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7〕51号:关于印发《鹿寨县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的通知
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17〕51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5月23日
鹿寨县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以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法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责任落实、监管执法,着力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安全稳定的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不突破柳州市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到0.125以下,工矿商贸企业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到2.10以下,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到2.24以下。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1.深入宣传贯彻《意见》精神。采取广泛宣讲、专家解读、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重大现实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上来,提高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对照《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时间进度要求,制定出台《意见》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确保《意见》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3.推动《意见》贯彻落实到位。紧紧围绕《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和工作任务,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促督检查,把《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推动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二)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1.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柳州市和我县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培训课程,把各级领导的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观念,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三)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职责和界限,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负有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2.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考核中的权重,建立并完善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和体现安全发展水平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修订完善考核细则标准,加强对安全生产履责督查检查和履职考核,把开展督查检查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落实安全生产通报制度,定期向党委及有关部门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加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自查、自报、自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企业要利用柳州市智慧安监信息平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按要求每月登录并按时填报隐患。企业隐患排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统一台帐并及时组织治理销号。金属冶炼、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道、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上报率要达到100%。
(四)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1.加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其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职能作用;完善监管执法体制和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加强乡(镇)国土归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指导,明确和强化责任、理顺权责关系、规范运行,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统筹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级层面应急救援力量,依托公安消防、企业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机制、事故应急救援补偿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县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应急预案优化,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的衔接,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全县性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努力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能力。
3.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探索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建立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五)加强安全监管执法。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及我县《关于印发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鹿政办发〔2015〕85号)规定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要根据行政区域内产业布局、行业特点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监管,特别是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危险货物运输、冶金建材、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油气管线、民用爆炸物品、客运及人员密集等场所的执法检查,确保春节、全国“两会”、清明、“五一”、汛期、国庆、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稳定。对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摸排并有效管控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强化高危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储存场所、使用环节、化工园区等规划布局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开展冶金工贸类大型骨干企业安全生产互检工作,促进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培训教育、应急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基础工作,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权责清单》,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必须把高危项目审批作为前置条件,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卫生“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规范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项目安全核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项目不予核准,从源头治理。
4.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实事求是”的要求,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事故挂牌督办,增强事故调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严厉查处瞒报、谎报事故行为;落实事故通报、诫勉约谈等工作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非煤矿山(尾矿库):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重点矿区的联合执法检查,严格执法;突出抓好地下矿山工作,严格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监管。
危险化学品: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为引领,完善政府和部门的监管体制机制,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风险,加强高危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化工集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管控,积极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搬迁,协助做好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有重大危险源企业整体搬迁工作。积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严格执行特殊作业管理规范,重点整治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的“三违”行为,严格落实化工过程、化学品罐区、化工企业泄漏、化工安全仪表系管理措施。
烟花爆竹: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落实烟花爆竹企业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烟花爆竹仓库“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建设的安全检查;继续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推动批发企业“六严禁”,经营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措施落实。推动烟花爆竹企业经营方式转变。探索实施批发企业依法申请设立零售点,并按规定申请经营许可证。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落实规范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监管措施,严格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金属冶炼:以高温金属吊运、煤气安全、有限空间作业确认等高危环节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持续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专项整治”,健全完善严查车辆超限超载的部门联合协作机制,严厉打击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非法载客,非法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夹带危险品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推进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立健全公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深化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
建筑施工: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管理,重点开展脚手架、高边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受限空间、支护工程、起重设备等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借用资质和挂靠、无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和无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违法行为,严防赶工期、超能力、违法违规组织施工作业。
消防:根据本地区火灾形势,联合行业部门指导强化重点领域和火灾隐患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大对重点场所和重要时段的消防监督频次和检查力度,继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公众娱乐场所、林业加工厂和易燃易爆危化企业,“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水上交通:进一步加大对水上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整顿力度,深化涉水工程、渡口渡船、港口码头、砂石采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
职业卫生:督促用人单位不断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深入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动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建设,进一步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特种设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构建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保障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
其他:加强学校周边、供电供气、水利、民爆物品、农机、畜牧业、渔业、建材、轻工、纺织、商贸、防雷、旅游、渣土堆场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七)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1.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强化乡镇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建设,落实乡(镇)机构“四所合一”改革中确保安全监管机构人员配备。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机制,从经费、人员编制和装备等予以保障。加强监管监察人员业务轮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于职守、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风清廉的监管执法队伍。
2.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操作行为标准化,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开展有效期到期延期评审工作;大力推进小微工业企业达标创建工作;加强对达标企业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上报柳州市予以撤销称号;加强对评审队伍的管理、评审程序的监管,严格规范核准把关、达标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约束机制,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与企业担保和信贷融资、上市、行政许可、工伤保险及企业社会荣誉评定等激励约束政策。
3.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建立“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企业通过柳州市智慧安监信息平台推进我县“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4.不断优化整合安全生产科技计划,统筹支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科研项,推广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应用;实施科技兴安,支持企业和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八)强化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举办乡镇分管领导、“四所合一”安监站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单位监管监察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升履职意识和安全监管业务水平。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和“平安校园”创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继续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培训示范企业、职业卫生先进企业、安全社区、安全标准化示范班(组)等创建活动。
{C}2.{C}强化安全培训管理,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员工开展培训工作。加强对生产经单位安全培训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及“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九)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1.完善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有效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
2.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推进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执法。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增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劳动者防护维权意识,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加强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制度措施,提升职业危害综合防治能力。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