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办发〔2018〕90号:关于印发鹿寨县2018年服务业发展转型升级工作计划的通知
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18〕90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鹿寨县服务业发展转型升级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2018年鹿寨县服务业发展转型升级工作计划》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15日
2018年鹿寨县服务业发展转型升级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电〔2018〕45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及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8〕78号)文件精神,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倡导崇尚绿色环保、讲求质量品质、注重内涵的发展理念,以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着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旅游名县创建、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消费提质升级、大健康产业培育、民生服务提升、服务业环境优化等工程,加快弥补现代服务业短板,积极培育新行业新业态新模式,增添发展新动能,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为加快实现鹿寨“三个建成”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
2018年,努力实现服务业总体规模持续扩大,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3%左右,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3%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工程
1. 构建科技服务业集聚区。以鹿寨工业园区为核心区,谋划集总部经济、研发设计、创新孵化、综合服务功能,具有高新技术服务特色的高附加值服务业集聚区。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指导和培育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建设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基地、中小科技企业创业孵化基地、颐高众创空间等示范基地和创新创业平台,着力培育一批自治区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经开区管委、科工贸局牵头,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2. 构建现代物流园集聚区。
(1)抓住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机遇,重点抓好柳州港鹿寨港区江口、导江、相思作业区及物流园建设,加大桂鹿建筑装饰材料物流城招商引资力度,实现多联物流项目竣工投产,打造物流经济新增长点。(县交通局、经开区管委牵头,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2)落实柳州市物流业降本增效若干政策,加强物流行业运行监测分析;积极培育一批3A级以上物流企业、自治区级产业园,力争融入柳州市重点物流企业名录数据库。(县科工贸局、经开区管委牵头,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3. 构建鹿寨金融服务集聚区。加快鹿寨农村商业银行金融大厦等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引金入鹿”工程,争取引入一批大型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入驻鹿寨,推动落实金融综合改革和金融产品创新,提升金融业服务鹿寨经济发展的贡献力。积极规范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与柳州市产业金融服务互动发展。(县投促局、财政局、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牵头,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二)实施旅游名县创建工程
1. 力争2018年创成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启动县域旅游重点基础设施大会战,抓好实施香桥风景旅游开发工程,加快推进中渡古镇保护与开发、石林公园、游客接待中心、野外徒步、民宿改造等项目建设,抓好精品旅游线路创建、精品旅游景区建设等工作,继续举办好“走进神奇中渡”旅游文化美食节等品牌节庆活动,完善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有效提升旅游内涵。(县政府办(旅发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发改局、文体新广局、国土局、环保局、农业局、人社局、交通局、中渡镇、祥鹿公司配合)
2. 力促星级工程提级进位。抓好香桥—碰冲申报世界地质公园、中渡•香桥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程;抓好县文化艺术中心、石林公园、呦呦鹿鸣示范区、山岔湾景区创建国家4A级,以及祥荷乡韵景区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工程;支持香桥度假酒店创建3星级以上饭店、香桥酒店创建特色酒店工程;支持富强庄园、知竹岛等创3星级以上农家乐。(县政府办(旅发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3. 实施国家特色小镇中渡喀斯特山水古韵小镇项目,抓好建制镇及集镇建设各项工程,推动健康养生、休闲旅游产业与特色城镇的融合发展,为构建中渡古镇健康养生和文化旅游综合集聚区打下坚实基础。(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县政府办(旅发局)、文体新广局、中渡镇配合)
(三)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工程
1. 交通运输业。
(1)实施乡乡通二级以上等级公路及屯屯通水泥路工程。着力抓好柳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改扩建(鹿寨段)、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鹿寨段)工程,重点推进G323鹿寨经平山至柳城(鹿寨段)、导江经江口至柳州、S208鹿寨至象州(鹿寨段)、寨沙至拉沟等二级公路,加快建设新胜大道跨洛清江大桥及引道项目,建成鹿寨长盛至鹿寨高铁北站公路并投入运行,加快构建互联互通的交通网络体系。(县交通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促进公路货运行业发展。落实2018年底前完成规范对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执法处罚等实事;鼓励发展“互联网+”专线整合等新模式、新业态,推进道路客运线路资源整合和融合发展,扭转公路客运周转量持续下降的局面。(县交通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 批零住餐业。
(1)支持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落实好“个转企”、“小上限”、“育龙头”、专业市场“三统一改造”等工作。积极争取柳州市实施的实体零售创新示范试点等建设支持,开展“智慧供应链”行动,引导传统实体店+“互联网”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促进零售业发展。
(2)推动城乡商贸业提质升级。结合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谋划和推进城市综合体建设,打造中央商务区和特色商业街区,建设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景观为一体的大型购物中心,提升城市商业档次。推动城区及乡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和培育农产品批发市场,促进城乡商贸融合互动。(县科工贸局牵头,县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局、投促局、工商质监局、税务局、各乡镇等配合)
3. 房地产业。
