极开展地域文化、传统美德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积极探索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创新德育模式,改进德育方法,优化德育手段,努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中小学德育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并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校外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和德育体验教育,努力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统筹协调校外活动,整合各类校外场所资源,促进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的有效衔接。

提升学生素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的生活实际,加强教育科学研究,积极推进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加强对学生进行生活常识、生存能力、安全避险及防范知识教育。建立和完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保障机制和督导检查评估机制。开齐开足体育课、艺术课和德育课程,全面推进阳光体育运动、课外文体活动“2+1”工程,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实现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自主发展一项艺术特长。加强美育教育,丰富学校艺术教育内容和形式,推进传统艺术、高雅艺术进校园。继续深入开展特色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品位。

第五章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统筹城乡均衡发展,统筹公办民办协调发展,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鼓励和支持人口相对密集的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逐步完善县、乡、村“广覆盖”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

科学规划学前教育资源。科学编制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在实施旧城改造、小区建设、新区开发和安居工程时,规划建设好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并做到与建设区的住房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或迁建后闲置的校舍,首先考虑幼儿园的办园需要,按照符合学前教育的标准和要求改建成幼儿园。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全乡镇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示范辐射作用。

落实学前教育财政性事业经费。县级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到2020年,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力争达到 5%以上,公办幼儿园预算内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每年不低于200 元。

建立扶持和发展民办学前教育的政策机制。鼓励、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按标准依法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在建设和发展公办幼儿园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依法举办幼儿园。稳妥推进集团化办园、“公建民营”办园。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严格幼儿园的申办、审批和准入制度,建立幼儿园年审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和推广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关注学前教育与小学的衔接,加强园本教研,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将幼儿园教师在职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教育范畴,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幼儿园教师培训规划。

第六章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

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采取改造、扩建、新建等措施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使全县薄弱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生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学校常规管理水平。推进常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并形成常态。着力加强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学生养成教育,推进中小学校风、教风和学风等“三风”建设,加强学校硬化、绿化、净化、美化、文化等“五化”建设。突出培育学校特色校园文化,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积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强化政府、教育双线责任制,加强部门联动和督查力度,规范学生电子学籍管理,严格办理学生转学、接收、休学、复学等手续。

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利用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时间,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继续推进“学校联盟”新机制。逐步完善县城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对口援助制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联盟学校共同发展。

第七章   优质发展高中教育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普及高中教育”精神,进一步壮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提升普通高中基础能力水平,为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奠定基础。“十三五”期末,在县城适时规划新建1所普通高中,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升学需求。多渠道筹措资金在鹿寨中学新建1栋教学综合楼和2栋学生宿舍楼,在教育集中区实验高中内新建1栋教学综合楼和2栋学生宿舍楼,不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逐步推行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政策。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加大高中教育改革力度。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任务,加大改革力度,促使鹿寨中学品牌化、实验高中特色化发展。创新招生机制,加大招生宣传,提高招生生源质量。加强课堂教学改革,让教学充满活力,教师充满激情。加强人才培养和管理,培养一支富有朝气和激情、业务精湛、年龄结构合理的管理团队。

第八章   内涵发展职业教育

深入实施《鹿寨县推进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壮大在校生规模,为实现“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补足短板。

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在教育集中区职教中心内新建1栋教学综合楼、2栋学生宿舍楼和1栋学生食堂,不断满足职教中心扩招需求。

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改革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在促进全县职业教育发展中的统筹扶持作用。

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壮大招生规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重视高技能人才的社会风尚。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就读我县职教中心,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推进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优化我县职教中心专业设置。深化校企合作,围绕我县的产业布局,积极探索“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生技能水平,提高学生就业率,为我县工业发展提供更多的中等技术人才支持。充分发挥我县职教中心的社会培训功能,积极承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助推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狠抓中职生升学工作。抓好中职生对口高考、与高职院校合作实施“2+3”中高职融通培养工作,为中职毕业学生寻求第二条出路。

第九章   关心发展特殊教育

以创建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为契机,推动县特教学校基础设施、师资队伍、管理水平等方面迈上新台阶。2020年,全县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

支持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成为区域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完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体系,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受教育机会。落实“随班就读”教师福利待遇政策,提高“随班就读”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

