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7〕50号:关于印发《鹿寨县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7-05-24 00:00   |  作者: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17〕50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5月22日

 

  鹿寨县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中深入推进学区制管理改革,推动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及中小学布局调整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纵深推进,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缩小义务教育区域、城乡和校际差距,努力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教育需求,让学生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通过学区制管理改革,将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发展水平处于不同层次的学校,组建为若干个“学区”。通过改革学校管理体制、教育资源调配机制和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方法,实现学区内统一进行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学校招生、质量评价的“六统一”,充分发挥学区内优质学校的龙头作用,带动薄弱学校提质发展,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实现义务教育阶段不同学校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整体提升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破解“择校热”难题和解决“大班额”的问题。

  三、基本原则

  (一)“均衡发展、共同提升”原则

  通过学区制改革,努力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让不同层次的学校办学水平均得到共同提升,从而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城乡统筹、合理搭配”原则

  在学区划分时,统筹考虑我县城乡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学校分布、距离远近等实际情况。

  (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

  在学区制改革过程中,要遵循教育规律,充分考虑实际情况,明确工作时间安排,做到“边改革、边总结”,妥善处置改革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改革总体稳定。

  四、主要措施

  (一)科学设置学区

  1.学区设置原则。按照“城乡统筹、合理搭配”原则,根据我县城乡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学校分布、距离远近等实际情况,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若干个学区。

  2.学区组建形式。学区设置采取集团化办学、城乡帮扶、学校联盟三种形式进行设置。

  (1)集团化办学形式。

  以优质教育资源为依托,采取“优质学校+潜力学校”的方式,由9所县城小学组建成3个教育集团,由6所初中学校组建成2个教育集团。

 

小学教育集团

  

  

集团名称

  

龙头学校

  

成员学校

  

1

  

鹿寨小学教育集团

  

鹿寨小学

  

1.鹿寨镇第四小学

  

2.鹿寨镇第五小学

  

2

  

鹿寨县城南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鹿寨县城南实验小学

  

1.鹿寨镇龙田小学

  

2.鹿寨县城东小学

  

3

  

鹿寨县城中小学教育集团

  

鹿寨县城中小学

  

1.鹿寨镇第三小学

  

2.鹿寨镇甫里小学

  

初级中学教育集团

序号

  

集团名称

  

龙头学校

  

成员学校

  

1

  

鹿寨县初级实验中学教育集团

  

鹿寨县初级实验中学

  

1.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

  

2.鹿寨县第二初级中学

  

2

  

鹿寨中学(初中部)教育集团

  

鹿寨中学(初中部)

  

1.鹿寨县第三初级中学

  

2.鹿寨县第四初级中学

  

   2)城乡帮扶形式。

为促进县城学校和乡镇学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学校差距,以3所县直小学教育集团为龙头,结对帮扶9个乡镇小学,组成3个“帮扶联盟”。

  

  

联盟名称

  

龙头学校

  

成员学校

  

1

  

鹿寨小学教育集团帮扶联盟

  

鹿寨小学教育集团

  

1.中渡镇所辖学校

  

2.平山镇所辖学校

  

3.江口乡中心校

  

2

  

鹿寨县城南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帮扶联盟

  

鹿寨县城南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1.四排镇所辖学校

  

2.寨沙镇所辖学校

  

3.拉沟乡中心校

  

3

  

鹿寨县城中小学教育集团帮扶联盟

  

鹿寨县城中小学教育集团

  

1.鹿寨镇所辖县城以外的其他学校

  

2.导江乡中心校

  

3.黄冕镇所辖学校

  

   3)学校联盟形式。

    根据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采取1所初中+若干乡镇组成中小学联盟,共同促进内涵发展。

  

  

联盟名称

  

龙头学校

  

联盟乡镇

  

1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联盟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

  

寨沙镇、拉沟乡

  

2

  

鹿寨县第二初级中学联盟

  

鹿寨县第二初级中学

  

江口乡、导江乡、鹿寨镇

  

3

  

鹿寨县第三初级中学联盟

  

鹿寨县第三初级中学

  

中渡镇、平山镇

  

4

  

鹿寨县第四初级中学联盟

  

鹿寨县第四初级中学

  

四排镇、黄冕镇

  

