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7〕118 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1-04 17:46   |  作者: 吴宏嫦

 

鹿寨县人民政府

 

鹿政办发〔2017〕118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鹿寨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鹿寨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27日

 

 

鹿寨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广西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广西建设的决定》和《“健康广西2030”规划》要求,加快推进健康鹿寨建设,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80号)及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广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桂体发〔2017〕7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体育、卫生和健康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树立大体育、大健康的理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发挥体育在健康促进、疾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释放体育在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多元功能。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突破思想和体制障碍,探索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的体制机制。坚持资源融合、突出特色,发挥鹿寨资源优势,搭建独具特色的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新载体。坚持全民参与、融合共享,发挥政府、社会和市场“三轮驱动”,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协同发展,共建共享健康鹿寨。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通过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在理念、机制、政策、规划、组织、设施、队伍、活动等八个方面深度融合,形成一批具有鹿寨特色的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乡镇、融合社区、融合村屯,实现“八化”,即体育运动全民化、体育健身生活化、健身设施便利化、体育锻炼科学化、体育工作制度化、健身服务智能化、健身组织社会化、国民体质健康化,成为在全区有影响、有特点的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先行地区,逐步实现运动鹿寨、休闲鹿寨、健康鹿寨。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成立鹿寨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邝 驱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马耀洲 县委常委、副县长

陈 波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黄 中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周富道 县政府办主任

陈 驰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旅发局局长(兼)

韦 宇 县政府办副主任

廖 翔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民宗局局长(兼)

韦 婉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吴素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志友 县文体新广局局长

陶 蕊 县卫计局局长

沈业光 县科工贸局局长

赖金华 县教育局局长

吴建强 县民政局局长

廖庆红 县财政局局长

刘世平 县人社局局长

吴宝玲 县国土局局长

陈可春 县住建局局长

韦 令 县农业局局长

黄 健 县林业局局长

邱建华 县机关事务局局长

许 鹏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

罗凌基 县环保局党组书记

谭筱凤 县委老干部局局长

潘丽枚 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潘声平 县卫计局党组成员、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

阳兆民 县文体新广局副局长

伍先朝 黄冕镇镇长

黄雪勇 平山镇镇长

韦家东 中渡镇镇长

梁 坤 江口乡乡长

秦春发 导江乡乡长

梁定峰 寨沙镇镇长

韦金枝 四排镇镇长

刘春霞 拉沟乡乡长

韦继寿 鹿寨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体新广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志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阳兆民、潘声平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业务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四、基本原则

坚持群众主体,惠民优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搭建健身健康融合发展新平台,深入开展体现群众意愿和地域特色的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现实性强的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全领域、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全人群健康。

坚持共建共享,深度融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组织、市场推动、媒介联合、群众参与,共同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在理念、机制、政策、规划、组织、设施、队伍、活动等八个方面深度融合,推动全民健身与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休闲旅游、规划建设等融合发展,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使健康福祉惠及广大群众。

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以利民惠民为目的,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创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大胆探索体育和健康领域改革,在医疗、旅游、文化、农业等行业和扶贫攻坚、城镇化发展中融入和强化体育健身的元素和功能,先行先试,总结经验,示范带动,逐步推广。

坚持资源整合,突出特色。充分发挥鹿寨青山绿水、生态农业、宜居环境等资源优势,整合部门工作内容,集聚资金、土地等要素,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全民健身及健康产业发展水平与潜力,科学规划、有序建设,形成独具特色的健身健康融合发展模式。

五、工作步骤

开展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周期为4年,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2017年1月—2017年12月。起草、出台《鹿寨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摸底、调查、宣传工作,启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8年1月—2019年12月。全面实施试点工作,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三)提升阶段:2020年1月—12月。巩固提升,完成试点工作,对所有试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

六、工作任务

加强八个方面融合,实现体育工作发展“八化”目标。

(一)加强理念融合,实现体育运动全民化

引导树立体育健身文化新理念。普及推广“大健康”的观念,实施科学健身传播行动计划,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政府网站,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全民健身。构建体育健身文化宣传大格局,将全民健身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中、融入各行各业教育体系中,树立和营造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舆论氛围,形成崇尚体育健身、参与体育锻炼的社会新风尚。

(二)加强机制融合,实现体育工作制度化

成立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协调融合工作,形成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四纳入”、“一督查”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强化监督评估,切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联建共建机制,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

“四纳入” “一督查”

“四纳入”,即将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和中长期预算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管理。

“一督查”,即建立与人大、政协和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协调联动的跟踪调研和督查机制。

(三)加强政策融合,实现政策整合、叠加效应

把全民健身和健康促进纳入县人民政府发展政策体系中,构建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发展的统筹、评价等方面制度框架,大力推动试点融合工作顺利开展。

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落实对体育行业的税费、工商、土地、金融信贷、招商引资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创新体育消费引导机制,引导保险公司根据健身休闲运动特点和不同年龄段人群身体状况,开发场地责任保险和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加强规划融合,构建融合工作发展规划体系

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规划与城市规划、建设、绿化、旅游、文化休闲相融合,因地制宜地建设、增加体育设施,并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对新建居住区配建体育设施的要求和标准。

(五)加强组织融合,实现健身组织社会化

健全各类体育协会,壮大基层全民健身组织。加强体育社会组织与基层党组织以及其他部门社会组织工作融合,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平台,发挥党基层组织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加强体育社会组织联建共建工作,完善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组织支撑体系。

(六)加强设施融合,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实现健身设施便利化

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范和完善居住区体育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对新建居住区配建体育设施的要求和标准,抓好土地出让和新建住宅区验收环节;开展社区标准化健身中心建设。

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合理运用现有体育场地设施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充分开发城乡空间承载体育元素的潜力,发挥各类场地的多重功能,加大户外健身设施建设。统筹体育与旅游的生态融合发展。

采取多种合作模式兴建公共体育场馆。推进行政、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场地开放、适应性改造并开放工作。

(七)加强队伍融合,建立全面有效的科学服务体系,实现体育锻炼科学化和国民体质健康化

培训和建立涵盖各行业部门的群众体育管理和指导员队伍。加强体医结合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将运动医学人才培养纳入医疗卫生培养体系,对各级医务人员专项培训体育健康服务管理,重点培训社区和农村医生成为社会体育指导员,使其既能开医疗处方,又能开运动处方。

建立行政村(社区)文体管理员制度。推广社区体育健康促进计划,设立运动康复保健服务站,开展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运动疗法和非医疗健康干预专项行动。