积极协调教育、民政、卫计、残联等部门,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尝试在县特教学校定时开展康复课程实验。

第三篇体制机制改革

第十章   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健全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政府积极构建学前教育体系,合理布局公办幼儿园,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展高中段教育,保障教育投入,改善教师待遇,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综合应用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强化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管理及服务。

第十一章   推进办学体制改革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鼓励企业、行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探索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县城学校与农村学校合作,促进薄弱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依法落实对民办教育的有关扶持政策,扶持、规范、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完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管理办法,创新民办教育发展机制和运营模式,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支持民办教育创新机制体制和育人模式的改革,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准入制度,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制定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体系,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推动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第十二章   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完善中小学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及校务会议制、校务公开制、职工代表大会制。充分发挥由社区代表和家长代表等组成的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对有关学校发展、校本课程的设置、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校园安全等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决策,主动争取所在社区(街道)、乡镇和家长等社会各方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推进学校参与社区教育工作。完善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完善民办学校治理机制。督促民办学校规范董(理)事会运行方式和决策程序,理顺董(理)事会与校行政的关系,确保校长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保证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十三章   推进招生考试改革

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在上级政策的指导下,全面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直接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政策,改善薄弱学校的生源状况,建立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落实中考、高考及招生录取改革政策,建立全面、综合、多元的招生考试评价制度。

第四篇   发展布局和主要项目

第十四章强化项目支撑

学前教育方面:根据县城发展规划,在城东、城西、城北各规划建设一所幼儿园,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同时,不断完善乡镇及村级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学前教育的办学质量。

义务教育方面:在原鹿寨镇农场小学校址的基础上向周边征地扩容,筹建可容纳2500人的城东小学,以适应城东片区发展需求。拟对鹿寨镇龙田小学进行征地扩容,提升学校基础设施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在城南规划建设“城南第二小学”,满足城南片区发展需求。在原鹿寨镇俄洲小学校址重新开办鹿寨县城西小学并适时扩容,扩大办学规模,解决俄洲村民及其鹿雒经济带和工业园区企业工人子女入学问题。在城北规划筹建1所小学,满足城北片区发展需求。在城南片区筹建1所初中,满足初中发展需求,服务于城南片区发展。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不断改善乡镇及村级小学、教学点的教学及辅助用房、宿舍、食堂等基础设施及校园硬化、绿化、美化,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义教阶段的办学水平,确保均衡发展。

高中阶段方面:紧紧围绕“普及高中教育”目标,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基础设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在鹿寨中学内建设一栋13000多平方米的教学综合大楼和2栋学生宿舍楼,不断满足教学和生活需求,为扩大优质高中资源打下基础。在教育集中区实验高中内拟新建一栋教学综合楼和2栋学生宿舍楼,满足实验高中扩招需求。在职教中心建设1栋教学综合楼、2栋学生宿舍楼和1栋食堂。适时选址规划鹿寨第二高中。

第五篇   保障措施

第十五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实行“县管校聘”教师管理新机制。以荣获全国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为新的契机,实行“县管校聘”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模式,将原来核定到各个乡镇(县直学校)的教师编制集中起来管理,实现教师“无校籍管理”,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完善教职工补充机制。统筹使用好教职工编制,及时招聘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到学校,杜绝有编不补现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编外聘用等方式解决宿舍管理员、安保人员及幼儿园教职工。

完善校长、教师轮教交流制度。建立县城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相对薄弱学校之间的学校联盟,开展联盟学校之间教师队伍双向轮岗交流。联盟学校之间每年交流人数占辖区内专任教师总数的10%以上,交流时间为3年。

加强教师培训。建立适应各级各类教师专业发展需要的继续教育制度。积极选派教师、校长参与国家、自治区、市级培训。采取置换研修、集中培训、校本研修、远程培训、送教下乡、组织名师讲学团和县外研修等多种有效途径组织教师培训。以信息化建设带动教师培训现代化,搭建教师远程培训平台,建立多样化的优质培训课程资源,帮助参训教师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以农村教师和校长培训为重点,完成全县所有教师每人5年一周期不少于 360学时的全员培训,提升教师、校长队伍专业化水平。

