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8〕27号:关于印发《鹿寨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5-08 09:03   |  作者: 廖元锋

 

鹿寨县人民政府

 

鹿政办发〔2018〕27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2018年5月4日

 

 

鹿寨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8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意见》(桂政发〔2015〕33号)以及《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鹿政办发〔2017〕58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促进“健康养生服务”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区、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做出的工作部署,围绕加快推进健康鹿寨建设,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为导向,充分发挥中医药养生保健康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统筹医疗、养老服务资源,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现医养无缝衔接,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突出位置,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促进我县养生产业快速发展,实现“健康养生服务”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政府在规划设计、政策制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统筹各相关部门职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以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调配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和医养结合服务事业,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多位一体发展格局。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立足当前养老和医疗卫生服务的实际,着眼养老、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及发展的趋势,科学制定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规划。根据养老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分布,结合区域内老年人状况,统筹规划医养结合机构布局。

(三)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衔接与合作,完善医养结合综合服务功能,提高资源使用效益。要充分依托城乡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养老和医疗康复资源共享以及服务对象信息、健康信息和服务信息的共享。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构建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打造生态环境良好的县级医养结合试点范本。创建我县“健康养生服务”品牌,开发健康产业集群,完成“健康养生服务”建设目标。以鹿寨县中医医院与鹿寨县社会福利院为医养结合试点的切入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县、乡、村医养结合养生养老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发展一批医养结合综合体项目。到2020年底鹿寨镇完成县城8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签约服务并在五个社区内开展居家养老、居家康复服务。全县乡镇卫生院完成全部五保村及所有村民的签约服务,所有社会资本开办的养老机构都与医院签约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到2020年底符合县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四、工作步骤具体实施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动员阶段(2018年1月-2018年6月底)

(一)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卫计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县卫计局、民政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领导、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讨论一致后,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

(三)召开工作会议。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会议,对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正式启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

(四)制定配套文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要求,制定相关政策配套文件。

(五)开展工作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对医养结合试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18年7月起—2020年)

(一)2018年目标任务。6月底前,重点做好当前我县初具规模的“鹿寨县社会福利院”的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和相关软件手续办理工作。推进鹿寨县中医医院与“公建民营”的鹿寨县社会福利院深度融合的“养、医、康、护”结合一体养老养生新模式,通过“健康养生服务”品牌建设,把鹿寨县社会福利院打造成公建与民营养老相结合、候鸟人群养生、亚健康调理,满足不同层次,多元需求的医养结合、养生养老,健康管理基地。为我县全面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提供示范经验,使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卫生服务。(县卫计局、县民政局负责)

逐步完善50张床位以下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联系制度,覆盖率达到60%。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绿色通道,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0%以上。完成鹿寨县社会福利院公办民营园区养护楼和老年公寓的室内装修、功能室设备设施的配置,医护人才队伍建设和养生保健服务包的研定,增加养老服务床位达到250张以上,完成鹿寨县社会福利院向康复院的升级。完成福利院内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并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准入工作。对乡镇医疗机构富余的医疗床位纳入养老服务床位范畴,并开展相应的服务工作。全面推开乡镇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县卫计局、县民政局牵头,县人社局配合)

(二)2019年目标任务:完善鹿寨县中医医院与鹿寨县社会福利院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加快福利院园区休闲运动场所建设。充分发挥我县中医药先进县的作用,充分利用国家异地就医制度的完善,着力挖掘研制饮食养生、生态养生、旅游养生、文化养生与传统中医药养生服务包。加快全县养老机构信息平台建设,并逐步与医疗机构信息平台接轨。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实现老年人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健康服务机制,使老年人能及时就医和方便医疗报销,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县卫计局、县民政局负责)

(三)2020年目标任务:全面总结以鹿寨县中医医院与鹿寨县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管理的医养结合试点经验,并在全县实施。总结完成一套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县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局共同协作使该试点园区成为专业护理人才和康复人才培训、实践的基地。为县、乡、村开展家庭病床、居家养老、家庭康复、家庭护理和各类养生机构人才的输送基地。摸索出医中有养(医疗机构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针对高龄、病残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服务机构)、养中有医(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护理院或医务室、护理站等)、医联结合(县级医院与养老机构在互利互惠的原则下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养医签约(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辖区内自愿签约的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居家巡诊(乡镇卫生院做好健康养老,健康档案制度,承担起居家老人的巡诊服务)五种医养结合模式。加大引进养生综合开发项目扶持,尽快形成养生产业集群。(县卫计局、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第三阶段:评估验收阶段

(一)阶段工作评估。每年12月底前,由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督促有关单位对问题与不足及时进行补缺补差。

(二)总体评估验收。“十三五”末,由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全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进行总的评估验收,全面总结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纽带、协调、指导作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进度要求,将试点工作指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并具备推广性。

(二)加强人员配置,保障经费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落实和完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按照目标要求,落实试点工作主体,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经费保障,确保试点工作持续推进。

(三)明确部门职责,加强规划和简化审批环节。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要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的土地供应,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四)创新工作模式,探索民族医药融入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中医药壮瑶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标准规范和监管。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充分发挥中医药壮瑶医药在养生养老和保健工作中的特色优势。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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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办发〔2018〕27号:关于印发《鹿寨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8-05-08 09:03    |  作者: 廖元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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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2018年5月4日

