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7〕14号:关于切实做好2016/2017年榨季生产秩序管理的通知
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17〕14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
做好2016/2017年榨季生产秩序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制糖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印发2016/2017年榨季蔗区管理方案的通知》(桂糖〔2016〕1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蔗区管理维护榨季生产秩序的通知》(桂政办电〔2016〕25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2017年榨季蔗区管理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17〕1号)等文件精神,维护好我县2016/2017年榨季的正常砍运秩序,确保我县广大蔗农和制糖企业的合法权益,继续严厉打击跨蔗区贩卖原料蔗行为,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于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榨季工作的领导,成立2016/2017年榨季维护秩序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邝 驱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韦鸿英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指 挥 长:韦兰燕 县政府办副主任
韦 婉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邓 淇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世才 县糖办主任
黄志英 凤糖股份公司副总裁
谭仲民 凤糖股份公司副总裁
成 员:吴素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沈业光 县科工贸局局长
李有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春莲 县物价局局长
廖庆红 县财政局局长
罗泽全 县农机管理中心主任
邱立献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冯 远 鹿寨公路管理局党总支部书记
刘继德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通管理大队
戴景裕 县糖办副主任
梁干光 县糖办副主任
林 斌 凤糖鹿糖公司总经理
蔡志鹏 桂中糖厂厂长
榨季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糖办,主任郭世才(兼),副主任梁干光(兼),办公室负责榨季秩序维护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812574。榨季指挥部下设宣传组、运输安全检查治超组、处置组、后勤保障组4个工作组,人员和职责如下:
(一)宣传组。组长吴素林,副组长覃荣才(县糖办技术生产股干部)。负责宣传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总局联合下发的《糖料管理暂行办法》(第23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糖料蔗管理实施细则》(桂计经贸〔2002〕560号)、《关于加强糖料蔗管理严禁跨蔗区抢购的紧急通知》(桂政发〔2003〕210号),《关于印发2016/2017年榨季蔗区管理方案的通知》(桂糖〔2016〕1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蔗区管理维护榨季生产秩序的通知》(桂政办电〔2016〕2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五部委关于做好2010/2011榨季糖料收购和食糖产销工作的通知》(桂价格〔2011〕16号),以及全区2016/2017年榨季工作会议部署;宣传原料蔗价格政策,原料蔗购销合同中蔗农与糖厂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运输安全检查治超组。组长邓淇,副组长蒙伟(县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检查治超组负责在重点路口、地段和蔗区内的检查治超工作,重点打击违规贩卖原料蔗的行为。运输安全检查治超组设固定点、流动组和乡镇巡查组。
1.固定运输安全检查治超点。全县暂设固定运输安全检查治超点3个(其中桂柳高速鹿寨收费站路口一个,323国道四排镇境内一个,黄冕高速路口一个),组长分别由所在乡镇安排1名领导带队,负责设点检查治超工作,榨季期间实行每天三班倒,每班4人(其中公安局1人,交警大队1人,乡镇干部1人,制糖公司1人);固定检查治超点所需的车辆,属公安部门的由公安局统筹调配,属乡镇的由制糖企业解决。在检查治超点上拦获的违法车辆,由流动检查治超组将车辆押送到鹿寨制糖公司,交处置组处置。
2.流动运输安全检查治超组。组长戴景裕,副组长蒙伟(县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成员由公安局2人,农机中心2人,交通运管4人,糖办7人,糖厂5人,共20人组成,负责与固定检查治超点联合行动的同时,对重点区域或路段上路检查治超,将截获的涉嫌外流原料蔗车辆押送到鹿寨制糖公司,交处置组处置。每个行动小组由公安局配备一辆警车配合检查治超,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车辆。
3.乡镇巡查组。以乡镇为单位,各自负责本辖区内秩序管理。各乡镇要相应成立榨季管理指挥领导小组,乡镇长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榨季工作的落实。各乡镇抽调3-5人成立巡查组,具体负责本乡镇蔗区榨季秩序管理的巡防工作。
(三)处置组。组长韦杰(县科工贸局副局长),副组长梁干光(县糖办副主任)。成员从县科工贸局、工商质监局抽人组成,办公地点设在鹿寨制糖公司,负责严格按照《价格法》和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对涉嫌贩卖原料蔗行为车辆和人员依法立案调查,收集证据,定性和做出处理决定,原则上在当天内处置完毕。
(四)后勤保障组。组长梁干光、副组长林云、覃荣才。成员从县糖办、制糖企业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检查治超过程中所需经费物资的协调,保障榨季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建立榨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交流,确保政令畅通。根据榨季工作需要,县榨季指挥部半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榨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县糖办:负责牵头榨季管理工作的综合、组织和协调。
县物价局:负责对制糖企业糖料蔗收购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榨季经费的调度。
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管理局:负责对榨季道路和运输工作的管理。
县农机管理中心:负责对运蔗农机的监管。
县公安局:负责蔗区治安的维护、整顿和维护榨季秩序工作的安全保卫。
县科工贸局:负责规范蔗区糖料蔗收购行为。
三、狠抓落实,确保砍运榨工作有序开展
(一)各乡镇在榨季期间,认真做好砍运宣传工作,按企业安排时间砍蔗,避免让群众造成损失。企业对按规定砍下的糖料蔗要及时抢运进厂,加强对营运司机的教育,提高服务水平,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行为的发生,发现有坑农行为的要严肃处理,确保榨季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制糖企业要积极搞好蔗区道路维修工作,主动与乡镇沟通,深入村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解决群众运蔗难的问题,真正做到群众满意,企业得利。
(三)2016/2017年榨季生产秩序管理运输安全检查治超组的车辆用油、维修以及执勤用餐等后勤保障工作由制糖企业负责。
(四)做好值班考勤工作。
1.流动检查治超组要加大巡防打击力度,不间断地对蔗区进行巡防,对查获的违规超载运输糖料蔗的车辆,处置组要按相关政策规定从严处理。
2.榨季指挥部要加强巡防组的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对擅自离开岗位影响检查治超工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需增设新的运输安全检查治超点,由榨季指挥部统一安排,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工作人员到位。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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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