强化师德师风。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构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考核、评价的体系。建立师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大力倡导“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的教师道德规范。大力弘扬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使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建立教职工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非义务教育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非义务教育学校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依法从事经营活动、技术服务等方式取得的合法收入,可按照有关规定,经教育、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后提取60%入奖励性绩效工资。非义务教育学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经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报主管教育部门同意,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后,可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占绩效工资总量的比例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农村教师生活补助,补助覆盖全县非县城所在地小学的所有教师岗位,鼓励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对积极参与校际交流的教师,在职称评聘、岗位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均给予政策倾斜。

建立教师“退出”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并根据自治区、柳州市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逐步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品行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推进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与教师考核评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配套的退出机制和保障政策,疏通教师“出口”。

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地区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积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关心教师身心健康,重视并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对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一线教师的表彰奖励力度。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标准。

确保教师队伍建设经费。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集建立专项资金,用于教师培训基地的建设和教师培训。

第十六章加强教育经费管理

加大教育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教育经费投入须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保证按在校学生人数生均教育事业费逐步增长,保证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逐步增长,保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及农村税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教育事业。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落实并逐步提高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加强经费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和经费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第十七章大力实施教育惠民政策

建立健全扶贫助学体系。在学前教育方面,实施学前教育入园补助政策。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在普通高中阶段,落实普通高中助学金资助政策、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除学费政策,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落实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和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政策。

鼓励社会捐资助学。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建立非营利性助学基金或设立各种奖学金。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安全卫生、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注重营养改善计划的营养搭配,不断提高营养改善计划的质量,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第十八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以“重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化教育教学平台构建,深入开展教育教学应用”为指导,坚持“统筹规划、适度超前;整合资源、促进共享;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深化应用,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快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

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和完善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网络体系建设,使基础设施基本满足网络全覆盖、资源全覆盖和服务全覆盖的教育信息化要求。

搭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建设教育信息基础数据库、教育教学资源应用平台和数字化个人学习空间,提高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能力。

实施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分年度、分层次组织开展全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工作,提升全县中小学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

加强信息技术伦理和道德教育。加强学生的信息技术伦理和道德教育,强化舆论宣传,提倡文明上网,引导受教育者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合理利用网络等信息技术。完善和健全相关管理机制,营造健康的网上学习环境。

第十九章   坚持依法治教

加强依法执教力度。加大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及时查处各类教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范教育秩序,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资产、资金或挪用办学经费。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

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安全管理机制。完善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切实解决好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及时化解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种隐患。加强学校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在各级各类学校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科学的学校应急管理机制,打造一支在事故和灾难中具有相当处置能力的学校应急管理队伍。

依法加强教育督导。坚持督政与督学、监督与服务指导并重的原则。以素质教育为导向,创新开展中小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机制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教育督导机构,促进督导队伍专业化进程。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完善督导结果公报制度、限期整改制度以及问题追踪督查等制度,推动实现教育督导的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

第二十章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把教育纳入县域战略发展重点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抓教育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深入调查、定期研究教育工作的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加强教育行政部门机关党的建设,打造学习型机关,提高机关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办学治校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的力度。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推进工作创新,增强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营造全社会统筹发展教育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重视、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教育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新闻媒体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正面引导,营造尊师重教的舆论环境。

各部门齐抓共管,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把发展教育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同心协力,研究制定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实现教育发展目标。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都要关心和支持教育发展。要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和周边环境的治理,共同努力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创设优良的社会环境。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自治区、市驻鹿各单位。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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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办发〔2017〕2号:关于印发鹿寨县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7-01-05 00:02    |  作者: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鹿寨县人民政府

鹿政办发〔20172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鹿寨县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鹿寨县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017年1月4

鹿寨县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目 录

第一篇    发展环境、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章    发展环境……………………………………………5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11