(1)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按照政策有序把控供地节奏和地块盘活,稳步调整住房结构。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租购并举”等制度,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房地产中介及服务机构发展,保持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县住建局牵头)
(2)创新开发模式。坚持主题突出与融合发展,有计划地将“一江两岸五区”开发与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相结合,打造特色商业或文化休闲街区等。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文化旅游、园区产业等布局,实施房地产产品创新,参与适度开发,全面提升鹿寨宜居魅力。(县住建局牵头,部门联席会议成员有关单位配合)
4. 邮政快递业。
(1)继续推进建制村直接通邮工作,推动“快递下乡”和邮政服务农村电商工程,提高农村土特产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比例,推进普惠邮政深入落实,继续开展快递“三进”工程,加快智能快件箱建设布局,基本实现快递规范化末端服务全覆盖。解决快递配送最后一公里难题。(县科工贸局、县邮政分公司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配合柳州市打造高铁航空物流基地,加快发展快递物流产业。(县科工贸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四)实施消费提质升级工程
1.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业。深入实施“电商鹿寨”工程,扎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继续加强与阿里巴巴等电商集团的合作,依托柳州特产行销全国、“消费购物节”等各类商贸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扩大鹿寨蜜橙、茶叶、精品葡萄、寨沙头菜等特色品牌影响力。创新消费业态和商贸模式,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支持跨境电商加快发展,实现线上服务与线下产业资源深度融合,推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有机结合。(县科工贸局牵头,县农业局、各乡镇等配合)
2. 鼓励发展直营店、直销店、物流配送、专卖店、专业店等消费新业态,支持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增强联合采购、统一分销和共同配送能力,以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扩大居民消费。(县科工贸局牵头)
3. 大力发展会展经济。以“产业+会展”“市场+会展”“文化旅游+会展”等方式,重点发展会展、特色化节庆等活动。充分发挥县文化艺术中心等平台功能,适时举办会展、展销活动,带动其他服务业发展。积极引进区内外知名会展公司落户,运用先进管理理念和运营模式,提升全县会展业专业化和市场化程度。(县科工贸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五)实施大健康产业培育工程
1. 健身休闲产业。
(1)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抓好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体育公园、体育中心二期等项目,建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并投入使用,谋划一批健身步道、骑行道等项目建设,打造15分钟运动健身圈。完善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运动基础设施建设。(县文体新广局、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国土局、财政局、各乡镇等单位配合)
(2)推动体育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发展。认真筹办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鹿寨段)、中渡古镇半程马拉松等活动赛事,积极开发户外运动产品与服务,打造日常休闲健身基地和节假日体育旅游精品线路,促进休闲运动和体育健身持续发展。(县文体新广局、住建局牵头,县政府办(旅发局)、发改局、国土局、财政局、各乡镇等单位配合)
2. 健康养老产业。
(1)统筹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资源,鼓励优秀社会资本办医,抓好县福利院医养结合试点建设,推动“养老+家政”“养老+医疗”融合发展。加强对民营医疗和民营健康养老机构监管,促使其在鹿寨县内上统入库。(县卫计局、民政局、人社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推进健康服务能力提升。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抓好紧密型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加快实施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智慧医疗、医学影像中心等项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中医医院康复能力建设,鼓励发展中医养生保健、健康养老、健康保险等产业,拓展大健康产业链。(县卫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六)实施民生服务提升工程
1. 完善公共服务要素配套工程。
(1)加快推进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县、海绵城市、南环路延长线市政道路等工程建设。(县住建局牵头)
(2)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乡镇污水处理厂、鹿寨城南水厂及乡镇供水厂建设工程。(县住建局、水利局、相关乡镇牵头)
(3)实施新建城南二小、农场小学、城北小学、新建县第五初级中学、县第二高级中学工程。(县教育局牵头)
(4)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县科工贸局、鹿寨供电局牵头)
(5)实施公共交通提升工程。(县交通局牵头)。
(6)实施鹿寨县工人文化宫建设工程。(县总工会牵头)。
(7)围绕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外包等方向,发掘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潜力。(县人社局牵头)
2. 加快发展教育服务业。继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断解决“入园难”问题。落实上级相关政策,围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等方向,发掘教育培训行业发展潜力,提供多样化教育产品和服务。抓好柳州城市职业学院鹿寨分院建设,推动教育和培训经济升级发展。(县教育局牵头)
3. 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工程。
(1)完善服务设施和文化保护建设。实施县乡村屯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特色博物馆展览馆村史室建设工程、鹿寨县广播电视提档升级工程,实施鹿寨历史文物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及传承工程。
(2)促进文化繁荣发展。落实《柳州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柳政规〔2017〕28号),实施鹿寨特色文化艺术精品工程、“鹿寨故事”创作工程、文化艺术和体育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工程,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精品,推动鹿寨文化繁荣发展。
(3)鼓励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型企业推向市场,释放文化艺术经济发展活力。鼓励支持非公资本发展文化企业,加快推动县文化产业孵化器建设,加快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文化创意产业园,不断提升文化产业的实力和竞争力。
(县文体新广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七)实施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程