 

 

鹿寨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8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意见》(桂政发〔2015〕33号)以及《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鹿政办发〔2017〕58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需求,促进“健康养生服务”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区、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做出的工作部署,围绕加快推进健康鹿寨建设,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为导向,充分发挥中医药养生保健康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统筹医疗、养老服务资源,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现医养无缝衔接,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突出位置,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促进我县养生产业快速发展,实现“健康养生服务”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政府在规划设计、政策制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统筹各相关部门职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以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调配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和医养结合服务事业,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多位一体发展格局。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立足当前养老和医疗卫生服务的实际,着眼养老、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及发展的趋势,科学制定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规划。根据养老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分布,结合区域内老年人状况,统筹规划医养结合机构布局。

(三)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衔接与合作,完善医养结合综合服务功能,提高资源使用效益。要充分依托城乡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养老和医疗康复资源共享以及服务对象信息、健康信息和服务信息的共享。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构建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打造生态环境良好的县级医养结合试点范本。创建我县“健康养生服务”品牌,开发健康产业集群,完成“健康养生服务”建设目标。以鹿寨县中医医院与鹿寨县社会福利院为医养结合试点的切入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县、乡、村医养结合养生养老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发展一批医养结合综合体项目。到2020年底鹿寨镇完成县城8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签约服务并在五个社区内开展居家养老、居家康复服务。全县乡镇卫生院完成全部五保村及所有村民的签约服务,所有社会资本开办的养老机构都与医院签约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到2020年底符合县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四、工作步骤具体实施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动员阶段(2018年1月-2018年6月底)

(一)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卫计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县卫计局、民政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领导、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讨论一致后,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

(三)召开工作会议。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会议,对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正式启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

(四)制定配套文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要求,制定相关政策配套文件。

(五)开展工作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对医养结合试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18年7月起—2020年)

(一)2018年目标任务。6月底前,重点做好当前我县初具规模的“鹿寨县社会福利院”的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和相关软件手续办理工作。推进鹿寨县中医医院与“公建民营”的鹿寨县社会福利院深度融合的“养、医、康、护”结合一体养老养生新模式,通过“健康养生服务”品牌建设,把鹿寨县社会福利院打造成公建与民营养老相结合、候鸟人群养生、亚健康调理,满足不同层次,多元需求的医养结合、养生养老,健康管理基地。为我县全面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提供示范经验,使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卫生服务。(县卫计局、县民政局负责)

逐步完善50张床位以下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联系制度,覆盖率达到60%。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绿色通道,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0%以上。完成鹿寨县社会福利院公办民营园区养护楼和老年公寓的室内装修、功能室设备设施的配置,医护人才队伍建设和养生保健服务包的研定,增加养老服务床位达到250张以上,完成鹿寨县社会福利院向康复院的升级。完成福利院内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并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准入工作。对乡镇医疗机构富余的医疗床位纳入养老服务床位范畴,并开展相应的服务工作。全面推开乡镇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县卫计局、县民政局牵头,县人社局配合)

(二)2019年目标任务:完善鹿寨县中医医院与鹿寨县社会福利院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加快福利院园区休闲运动场所建设。充分发挥我县中医药先进县的作用,充分利用国家异地就医制度的完善,着力挖掘研制饮食养生、生态养生、旅游养生、文化养生与传统中医药养生服务包。加快全县养老机构信息平台建设,并逐步与医疗机构信息平台接轨。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实现老年人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健康服务机制,使老年人能及时就医和方便医疗报销,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县卫计局、县民政局负责)

(三)2020年目标任务:全面总结以鹿寨县中医医院与鹿寨县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管理的医养结合试点经验,并在全县实施。总结完成一套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县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局共同协作使该试点园区成为专业护理人才和康复人才培训、实践的基地。为县、乡、村开展家庭病床、居家养老、家庭康复、家庭护理和各类养生机构人才的输送基地。摸索出医中有养(医疗机构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针对高龄、病残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服务机构)、养中有医(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院、康复院、护理院或医务室、护理站等)、医联结合(县级医院与养老机构在互利互惠的原则下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养医签约(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辖区内自愿签约的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居家巡诊(乡镇卫生院做好健康养老,健康档案制度,承担起居家老人的巡诊服务)五种医养结合模式。加大引进养生综合开发项目扶持,尽快形成养生产业集群。(县卫计局、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第三阶段:评估验收阶段

(一)阶段工作评估。每年12月底前,由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督促有关单位对问题与不足及时进行补缺补差。

(二)总体评估验收。“十三五”末,由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全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进行总的评估验收,全面总结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纽带、协调、指导作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进度要求,将试点工作指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并具备推广性。

(二)加强人员配置,保障经费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落实和完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按照目标要求,落实试点工作主体,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经费保障,确保试点工作持续推进。

(三)明确部门职责,加强规划和简化审批环节。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要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的土地供应,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四)创新工作模式,探索民族医药融入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中医药壮瑶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标准规范和监管。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充分发挥中医药壮瑶医药在养生养老和保健工作中的特色优势。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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