(八)加强活动融合,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实现体育健身生活化

建立健全健身活动纵向联动和部门行业横向联动机制,把体育活动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党建、业务工作以及卫计、旅游等活动中,带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开展联建共建活动,整合资源组织开展一系列体育比赛和活动;加强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开展。推进国民体质监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

推广简便易行、群众喜闻乐见或对场地空间要求不高的项目;改革创新办赛机制,建立“开门办赛”的理念,将比赛项目的承办权下放。

以重大赛事促进全民健身普及,申报和办好重大赛事。以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为契机,全力打造“呦呦鹿鸣杯”鹿寨县中渡古镇半程马拉松赛事成为鹿寨自主品牌赛事;结合旅游资源、民族民俗节庆创新举办一批体育旅游赛事。

七、具体措施

(一)弘扬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文化,营造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鹿寨电视台、《鹿寨视点》、鹿寨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我爱鹿寨》等平台,通过公益广告、开设专栏、健身讲座等宣传形式,借助全民健身日、鹿寨县旅游文化美食节、“五一”“七一”气排球、篮球比赛等赛事和各类重大节庆活动,传播群众健身好声音,树立和营造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舆论氛围,激励和带动更多群众参与全民健身。多部门共同编制或下发含有全民健身内容的健康教育书籍资料。

利用全县规划建设的健康步道、体育场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绿地公园,将健康素养知识融入其中,使之成为宣传健康知识、传递健康理念的窗口,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

(二)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

1.加快成立体育总会。建立县级体育总会和乡镇体育指导站,以此为依托,形成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的体育健身组织网络,构建起小政府、强社团、大社会的新格局,形成管办分离、内外联动、各司其职的新机制。要做实体育总会职能,加强对单项体育协会,行业、系统、人群体育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健全激励表彰和保障机制,使体育总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健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立行政村(社区)文体管理员制度。2018年,力争每个乡镇至少落实1名文体管理员;全县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专兼职文体管理员。不断健全各类体育协会,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协会、职工体育协会、体育志愿者协会、农民体育协会等体育社会组织,使体育协会覆盖群众需求的主要体育项目,全县体育协会形成“6+N”模式。积极发展乡镇、行政村(社区)群众性体育协会、健身俱乐部、健身活动站(点)等体育组织。发动社区居民、单位职工自发组建体育沙龙、健身兴趣小组,使其成为组织和开展全民健身的主力军。

体育社会组织形成“6+N”模式

“6+N”模式,即成立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协会、民族体育协会、体育志愿者协会和若干具有本地特色或群众需求的单项体育协会

3.加强基层群众健身组织建设。加强对单项体育协会和人群类体育协会的扶持指导,推动单项体育协会逐步建立业余锻炼标准制度和群众性竞赛活动体系。激发群众健身组织的活力,提升各类群众健身组织承接全民健身的能力和质量,加大向群众健身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打通联系健身群众、服务健身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全民健身站点管理,引导社区体育俱乐部和健身站点健康、有序发展。大力探索基层组织与文化、教育、卫生、养老等各类组织相融合的途径和方式。

(三)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

1.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纵深推进鹿寨县体育中心项目建设,主要建设主体育馆、游泳馆、运动场等设施,同时在体育中心项目内设立一个康复训练中心。加快完善体育中心二期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每年利用上级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在乡镇、社区建设一批篮球场、健身路径、健身步道等便捷实用的公共体育设施,项目必须符合《鹿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2.规范和完善居住区体育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对新建居住区配建体育设施的要求和标准,抓好土地出让和新建住宅区验收环节,将体育设施作为重要指标;未达标的已建成居住区,结合城区改扩建合理增设体育设施。开展社区标准化健身中心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人民群众看得见、用得上的健身场地设施,做到每个社区都有健身场所,项目必须符合《鹿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3.因地制宜建设全民健身场地。利用景区、公园、绿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健身场地,利用城市升级产生的“金角银边”,增加便民惠民的健身设施,探索“一地多用”模式。灵活设置小型篮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气排球场、门球场及儿童健身活动区等多功能体育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乡空间的二次利用,在房前屋后、楼顶等地建设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鼓励将城镇人行道改建为健身步道、自行车绿道,充分开发城镇空间承载体育元素的潜力,发挥各类场地的多重功能。项目必须符合《鹿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4.加大户外健身设施建设。结合体育休闲旅游开发,在黄冕镇古赏河设置漂流水上运动项目设施;利用洛清江两岸,建设健身步道;在鹿寨镇建设鹿寨体育公园,加大健身设施建设;依托“呦呦鹿鸣”精品葡萄农业示范区,建设拓展、骑行等运动场所;依托环广西公路自行车巡回赛,带动建设骑行、半马等运动项目设施;在拉沟乡,利用山地、森林资源,建设登山步道、露营等运动场所。项目必须符合《鹿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5.调动各方资源参与健身设施建设。充分调动各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参与性,在不变动土地性质的前提下,美化单位周边环境与为职工建设身边健身设施相结合,将各单位周边公共空间交由各单位建设;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建设一批由企业参与建设并以企业命名的全民健身公园和广场。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兴建公共体育场馆。项目必须符合《鹿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6.提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利用率。推进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使其成为周边居民健身活动的主要阵地。由财政投入的体育场馆和体育行政部门所属的体育场地要全部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带动具备条件的学校积极开放,使开放水平和使用效率得到普遍提升。新建学校要做好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使用的规划。

7.建设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充分发挥鹿寨旅游资源优势,在AAAA级香桥岩溶国家地质公园、中渡古镇、黄冕镇古赏河、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拉沟原始森林、AAA级江口乡山岔湾、呦呦鹿鸣葡萄示范基地等旅游景区建设休闲绿道(健身步道、骑行绿道)、登山步道;在古赏河建设水上运动体育项目,配备一批体育健身器材,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打造各种运动休闲旅游、山地户外体育养身旅游等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四)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

1.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大力开展广场舞、健身操、“健康有约·万步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山地户外、半程马拉松赛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项目。着力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健身操及健身瑜伽、健骨操等简便易行、对场地空间要求不高的 “一平方米”健身项目。

2.关注重点人群体育活动。编制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及职业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动体教融合,以足球、篮球、羽毛球等为重点项目,建立中小学生联赛制度,培养青少年体育爱好,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促进妇女、老年人参与体育活动,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活动开展。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在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推广太极拳及八段锦等健身气功和各类工间操,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促进职业群体参与体育健身。