  (二)创新学区管理机制

  1.明确学区管理职责,创新学区管理机制,重点打造教育集团管理团队。集团总校与成员学校采取紧密型管理模式,成员学校保留原有特色的基础上复制集团总校管理及模式。每个教育集团设总校长1名、副校长设3-4名,集团总校长由县人民政府任命;集团成员学校设校长1名、副校长1-3名。集团成员学校校长、集团校副校长由集团总校长提出拟任人选,报县教育局考核任命;集团成员校副校长则由成员校长提名人选报县教育局考核任命。集团总校长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比普通学校校长高0.4个系数,集团校副校长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与成员学校校长相同。

  2.建立集团化内教师统筹调配和城乡帮扶、学校联盟教师轮教交流机制。依托我县“县管校聘”的创新机制,做到集团内教职工按岗、按需调配。城乡帮扶、学校联盟之间互派教师支教轮教,做到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方面相互渗透、优势互补,从而提升均衡水平。根据实际情况,在集团副校长、中层领导、骨干教师三个层面派人到集团成员学校任教,集团成员学校对应选派人员到集团总校跟班学习交流,其中:校领导、中层领导层面上各互派1名领导交流,骨干教师层面互派交流比例不低于集团总校专任教师的12%。集团总校派到集团成员学校的教师享受集团成员学校教师的待遇。

  3.建立学区运行机制,促进城乡帮扶结对,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按照“统筹协调、统中有分、分中有合、统分有序”的原则,建立学区运行良好机制,统筹推进学区教育资源调配、教育教学管理一体化改革,制定学区工作计划和学区议事、决策制度,建立教育教学、财务后勤、学校安全管理等协作机制,搭建学校管理交流平台,提升每一所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利用县直三个小学教育集团,分别对应帮扶八个乡镇的中心校。三个小学集团在校级领导、中层领导、三个层面派教师帮扶乡镇中心校,将集团总校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研究、校园文化、学校管理等方面渗透到各乡镇小学,各乡镇小学也对应选派不同层面的校领导和教师到集团校跟班学习,从而达到共同提升,其中:校领导或中层领导层面上互派1名领导交流,骨干教师层面互派交流比例不低于集团总校专任教师的5%。

  4.优化招生体制,推进联盟办学,实施教育科研联动。整合学区内学校的教育教学力量,组建学区学科教科研和教学质量评价组,统筹制订教学教研活动计划和方案,定期开展集体联动备课、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研究、教师培训等,整体提高集团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能力。根据初中学校招生区域的划分,各初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派校级领导、中层领导、骨干教师到乡镇小学支教、轮教,其中:各初中学校在校领导或中层领导派1名领导到联盟乡镇学校指导,骨干教师层面则视学校实际情况派1—2名到联盟乡镇学校任教。

  5.建立“捆绑式”考核体系。年度考核及日常工作考核时,以集团作为整体单位进行考核,整体评价集团的办学情况,重点考查优质资源增量与校际差距缩小情况以及每所学校学生进步、教师成长、学校持续发展情况。对于城乡帮扶、学校联盟的考核,龙头学校与成员学校、联盟学校的办学水平挂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邝  驱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陈  波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成  员:刘  琴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韦  宇   县政府办副主任

  赖金华   县教育局局长

  张云天   县发改局局长

  廖庆红   县财政局局长

  陈可春   县住建局局长

  刘世平   县人社局局长 

  廖克平   县绩效办主任

  周  宁   县编委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赖金华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学区制改革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办公室联系电话:6812287。

  (二)明确部门职责,形成改革合力

  县教育局:要做好学区制改革的统筹协调及日常事务工作。

  县委组织部:指导教育部门做好集团总校校长考核任命管理工作。

  县发改局: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全县学校布点规划,做好教育类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并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县住建局:指导教育部门做好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县财政局:加大教育经费保障,确保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县编委办:盘活编制存量,按上级要求及时核定教职工编制并加强统筹管理。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教师轮教交流等工作。

  县人社局:及时招聘新教师补充到学校任教,解决我县教师队伍年龄老化、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为学区内教师轮教交流奠定基础。用足现行政策,逐步解决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岗位设置评聘失衡问题,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

  县绩效办:与人社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相关绩效政策。

  六、实施步骤

  学区制改革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学习动员阶段。(2017年5月)

  第二阶段:完善制度、健全机制阶段。(2017年5月至6月)

  第三阶段: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及整改提升阶段。(2017年7月至2020年8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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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办发〔2017〕50号:关于印发《鹿寨县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7-05-24 00:00    |  作者: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17〕50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5月22日

