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7〕17号:关于印发鹿寨县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17〕17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鹿寨县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鹿寨县2017年春运工作方案
2017年春运于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春运工作关系到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践行“两学一做”的具体体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创建“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平安春运、诚信春运”,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协同意识。加强管理,科学调配运力,全力以赴打造和谐春运,确保人流、车流集散有序,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2017年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2017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春运工作,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 军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程 钊 副县长
副组长:周汉锋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陶 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素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沈业光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有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潘文益 鹿寨公路管理局局长
刘继德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成 员: 黄春莲 县物价局局长
黄其武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韦善强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覃 斌 县民政局副局长
古藩庆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文峰 县旅游发展局副局长
江 乡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李日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采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潘发刚 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蒙 伟 县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廖 偲 县法制办副主任
陈志良 县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覃军粤 柳江海事处副处长
莫志忠 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所长
刘庆斌 南宁铁路局鹿寨站站长
徐凯文 广西瑞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鹿寨汽车总站总站长
郭卫强 柳州劲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电话:6812790,传真:6819166),办公室主任由莫志忠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抽调。该项工作完成之后,上述工作机构自行撤销。
三、职责分工
(一)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春运运输组织工作,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管理,重点查处非法营运、非法售票点以及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和不按规定进站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客运站、客运经营业主落实安全责任的监督检查;负责落实对管养公路、桥梁的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公路的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公路畅通。
(二)公路部门负责落实对管养公路、桥梁的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公路的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公路畅通。
(三)县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对交通沿线和车站、码头及周边的治安管理,坚决打击“车匪路霸”等侵害旅客权益的非法活动。
(四)县交管部门负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的车辆,严格查出、取缔非客运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避免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集中警力加强重点路段交通疏导,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防止交通拥堵现象的发生。
(五)海事部门负责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
(六)县人社部门负责加强对企业招工管理和劳动监管力度,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引导民工有序流动;严厉查处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活动,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
(七)县安监部门负责牵头其他有关部门组成春运安全联合检查组,开展全县春运工作安全大检查。
(八)县卫计部门负责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流行性疫病传播的工作。
(九)县委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春运工作的组织、安全运输和外出务工人员流动等情况的宣传报道。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有针对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播放提醒广大民众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公益广告。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确导向作用,突出正面宣传。
(十)县旅游发展部门负责及时公布各旅游线路和景点的客流信息,倡导错峰出行,防止旅游景点出现拥堵现象;同时要督促和告诫旅行社严禁雇用无营运资格的客车,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县民政部门负责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和救济工作。
(十二)县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春运工作专项资金的调拨和保障工作。
(十三)县物价部门负责与县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检查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物价政策,及时查处擅自哄抬客运票价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内容
(一)切实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春运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逐级抓好责任落实;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导运输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各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管理。春运中,公安、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设备日常维修的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例检制度,确保运营车船及其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各单位要按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确保行车安全。要加强对从事春运的驾驶人的资格审定和管理,并督促运输企业认真落实。严格禁止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员参加春运。
(三)合理安排运力,满足社会需求。为确保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有序,县交通运输部门应根据公路客流和本县运力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详细的交通运输方案及运力应急调配方案,有计划地安排运力的投入。同时,各运输单位应结合市场需求情况,及时安排加班、包车车辆,确保及时疏运旅客。
(四)加强监管,做好春运安全保障。各运输单位要加强对运输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加强对驾驶人员和乘务人员的宣传教育,使他们自觉做到不超时、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县交通运输、交管部门要加强对瑞通、劲达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GPS卫星定位监控中心的监管,监督其对车辆实行实时监控,及时纠正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各客运、货运站(场)的防火、防暴和查禁危险品等各项工作。
(五)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措施。由县春运办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建立统一协调、信息畅通、反应快速的旅客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及时有序高效疏运旅客和处置春运期间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大规模旅客滞留,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其社会关注度极高,影响广泛,意义重大。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一)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要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要完善值班制度、春运信息和要情通报制度,加强与县春运办的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二)通力协作,确保春运工作有序进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管理,重点整顿车站、码头周边的流动摊点,纠正其在车站、码头占地经营的行为,确保旅客进出通道畅通和候车、候船环境良好。
(三)提高服务质量,推行文明服务。各有关部门和运输单位要以方便旅客出行为目标,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工作措施,开展以优质服务、安全运输为主的劳动竞赛活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旅客出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各客运站要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及时发布运输信息和春运动态信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制,切实搞好站内的卫生和管理秩序,克服脏、乱、差问题;要设法为旅客提供优质、舒适候车环境,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要严格按车辆的核定载客数发售票位和检票。
(四)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上报总结材料。各有关单位要实行春运值班投诉制度,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旅客和社会的监督;要落实春运汇报制度,发生问题及时汇报,特别是发生重特大事故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春运信息汇报制度,及时汇总各客运站的信息报送县春运办。春运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应将各自开展春运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报送县春运办,再由县春运办上报市有关部门。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