3.建立社区全民健身联建共建模式。优化、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以及学校等各方体育人才、场地器材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开展联建共建单位体育活动和比赛。长期组织推广普及八段锦、太极拳、广场舞、气排球等群众性体育健身项目,建立各种健身项目兴趣小组,并逐步发展为健身俱乐部,俱乐部成员定期交纳大家可接受的费用,用于支付运动场馆的日常运作,实现健身有场地、有组织,每天定时开展健身活动,每周各单位之间开展交流赛,每年举行1次以上社区运动会和2次以上单项比赛。创新全民健身模式,实现“天天练、周周比、月月赛”的目标。

4.加强基层文体活动建设。充分利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平台,以“三八”节、“壮族三月三”“五一”、“七一”、国庆节、春节、旅游文化美食节等重要节假日和大型民俗活动为契机,经常性组织开展拔河、气排球、篮球、乒乓球、广场舞等体育健身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帮助村民养成健身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习惯,革除低级腐朽、腐俗落后的生活陋习。

(五)支持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赛事

1.广泛发动各类社会主体兴办赛事。完善重大体育赛事扶持政策,调动媒体、企业、学校及专业机构(公司)等社会力量办赛积极性。重点组织面向群众、服务基层的群众性体育赛事。

2.培育一批特色品牌赛事。发挥鹿寨自然环境的独特优势,把“呦呦鹿鸣杯”鹿寨中渡古镇半程马拉松、越野跑等赛事培育成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赛事。

3.以重大赛事促进全民健身普及。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举办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赛事。积极开展“体育赛事月”“体育赛事季”活动,充分发挥和释放重大赛事对全民健身的带动效应。

4.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精品赛事。充分利用鹿寨的自然山水、民族风情等资源,大力发展体育旅游赛事,吸引中外体育爱好者和游客到鹿寨参与体育赛事活动和旅游观光。建设能够承接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鹿寨体育中心场馆。各乡镇结合自身旅游资源、民族民俗节庆创新举办一批体育旅游赛事,扶持各乡镇培育具有本乡镇特色的体育旅游精品。

(六)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指导

1.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在乡镇、社区开展健康促进服务试点,构建科学合理的健身指导体系,规范健身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科学健身素养和能力,引导群众科学健身。高度重视非医疗健康干预,与卫计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健身促进慢性病运动防治。充分利用县乡医院、社区诊所等基层卫生部门力量,全面培训可开运动处方的全科医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群众开具个性化的运动处方、提供精准化的健身服务,指导群众开展科学健身。

2.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把国民体质监测纳入社区“惠民”工程,将每年开展干部职工体检与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进行融合,将其纳入单位每年必检项目,针对不同年龄、性别等人群体质特点,开运动处方,及时有效地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将国民体质监测服务站与医院健康体检中心融合,在县级医院、卫生院培养“体医”复合型人才队伍,充实到医院、各乡镇卫生院,为各乡镇、县体育中心、体育公园国民体质监测服务站提供技术支撑。

加大本县国民体质监测站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力度,将定期监测的单一职能向常规监测、科学研究、服务与反馈等职能扩展。定期公布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发展。

3.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长效机制。加强体育与教育、人社、民政和卫计部门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协同管理,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积分奖励和评星制度,将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评定工作纳入相关部门技术等级培训和评选指标,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的含金量。搭建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展示平台,开展技能大比武、达人秀活动,增强体育指导和服务的荣誉感。

(七)拓宽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服务

1.壮大全民健身服务队伍。建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科学健身指导员、乡镇行政村文体管理员四支队伍,拓宽全民健身工作抓手,壮大全民健身工作队伍,确保社区有相对稳定的健身指导员。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2.建立体医结合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整合卫计、民政、工会部门和社会资源,推动体医结合健康服务中心(站)建设。推广社区体育健康促进计划,开展慢性病运动疗法和非医疗健康干预专项行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配备专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普及太极拳、八段锦、健骨操等“一平方米”健身项目,经常举办各类赛事活动,开展系列科学健身知识和指导,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水平,树立体育健康的示范典型。

3.推进全民健身健康服务中心(站)建设。在县级以上医院建设集国民体质监测、健康体检、保健康复、科学健身指导等功能为一体的全民健身健康服务中心,将国民体质检测纳入健康体检的一个项目,医疗体检与体质检测相结合,开具医疗体检报告和运动处方,加强体医融合,有病治病,无病健身。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配置国民体质监测器材,对卫生室医务人员开展国民体质检测和科学健身指导知识培训,使其成为科学健身指导、医疗卫生兼备的健康管理人员,为群众治病和开展科学健身指导。

(八)加强健身与农业融合,推动全民健身活动

1.创建一批健身休闲农业示范区。依托“呦呦鹿鸣”精品葡萄示范区等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按照不同季节和不同地域特点,遴选若干既有特色农产品,又有旅游资源的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进一步完善健身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定期不定期在示范区组织开展各种以农业为主题的健身赛事,打造一批全民健身与农旅结合的标志性品牌,培育一批根植乡村、三产融合、能够带动村民脱贫致富的健身休闲农业示范区。

2.创建一批健身休闲农庄。利用鹿寨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山水旅游资源等优势,融入体育元素,建设一批健身休闲农庄。在农庄里结合鱼塘等项目,建设一些有挑战性、观赏性、健身性、趣味性、参与性强的体育项目,每天或定期举办有奖赛事,激发游客参与兴趣,既增加农庄收入也推动全民健身。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是加快推进健康鹿寨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将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二)明确责任,主动融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与推进健康鹿寨建设各项工作相衔接,同部署、同落实。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围绕八个方面深度融合,主动将部门、本行业工作融入到全民健身、全民健康中,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健康鹿寨建设取得实效。要发挥主动性、发扬“群众的首创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开创更多特色鲜明、切合实际的惠民成果,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整合资金,保障经费

以县、乡为主体,有效整合各方资金,通过“争取中央支持一点,自治区、市、县各级财政配套一点,部门整合拨付一点,企业捐助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的多元化投入方式解决资金问题。特别要善于运用市场化办法,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彩票公益金,要按照规定足额用于全民健身事业。

(四)强化督查,强化激励

严格责任制和奖优罚劣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积极主动、完成任务较好的地方优先安排项目建设,重点扶持,给予适当奖励。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督导评估体系,组织多部门定期开展联合督导评估,及时通报督导评估结果。

 