第三章    主要目标……………………………………………12

第二篇    主要任务及措施

第四章    深化实施素质教育    ………………………………13

第五章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14

第六章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    ………………………………15

第七章    优质发展高中教育    ………………………………16

第八章    内涵发展职业教育    ………………………………17

第九章    关心发展特殊教育    ………………………………18

第三篇    体制机制改革

第十章     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19

第十一章   推进办学体制改革   ………………………………19

第十二章   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20

第十三章   推进招生考试改革   ………………………………20

第四篇    发展布局和主要项目

第十四章   强化项目支撑   ……………………………………21

第五篇    保障措施

第十五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2

第十六章   加强教育经费管理   ………………………………24

第十七章   大力实施教育惠民政策   …………………………25

第十八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26

第十九章   坚持依法治教     …………………………………27

第二十章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28

附件1:“十三五”期教育事业领域规划实施项目表

附件2:鹿寨县县城学校规划图

鹿寨县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自治区、柳州市教育发展大会精神,统筹规划鹿寨县教育事业,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篇发展环境、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章发展环境

“十二五”期以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为“十三五”期间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至“十二五”期末,全县普通高中2所,职教中心1所,初中5所,完全小学 24 所,小学教学点 40 个;在校生 39803人,其中:普通高中4101人,职教中心 819 人,初中 9448人,小学 25435人。有幼儿园 84 所(其中:公办幼儿园 24 所,民办幼儿园59所,厂办幼儿园 1 所),在园幼儿 13068 人;全县教职工总数(不含民办幼儿园)为 2419 人,其中专任教师 2361 人。

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共投入 5675 万元新建幼儿园 5 所、改扩建幼儿园 31 所。已经开办的公办幼儿园 24所,同比“十一五”期间增加 20所。建成并启用城南幼儿园,有效缓解了县城入园难问题。县直机关幼儿园和江口乡中心幼儿园分别通过了自治区和柳州市示范园评估。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 85.7%,同比“十一五”期末上升 37 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均衡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投入3.7亿元的教育集中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学校布局更加合理、稳定。共投入 10684 万元改善农村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强义务教育常规管理,提升学校办学内涵,促进内涵发展。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十二五”期末全县小学和初中的入学率均达到100%,小学和初中的辍学率分别为 0 2.58%。在全区率先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

普通高中稳步发展。全县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从“十一五”期末的 3858人发展到“十二五”期末的 4101人,每万人口高中在校生率逐步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明显提升,特色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课改工作有序推进,内涵建设得到加强,为广大初中毕业生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机会。

职业教育攻坚成效显著。职教中心整体搬迁至教育集中区新校址办学,基础能力显著提升。校企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与柳州市昌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联合建设了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及生产实训基地,为机加工专业提供了实际生产场景与教学场景一体化的教学条件,实现了理实一体化教学。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和扶贫开发的功能,加大社会培训工作力度,提升服务社会功能。顺利通过自治区职教攻坚评估验收,获得“全区职教攻坚先进县”称号。

特殊教育和谐发展。在教育集中区内划拨35亩土地用于新建特教学校,总建筑面积5435平方米。新建的特教学校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区域划分清晰,校舍设计符合残疾学生生活学习,医疗保健室、语训教室、直观教室、律动教室、心理咨询室、听力测试室、体育康复训练室、劳技教室等功能室一应俱全。新的特教学校建成和投入使用,彻底改变了原特教学校仅有一栋旧三层小楼蜗居于一所小学校内的状况。

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编制并实施了《鹿寨县教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有效解决了教师补充机制不健全、农村小学教师老龄化、结构性缺编严重、教师积极性不高等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积极探索“县管校聘”的教师管理新机制,进一步理顺了教师调配工作机制,成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大力建设教师周转房,共投入 3317 万元建成教师周转房 15 466 套,进一步满足教师周转住宿需求。实行教师轮教制度,建立县城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相对薄弱学校之间的学校联盟,开展联盟学校之间教师队伍双向轮岗交流,有效解决了城乡师资不均衡问题,进一步推动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创新教师补充新机制,有序招聘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到初中和农村小学任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宿舍管理人员196人和专职卫生人员22人。全面实施了农村教师生活补助,进一步提高了农村教师工作积极性。实施了“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项目”,教师的教育观念得到更新,学校办学特色不断凸显。

教育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十二五”期间,共投入学生资助经费 6240.96 万元,各级各类学校的受惠学生达98420人次,实现了应助尽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达 1.44万人。加强资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严格按要求使用。

