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8〕12号:关于明确我县政府工作部门挂牌机构取消实体化后有关事项的通知
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18〕12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我县政府工作部门挂牌机构
取消实体化后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挂牌机构取消实体化的相关要求,我县于2017年下半年开展了规范挂牌机构设置的工作,对8个实体化运行的挂牌机构作了整改并重新制定了“三定”规定,消化了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但挂牌机构实体化运行整改后仍有部分工作运行不畅,为保障工作顺畅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县政府工作部门挂牌机构取消实体化后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规范挂牌机构的名称
今后,在公务活动、下发文件、分配工作任务时,要统一规范好挂牌机构的名称。县政府工作部门共加挂牌子12块,分别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县法制办公室、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调解处理山林土地水利纠纷办公室、县旅游发展局牌子;县发展和改革局挂县物价局、县粮食局牌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县农业局挂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牌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比如涉及县物价局时,原则上单位名称应表述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一般情况下不再单独表述为“县物价局”。
二、规范挂牌机构的办公场地
由于挂牌机构不得实体化运作,因此要把挂牌机构与所在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整合起来统一在一处办公,真正实现机构、人员全部整合,切实做到“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或者多块牌子”,办公场地由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进行统筹安排。暂时不具备整合条件的,也要按照这一模式来管理。
三、规范挂牌机构的人事管理
挂牌机构严格按“三定”规定配备领导,不得单独配备科级领导干部,挂牌机构的正职领导一般由所在的县政府工作部门的正职或者副职兼任;挂牌机构干部职工的工资、考核、评优、福利等人事管理方面统一由所在的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
四、规范挂牌机构的党建工作
从2018年起挂牌机构党的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党务工作由所在的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不再单独进行考评,涉及有挂牌机构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一定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党务工作和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五、规范挂牌机构的财务管理
从2018年起将挂牌机构的预算一并合到所在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同时,将挂牌机构单位的账户销户,把结余的资金及账务合并到所在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当中进行统一管理。
六、规范挂牌机构的绩效管理
2017年挂牌机构绩效考核、奖励仍然按2017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方案进行,不再做调整。2018年以后绩效考评将挂牌单位合并到所在的县政府工作部门统一考评,不再单列考核。
七、严肃纪律,确保挂牌机构的平稳过渡
整改过渡期间,各挂牌机构要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以及有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确保机构、人员编制、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的平稳过渡。
2018年2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