附件:鹿寨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任务

分解表(2017-2020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印发

 

 

 

附件

鹿寨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2017-2020年)

重点任务

推进项目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一、加强理念融合

※1.政府出台和实施科学健身传播推广行动工作方案。

县文体新广局

县卫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2.每年安排专项宣传经费。

县财政局

县文体新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3.在鹿寨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开设全民健身宣传专栏。

县委宣传部

县文体新广局、县信息办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4.每年举办不少于4期辖区性全民健身讲座。

县文体新广局、县卫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5.借助全民健身日及各种节庆活动,利用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将科学健身知识延伸、辐射到90%以上的社区、60%以上行政村。

县委宣传部、县信息办、县文体新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6.在各乡镇、社区开展融合示范区评选、交流活动。

县文体新广局、县卫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7.编发科学健身指导宣传资料,进机关、进企业、进课堂、进家庭推广科学锻炼方式,传播科学健身知识。

县卫计局

县教育局、县文体新广局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8.多部门联合开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民健身和志愿服务活动。

团县委

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新广局、县老干部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二、加强机制融合

※9.制定和实施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工作方案,建立全民健身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召开1次以上全民健身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设联络员,联络员每年召开4次会议,研究、部署全民健身工作。

县文体新广局、县卫计局

“双融合”成员单位

2017年启动,持续实施。

※10.将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和中长期预算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管理。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县文体新广局、县绩效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7年启动,持续实施。

※11.建立与人大、政协和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协调联动的重大体育工作跟踪调研和督查机制。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12.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年定期服务社区或单位40小时的实施办法。

县文体新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13.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积分奖励和评星制度。

县文体新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14.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1名/1000人比例。

县文体新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7年启动,持续实施。

※15.发动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参加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百县千乡万户活动等活动。

团县委

县文体新广局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三、加强政策融合

※16.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县政府发展政策体系中。

县政府办

县发改局、县文体新广局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17.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对融合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

县文体新广局

“双融合”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18.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有利于全民健身及体育产业投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国家有关体育产业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县投促局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持续实施。

※19.落实《国家体育总局 财政部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推动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

县文体新广局

县财政局

持续实施。

※20.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对全民健身场馆水电费实行优惠政策,所耗费的水、电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鹿寨供电公司、县水厂

 

持续实施。

※21.90%以上的经营性体育场馆可实现刷卡或微信支付等新型支付结算方式。

县文体新广局

 

持续实施。

※22.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场地责任保险、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

县文体新广局

县人保公司

持续实施。

 

 

四、加强规划融合

 

※23.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重大发展规划,落实具体发展项目。

县发改局

县文体新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24.将体育建设纳入老城区改造规划、城市建设和景区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增建体育设施。

县住建局

县文体新广局、县旅发局

持续实施。

25.重点建设鹿寨体育公园,合理布局,做好规划和设计。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文体新广局、鹿寨镇

持续实施。

26.落实新建居住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体育设施建设标准。

县住建局

县文体新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五、加强组织融合

※27.辖区内9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组织,有固定办公场地、专兼职工作人员、合法资产和经济来源。建立和完善县体育总会和体育行业协会,有固定办公场地、专兼职工作人员、合法资产和经济来源,开展一批活动,联系一批会员。

县文体新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28.辖区内城市社区至少建有1个固定体育健身站点。有站点负责人,联系方式和活动地点等。

县文体新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29.实行注册登记和登记备案相结合,推动形成体育协会 “6+N”发展格局。

县文体新广局

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30.制定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

县文体新广局

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31.至少有2个体育社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等内容的联建共建工作。

县文体新广局

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32.建立1个以上体育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

县卫计局

县文体新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完成

 

 

六、加强设施融合

※33.建设“六个一”工程:即完成一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3000座以上体育馆、一个田径场、一个游泳池、一个体育公园和一条健身步道。

县文体新广局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底完成。

 

※34.利用废旧的商业场地改造建设1个或1片以上健身场地。

县住建局

县文体新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

2020年12月底完成。

35.建设洛清江河堤健身步道。

县水利局

县文体新广局

2020年12月底完成。

36.建设鹿寨山公园健身步道。

县住建局

县林业局、县文体新广局

2020年12月底完成。

※37.每年推动1个机关和1个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开放。

县文体新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7年启动,持续实施。

 

※38.每年推动1个学校体育场馆进行适应性改造并开放。

县教育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39.建设1个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县旅发局

中渡镇、县文体新广局、县住建局

※40.创建1个以上健康休闲农业示范区、创新1个以上健身休闲农庄。

县农业局

县文体新广局

 

 

 

七、加强队伍建设

※41.在县级医院开展培训计划,培养可以开医疗处方和运动处方的复合型人才。

县卫计局

 

持续实施

※42.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培养可以开医疗处方和运动处方的复合型人才。

县卫计局

 

持续实施

※43.举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培训班。

县文体新广局

 

持续实施

※44.与柳州城市职业学院(鹿寨分院)合作,培训大学生志愿者为全民健身骨干队伍,为各行业、社区提供全民健身指导员队伍。

团县委

县文体新广局、县教育局

持续实施

45.成立1个体医结合健康服务中心(站)。

县卫计局

 

持续实施

46.每个行政村至少设1名专兼职文体管理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八、加强活动融合

 

 

 

 

 

 

 

 

47.每四年举办一届鹿寨县全民运动会。

县文体新广局

 

持续实施

※48.举办国民体质监测活动。

县文体新广局、县卫计局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49.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民健身活动。

县直机关工委

县文体新广局、团县委、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50.每年举办一次“七一”党建杯气排球赛。

县委组织部

县文体新广局

持续实施

※51.每年举办一次以农业为主题的体育赛事活动。

县农业局

县文体新广局

持续实施

※52.每四年至少举办一场直属机关单位运动会。

县直机关工委

县直各单位

持续实施

※53.举办一次机关干部职工时间跨度60天以上的体育项目联赛。

县直机关工委

县直各单位

持续实施

※54.开展一次社区间的全民健身联建共建活动。

鹿寨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55.承办一项自治区级或以上的赛事活动。

县文体新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56.打造鹿寨县中渡古镇半程马拉松体育旅游精品赛事。

县文体新广局

县旅发局、中渡镇

持续实施

特别说明:1.带※表示务必要完成的任务内容;无任何标志的仅作为选择性完成项目,不作为硬性要求完成的内容。

2.《方案》中涉及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鹿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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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办发〔2017〕118 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1-04 17:46    |  作者: 吴宏嫦