强化保障措施,推动教育事业跨越发展。落实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有效促进了学校的内涵发展、自主发展和特色发展,成为柳州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先县。校园及周边安全各综治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深入开展平安学校创建工作,确保了学校及周边治安稳定。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制定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师生开展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疏散演习,有效预防了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我县教育事业在“十二五”期间取得较大发展,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教育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当前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县城小学无法满足未来发展需要。我县“十二五”期末有小学64,学生25435,其中完全小学24所,教学点 40 个。全县小学生人数从2011年起呈增长趋势,且小学生人数的增长大部分集中在县城学校。县城所在地的8所小学20112015年的学生数分别为:8269905299671056811153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大通铺”攻坚工作方案》(桂教〔20152号),要求到2020年实现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班额达到国家标准(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至2015年秋学期,县城8所小学共有195个班级,11153人,大班额班级193个,大班额比例为98%,超标学生人数2378人,县城小学消除现有大班额约需要增加班级53个。且根据预测,我县2020年县城小学将有学生人数约 13800 人,比2015年净增2647人,要解决新增长学生入学问题需要增加59个班。合计县城小学共需增加112个班。通过恢复鹿寨镇农场小学及对鹿寨镇第三小学、鹿寨镇第四小学、鹿寨镇第五小学、实验小学城中校区等学校进行扩容改造,可解决58个班,剩余54个班需新建学校来解决。

二是现有初中学校容量十分有限。我县初中生总人数近十年呈“U”字型变动,至2011年降至最低点,2012年开始正增长,20112015年初中生数分别为7648人、7940人、82918793人、9448人,据测算,20162020年初中在校生人数约为10200人、11500人、12300人、13000人、12600。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大通铺”攻坚工作方案》(桂教〔20152号),要求到2020年实现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班额达到国家标准(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我县初中现有169个班,学生9448人,大班额班级162个,大班额超标人数为1006人,消除现有“大班额”约需增加20个班级。根据预测,至2020年我县初中将有学生人数为12661人,比2015年净增3213人,需要增加班级64个。2020年初中总班数将达到253个,如要消除“大班额”并解决新增长学生入学问题,共需要增加84个班。目前的学校容量已极度饱和,急需新建1所初中。

三是现有的高中阶段教育基础设施与“全面普及”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根据我县小学、初中现有在校生数算,我县2016年至2020年高中阶段应达到的全日制在校生目标值分别为596370288291916410235人。考虑到我县小学升初中每年约有250人外出就读初中,初中升高中每年约有180人外出读普高,约有600人到外地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际情况,2016年至2020年我县高中阶段达到的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约为51836068715177748595人。我县三所高中阶段学校的现有基础设施无法满足快速扩招需求,急需进一步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并适时规划新建一所高中。

此外,教职工缺编、年龄老化、学科结构不够合理问题突出;教育教学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很大差距;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不强、规模不大、品牌不突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不明显;学前教育发展遇到编制政策瓶颈,已完成园舍建设的幼儿园难以如期开办,已经开办的公办园也运转困难;特殊教育规模小,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低等问题也严重制约我县教育的发展。随着“二孩”政策放开,公办幼儿园资源紧缺问题将会更加突显。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关键五年。“十三五”时期,必须坚定不移地优先发展教育,克服当前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家长放心的教育、学生快乐的教育,为实现“率先在全区县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和高素质的人才。

第二章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和人才强县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统筹发展,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特色办学,提高教育质量,统筹发展城乡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工作方针。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均衡发展、改革创新”的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着眼教育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切实把教育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

育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

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重点,促进教育公平,加快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差距,巩固提升教育均衡水平

改革创新: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确立现代教育理念,创新办学体制、人才培养体制、教育管理体制和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构建现代教育体系。

工作思路。围绕一个中心:教育教学质量;突出两个重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安全保障;实施七大工程: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工程、素质教育推进工程、校园精细化管理工程、办学行为规范工程、教育惠民工程、教师实力提升工程、作风建设工程;实现四个提升: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办学条件进一步提升、教育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第三章主要目标

2020年,全县教育质量、教育投入、教育知名度、基础设施服务水平等保持柳州六县领先水平。初步构建开放的、各级各类教育结构合理、相互衔接沟通的现代教育体系,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教育普及程度全面提高。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预期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预期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优质教育资源丰富多样。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高,素质教育全面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扩大,人才培养模式更加灵活多样,特色学校建设遍及各级各类教育。