 

  鹿寨县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中深入推进学区制管理改革,推动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及中小学布局调整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纵深推进,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缩小义务教育区域、城乡和校际差距,努力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教育需求,让学生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通过学区制管理改革,将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发展水平处于不同层次的学校,组建为若干个“学区”。通过改革学校管理体制、教育资源调配机制和教育教学管理方式方法,实现学区内统一进行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学校招生、质量评价的“六统一”,充分发挥学区内优质学校的龙头作用,带动薄弱学校提质发展,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实现义务教育阶段不同学校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整体提升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破解“择校热”难题和解决“大班额”的问题。

  三、基本原则

  (一)“均衡发展、共同提升”原则

  通过学区制改革,努力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让不同层次的学校办学水平均得到共同提升,从而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城乡统筹、合理搭配”原则

  在学区划分时,统筹考虑我县城乡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学校分布、距离远近等实际情况。

  (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

  在学区制改革过程中,要遵循教育规律,充分考虑实际情况,明确工作时间安排,做到“边改革、边总结”,妥善处置改革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改革总体稳定。

  四、主要措施

  (一)科学设置学区

  1.学区设置原则。按照“城乡统筹、合理搭配”原则,根据我县城乡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学校分布、距离远近等实际情况,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划分为若干个学区。

  2.学区组建形式。学区设置采取集团化办学、城乡帮扶、学校联盟三种形式进行设置。

  (1)集团化办学形式。

  以优质教育资源为依托,采取“优质学校+潜力学校”的方式,由9所县城小学组建成3个教育集团,由6所初中学校组建成2个教育集团。

 

小学教育集团

  

  

集团名称

  

龙头学校

  

成员学校

  

1

  

鹿寨小学教育集团

  

鹿寨小学

  

1.鹿寨镇第四小学

  

2.鹿寨镇第五小学

  

2

  

鹿寨县城南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鹿寨县城南实验小学

  

1.鹿寨镇龙田小学

  

2.鹿寨县城东小学

  

3

  

鹿寨县城中小学教育集团

  

鹿寨县城中小学

  

1.鹿寨镇第三小学

  

2.鹿寨镇甫里小学

  

初级中学教育集团

序号

  

集团名称

  

龙头学校

  

成员学校

  

1

  

鹿寨县初级实验中学教育集团

  

鹿寨县初级实验中学

  

1.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

  

2.鹿寨县第二初级中学

  

2

  

鹿寨中学(初中部)教育集团

  

鹿寨中学(初中部)

  

1.鹿寨县第三初级中学

  

2.鹿寨县第四初级中学

  

   2)城乡帮扶形式。

为促进县城学校和乡镇学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学校差距,以3所县直小学教育集团为龙头,结对帮扶9个乡镇小学,组成3个“帮扶联盟”。

  

  

联盟名称

  

龙头学校

  

成员学校

  

1

  

鹿寨小学教育集团帮扶联盟

  

鹿寨小学教育集团

  

1.中渡镇所辖学校

  

2.平山镇所辖学校

  

3.江口乡中心校

  

2

  

鹿寨县城南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帮扶联盟

  

鹿寨县城南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1.四排镇所辖学校

  

2.寨沙镇所辖学校

  

3.拉沟乡中心校

  

3

  

鹿寨县城中小学教育集团帮扶联盟

  

鹿寨县城中小学教育集团

  

1.鹿寨镇所辖县城以外的其他学校

  

2.导江乡中心校

  

3.黄冕镇所辖学校

  

   3)学校联盟形式。

    根据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采取1所初中+若干乡镇组成中小学联盟,共同促进内涵发展。

  

  

联盟名称

  

龙头学校

  

联盟乡镇

  

1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联盟

  

鹿寨县第一初级中学

  

寨沙镇、拉沟乡

  

2

  

鹿寨县第二初级中学联盟

  

鹿寨县第二初级中学

  

江口乡、导江乡、鹿寨镇

  

3

  

鹿寨县第三初级中学联盟

  

鹿寨县第三初级中学

  

中渡镇、平山镇

  

4

  

鹿寨县第四初级中学联盟

  

鹿寨县第四初级中学

  

四排镇、黄冕镇

  