 

鹿寨县人民政府

 

鹿政办发〔2017〕118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鹿寨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鹿寨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27日

 

 

鹿寨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广西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广西建设的决定》和《“健康广西2030”规划》要求,加快推进健康鹿寨建设,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80号)及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广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桂体发〔2017〕7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体育、卫生和健康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树立大体育、大健康的理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发挥体育在健康促进、疾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释放体育在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多元功能。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突破思想和体制障碍,探索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的体制机制。坚持资源融合、突出特色,发挥鹿寨资源优势,搭建独具特色的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新载体。坚持全民参与、融合共享,发挥政府、社会和市场“三轮驱动”,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协同发展,共建共享健康鹿寨。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通过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在理念、机制、政策、规划、组织、设施、队伍、活动等八个方面深度融合,形成一批具有鹿寨特色的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乡镇、融合社区、融合村屯,实现“八化”,即体育运动全民化、体育健身生活化、健身设施便利化、体育锻炼科学化、体育工作制度化、健身服务智能化、健身组织社会化、国民体质健康化,成为在全区有影响、有特点的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先行地区,逐步实现运动鹿寨、休闲鹿寨、健康鹿寨。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成立鹿寨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邝 驱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马耀洲 县委常委、副县长

陈 波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黄 中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周富道 县政府办主任

陈 驰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旅发局局长(兼)

韦 宇 县政府办副主任

廖 翔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民宗局局长(兼)

韦 婉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吴素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志友 县文体新广局局长

陶 蕊 县卫计局局长

沈业光 县科工贸局局长

赖金华 县教育局局长

吴建强 县民政局局长

廖庆红 县财政局局长

刘世平 县人社局局长

吴宝玲 县国土局局长

陈可春 县住建局局长

韦 令 县农业局局长

黄 健 县林业局局长

邱建华 县机关事务局局长

许 鹏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

罗凌基 县环保局党组书记

谭筱凤 县委老干部局局长

潘丽枚 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潘声平 县卫计局党组成员、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

阳兆民 县文体新广局副局长

伍先朝 黄冕镇镇长

黄雪勇 平山镇镇长

韦家东 中渡镇镇长

梁 坤 江口乡乡长

秦春发 导江乡乡长

梁定峰 寨沙镇镇长

韦金枝 四排镇镇长

刘春霞 拉沟乡乡长

韦继寿 鹿寨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体新广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志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阳兆民、潘声平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业务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四、基本原则

坚持群众主体,惠民优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搭建健身健康融合发展新平台,深入开展体现群众意愿和地域特色的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现实性强的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全领域、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全人群健康。

坚持共建共享,深度融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组织、市场推动、媒介联合、群众参与,共同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在理念、机制、政策、规划、组织、设施、队伍、活动等八个方面深度融合,推动全民健身与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休闲旅游、规划建设等融合发展,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使健康福祉惠及广大群众。

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以利民惠民为目的,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创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大胆探索体育和健康领域改革,在医疗、旅游、文化、农业等行业和扶贫攻坚、城镇化发展中融入和强化体育健身的元素和功能,先行先试,总结经验,示范带动,逐步推广。

坚持资源整合,突出特色。充分发挥鹿寨青山绿水、生态农业、宜居环境等资源优势,整合部门工作内容,集聚资金、土地等要素,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全民健身及健康产业发展水平与潜力,科学规划、有序建设,形成独具特色的健身健康融合发展模式。

五、工作步骤

开展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周期为4年,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2017年1月—2017年12月。起草、出台《鹿寨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摸底、调查、宣传工作,启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8年1月—2019年12月。全面实施试点工作,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三)提升阶段:2020年1月—12月。巩固提升,完成试点工作,对所有试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

六、工作任务

加强八个方面融合,实现体育工作发展“八化”目标。

(一)加强理念融合,实现体育运动全民化

引导树立体育健身文化新理念。普及推广“大健康”的观念,实施科学健身传播行动计划,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政府网站,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全民健身。构建体育健身文化宣传大格局,将全民健身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中、融入各行各业教育体系中,树立和营造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舆论氛围,形成崇尚体育健身、参与体育锻炼的社会新风尚。

(二)加强机制融合,实现体育工作制度化

成立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协调融合工作,形成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四纳入”、“一督查”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强化监督评估,切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联建共建机制,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

“四纳入” “一督查”

“四纳入”,即将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和中长期预算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管理。

“一督查”,即建立与人大、政协和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协调联动的跟踪调研和督查机制。

(三)加强政策融合,实现政策整合、叠加效应

把全民健身和健康促进纳入县人民政府发展政策体系中,构建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发展的统筹、评价等方面制度框架,大力推动试点融合工作顺利开展。

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落实对体育行业的税费、工商、土地、金融信贷、招商引资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创新体育消费引导机制,引导保险公司根据健身休闲运动特点和不同年龄段人群身体状况,开发场地责任保险和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加强规划融合,构建融合工作发展规划体系

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规划与城市规划、建设、绿化、旅游、文化休闲相融合,因地制宜地建设、增加体育设施,并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对新建居住区配建体育设施的要求和标准。

(五)加强组织融合,实现健身组织社会化

健全各类体育协会,壮大基层全民健身组织。加强体育社会组织与基层党组织以及其他部门社会组织工作融合,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平台,发挥党基层组织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加强体育社会组织联建共建工作,完善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组织支撑体系。

(六)加强设施融合,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实现健身设施便利化

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范和完善居住区体育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对新建居住区配建体育设施的要求和标准,抓好土地出让和新建住宅区验收环节;开展社区标准化健身中心建设。

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合理运用现有体育场地设施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充分开发城乡空间承载体育元素的潜力,发挥各类场地的多重功能,加大户外健身设施建设。统筹体育与旅游的生态融合发展。

采取多种合作模式兴建公共体育场馆。推进行政、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场地开放、适应性改造并开放工作。

(七)加强队伍融合,建立全面有效的科学服务体系,实现体育锻炼科学化和国民体质健康化

培训和建立涵盖各行业部门的群众体育管理和指导员队伍。加强体医结合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将运动医学人才培养纳入医疗卫生培养体系,对各级医务人员专项培训体育健康服务管理,重点培训社区和农村医生成为社会体育指导员,使其既能开医疗处方,又能开运动处方。

建立行政村(社区)文体管理员制度。推广社区体育健康促进计划,设立运动康复保健服务站,开展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运动疗法和非医疗健康干预专项行动。

