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8〕46号:关于印发《鹿寨县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18〕46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鹿寨县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20日
鹿寨县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总目标,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要求,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和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8〕1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十三五”期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扩大成果、完善设施、提升能力”的要求,深入推进农村公路标准化建设和管理,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打造我县农村公路建养管工作升级版,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通达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小康路上不让一个地方因农村交通运输而掉队。
二、建设目标
(一)到2020年,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率达到100%。
(二)到2020年,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基本实现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到2020年,基本完成县乡道重点安全隐患治理,危桥总数逐年下降,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服务水平。
(四)到2020年,通20户以上自然村(屯)道路硬化达到100%。
(五)到2020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农村公路技术状况(MQI)中等路以上的比例不低于8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
(六)新改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建好农村公路
通过实施“县域交通基础设施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基本实现乡乡通二级(三级)公路;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目标,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屯)道路硬化全覆盖,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提升,统筹推进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危桥改造、路改桥等建设,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服务水平。新改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负责单位:县交通局 协助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林业局、政府办(扶贫办)、审计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和建设市场。强化建设程序监管和质量、安全督导,提升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县交通运输部门应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所有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管理、资金使用、工程验收“七公开”工作制度。
(二)全面管好农村公路
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主管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县公路管理所具体承担县道养护相应的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乡、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乡镇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落实县、乡(镇)、建制村农村养护工作机构和人员。乡镇政府明确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和人员,农村公路管理职责落实率达到100%。县、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比例达到100%。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机制,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负责单位:县交通局 协助单位:县绩效办、财政局、各乡镇)
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力度,统一部署农村公路执法工作,主导和协调各治超成员单位常态化开展联合治超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加强车辆非法改装、拼装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规范有序,用地确权工作有序推进,乡村道限高限宽设施基本齐全。农村公路管理法规基本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负责单位:县交通局 协助单位:县公安局、国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美丽公路+”活动深入进行,形成以“美丽公路”为中心网络的美丽农村。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负责单位:县交通局 协助单位:县政府办(旅发局)、乡村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养好农村公路
建立健全“政府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将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真正实现有路必养。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替代原拖拉机及摩托车养路费的“燃油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每年不低于县道7000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2500元/公里的标准。公路养护及自然灾害抢险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需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负责单位:县交通局 协助单位:县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推进农村公路养护改革,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向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四个方向发展。农村公路小修保养,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组建县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保通队伍,提升公路养护和应急抢险能力,逐步实现公路养护机械化。农村公路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落实专业施工队伍承担。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以养护质量和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全县危桥数量逐步减少。全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基本完成,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全面改善,抗灾防灾能力全面增加,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加强。(负责单位:县交通局 协助单位:县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全面营运好农村公路
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建立农村客运班线审核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交通、公安、安监、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协同参与的审核机制。对新增农村客运班线,严格对照规则进行审核,不符合通行条件的一律不得新增。(负责单位:县交通局 协助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到2020年,按照通行条件规则,力争全县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在城镇化水平较高乡镇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含)以上;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负责单位:县交通局 协助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运作、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先行试点与有序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物流试点和示范工程,逐步改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条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大力推进农村物流中心建设。
四、措施与要求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是“十三五”全县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全县上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切实将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四好农村路”,协调解决“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夯实工作责任
积极建立完善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对乡镇的年度考核范围,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要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增强群众“四好农村路”创建的获得感。
(三)开展示范创建
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全县各级的积极性,落实县级主体责任,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力争在2018年底获评自治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四)加强资金保障
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机制。将农村公路管理人员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加强落实。努力争取政府债券、各种扶贫和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监督考核
全面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考核结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印发
鹿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邝 驱 县人民政府县长
执行组长:程 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周汉锋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有军 县交通局局长
成 员:陈 驰 县政府办副主任、旅发局局长(兼)
许 鹏 县发改局局长
周 宁 县编办主任
廖克平 县绩效办主任
廖庆红 县财政局局长
吴宝玲 县国土局局长
陈可春 县住建局局长
梁现平 县水利局局长
罗泽全 县农业局局长
吴宏开 县审计局局长
罗凌基 县环保局局长
周采要 县林业局局长
潘承飞 县安监局局长
苏飞箭 县征地拆迁办主任
林延辉 县乡村办主任
刘继德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队长
罗 浩 县交通局副局长
胡焕心 县交通局副局长
伍先朝 黄冕镇镇长
黄雪勇 平山镇镇长
韦家东 中渡镇镇长
梁 坤 江口乡乡长
秦春发 导江乡乡长
梁定峰 寨沙镇镇长
韦金枝 四排镇镇长
刘春霞 拉沟乡乡长
韦继寿 鹿寨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李有军兼任,成员由交通局各业务股室及相应二层单位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