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8〕82号:关于印发《鹿寨县推行“354560”改革提升服务企业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鹿政规〔2018〕005-政管办002
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18〕82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鹿寨县推行“354560”改革提升服务企业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推行“354560”改革提升服务企业效能工作方案》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11月5日
鹿寨县推行“354560”改革提升服务企业效能
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354560”改革提升服务企业效能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3号)精神,为实现“企业开办手续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园区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4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6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354560”改革目标,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实施步骤
(一)细化实施方案(2018年8月中旬)
1. 县营商办牵头全县“354560”改革工作。
2. 各牵头部门会同相关单位按照责任清单要求制定牵头指标实施方案,紧扣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1)“企业开办手续3 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县工商质监局牵头,县政管办、公安局、税务局等单位配合。
(2)“不动产登记5 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县国土局牵头,县住建局、税务局等单位配合。
(3)“园区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45 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60 个工作日内完成”,分阶段确定责任单位:
投资许可阶段,由县发改局牵头,县政管办、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等单位配合。
规划许可阶段,由县住建局牵头,县政管办、地震局、卫计局、文体新广局等单位配合。
施工许可阶段,由县住建局牵头,县政管办、安监局、公安消防大队、气象局等单位配合。
(二)组织推进落实(2018年8月—2019年12月)
各单位按照分工要求和具体指标,推动工作落实,具体事项牵头单位根据相关审批过程实际办理所需时间及关键节点存在的问题,可对实施方案进行适当的动态调整,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工作情况报送牵头单位。
(三)成效总结考评(2018年12月—2020年)
县营商办会同县绩效办,通过抽查核实具体投资项目在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间,对县本级各单位开展“354560”改革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二、主要目标和措施
(一)企业开办手续3个工作日内完成
1.工作目标。
新设立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完成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
2.优化流程。
(1)推行“一套表格、一份材料、一个窗口”。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填写“一套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份材料”。审批实施部门受理新设立企业申报材料,统一采集公安机关印章刻制和税务部门共享信息。
(2)推行同步办理。受理企业注册登记环节,审批实施部门将企业登记共享信息同步向公安机关推送,公安机关同步开展印章刻制。完成企业注册登记的同时,实时向税务部门推送共享信息,税务部门根据企业申请,当场办结企业申请领用普通发票事项。
(3)精简审批环节。工商部门根据上级部署,加快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优化企业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环节,逐步实现企业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加大“审核合一”改革力度,进一步简化、规范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和审批流程,实行“一人通办”;继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
(4)提升办理便捷度。公安机关建设印章公共服务平台,为新办企业刻制印章提供“零跑路”线上自助服务,同时提供送章上门服务。税务部门为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试点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线上申请、网上缴税、自行出票”模式,扩大发票申领“线上申请、线下配送”范围,实现足不出户申领发票。
(二)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
1.工作目标。
开展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推动信息互通共享,实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积极稳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2018年底前实现企业不动产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2020年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
2.优化流程。
(1)规范窗口建设。推进“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会同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税务、政务服务等相关部门,整合业务流程,调整窗口设置,将原先的多部门、多窗口工作环节优化为同一个窗口的内部协同流程。全县按照一窗受理业务、后台联合审核、优化缴费方式、公布统一时限等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细化不动产交易登记、税收“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实施方案,加快实施。2019年12月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2020年底前实现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税收征缴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分别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2)夯实数据基础。在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为日常不动产登记提速、信息互通共享、社会公开查询奠定基础。
(3)推进信息共享。按照自治区确定的部门信息共享清单和统一部署,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在保证信息安全以及权利人财产隐私的前提下,迅速推进信息共享。2019年12月底前,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的房屋交易信息、税务部门的纳税信息、工商质监部门的法人信息、公安机关的公民个人信息与国土资源部门的不动产信息实现互通共享。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够通过实时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再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提交。
(4)开辟“绿色通道”。设立“绿色通道”,实行精准服务。建立健全实体经济企业不动产登记“一对一”的全流程跟踪服务制度,实行指导答疑、内外沟通协调、登记进度督办和登记信息反馈等方面精准服务。
(三)园区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4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60个工作日内完成
1.工作目标。
(1)园区企业投资项目从申请核准或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4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投资许可阶段6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许可阶段24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阶段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企业投资项目从申请核准或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投资许可阶段13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许可阶段32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阶段15个工作日内完成。
(3)通过招拍挂取得建设用地,且净用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均在1万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生产的,不需做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以上环评文件的简单工业项目从申请核准或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投资许可阶段2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许可阶段取消总平面图审查环节,建筑设计方案审定和工程规划许可审批两个环节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阶段8个工作日内完成。
2.优化流程。
(1)同步受理。企业投资项目在投资许可阶段同步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在符合法定办结期限内可延期至施工许可阶段。
(2)合并审查。规划许可阶段包括建设项目总平图(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建筑设计方案审定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三个环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建筑设计方案阶段多方案合审,将涉及人防、园林绿化、卫生、绿色建筑、文物保护等方案合并审查,同步审定。
规划许可阶段如确需提交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的项目,城市规划委员会在收到申报材料后要尽快完成审议。
(3)联合审图。施工许可阶段推行施工图联合审查。整合住房城乡建设、人防、消防、气象、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环节,实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一个项目委托一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提请住房城乡建设、人防、消防、气象、安全监管等涉及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并联审批并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
(4)简化手续。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环节纳入施工许可的并联审批,减少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前置性材料,取消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各类“搭车”事项,推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网上办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的审批。
(5)联合审批。通过招拍挂取得建设用地,且净用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均在1万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生产的,不需做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以上环评文件的简单工业项目等,实行规划环节的总平面和单体设计方案合并审批、网上进行投资项目备案及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等措施,实现20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许可的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354560”改革工作,把这项改革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核心任务之一。将改革任务清单化,明确时间表,确保政务服务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大,缩限时间多,涉及面较广,部门分工中未直接提到的单位和部门,如涉及项目审批环节,要及时与牵头单位联系并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确保阶段并联审批时限不变。
(三)加强制度保障。各部门根据并联审批过程中程序简化、时限缩短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调整“一事通办”一次性告知清单。涉及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窗口调整的单位,要主动与县政管办对接。
(四)加强投诉监督。健全“354560”投诉举报通道,开通“354560”改革工作投诉举报专线,投诉电话:0772-6839270,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附件:1.企业开办审批流程图
2.不动产登记流程图
3.园区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4.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印发
附件1
企业开办审批流程图
(3个工作日)
附件2
不动产登记流程图
(5个工作日)
附件3
园区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45个工作日)
附件4
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6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