1. 落实好服务业企业上限上规入统激励政策,关注和跟踪近年来投资形成的服务业新产能入统,促进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应统尽统,鼓励总部分支机构转变为当地企业法人,力争年内新增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6家。(县科工贸局、发改局、财政局、文体新广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 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设立并用好服务业统计工作专项经费,落实好服务业部门统计“三固定”制度,即部门统计工作有固定分管领导、固定业务处室、固定统计专人。加强服务业统计专题培训,建立一支素质高、专业化的服务业统计人才队伍。(县统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八)实施服务业环境优化工程
1. 持续推进深化改革开放。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实现商事登记便利化。推进落实供给侧改革,增强发展动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服务业。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研究制定财政、用地等相关政策措施,研究降低服务业项目用地成本、用能、用水偏高等政策措施。(县工商质监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别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2. 加强质量监管。强化政府主导引领,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改善消费环境的有利氛围,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强化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完善服务业等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公开、统一、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企业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县工商质监局、食药监局、科工贸局、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别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3.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形成以守法合规、诚实守信为核心的服务业分类监管制度。完善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担保、损害赔偿、风险监控、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等制度,引入第三方检测认证等机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县发改局、人民银行鹿寨支行、信息办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健全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大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力度。县发改局牵头抓总工作,县科工贸局出台促进我县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考核办法,统筹抓好第三产业增加值目标指标落实、指标绩效考核、企业入库培育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明确责任,按照全县服务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分工要求,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也要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二)加强运行监测
继续做好月度、季度、半年、年度服务业运行监测分析,总结服务业发展亮点,分析服务业行业发展趋势,分析苗头性和趋势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各部门要加强全县各行业的监测分析和统计调查工作,注重培育服务业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入库,研究提出在本县经营但不在本县注册或法人不在本县的产业活动单位入库入统办法的建议。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服务业运行的统计监测工作,指导各部门做好服务业企业上限上规工作,推进服务业统计信息公开共享。
(三)加强投入保障
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资金预算和服务业发函专项资金投入规模,有效发挥财政投资的撬动作用。要坚持项目库动态管理,积极谋划一批业态新、影响力强、拉动效应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强化项目前期工作,提高申报上级投资计划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成效,促进服务业企业发展和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基金投入、创新融资机制,加大引导力度,吸引社会投资,激发投资活力,提高投资效益。
(四)加强考核督查
把统计数据作为各乡镇及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内容上不单纯追求总量,更注重税收、功能、就业、投资、环境、可持续性等因素的综合考量。考核办法上,要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单位、明确项目责任人员、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强督查力度,对各部门和乡镇服务业发展工作开展专题督查和年度督查,对指标滞缓、进度落后的,进行预警通报、重点督办。
附件:2018年鹿寨县服务业转型升级发展主要指标目标分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印发
附件:
2018年鹿寨县服务业转型升级发展主要指标目标分工
指标名称 |
2017年 |
2018年 增速% |
责任部门 |
数据采集 | ||
---|---|---|---|---|---|---|
完成数(亿元) |
增速 % | |||||
第三产业增加值 |
50.67 |
14.50 |
13 |
联席会各成员单位 |
县统计局 | |
1.公路运输周转量(万吨公里) |
13.94 |
9.24 |
12 |
县交通运输局 | ||
2.水上运输周转量(万吨公里) |
1.48 |
3.72 |
5 |
县交通运输局 | ||
3.邮政业务总量 |
0.29 |
29.9 |
30 |
县邮政分公司 | ||
4.电信业务总量 |
4.93 |
73.2 |
75 |
县科工贸局,电信、移动、联通鹿寨分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 ||
5.批发业商品销售额 |
37.19 |
13.27 |
14.5 |
县科工贸局 |
县统计局 | |
6.零售业商品销售额 |
40.55 |
16.74 |
15.5 |
县科工贸局 |
县统计局 | |
7.住宿业营业额 |
0.90 |
16.50 |
14 |
县科工贸局 |
县统计局 | |
8.餐饮业营业额 |
8.01 |
17.76 |
16 |
县科工贸局 |
县统计局 | |
9.人民币存款余额 |
156.04 |
10.44 |
11 |
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县金融办 | ||
10.人民币贷款余额 |
133.20 |
10.35 |
11 | |||
11.商品房销售面积(平方米) |
38.26 |
97.65 |
30 |
县住建局 |
县统计局 | |
12.房地产从业人员(人) |
377 |
20.10 |
10 |
县住建局 |
县统计局 | |
13.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元) |
12280 |
21.60 |
20 |
县住建局、人社局、总工会 |
县统计局 | |
14.财政预算支出中八项支出合计 |
17.94 |
20.6 |
17 |
县财政局 | ||
15.其他营利性服务业 |
0.93 |
105.35 |
36 |
县科工贸局 |
县统计局 | |
16.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 |
0.85 |
4.50 |
3.5 |
县农业局、林业局、农机中心、各乡镇 |
县统计局 | |
17.新增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 |
6家 |
6家(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不少于2家) |
县科工贸局 | |||
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41.35 |
12.09 |
10 |
县科工贸局 |
县统计局 |