教育公平政策惠及全民。学前教育资源增加,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教育资助政策覆盖各级各类教育,城乡、区域、学校、群体之间教育机会差距明显缩小。

管理体制与机制更具活力。教育体制改革取得较大进展,教育观念得到更新,教育的责任更加明确,财政性教育投入明显增多,多渠道投入机制更趋完善。

第二篇    主要任务及措施

第四章深化实施素质教育

创新德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贴近实际、知行合一、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创新德育工作机制,建立全员育人制度,优化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入推进学生文明礼仪教育、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落实好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课程目标,积极开展地域文化、传统美德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积极探索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创新德育模式,改进德育方法,优化德育手段,努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中小学德育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并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校外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和德育体验教育,努力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统筹协调校外活动,整合各类校外场所资源,促进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的有效衔接。

提升学生素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的生活实际,加强教育科学研究,积极推进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加强对学生进行生活常识、生存能力、安全避险及防范知识教育。建立和完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保障机制和督导检查评估机制。开齐开足体育课、艺术课和德育课程,全面推进阳光体育运动、课外文体活动“2+1”工程,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实现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自主发展一项艺术特长。加强美育教育,丰富学校艺术教育内容和形式,推进传统艺术、高雅艺术进校园。继续深入开展特色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品位。

第五章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统筹城乡均衡发展,统筹公办民办协调发展,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鼓励和支持人口相对密集的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逐步完善县、乡、村“广覆盖”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

科学规划学前教育资源。科学编制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在实施旧城改造、小区建设、新区开发和安居工程时,规划建设好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并做到与建设区的住房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或迁建后闲置的校舍,首先考虑幼儿园的办园需要,按照符合学前教育的标准和要求改建成幼儿园。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全乡镇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示范辐射作用。

落实学前教育财政性事业经费。县级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到2020年,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力争达到 5%以上,公办幼儿园预算内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每年不低于200 元。

建立扶持和发展民办学前教育的政策机制。鼓励、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按标准依法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在建设和发展公办幼儿园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依法举办幼儿园。稳妥推进集团化办园、“公建民营”办园。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严格幼儿园的申办、审批和准入制度,建立幼儿园年审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和推广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关注学前教育与小学的衔接,加强园本教研,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将幼儿园教师在职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教育范畴,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幼儿园教师培训规划。

第六章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

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采取改造、扩建、新建等措施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使全县薄弱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生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学校常规管理水平。推进常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并形成常态。着力加强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学生养成教育,推进中小学校风、教风和学风等“三风”建设,加强学校硬化、绿化、净化、美化、文化等“五化”建设。突出培育学校特色校园文化,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积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强化政府、教育双线责任制,加强部门联动和督查力度,规范学生电子学籍管理,严格办理学生转学、接收、休学、复学等手续。

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利用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时间,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继续推进“学校联盟”新机制。逐步完善县城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对口援助制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联盟学校共同发展。

第七章   优质发展高中教育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普及高中教育”精神,进一步壮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提升普通高中基础能力水平,为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奠定基础。“十三五”期末,在县城适时规划新建1所普通高中,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升学需求。多渠道筹措资金在鹿寨中学新建1栋教学综合楼和2栋学生宿舍楼,在教育集中区实验高中内新建1栋教学综合楼和2栋学生宿舍楼,不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逐步推行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政策。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加大高中教育改革力度。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任务,加大改革力度,促使鹿寨中学品牌化、实验高中特色化发展。创新招生机制,加大招生宣传,提高招生生源质量。加强课堂教学改革,让教学充满活力,教师充满激情。加强人才培养和管理,培养一支富有朝气和激情、业务精湛、年龄结构合理的管理团队。

第八章   内涵发展职业教育

深入实施《鹿寨县推进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壮大在校生规模,为实现“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补足短板。

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在教育集中区职教中心内新建1栋教学综合楼、2栋学生宿舍楼和1栋学生食堂,不断满足职教中心扩招需求。

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改革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在促进全县职业教育发展中的统筹扶持作用。