(八)加强活动融合,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实现体育健身生活化

建立健全健身活动纵向联动和部门行业横向联动机制,把体育活动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党建、业务工作以及卫计、旅游等活动中,带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开展联建共建活动,整合资源组织开展一系列体育比赛和活动;加强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开展。推进国民体质监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

推广简便易行、群众喜闻乐见或对场地空间要求不高的项目;改革创新办赛机制,建立“开门办赛”的理念,将比赛项目的承办权下放。

以重大赛事促进全民健身普及,申报和办好重大赛事。以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为契机,全力打造“呦呦鹿鸣杯”鹿寨县中渡古镇半程马拉松赛事成为鹿寨自主品牌赛事;结合旅游资源、民族民俗节庆创新举办一批体育旅游赛事。

七、具体措施

(一)弘扬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文化,营造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鹿寨电视台、《鹿寨视点》、鹿寨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我爱鹿寨》等平台,通过公益广告、开设专栏、健身讲座等宣传形式,借助全民健身日、鹿寨县旅游文化美食节、“五一”“七一”气排球、篮球比赛等赛事和各类重大节庆活动,传播群众健身好声音,树立和营造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舆论氛围,激励和带动更多群众参与全民健身。多部门共同编制或下发含有全民健身内容的健康教育书籍资料。

利用全县规划建设的健康步道、体育场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绿地公园,将健康素养知识融入其中,使之成为宣传健康知识、传递健康理念的窗口,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

(二)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

1.加快成立体育总会。建立县级体育总会和乡镇体育指导站,以此为依托,形成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的体育健身组织网络,构建起小政府、强社团、大社会的新格局,形成管办分离、内外联动、各司其职的新机制。要做实体育总会职能,加强对单项体育协会,行业、系统、人群体育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健全激励表彰和保障机制,使体育总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健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立行政村(社区)文体管理员制度。2018年,力争每个乡镇至少落实1名文体管理员;全县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专兼职文体管理员。不断健全各类体育协会,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协会、职工体育协会、体育志愿者协会、农民体育协会等体育社会组织,使体育协会覆盖群众需求的主要体育项目,全县体育协会形成“6+N”模式。积极发展乡镇、行政村(社区)群众性体育协会、健身俱乐部、健身活动站(点)等体育组织。发动社区居民、单位职工自发组建体育沙龙、健身兴趣小组,使其成为组织和开展全民健身的主力军。

体育社会组织形成“6+N”模式

“6+N”模式,即成立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协会、民族体育协会、体育志愿者协会和若干具有本地特色或群众需求的单项体育协会

3.加强基层群众健身组织建设。加强对单项体育协会和人群类体育协会的扶持指导,推动单项体育协会逐步建立业余锻炼标准制度和群众性竞赛活动体系。激发群众健身组织的活力,提升各类群众健身组织承接全民健身的能力和质量,加大向群众健身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打通联系健身群众、服务健身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全民健身站点管理,引导社区体育俱乐部和健身站点健康、有序发展。大力探索基层组织与文化、教育、卫生、养老等各类组织相融合的途径和方式。

(三)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

1.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纵深推进鹿寨县体育中心项目建设,主要建设主体育馆、游泳馆、运动场等设施,同时在体育中心项目内设立一个康复训练中心。加快完善体育中心二期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项目建设;每年利用上级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在乡镇、社区建设一批篮球场、健身路径、健身步道等便捷实用的公共体育设施,项目必须符合《鹿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2.规范和完善居住区体育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对新建居住区配建体育设施的要求和标准,抓好土地出让和新建住宅区验收环节,将体育设施作为重要指标;未达标的已建成居住区,结合城区改扩建合理增设体育设施。开展社区标准化健身中心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人民群众看得见、用得上的健身场地设施,做到每个社区都有健身场所,项目必须符合《鹿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3.因地制宜建设全民健身场地。利用景区、公园、绿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健身场地,利用城市升级产生的“金角银边”,增加便民惠民的健身设施,探索“一地多用”模式。灵活设置小型篮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气排球场、门球场及儿童健身活动区等多功能体育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乡空间的二次利用,在房前屋后、楼顶等地建设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鼓励将城镇人行道改建为健身步道、自行车绿道,充分开发城镇空间承载体育元素的潜力,发挥各类场地的多重功能。项目必须符合《鹿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4.加大户外健身设施建设。结合体育休闲旅游开发,在黄冕镇古赏河设置漂流水上运动项目设施;利用洛清江两岸,建设健身步道;在鹿寨镇建设鹿寨体育公园,加大健身设施建设;依托“呦呦鹿鸣”精品葡萄农业示范区,建设拓展、骑行等运动场所;依托环广西公路自行车巡回赛,带动建设骑行、半马等运动项目设施;在拉沟乡,利用山地、森林资源,建设登山步道、露营等运动场所。项目必须符合《鹿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5.调动各方资源参与健身设施建设。充分调动各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参与性,在不变动土地性质的前提下,美化单位周边环境与为职工建设身边健身设施相结合,将各单位周边公共空间交由各单位建设;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建设一批由企业参与建设并以企业命名的全民健身公园和广场。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兴建公共体育场馆。项目必须符合《鹿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6.提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利用率。推进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使其成为周边居民健身活动的主要阵地。由财政投入的体育场馆和体育行政部门所属的体育场地要全部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行政和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带动具备条件的学校积极开放,使开放水平和使用效率得到普遍提升。新建学校要做好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使用的规划。

7.建设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充分发挥鹿寨旅游资源优势,在AAAA级香桥岩溶国家地质公园、中渡古镇、黄冕镇古赏河、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拉沟原始森林、AAA级江口乡山岔湾、呦呦鹿鸣葡萄示范基地等旅游景区建设休闲绿道(健身步道、骑行绿道)、登山步道;在古赏河建设水上运动体育项目,配备一批体育健身器材,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打造各种运动休闲旅游、山地户外体育养身旅游等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四)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

1.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大力开展广场舞、健身操、“健康有约·万步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山地户外、半程马拉松赛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项目。着力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健身操及健身瑜伽、健骨操等简便易行、对场地空间要求不高的 “一平方米”健身项目。

2.关注重点人群体育活动。编制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及职业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动体教融合,以足球、篮球、羽毛球等为重点项目,建立中小学生联赛制度,培养青少年体育爱好,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促进妇女、老年人参与体育活动,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活动开展。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在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推广太极拳及八段锦等健身气功和各类工间操,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促进职业群体参与体育健身。