  (二)创新学区管理机制

  1.明确学区管理职责,创新学区管理机制,重点打造教育集团管理团队。集团总校与成员学校采取紧密型管理模式,成员学校保留原有特色的基础上复制集团总校管理及模式。每个教育集团设总校长1名、副校长设3-4名,集团总校长由县人民政府任命;集团成员学校设校长1名、副校长1-3名。集团成员学校校长、集团校副校长由集团总校长提出拟任人选,报县教育局考核任命;集团成员校副校长则由成员校长提名人选报县教育局考核任命。集团总校长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比普通学校校长高0.4个系数,集团校副校长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与成员学校校长相同。

  2.建立集团化内教师统筹调配和城乡帮扶、学校联盟教师轮教交流机制。依托我县“县管校聘”的创新机制,做到集团内教职工按岗、按需调配。城乡帮扶、学校联盟之间互派教师支教轮教,做到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方面相互渗透、优势互补,从而提升均衡水平。根据实际情况,在集团副校长、中层领导、骨干教师三个层面派人到集团成员学校任教,集团成员学校对应选派人员到集团总校跟班学习交流,其中:校领导、中层领导层面上各互派1名领导交流,骨干教师层面互派交流比例不低于集团总校专任教师的12%。集团总校派到集团成员学校的教师享受集团成员学校教师的待遇。

  3.建立学区运行机制,促进城乡帮扶结对,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按照“统筹协调、统中有分、分中有合、统分有序”的原则,建立学区运行良好机制,统筹推进学区教育资源调配、教育教学管理一体化改革,制定学区工作计划和学区议事、决策制度,建立教育教学、财务后勤、学校安全管理等协作机制,搭建学校管理交流平台,提升每一所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利用县直三个小学教育集团,分别对应帮扶八个乡镇的中心校。三个小学集团在校级领导、中层领导、三个层面派教师帮扶乡镇中心校,将集团总校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研究、校园文化、学校管理等方面渗透到各乡镇小学,各乡镇小学也对应选派不同层面的校领导和教师到集团校跟班学习,从而达到共同提升,其中:校领导或中层领导层面上互派1名领导交流,骨干教师层面互派交流比例不低于集团总校专任教师的5%。

  4.优化招生体制,推进联盟办学,实施教育科研联动。整合学区内学校的教育教学力量,组建学区学科教科研和教学质量评价组,统筹制订教学教研活动计划和方案,定期开展集体联动备课、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研究、教师培训等,整体提高集团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能力。根据初中学校招生区域的划分,各初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派校级领导、中层领导、骨干教师到乡镇小学支教、轮教,其中:各初中学校在校领导或中层领导派1名领导到联盟乡镇学校指导,骨干教师层面则视学校实际情况派1—2名到联盟乡镇学校任教。

  5.建立“捆绑式”考核体系。年度考核及日常工作考核时,以集团作为整体单位进行考核,整体评价集团的办学情况,重点考查优质资源增量与校际差距缩小情况以及每所学校学生进步、教师成长、学校持续发展情况。对于城乡帮扶、学校联盟的考核,龙头学校与成员学校、联盟学校的办学水平挂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邝  驱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陈  波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成  员:刘  琴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韦  宇   县政府办副主任

  赖金华   县教育局局长

  张云天   县发改局局长

  廖庆红   县财政局局长

  陈可春   县住建局局长

  刘世平   县人社局局长 

  廖克平   县绩效办主任

  周  宁   县编委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赖金华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学区制改革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办公室联系电话:6812287。

  (二)明确部门职责,形成改革合力

  县教育局:要做好学区制改革的统筹协调及日常事务工作。

  县委组织部:指导教育部门做好集团总校校长考核任命管理工作。

  县发改局: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全县学校布点规划,做好教育类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并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县住建局:指导教育部门做好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县财政局:加大教育经费保障,确保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县编委办:盘活编制存量,按上级要求及时核定教职工编制并加强统筹管理。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教师轮教交流等工作。

  县人社局:及时招聘新教师补充到学校任教,解决我县教师队伍年龄老化、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为学区内教师轮教交流奠定基础。用足现行政策,逐步解决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岗位设置评聘失衡问题,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

  县绩效办:与人社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相关绩效政策。

  六、实施步骤

  学区制改革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学习动员阶段。(2017年5月)

  第二阶段:完善制度、健全机制阶段。(2017年5月至6月)

  第三阶段: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及整改提升阶段。(2017年7月至2020年8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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