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壮大招生规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重视高技能人才的社会风尚。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就读我县职教中心,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推进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优化我县职教中心专业设置。深化校企合作,围绕我县的产业布局,积极探索“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生技能水平,提高学生就业率,为我县工业发展提供更多的中等技术人才支持。充分发挥我县职教中心的社会培训功能,积极承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助推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狠抓中职生升学工作。抓好中职生对口高考、与高职院校合作实施“2+3”中高职融通培养工作,为中职毕业学生寻求第二条出路。

第九章   关心发展特殊教育

以创建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为契机,推动县特教学校基础设施、师资队伍、管理水平等方面迈上新台阶。2020年,全县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

支持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成为区域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完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体系,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受教育机会。落实“随班就读”教师福利待遇政策,提高“随班就读”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

积极协调教育、民政、卫计、残联等部门,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尝试在县特教学校定时开展康复课程实验。

第三篇体制机制改革

第十章   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健全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完善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政府积极构建学前教育体系,合理布局公办幼儿园,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展高中段教育,保障教育投入,改善教师待遇,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综合应用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强化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管理及服务。

第十一章   推进办学体制改革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鼓励企业、行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探索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县城学校与农村学校合作,促进薄弱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依法落实对民办教育的有关扶持政策,扶持、规范、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完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管理办法,创新民办教育发展机制和运营模式,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支持民办教育创新机制体制和育人模式的改革,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准入制度,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制定民办学校办学水平评估体系,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推动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第十二章   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完善中小学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及校务会议制、校务公开制、职工代表大会制。充分发挥由社区代表和家长代表等组成的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对有关学校发展、校本课程的设置、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校园安全等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决策,主动争取所在社区(街道)、乡镇和家长等社会各方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推进学校参与社区教育工作。完善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完善民办学校治理机制。督促民办学校规范董(理)事会运行方式和决策程序,理顺董(理)事会与校行政的关系,确保校长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保证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十三章   推进招生考试改革

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在上级政策的指导下,全面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直接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政策,改善薄弱学校的生源状况,建立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落实中考、高考及招生录取改革政策,建立全面、综合、多元的招生考试评价制度。

第四篇   发展布局和主要项目

第十四章强化项目支撑

学前教育方面:根据县城发展规划,在城东、城西、城北各规划建设一所幼儿园,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同时,不断完善乡镇及村级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学前教育的办学质量。

义务教育方面:在原鹿寨镇农场小学校址的基础上向周边征地扩容,筹建可容纳2500人的城东小学,以适应城东片区发展需求。拟对鹿寨镇龙田小学进行征地扩容,提升学校基础设施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在城南规划建设“城南第二小学”,满足城南片区发展需求。在原鹿寨镇俄洲小学校址重新开办鹿寨县城西小学并适时扩容,扩大办学规模,解决俄洲村民及其鹿雒经济带和工业园区企业工人子女入学问题。在城北规划筹建1所小学,满足城北片区发展需求。在城南片区筹建1所初中,满足初中发展需求,服务于城南片区发展。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不断改善乡镇及村级小学、教学点的教学及辅助用房、宿舍、食堂等基础设施及校园硬化、绿化、美化,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义教阶段的办学水平,确保均衡发展。

高中阶段方面:紧紧围绕“普及高中教育”目标,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基础设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在鹿寨中学内建设一栋13000多平方米的教学综合大楼和2栋学生宿舍楼,不断满足教学和生活需求,为扩大优质高中资源打下基础。在教育集中区实验高中内拟新建一栋教学综合楼和2栋学生宿舍楼,满足实验高中扩招需求。在职教中心建设1栋教学综合楼、2栋学生宿舍楼和1栋食堂。适时选址规划鹿寨第二高中。

第五篇   保障措施

第十五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实行“县管校聘”教师管理新机制。以荣获全国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为新的契机,实行“县管校聘”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模式,将原来核定到各个乡镇(县直学校)的教师编制集中起来管理,实现教师“无校籍管理”,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完善教职工补充机制。统筹使用好教职工编制,及时招聘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到学校,杜绝有编不补现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编外聘用等方式解决宿舍管理员、安保人员及幼儿园教职工。