3.建立社区全民健身联建共建模式。优化、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以及学校等各方体育人才、场地器材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开展联建共建单位体育活动和比赛。长期组织推广普及八段锦、太极拳、广场舞、气排球等群众性体育健身项目,建立各种健身项目兴趣小组,并逐步发展为健身俱乐部,俱乐部成员定期交纳大家可接受的费用,用于支付运动场馆的日常运作,实现健身有场地、有组织,每天定时开展健身活动,每周各单位之间开展交流赛,每年举行1次以上社区运动会和2次以上单项比赛。创新全民健身模式,实现“天天练、周周比、月月赛”的目标。

4.加强基层文体活动建设。充分利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平台,以“三八”节、“壮族三月三”“五一”、“七一”、国庆节、春节、旅游文化美食节等重要节假日和大型民俗活动为契机,经常性组织开展拔河、气排球、篮球、乒乓球、广场舞等体育健身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帮助村民养成健身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习惯,革除低级腐朽、腐俗落后的生活陋习。

(五)支持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赛事

1.广泛发动各类社会主体兴办赛事。完善重大体育赛事扶持政策,调动媒体、企业、学校及专业机构(公司)等社会力量办赛积极性。重点组织面向群众、服务基层的群众性体育赛事。

2.培育一批特色品牌赛事。发挥鹿寨自然环境的独特优势,把“呦呦鹿鸣杯”鹿寨中渡古镇半程马拉松、越野跑等赛事培育成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赛事。

3.以重大赛事促进全民健身普及。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举办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赛事。积极开展“体育赛事月”“体育赛事季”活动,充分发挥和释放重大赛事对全民健身的带动效应。

4.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精品赛事。充分利用鹿寨的自然山水、民族风情等资源,大力发展体育旅游赛事,吸引中外体育爱好者和游客到鹿寨参与体育赛事活动和旅游观光。建设能够承接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鹿寨体育中心场馆。各乡镇结合自身旅游资源、民族民俗节庆创新举办一批体育旅游赛事,扶持各乡镇培育具有本乡镇特色的体育旅游精品。

(六)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指导

1.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在乡镇、社区开展健康促进服务试点,构建科学合理的健身指导体系,规范健身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科学健身素养和能力,引导群众科学健身。高度重视非医疗健康干预,与卫计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健身促进慢性病运动防治。充分利用县乡医院、社区诊所等基层卫生部门力量,全面培训可开运动处方的全科医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群众开具个性化的运动处方、提供精准化的健身服务,指导群众开展科学健身。

2.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把国民体质监测纳入社区“惠民”工程,将每年开展干部职工体检与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进行融合,将其纳入单位每年必检项目,针对不同年龄、性别等人群体质特点,开运动处方,及时有效地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将国民体质监测服务站与医院健康体检中心融合,在县级医院、卫生院培养“体医”复合型人才队伍,充实到医院、各乡镇卫生院,为各乡镇、县体育中心、体育公园国民体质监测服务站提供技术支撑。

加大本县国民体质监测站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力度,将定期监测的单一职能向常规监测、科学研究、服务与反馈等职能扩展。定期公布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发展。

3.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长效机制。加强体育与教育、人社、民政和卫计部门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协同管理,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积分奖励和评星制度,将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评定工作纳入相关部门技术等级培训和评选指标,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的含金量。搭建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展示平台,开展技能大比武、达人秀活动,增强体育指导和服务的荣誉感。

(七)拓宽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服务

1.壮大全民健身服务队伍。建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科学健身指导员、乡镇行政村文体管理员四支队伍,拓宽全民健身工作抓手,壮大全民健身工作队伍,确保社区有相对稳定的健身指导员。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2.建立体医结合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整合卫计、民政、工会部门和社会资源,推动体医结合健康服务中心(站)建设。推广社区体育健康促进计划,开展慢性病运动疗法和非医疗健康干预专项行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配备专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普及太极拳、八段锦、健骨操等“一平方米”健身项目,经常举办各类赛事活动,开展系列科学健身知识和指导,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水平,树立体育健康的示范典型。

3.推进全民健身健康服务中心(站)建设。在县级以上医院建设集国民体质监测、健康体检、保健康复、科学健身指导等功能为一体的全民健身健康服务中心,将国民体质检测纳入健康体检的一个项目,医疗体检与体质检测相结合,开具医疗体检报告和运动处方,加强体医融合,有病治病,无病健身。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配置国民体质监测器材,对卫生室医务人员开展国民体质检测和科学健身指导知识培训,使其成为科学健身指导、医疗卫生兼备的健康管理人员,为群众治病和开展科学健身指导。

(八)加强健身与农业融合,推动全民健身活动

1.创建一批健身休闲农业示范区。依托“呦呦鹿鸣”精品葡萄示范区等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按照不同季节和不同地域特点,遴选若干既有特色农产品,又有旅游资源的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进一步完善健身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定期不定期在示范区组织开展各种以农业为主题的健身赛事,打造一批全民健身与农旅结合的标志性品牌,培育一批根植乡村、三产融合、能够带动村民脱贫致富的健身休闲农业示范区。

2.创建一批健身休闲农庄。利用鹿寨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山水旅游资源等优势,融入体育元素,建设一批健身休闲农庄。在农庄里结合鱼塘等项目,建设一些有挑战性、观赏性、健身性、趣味性、参与性强的体育项目,每天或定期举办有奖赛事,激发游客参与兴趣,既增加农庄收入也推动全民健身。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是加快推进健康鹿寨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将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二)明确责任,主动融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与推进健康鹿寨建设各项工作相衔接,同部署、同落实。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围绕八个方面深度融合,主动将部门、本行业工作融入到全民健身、全民健康中,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健康鹿寨建设取得实效。要发挥主动性、发扬“群众的首创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开创更多特色鲜明、切合实际的惠民成果,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整合资金,保障经费

以县、乡为主体,有效整合各方资金,通过“争取中央支持一点,自治区、市、县各级财政配套一点,部门整合拨付一点,企业捐助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的多元化投入方式解决资金问题。特别要善于运用市场化办法,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彩票公益金,要按照规定足额用于全民健身事业。

(四)强化督查,强化激励

严格责任制和奖优罚劣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积极主动、完成任务较好的地方优先安排项目建设,重点扶持,给予适当奖励。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督导评估体系,组织多部门定期开展联合督导评估,及时通报督导评估结果。

 

附件:鹿寨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任务

分解表(2017-2020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印发

 

 

 

附件

鹿寨县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2017-2020年)

重点任务

推进项目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一、加强理念融合

※1.政府出台和实施科学健身传播推广行动工作方案。

县文体新广局

县卫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2.每年安排专项宣传经费。

县财政局

县文体新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3.在鹿寨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开设全民健身宣传专栏。

县委宣传部

县文体新广局、县信息办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4.每年举办不少于4期辖区性全民健身讲座。

县文体新广局、县卫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5.借助全民健身日及各种节庆活动,利用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将科学健身知识延伸、辐射到90%以上的社区、60%以上行政村。

县委宣传部、县信息办、县文体新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6.在各乡镇、社区开展融合示范区评选、交流活动。

县文体新广局、县卫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7.编发科学健身指导宣传资料,进机关、进企业、进课堂、进家庭推广科学锻炼方式,传播科学健身知识。

县卫计局

县教育局、县文体新广局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8.多部门联合开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民健身和志愿服务活动。

团县委

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新广局、县老干部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二、加强机制融合

※9.制定和实施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工作方案,建立全民健身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召开1次以上全民健身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设联络员,联络员每年召开4次会议,研究、部署全民健身工作。

县文体新广局、县卫计局

“双融合”成员单位

2017年启动,持续实施。

※10.将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和中长期预算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管理。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县文体新广局、县绩效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7年启动,持续实施。

※11.建立与人大、政协和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协调联动的重大体育工作跟踪调研和督查机制。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12.制定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年定期服务社区或单位40小时的实施办法。

县文体新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13.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积分奖励和评星制度。

县文体新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14.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1名/1000人比例。

县文体新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7年启动,持续实施。

※15.发动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参加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百县千乡万户活动等活动。

团县委

县文体新广局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三、加强政策融合

※16.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县政府发展政策体系中。

县政府办

县发改局、县文体新广局

2018年启动,持续实施。

※17.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对融合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

县文体新广局

“双融合”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18.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有利于全民健身及体育产业投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国家有关体育产业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县投促局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持续实施。

※19.落实《国家体育总局 财政部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推动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

县文体新广局

县财政局

持续实施。

※20.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对全民健身场馆水电费实行优惠政策,所耗费的水、电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鹿寨供电公司、县水厂

 

持续实施。

※21.90%以上的经营性体育场馆可实现刷卡或微信支付等新型支付结算方式。

县文体新广局

 

持续实施。

※22.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场地责任保险、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

县文体新广局

县人保公司

持续实施。

 

 

四、加强规划融合

 

※23.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重大发展规划,落实具体发展项目。

县发改局

县文体新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24.将体育建设纳入老城区改造规划、城市建设和景区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增建体育设施。

县住建局

县文体新广局、县旅发局

持续实施。

25.重点建设鹿寨体育公园,合理布局,做好规划和设计。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文体新广局、鹿寨镇

持续实施。

26.落实新建居住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体育设施建设标准。

县住建局

县文体新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五、加强组织融合

※27.辖区内9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组织,有固定办公场地、专兼职工作人员、合法资产和经济来源。建立和完善县体育总会和体育行业协会,有固定办公场地、专兼职工作人员、合法资产和经济来源,开展一批活动,联系一批会员。

县文体新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28.辖区内城市社区至少建有1个固定体育健身站点。有站点负责人,联系方式和活动地点等。

县文体新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29.实行注册登记和登记备案相结合,推动形成体育协会 “6+N”发展格局。

县文体新广局

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30.制定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

县文体新广局

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31.至少有2个体育社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等内容的联建共建工作。

县文体新广局

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32.建立1个以上体育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

县卫计局

县文体新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完成

 

 

六、加强设施融合

※33.建设“六个一”工程:即完成一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3000座以上体育馆、一个田径场、一个游泳池、一个体育公园和一条健身步道。

县文体新广局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底完成。

 

※34.利用废旧的商业场地改造建设1个或1片以上健身场地。

县住建局

县文体新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

2020年12月底完成。

35.建设洛清江河堤健身步道。

县水利局

县文体新广局

2020年12月底完成。

36.建设鹿寨山公园健身步道。

县住建局

县林业局、县文体新广局

2020年12月底完成。

※37.每年推动1个机关和1个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开放。

县文体新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7年启动,持续实施。

 

※38.每年推动1个学校体育场馆进行适应性改造并开放。

县教育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39.建设1个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县旅发局

中渡镇、县文体新广局、县住建局

※40.创建1个以上健康休闲农业示范区、创新1个以上健身休闲农庄。

县农业局

县文体新广局

 

 

 

七、加强队伍建设

※41.在县级医院开展培训计划,培养可以开医疗处方和运动处方的复合型人才。

县卫计局

 

持续实施

※42.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培养可以开医疗处方和运动处方的复合型人才。

县卫计局

 

持续实施

※43.举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培训班。

县文体新广局

 

持续实施

※44.与柳州城市职业学院(鹿寨分院)合作,培训大学生志愿者为全民健身骨干队伍,为各行业、社区提供全民健身指导员队伍。

团县委

县文体新广局、县教育局

持续实施

45.成立1个体医结合健康服务中心(站)。

县卫计局

 

持续实施

46.每个行政村至少设1名专兼职文体管理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八、加强活动融合

 

 

 

 

 

 

 

 

47.每四年举办一届鹿寨县全民运动会。

县文体新广局

 

持续实施

※48.举办国民体质监测活动。

县文体新广局、县卫计局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49.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民健身活动。

县直机关工委

县文体新广局、团县委、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50.每年举办一次“七一”党建杯气排球赛。

县委组织部

县文体新广局

持续实施

※51.每年举办一次以农业为主题的体育赛事活动。

县农业局

县文体新广局

持续实施

※52.每四年至少举办一场直属机关单位运动会。

县直机关工委

县直各单位

持续实施

※53.举办一次机关干部职工时间跨度60天以上的体育项目联赛。

县直机关工委

县直各单位

持续实施

※54.开展一次社区间的全民健身联建共建活动。

鹿寨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55.承办一项自治区级或以上的赛事活动。

县文体新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56.打造鹿寨县中渡古镇半程马拉松体育旅游精品赛事。

县文体新广局

县旅发局、中渡镇

持续实施

特别说明:1.带※表示务必要完成的任务内容;无任何标志的仅作为选择性完成项目,不作为硬性要求完成的内容。

2.《方案》中涉及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鹿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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