完善校长、教师轮教交流制度。建立县城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相对薄弱学校之间的学校联盟,开展联盟学校之间教师队伍双向轮岗交流。联盟学校之间每年交流人数占辖区内专任教师总数的10%以上,交流时间为3年。

加强教师培训。建立适应各级各类教师专业发展需要的继续教育制度。积极选派教师、校长参与国家、自治区、市级培训。采取置换研修、集中培训、校本研修、远程培训、送教下乡、组织名师讲学团和县外研修等多种有效途径组织教师培训。以信息化建设带动教师培训现代化,搭建教师远程培训平台,建立多样化的优质培训课程资源,帮助参训教师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以农村教师和校长培训为重点,完成全县所有教师每人5年一周期不少于 360学时的全员培训,提升教师、校长队伍专业化水平。

强化师德师风。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构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考核、评价的体系。建立师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大力倡导“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的教师道德规范。大力弘扬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使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建立教职工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非义务教育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非义务教育学校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依法从事经营活动、技术服务等方式取得的合法收入,可按照有关规定,经教育、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后提取60%入奖励性绩效工资。非义务教育学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经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报主管教育部门同意,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后,可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占绩效工资总量的比例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农村教师生活补助,补助覆盖全县非县城所在地小学的所有教师岗位,鼓励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对积极参与校际交流的教师,在职称评聘、岗位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均给予政策倾斜。

建立教师“退出”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并根据自治区、柳州市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逐步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品行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推进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与教师考核评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配套的退出机制和保障政策,疏通教师“出口”。

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地区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积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关心教师身心健康,重视并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对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一线教师的表彰奖励力度。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标准。

确保教师队伍建设经费。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集建立专项资金,用于教师培训基地的建设和教师培训。

第十六章加强教育经费管理

加大教育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教育经费投入须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保证按在校学生人数生均教育事业费逐步增长,保证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逐步增长,保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及农村税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教育事业。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落实并逐步提高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加强经费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和经费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第十七章大力实施教育惠民政策

建立健全扶贫助学体系。在学前教育方面,实施学前教育入园补助政策。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在普通高中阶段,落实普通高中助学金资助政策、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除学费政策,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落实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和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政策。

鼓励社会捐资助学。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建立非营利性助学基金或设立各种奖学金。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安全卫生、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注重营养改善计划的营养搭配,不断提高营养改善计划的质量,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第十八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以“重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化教育教学平台构建,深入开展教育教学应用”为指导,坚持“统筹规划、适度超前;整合资源、促进共享;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深化应用,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快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

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和完善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网络体系建设,使基础设施基本满足网络全覆盖、资源全覆盖和服务全覆盖的教育信息化要求。

搭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建设教育信息基础数据库、教育教学资源应用平台和数字化个人学习空间,提高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能力。

实施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分年度、分层次组织开展全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工作,提升全县中小学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

加强信息技术伦理和道德教育。加强学生的信息技术伦理和道德教育,强化舆论宣传,提倡文明上网,引导受教育者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合理利用网络等信息技术。完善和健全相关管理机制,营造健康的网上学习环境。

第十九章   坚持依法治教

加强依法执教力度。加大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及时查处各类教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范教育秩序,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资产、资金或挪用办学经费。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

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安全管理机制。完善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切实解决好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及时化解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种隐患。加强学校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在各级各类学校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科学的学校应急管理机制,打造一支在事故和灾难中具有相当处置能力的学校应急管理队伍。

依法加强教育督导。坚持督政与督学、监督与服务指导并重的原则。以素质教育为导向,创新开展中小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机制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教育督导机构,促进督导队伍专业化进程。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完善督导结果公报制度、限期整改制度以及问题追踪督查等制度,推动实现教育督导的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

第二十章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把教育纳入县域战略发展重点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抓教育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深入调查、定期研究教育工作的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加强教育行政部门机关党的建设,打造学习型机关,提高机关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办学治校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的力度。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推进工作创新,增强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营造全社会统筹发展教育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重视、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教育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新闻媒体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正面引导,营造尊师重教的舆论环境。

各部门齐抓共管,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把发展教育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同心协力,研究制定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实现教育发展目标。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都要关心和支持教育发展。要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和周边环境的治理,共同努力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创设优良的社会环境。

                                                                       

抄送: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自治区、市驻鹿各单位。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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